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解义 - 第 14 页/共 16 页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御注曰:焚符破玺,而民鄙朴,掊斗折衡,而民不争。   臣义曰:不以智,至於民朴不争,为国之福,气大於是。   知此两者,亦楷式。   御注曰:知此两者,则知所以治国,知所以治国,故民则而象之,以为楷式。   臣义曰:上知以智不以智两者之为治,则民知则效而有所楷式。   常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   御注曰:玄者天之色,常知楷式,而不用其智,则与天合德,深不可测,远不可穷,独立於万物之上,物无得而耦之者,故曰与物反矣。   臣义曰:知楷式而不以智,则心复乎无心,知复乎无知,是德之玄。玄德至深至远,故反乎物而冥於道。   然后乃至大顺。   御注曰:顺者天之理,乃至大顺者,去智与故,循天之理而已。庄子曰:与天地为合,其合缗缗,若愚若昏。是谓玄德同乎大顺,惟若愚若昏,所以去智。   臣义曰:玄德之世,物物各顺其自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谓大顺。   江海为百谷王章第六十六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御注曰:兴事造业,其一上比者王也,王有归往之义,君能下下,则民归之,如水之就下。   臣义曰:江海善下,为众流所归,故大。   是以圣人欲上人,以其言下之。欲先人,以其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   乐推而不厌。   御注曰:《易》於屯之初曰:以贵下贱,大得民也。得其民者,得其心也。处上而人不重,则从之也轻。   处前而人不害,则利之者众。若是者无思不服,故不厌。《易》曰:百姓与能。   臣义曰:圣人下其言,而人推上之,故处上而人不重。后其身,而人推先之,故处前而人不害。民心乐推而归之,故不厌。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御注曰:行贤而去自贤之行,安往而不爱哉?   臣义曰:不争则无心,故天下应之以无心,何争之有。   天下皆谓章第六十七   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惟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   御注曰:肖物者小,为物所肖者大,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故似不肖。若肖则道外有物,岂得为大乎?   臣义曰:入於形器,则不能无肖。道外无物,何所肖哉,莫大於道,其细也夫。   我有三宝,宝而持之。   御注曰:异乎世俗之见,而守之不失者,我之所宝也。   臣义曰:可持不可失,如宝焉,非世俗之见也。   一曰慈,   御注曰:慈以爱物,仁之实也。   臣义曰:慈以爱物,则不伤生,不害物,遂万物为自然。   二曰俭,   御注曰:俭以足用,礼之实也。   臣义曰:俭以足用,而不以物失性,故不伤财,不害民,而民自循於至理。   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御注曰:先则求胜人,尚力而不贵德。   臣义曰:应而不倡,自后自下,以谦为贵,不求其胜,故所以成器长也。   夫慈故能勇。   御注曰:文王视民如伤,一怒而安天下之民。   臣义曰:慈故民爱之,卫其上如父兄,如手足之捍头目,天下其谁与敌。   俭故能广。   御注曰:闭藏於冬,故蕃鲜於春。天地尚不能常侈常费,而况於人乎?   臣义曰:惟俭故无侈费,自足而无所乏,不以末伤本,不以外丧内,故能广。   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   御注曰:不争而善胜者,天之道。   道之尊,故为器之长。   臣义曰:天地人神,以谦为贵,自下不争,所以能成器长。   今舍其兹且勇,舍其俭且广,舍其后且先,死矣。   御注曰:世之人知勇之足以胜人,而不知慈乃能勇。知广之足以夸众,而不知俭乃能广。知器长之足尚,而不知自后之为要,则刚强之徒   而已,有死之道焉。   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   御注曰:仁人无敌於天下,故以战则胜,民爱其上,若手足之捍头目,子弟之卫父兄,效死而弗去,故以守则固。   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御注曰:志於仁者,其衷为天所诱,志於不仁者,其鉴为天所夺,则天所以救之卫之者,以慈而已,此三宝所以慈为先。   善为士章第六十八   善为士者不武,   御注曰:武,下道也,士尚志,曰仁义而已。孔子曰:军旅之事,未之学也。   善战者不怒,   御注曰:上兵伐谋,而怒实胜思。   善胜敌者不争,   御注曰:争,逆德也。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胜败特未定也。不武所以成其武,不怒所以济其怒,不争所以弥其争,三者皆出於德,故曰善。   善用人者为之下。   御注曰:智虽落天下,不自虑也,故智者为之谋。能虽穷海内,不自为也,故能者为之役。辩虽雕万物,不自说也,故辫者为之使。   臣义曰:善为之下,则人为我用,而天下助之。   是谓不争之德,   御注曰:德荡乎名,知出乎争,才全而德不形者,未尝闻其倡也,常和人而已。   臣义曰不武不怒,不争为下,是德也,非事也。   是谓用人之力,   御注曰:聪明者,竭其视听;智力者,尽其谋能,而位之者无知也。   臣义曰:收聪明,忘智力,所以尽天下之聪明智力。   是谓配天古之极。   御注曰:无为为之之谓天,不争而用人,故可以配天,可以配天则至矣,不可以有加矣,故曰古之极。极,至也。木之至者,屋极是也。   臣义曰:天道抑高而举下,能、为下不争,是谓配天。配天则与天为一,道之至也,故曰古之极。故抗兵相加,则哀者胜矣。   御注曰:圣人之用兵,救民於水火之中,取其残而已。神武不杀,而以慈为宝,故七眇天下而无不怀,义眇天下而无不畏,是谓常胜。   臣义曰:战以杀伐为尚者,兵之事也。哀而救拯之者,兵之道也。哀者常胜,仁人之用兵也,故可以不战而胜。   宋徽宗道德真经解义卷之九竟   宋徽宗道德真经解义卷之十   登仕郎臣章安撰义   德经   吾言甚易知章第七十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御注曰:道炳而易见也,故载之言则甚易知要而易守也,故见之事则甚易行。孟子曰,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故道无难而天下无不能,有难不能者,不知反求诸己耳。臣义曰:圣人之言,明道析理而已,故其为教,皆本乎性命之固然,而松其蔽也,反己则得之,非难知难行   也,惟拾近图远,徇末失本,求诸在外,溺於多言,汨於多事,而莫得其宗,故莫能知,莫能行。   言有宗,事有君。   御注曰:言不胜穷也,而理为之本。事不胜应也,而道为之主。顺理而索,循道而行,天下无难矣。   臣义曰:言宗於理,得理则忘言,而理为之本。事君於道,得道则无事,而事为之末。   夫惟无知,是以不吾知也。   御注曰:小夫之知,不离乎竿牍,虽曰有知而实无知也,夫岂足以知道?   臣义曰:言之宗,事之君,且不知,人岂吾知也,知吾则知道。   知我者稀,则我贵矣。   御注曰:有高世之行者,见非於众,有独智之虑者,见惊於民,故有以少为贵者。   臣义曰:我道大,故知者稀,知者稀,则我贵矣。贵於道,故莫之爵,而常自贵。   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御注曰:圣人藏於天下,而不自街常。   臣义曰:有道则不矜於外,而退藏於密。   知不知章第七十一   知不知,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