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经解义 - 第 15 页/共 16 页
御注曰: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极,昏昏默默。知之外矣,不知内矣,知之浅矣,不知深矣。知曰不知,是谓真知道之至也,故曰尚矣。臣义曰:介然有知,道之失也,复乎无知,其知尚矣。
不知知,病矣。
御注曰:不知至道之精,而知事物之粗,不知至道之极,而知事物之末,方且为绪使,方且为物纹,而日趋於忧患之涂,故病。
臣义曰:不知道,而自以为知,所知者事物之在外者尔。以其妄见而为真知,其病大矣。
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御注曰:知其愚者,非大愚也。知其惑者,非大惑也。大惑者,终身不解,大愚者,终身不灵。
臣义曰:病而不知其病,其病不可治,惟知其病,故不病。
圣人之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御注曰:圣人素逝而耻通於事,立本而知通於神,有真知也。而常若不知,是以不病。
臣义曰:圣人之不病,真知也。以知为病,常若不知,故不病。
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矣。
御注曰:小人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排,《易》曰荷校灭耳,凶。
臣义曰:民以不畏,故卒陷於祸患。
无狭其所居,
御注曰:居者,性之宅,人之性至大不可围,而曲士不可以语於道者,狭其所居故也。扩而充之,则充满天地,包裹六极,无自而不可,《孟子》曰:居天下之广居。
臣义曰:性宅为天下之广居,日与物伪接构,柴塞而敝於一曲,居之所以狭也。
无厌其所生。
御注曰:生者,气之聚,人之生通乎物之所造,而厌其所生者,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桔之反复,则夜气不足以存彼,保合太和,而无中道夭者,无厌其所生故也。
臣义曰:人生於道,本实一政,不迁於物,则通物所造。性以情动,情随物迁,故气丧神敝,精亏形去,而生不自保,厌其所生而不知也。抱一反朴,全精体神,至於与道长久,可谓无厌其生。
夫惟不厌,是以不厌。
御注曰: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
臣义曰:不厌其生,故其生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御注曰:圣人有自知之明,而不自见,以矜其能。有自爱之仁,而不自贵以临物。若是者,处物不伤物,物莫之能伤也。方且乐天而无忧,何威怒之足畏乎?圣人之所去取,抑可见矣。
臣义曰:圣人神全於己,固自知也。不自见者,不有己以矜人。道在於我,固自爱也。不自贵者,物我且忘矣,我何贵於物哉。狭其所居,厌其所生,自见自贵,所谓彼也,反之所谓此也。
勇於敢则杀章第七十三
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
御注曰: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勇於敢者,能勇而已。能勇而不能怯,非成材也,适足以杀其躯而已。故子路好勇,孔子以谓无所取材。勇於不敢,则知所以持后。持后者处先之道也。《列子》曰,天下有常然之道,曰柔。
臣义曰:能勇者失於暴,故其性.残忍,而视人如草管,故其事还以杀。持后者不轻敌,故其性仁爱,而视民如伤,故其事还以活。
此两者,或利或害。
御注曰:有所正者,有所差。有所拂者,有所宜。
臣义曰:勇於杀,用兵之事也。勇於不敢,用兵之道也。道之与事,或利或害,概可见矣。然奇变无常,故於正而有所差,於拂而有所宜。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御注曰:畸於人者,伴於天。人之所利,天之所恶。人孰从而知之?
臣义曰:勇於敢杀,人之所利也,天之所恶者,天之德好生故也。人之所利,而不知天之所恶,故曰孰知其故。
是以圣人犹难之。
御注曰:顺天者存,逆天者亡,虽圣人不敢易也。
臣义曰:禹征三苗而听益之赞,其难如此,故圣人要乎顺天而不敢易。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御注曰:万物之出,与之出而不辞,万物之归,与之归而不逢。是谓不争。消息满虚,物之与俱,而万物之多,皆所受命,是谓不争而善胜。
臣义曰:万物之生也,任其所自生。万物之杀也,听其所自杀,无事於争也。万物冒於天之覆被而受命焉,善胜至矣。
不言而善应,
御注曰:天何言哉?变以雷风,示以福祸,无毫厘之差,有影响之应。
臣义曰: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善恶之应,无毫厘差不,善应如此。不召而自来。
御注曰:有所受命,则出命者能召之矣。万物之纷错,而天有以制其命,孰得而召之?健行不息,任一气之自运而已。
臣义曰:召而至者,臣子之义。天制万物之命,尊之至也,其孰能召?一气自运,固非使然。
坦然而善谋。
御注曰:德行恒易以知险。
臣义曰:恒易故坦然,知险故善谋。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御注曰:密而有间,人所为也,天则虽疏而无间。积善积恶,殃庆各以其类至,所以为不失。且争而后胜,言而后应者,人也。天则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召之则至。难於知天者,人也。天则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惟圣人为能体此,故不就利,不违害,常利而无害,所以与天合德,异夫勇於敢者。
臣义曰:天之覆物,不以善恶为间,广博无际,恢恢然孰知其极也。祸福灾祥,各以类至,虽迟速特未定,然报应无有免者,故曰不失。
民常不田界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御注曰:民有常心,其生可乐。苟无常心,何死之畏?釿锯制焉,绳墨杀焉,椎凿决焉,是谓以死惧之,民将抵冒而终不化。
臣义曰:民忘其所自爱,失其全生之理,俗雕民弊,抵法冒禁,至於六亲不得相保,困於涂炭,瘠於沟壑,虽生曾不若死之为愈,此死之不畏也。上不以道治,至於民不畏死,而犹将以死惧之,期底於治,不亦难乎。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岂执而杀之,孰敢?
御注曰:天下乐其生而重犯法矣,然后奇言者有诛,异行者有禁。苟卿所谓犯治之罪,固重也。
臣义曰:民知生之可乐,则知死之可畏,畏死则重犯法。
常有司杀者杀,而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斲。
御注曰: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而为天下用,不易之道也。代司杀者杀,代大匠斲,是上与下同德,倒道而言,逢道而说,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文王罔攸兼於庶言
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为是故也。
臣义曰:无为者君道,有为者臣道,君尊臣卑,上下之分有常而不紊。君仰成於下,臣服勤以恭上,故大治也。国有常刑,司杀者杀,苟代其杀,则杀不以典,非当刑也。是代大匠斲,反所自伤尔。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御注曰:代斲且不免於伤,况代杀乎?此古之人所以贵夫无为也。无为也,则任事者责矣。
臣义曰:非其所任而任之,斯失矣。大匠以斧斤为用也,代之必伤其手。司杀以刑戮为事也,代之则刑斯滥矣。所以伤民也,民伤乃所自伤。
民之饥章第七十五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也,是以饥。
御注曰:赋重则田莱多荒,民不足於食。
臣义曰:五谷,民恃之以生,而赋於上也,为多,故民食不足。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
御注曰:政烦则奸伪滋起,民失其朴。
臣义曰:上有为益烦,则民应之益巧,所以难治。
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也,是以轻死。
御注曰:矜生大厚,则欲利甚动,放僻邪侈,无不为已。
臣义曰:矜生厚则求欲无已,伤生而不自爱也。
唯无以生为者,是贤於贵生也。
御注曰:《庄子》曰: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无以生为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弃事而遗生故也。弃事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形全精复,与天为一,所以贤於贵生。贵生则异於轻死,遗生则贤於贵生。推所以善吾生者,而施之於民,则薄税敛,简刑罚,家给人足,画衣冠,异章服,而民不犯,帝王之极功也。
臣义曰:无以生为者,任理之自尔。非务有为於生也,盖不有其生,则其生常全,形不劳於事,精不亏其全,故也。贵生贤於轻死尔,知生之可贵,曾不知所以全生之为本也。
人之生章第七十六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也。
御注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阳以发生为德,阴以肃杀为事。方其肃杀,则冲和丧矣。故曰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臣义曰:柔弱道之用,故为生之徒。强粱者不得其死,故为死之徒。死则冲和丧而反生理,故坚强。
是以兵强则不胜,
御注曰:抗兵相加,则哀者胜矣。
臣义曰:以强为胜,必有胜之者矣。木强则共。
御注曰:拱把之桐梓,人皆知养之,强则伐而共之矣。
臣义曰:木强则伐。
故坚强居下,柔弱处上。
御注曰:柔之胜刚,弱之胜强,老氏之道术有在於是。《庄子》曰,以懦弱谦下为表。
臣义曰:老氏以柔弱为本,道术之妙,在是也。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御注曰:道无益损,物有盈虚,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者,圣人之所保也。降而在物,则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於人乎?天之道以中为至,故高者抑之,不至於有余。下者举之,不至於不足。将来者进,成功者退,四时运行,各得其序。
臣义曰:益损盈虚,迭运迭旋,皆反於极,本乎自然也。高者有余者,皆盈益者也,故必抑必损。下者不足者,皆损虚也,故必举叉补。皆自然之理,故天之道其犹张弓,必薪乎得中而后已。
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
御注曰:满招损,谦得益,时乃天道。
臣义曰:恶盈也,故损有余,好谦也,故补不足。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