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 - 第 91 页/共 108 页
新校正云:详此运何以不言适气同异少多之制者,盖厥阴之政与少阳之政同,六气分政,惟厥阴与少阳之政,上下无克罚之异,治化惟一,故不再言同风热者多寒化,异风热者少寒化也。
用温远温,用热远热,用凉远凉,用寒远寒,食宜同法。有假反常,此之道也,反是者病。
帝曰:善。夫子言可谓悉矣,然何以明其应乎?岐伯曰:昭乎哉问也!夫六气者,行有次,止有位,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视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矣。
阴之所在,天应以云,阳之所在,天应以清冷,自然分布,象见不差。
运有余,其至先,运不及,其至后,
先后者,寅时之先后也,先则丑后,后则卯初。
此天之道,气之常也。
天道昭然,当期铃应,见无差失,是气之常。
运非有余非不足,是谓正岁,其至当其时也。
当时谓当寅之正也。
帝曰:胜复之气,其常在也,灾青时至,候也奈何?岐伯曰:非气化者,是谓灾也。
十二变备矣。
帝曰:天地之数,终始奈何?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是明道也。数之始,起於上而终於下,岁半之前,天气主之,岁半之后,地气主之,
岁半谓立秋之日也。○新校正云:详初气交司在前岁大寒日,岁半当在立秋前一气十五日,不得云立秋之日也。
上下交互,气交主之,岁纪毕矣。
交互,互体也。上体下体之中,有二互体也。
故曰:位明气月可知乎?所谓气也。
大凡一气,主六十日而有奇,以立位数之,位同一气则月之节气中气可知也。故言天地气者以上下体,言胜复者以气交,言横运者以上下互,皆以节气准之,侯之灾青,变复可期矣。
帝曰:余司其事,则而行之,不合其数何也?岐伯曰:气用有多少,化治有盛衰,衰盛多少,同其化也。帝曰:愿闻同化何如?岐伯曰:风温春化同,热熏昏火夏化同,胜与复同,燥清姻露秋化同,云雨昏暝埃长夏化同,寒气霜雪冰冬化同,此天地五运六气之化,更用盛衰之常也。
帝曰:五运行同天化者,命日天符,余知之矣。愿闻同地化者何谓也?岐伯曰:太过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过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此凡二十四岁也。
六十年中,同天地之化者,几二十四岁,余悉随已多少。
帝曰:愿闻其所谓也?岐伯曰:甲辰甲戌太宫下加太阴,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阴,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阳明,如是者三。癸巳癸亥少征下加少阳,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阳,癸卯癸酉少征下加少阴,如是者三。戊子戊午太征上临少阴,戊寅戊申太征上临少阳,丙辰丙戌太羽上临太阳,如是者三。丁巳丁亥少角上临厥阴,乙卯乙酉少商上临阳明,己丑己未少宫上临太阴,如是者三。除此二十四岁,则不加不临也。帝曰:加者何谓?岐伯曰:太过而加同天符,不及而加同岁会也。帝曰:临者何谓?岐伯曰:太过不及,皆曰天符,而变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帝曰:夫子言用寒远寒,用热远热,余未知其然也,愿闻何谓远?岐伯曰:热无犯热,寒无犯寒,从者和,逆者病,不可不敬畏而远之,所谓时与六位也。
四时气王之月,药及食衣寒热温凉同者,皆宜避之。差四时同犯,则以水济水、以火助火,病冷生也。
帝曰:温凉何如?
温凉喊於寒热,可轻犯之乎?
岐伯曰:司气以热,用热无犯;司气以寒,用寒无犯;司气以凉,用凉无犯;司气以温,用温无犯;问气同其主无犯,异其主则小犯之,是谓四畏,民#8谨察之。帝曰:善。其犯者何?。
须犯者。
岐伯曰:天气反时,则可依时,
反甚为病,则可依时。
及胜其主则可犯,
夏热#9甚,则可以热犯热,寒气不甚,则不可犯之。
以平为期,而不可过,
气平则止过则病生,过而病生,与犯同也。
是谓邪气反胜者。
气动有胜是谓邪,客胜於主,不可不御也。六步之气,於六位中应寒反热,应热反寒,应温反凉,应凉反温,是谓六步之邪胜也。差冬反温,差夏反玲,差秋反热,差春反凉,是谓四时之邪胜也。胜则反其气以平之。
故曰:无失天信,无逆气宜,无翼其胜,无赞其复,是谓至治。
天信,谓至时叉定。翼赞,皆佐之。谨守天信,是谓至真妙理也。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四十五竟
#1帝曰:顾本『日』下有『善』字。
#2有余:顾本无此二字。
#3至:顾本作『正』。
#4降:顾本无『降』字。
#5温:原脱,据顾本补。
#6近:顾本作『迎』。
#7少羽:顾本『羽』下有『终』字。
#8民:顾本作『必』。
#9热:原作『寒』,据顾本改。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四十六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六元正纪大论篇下
帝曰:善。五运气行主岁之纪,其有常数乎?岐伯曰:臣请次之。甲子甲午 岁上少阴火 中太宫土 运下阳明金 热化二,
新校正云:详对化从标成数,正化从本生数。甲子之年热化七,燥化九。甲午之年热化二,燥化四。
雨化五,
新校正云:按本论正文云:太过不及其数何始,太过者,其数成,不及者其数生,土常以生也。甲年太官土运太过,故言雨化五。五,土数也。
燥化四,所谓正化日也。
正气化也。
其化上咸寒,中苦热,下酸热,所谓药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下苦热。又按《至真要大论》云:热淫所胜,平以咸寒。燥淫於内,治以苦温。
此云下酸热,疑误也。
乙丑乙未岁
上太阴土 中少商金 运下太阳水 热化寒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灾七宫。
新校正云:详七官、西室兑位,天任#1司也。灾之方位,以运之当方言。
湿化五,
新校正云:详太阴正司於未,对司於丑,其化皆五,以生数也。不以成数者,土王四季,不得正方,又天有九官,不可至十。
清化四,
新校正云:按本论下文云,不及者,其数生。乙年少商,金运不及,故言清化四。四,金生数也。
寒化六,
新校正云:详乙丑寒化六,乙未寒化一。
所谓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热,中酸和,下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上酸平,下甘温。又按《至真要大论》云:湿淫所胜,平以苦热。寒淫於内,治以`甘热。
丙寅丙申岁
新校正云:详丙申之岁,申金生水,水化之令转盛,司天相火为病喊半。
上少阳相火中太羽水运下厥阴木火化二,
新校正云:详丙寅火化二,丙申火化七。
寒化六,风化三,
新校正云:详丙寅风化八,丙申风化三。
所谓正化日也。其化上咸寒,中咸温,下辛温,所谓药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玄珠》云:下辛凉。又按《至真要大论》云:火淫所胜,平以咸玲。风淫於内,治以辛凉。
丁卯岁会丁酉
岁新校正云:详丁年正月壬寅为干德符,便为平气,胜复不至,运同正角,金不胜木,木亦不灾土。又丁卯年,得卯木佐之,即上阳明不能灾之。
上阳明金中少角木运下少阴火清化热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灾三宫。
新校正云:详三官,束室震位,天冲司o
燥化九,
新校正云:详丁卯,燥化九。丁酉,燥化四。
风化三,热化七,
新校正云:详丁卯,热化二。丁酉,热化七。
所谓正化日也。其化上苦小温,中辛和,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论》云:燥淫所胜,平以苦热。热淫於内,治以咸寒。又《玄珠》云:上苦热。
戊辰戊戌岁上太阳水中太征火运
新校正云:详此上见太阳,火化喊半。
下太阴土寒化六,
新校正云:详戊辰,寒化六。戊戌,寒化一。
热化七,湿化五,所谓正化日也。其化上苦温,中甘和,下甘温,所谓药食宜也。
新校正云:按《至真要大论》云:寒淫所胜,平以辛热。湿淫於内,治以苦热。又《玄珠》云:上甘温,下酸平。
己巳己亥岁上厥阴木中少宫土运
新校正云:详至九月甲戌月,己得甲戌,方还正官。
下少阳相火风化清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灾五宫。
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论》云:其青四维。又按《天元玉册》云:中室天禽司,非维官,同正官寄位二官坤位。
风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