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筮全书 - 第 55 页/共 105 页
泥犁,地狱名。言其至凶也。但凶神遇之,则又反为我吉矣。
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喜其灭项以安刘。
日辰乃卜筮之主。不看日辰,则不知轻重。盖日辰能冲动安静卦之爻象,能并起安静卦之爻神;发动者能制之,凶恶者能抑之,强旺者能挫之,衰弱者能扶之,生合者能破之。
古人云:日辰能救事,能坏事者,此也。故为六爻主宰。
且如占文书,卦有财爻发动,是文书坏矣。若得日辰合住财爻,或冲散财爻,或克制财爻,不使之去伤害父母;故得文书有气,其事可成。此能救事也。
又如占子孙,卦中父母不动,褔爻不空,其兆吉矣。若被日辰冲扶父母,刑害子孙,则变吉为凶,此能坏事也。日辰扶持用爻则吉,扶持忌爻则凶;克制忌爻则吉,克制用爻则凶。
假如七月乙未日,占兄弟病,得同人之无妄卦。卦中鬼爻动克主象,绝爻又动,其凶可知矣。幸得日辰未土,克坏官爻,合起主象,所谓灭项以安刘也,后果应无事。
月建乃万卜之提纲,岂可助桀而为虐。
月建乃龙德之神,故卜卦以是为提纲。须详其有无刑冲克害,有无生扶拱合;与世身主象,有无干涉,便见吉凶。月建中有,乃是真有。如坏事,乃真正坏事也。
且如占财,卦中无财,月建是财,向后终须可得;若卦中有财,月建克财,定主艰阻,须过此一月,方可得财。如卦中无财,月建又无财,而日辰是财,可许当日便有些。财少受克,则不中矣。盖月建成得事,日辰即可扶也。
且如五月内,占小儿病,得大过卦。卦中无子孙爻,而月建午火,正旺为主象,不断其死亡。余仿此。
凡看月建,与日辰同论。亦喜其扶持用爻,克制忌爻。忌爻旺动而又生扶之,则是助桀为虐,其祸为尤甚也。
最恶者岁君,宜静而不宜动。
太岁乃天子之爻。若来冲克世身主象,主灾厄不利,一岁中多不宁静。故此星为最恶。但贵人反宜见之。若带三刑六害,其祸尤甚,虽贵人亦不宜。若为主事爻入卦,其事必干朝廷,利于求官谋职。常人用事,多凶少吉。然此爻喜安静,不喜发动;若被日辰动爻冲起,必有灾患。
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伤。
身:即月卦身也。其法与决,见第一卷。大抵成卦之后,先看卦身现与不现;与月建、日辰、动爻,有无干涉,则吉凶便见。故卜易以身为最要,而不可不看者也。
且如占得困卦:身爻在午。兑宫以午火为官鬼;旺则官非,衰则疾病。
又如未济卦:卦身在寅。若日辰是申巳冲刑之,离宫以寅木为父母,便知尊长挠括,或文书相干也。
又如兄弟爻动,与卦身相并,衰则虚诈,旺则口舌怪异也。若出现变动,依五类所主推之。
如占人贵贱,身遇财爻,化出父母,必是有艺富人。余仿此。
大凡卦身,占事为事体,占人为人身。喜扶而不喜伤。凡言扶,则生并拱合,皆在其中。而曰伤者,则又兼刑冲克害而言也。
世人多以“子午持世身居初”之身爻用之,多有不验,且未晓其义。予见卜易玄机,金锁玄关,明卦身之身,甚为得旨。故舍彼而取此焉。
世为己,应为人,大宜契合;
卜卦分世应者,宾主之象。世为己,应为人与事。人有彼此,所以辨人情之好恶也。求谋用事,须得生合比和,则有成就。若刑冲克害,必主艰难。此其所以大宜契合也。海底眼云:世应相克,纵然好事,也须费力。
动为始,变为终,最怕交争。
交、重为动。动则阴变为阳,阳变为阴。卦中遇此,当以动爻为事之始,变爻为事之终。
如占人来,得小畜之乾卦。辛未爻动,变出壬午子孙合,必妇人带小儿来。他仿此。
最怕交争者,如主事爻临子水动,变出未土来克害于我,乃大凶之兆。纵得用爻旺相,后亦不能称心遂意。余仿此。
应位遭伤,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岂宜自己之谋。
应受伤,不利代占,盖代占以应为主也;世受伤,不利自占,盖自占以世为主也。若世应逢凶,而遇此者,则勿以此断之。
世应俱空,人无准实;
世应二爻,不宜在空亡之地。世空为自己不实,应空为他人不实。世应俱空,彼此皆无准实,谋事必有阻节。
若安静卦,世应空合,谓之失约无诚信。若忌爻发动旺相,则宜其落空也。
内外竞发,事必翻腾。
卦中一爻二爻发动,则变化有常,生克不乱,或吉或凶,自有条理。若内外爻象,纷纷竞发,则吉凶靡定,人情不常。必主事体反复,卒无定论。海底眼云:独发易取、乱动难寻。是也。
世或交重,两目顾瞻于马首;应如发动,一心似托于猿攀。
世应皆不宜动,动则反变不常。马首是瞻(6),或东或西;猿猱(7)攀木,身心靡定。皆言其变迁更改,不能一其思虑也。但世以己言,应以人言。海底眼云:应动他人心易变。以应推之,世可知也。
用爻有气无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伤,凡谋不遂。
用爻,即主事爻也。如占文书,或尊长、音信等事,则以父母为主象。求财、妻妾、妇人等事,则以财爻为主象之类是也。喜旺相有气,不宜衰弱无力。若用爻有气,别无月建、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乃为上吉好卦;从心所欲,无不称意。若用爻无气,而又被日辰、动爻克害刑冲,乃是大凶下卦;枉费心力,必无可成之理。盖用爻衰弱,别无生助,比同空伏之象;虽然出现,亦是无用之物耳。故曰徒存。
有伤须救,
伤者:身世主象,见伤于他爻也。
救者:动爻日辰,制伏于忌爻也。
且如用临申金,而被午火动克,则申爻受伤矣;若得日辰是未字合住之,不使之克;或日辰是子字冲散之,不能来克;或日辰是亥字制伏之,不许其克;皆为有救也。其他刑害等类,皆仿此。
若世身主象,见伤于月建日辰者,则真受其祸。盖二者为卜卦之主,无可救之道也。
无故勿空。
夫旬中空亡,有有故而空者,有无故而空者。凡遇日月动爻伤克,而在空亡,谓有故而空,避之可也。若无刑冲克害,而身世主象自落空亡,此为无故而空。大凶之兆。占病必死,占事不成,占人有难。盖空则虽有日辰动爻,难以扶持救援之故也。
空逢冲而有用;
凡遇卦爻空亡,今人不拘吉凶,概以无用论之。殊不知见冲亦有可用之处。盖冲则必动,动则不空。所以虽空而有用也。假如戊午日,占天时,得升之乾卦。(虎易说明:此卦引用不当。可换成无妄之乾卦为宜)。卦中父母空亡,却被日辰
冲动,定有雨。惟忌火空见冲则不吉。
合遭破以无功。
卦中有合,所谋易遂。如两人同心协力,事必克济。惟恐奸诈小人两边破说,则未必不生一二猜忌之心也。故凡遇合,须防刑冲克害以破之,则不成合。
且如寅亥两爻,本相和合;若有申字动,则申金克了寅木,又害了亥水,故虽合亦无功用矣。三合同看。天玄赋有合处逢冲之论,宜详味之。
自空化空,必成凶咎;
六甲空亡,犹深渊大壑,人不可履之地。若世身主象,无故而自入于空;或发动而入于空者;皆为大凶之兆,作事不利。惟忌爻见之反吉。
刑合克合,终见乖淫。
合者:合和也。凡占见之,无不吉利。然人不知,合中有刑有克。合而有克,毕竟不和;合而有刑,终成乖戾。
且如用午字为财爻,未字为褔爻,午与未合,然午带自刑,名为刑合。占妻妾多不正,占财亦是不正之财也。克合,如丑子之类是也。余俱仿上。
虎易说明:以上:“午字为财爻,未字为褔爻”,把两者的关系颠倒了。读者自宜分辨清楚。
动值合而绊住,
大凡动爻不遇合爻,然后为动。若有合,则绊住而不能动矣。故虽动亦作静爻论之。然有吉有凶,不可一概而论。且如用财而兄弟发,若有日辰合住兄弟,则不能克,而财爻不受其伤矣。子孙发动,而被日辰合住子孙,则不能生,而财爻不蒙其惠矣。
故凡所忌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成凶;所喜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济事。三合,三爻俱动为合住。六合,两爻俱动为合住。
静得冲而暗兴。
大凡占得六爻不动之卦,不可便以为安静。若被日辰冲之,则虽静亦动。譬如夜卧之人,无所挠括,则不醒寝。苟或被人冲唤,及推摸摇拽,百计叫醒,莫能安然而熟睡矣。
故天玄赋以为逢冲暗动。但不可只以日辰取之,有旺动之爻亦能冲起。其吉凶详见天玄赋中。
入墓难克,
墓者,滞也。动爻遇之,亦沉滞而不能脱洒矣。且如寅为主象,而卦中动出酉字、丑字,本嫌酉金克伤寅木,喜得丑乃金之墓库,则酉贪入墓,而寅木不为其所伤矣。余仿此推之。刑冲克害,亦当同看。
带旺匪空。
旺者,旺相爻也。谓春月木旺火相,夏月火旺土相,秋月金旺水相,冬月水旺木相,四季之月,土旺金相。古人所谓当生者旺,所生者相是也。此爻空亡,不作空论。以其有气故也。虽日下见阻,过旬则成。
古人云:旺相空亡过一旬。谓值过此一旬则不空,而谋事始成矣。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指主事爻而言也。且如主事爻无气,本为不美;喜得日辰、动爻、月建生扶合并,则虽无气,不作衰弱论。譬如贫贱之人而遇贵人提拔,则困苦相忘于扶持之下矣。但忌爻无气,则不可扶也。
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
刑冲克害,四者皆凶恶之神。若得傍有生爻合爻,则彼贪生贪合,自不为患矣。故曰忘。假如世坐子,而动出卯字,此正无礼刑,本为凶兆;如得傍爻动出戌字,则卯贪戌合,不暇刑子。此贪合忘刑之例也。
又如世坐巳字,而卦中动出寅字,木能生火,所以忘其刑也。
又如用临巳字,动出亥字,亥本冲巳;若得动出亥、卯字,则亥水贪生卯木,不暇冲于巳矣。此乃贪生忘冲之例。余皆仿此推详之,可也。
别衰旺以明克合,辨动静以定刑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