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大全 - 第 58 页/共 71 页

卯常 酉朱 卯常 常朱勾阴 卯酉未丑 酉卯丑丁 阴 亥子丑寅 戌 卯 年 酉 辰 申未午巳 《订讹》 龙战:卯酉日占,卯酉上神发用,行年卯酉更的。卯月阳气南出,万物生,阴气北入,榆荚落。酉月阳气北入,万物凋,阴气南出,麻麦生。此阴阳出入,刑德聚会,其体如龙,一生一杀,相战于门,故或龙战。 占主疑惑反复,门户不宁。出忌南行,入忌北行。合者将离,居者将徙。欲行莫行,欲止难止。婚阻,孕不安,财不聚。如传入三交,贼来必战。游神并,行人来,病反复,官改动。或夫妻年立其上,主室家离散,兄弟年立其上,主争财异居。将得天后,事起妇人,乘蛇虎元,犹加惊恐。 《观月经》 日辰是卯酉,所临作用神。名为龙战卦,进退事逡巡。 凡卯酉日占事,行年在卯酉上,又遇卯酉入传,卯酉上发用者,是龙战卦。其余日卯酉上发用者,亦是龙战卦也。 父子难同室,夫妻亦不亲。 若是仲日神位发用在卯酉上,主分离之事也。 分财争内外,论盗在比邻。立秋乙卯日,辰时发用神。天罡临卯上,发用正含嗔。 假令乙卯日巳将辰时占,一课巳乙、二课午巳、三课辰卯、四课巳辰,取辰加卯下贼上发用,是天罡在卯也。 人年立卯酉,正是涉迷津。 人行年本命立卯酉,得此卦其人应涉迷津也。 《心镜》 龙战元黄二八门,春生秋杀决于分。 二月建卯,春分,生万物。八月建酉,秋分,杀万物。卯是日出月入之门,酉是日入月出之门。但遇卯酉日占事,用起其上,或人行年本命立卯酉者,则用此卦也。 燕至燕归离会兆,雷发雷收见潜因。 二月元鸟至,以象会。八月元鸟归,以象离。二月雷乃发声,龙见德。八月雷始收声,龙潜形,应离会之象。 如今卯酉日占事,行年用起立斯辰。 卯酉日占,或行年本命在卯酉上,或用神在卯酉上,是龙战卦也。 刑德两途俱合此, 二月春分生万物,主德复有杀气,盗刑而榆荚落。八月秋分杀万物,主刑复有德气,盗施而蒜麦生。故曰刑德两途俱合此也。 出南入北忌遭迍。行人进退心疑贰,兄弟乖张妻不亲。 《袖中金》 卯酉日占事,卯酉上发用,名曰龙战卦。卯酉,天之私门,生杀有限,分社有期。雷动龙奔,示其有战。主人心疑惑,进寸退尺,动有乖离之象。 假令立秋乙卯日巳将辰时占,天罡加卯发用,凶。若行年又在卯酉者尤凶。 辰勾 巳青 午空 青 勾 空 青 巳 辰 午 巳 辰 卯 巳 乙 午未申酉 巳 戌 辰 亥 卯寅丑子 《曾门》 二八门上一为发用,欲行难行,欲止难止。人年立之,或分或异。刑德集聚,俱合于门。天地解离,不可复合。 《定章》曰:二月建卯,出万物之门。八月建酉,纳万物之门。日出卯,月生酉,此皆日月所游,万物所从。故曰卯酉之辰为二八之门。用起立此,占人欲行不得行,欲止不得止,以象刑德,俱合于门。生者东南,入者西北。人年立卯,卯日占事,用起卯上。或人年立卯,以酉日占事,用起酉上。以此占人,动摇不安。夫妻年在上,室家分绝。兄弟年立之,争财异居。以应刑不应德。合者将离,居者将徙也。 丁卯日戌加卯用,年在卯上,曰二门。是欲行难行,欲止难止。主室家分离,兄弟异居也。 死奇课 凡斗罡系日辰阴阳发用,为死奇课。斗罡者辰也,盖天罡为死奇凶恶厌翳之神,死囚带杀,所在者殃。如罡加四课之神,主死亡奇怪之事,故名死奇。月为刑奇主刑杀,占者咸凶,故主病疾忧患。日奇为福德,主奸盗并息,反凶为吉。统“未济”之体,忧中望喜之课也。 象曰“辰为天罡,刑狱之曜。疾病死期,征战凶兆。论讼被囚,干贵失靠。婚嫁出行,祸患自招。”如带日鬼日墓,灾劫恶煞相并克贼,及乘白虎,为必死之兆,大凶。更临岁月之上,为三死课,祸尤凶。经曰“三者尽伤,岁必受殃。”此天罡临日,旬内忧;临辰,月内忧;临岁,岁内忧。孟忧二亲,仲忧己身,季忧妻奴,当应未济初六濡其尾吝之凶象也。若旺相德合相生遇吉将,或六处有冲克救神及日奇,反吉。辰为月将尤美,为死奇回光,除祸为福,则应六五,有孚吉象也。 如甲子日丑时巳将占,辰为天罡,加子为用,死奇课。 辰元 申青 子蛇 青 元 六 白 申 辰 戌 午 辰 子 午 甲 酉戌亥子 申 丑 未 寅 午巳辰卯 《订讹》 死奇:天罡发用,月行度到角亢之分,或月宿临太岁,日辰皆是天上日月星三奇,天罡星宿为死奇,月宿为刑奇,日宿为德奇。盖白昼万物光辉,夜则鬼神不潜,奸盗为害,所以日主德,月主刑,星主死也。日宿即月将是也;月宿乃月躔度。天罡太阴同见,六处有月将照之,谓死奇回光。只有太阴刑奇单见,亦主病患。而又天罡恶神并,且无月将救援,定主死亡奇祸,故名死奇。 《观月经》 式加死奇卦,天罡日月论。死亡推斗下,忧患月中陈。日至能除祸,诸家卦备均。 所生为父母,同类兄弟亲。墓处论妻妾,三奇推苦辛。斗临遭死损,月至忧患频。日到灾殃散,思量卦有神。 如甲乙,亥为生,寅卯为类,未为墓是妾。如丙丁,寅为生,巳午为类,戌为墓。戊己,巳午为生,四季为类,辰为墓。庚辛日巳为生,申酉为类,丑为墓。壬癸日申为生,亥子为类,辰为墓。 《心镜》 天上三奇日月星,日为福德月为刑 三奇皆灵奇也。日为福德者,日出则奸盗止,鬼神潜,恶兽伏,病者愈,故为福也。月为刑者,月夜曜也,则奸盗不止,鬼神不潜,恶兽不伏,病则剧,故主刑也。。 星是死奇为北斗,更互加之各有灵。 星是死奇,为北斗星也。星斗之光不及日月之曜,处暗之中奸盗不止也。 加孟所生忧父母,临仲为身及弟兄,季上见之妻与子,看其臧否与谁并。 假令今日丙丁,斗加寅,为孟,所忧父母;临午为仲,所忧己身及弟兄;临戌是季,为妻子奴婢。寅是火生,午是火旺,戌是火墓。他例此看,何奇加何位即可知之。。 日主旬中辰月里, 奇加日,吉凶在旬内。奇加辰,吉凶在月内。遇奇则吉凶有应。 岁上一年之内程。 奇在太岁,吉凶在一年之内应也。。 星月独临当死患, 星奇主死、月奇主患。 其中日照免危倾。 星日之奇虽主凶恶,若日辰太岁上或有日奇,则星月不能为灾殃也。盖日出则星月没故也。日奇者,月将也,是太阳故曰日宿。月奇者月宿也,是太阴,是二十八宿值日发用也,亦如二烦卦论也。。 《曾门》 三光媞媞,更立三奇。斗为死亡,月为忧患。日为福德,孟为二亲。仲为己身,季为妻子奴婢。谓斗系之,忧死亡。月照之,忧疾病。日加之,有喜庆。日,太阳也,日加年,虽见斗月,即免凶忧。日为旬期,辰为月期,岁为年期。三者不伤,岁中无殃,三者尽伤,岁中受殃。谓斗系今日日辰,及岁辰也。 《定章》曰:日月星谓之三光,悬象着明为媞,若今日日月及斗并见,应天三奇。斗为凶神也,所系者死。月为刑气也,所临者忧。日为福德也,则能救之。所生为孟,所旺为仲,所死为季。 如甲乙日亥为所生,卯为所旺,未为所死。斗月临孟忧二亲,斗月临仲忧己身兄弟,斗月临季忧妻子奴婢。 《订讹》 死绝,日之死乡又加死地之绝乡发用。如甲日午加亥发用是也。甲木死在午,午火绝在亥,故名死绝。 占主纪纲紊乱,壮者病,病者死,百事衰微凶败。 灾厄课 凡丧车、游魂、伏殃、病符、丧吊、丘墓、岁虎发用者,为灾厄课也。盖丧车一名丧魂,正月起未,逆行四季。为恶鬼临门,主病疾忧死,妇人产厄,非病有危。游魂,正月起亥,顺行十二辰。为鬼祟、妖怪、不详,主精神惊恐,病患凶灾。伏殃者,正月起酉,逆行四仲,为天鬼煞。主殃祸所侵,伏兵杀伤。病符,旧太岁,临支克支,主阖家病患。并天鬼是疫,并白虎死丧,甚凶。或临干支旺相,带日财贵人,即宜成合残年旧事。丧吊,岁前二辰为丧门,岁后二辰为吊客。若全加支干或年命发用,主身披孝服。或并死气绝神,白虎临身,吊客入宅,主自身死亡,致宅人挂孝。白虎,岁后四神并旬虎临日辰凶。并鬼,病不可疗。五墓者,金丑、木未、火戌、水土辰。主死丧病元。三丘,库墓冲位。并虎雀丧门,有葬埋事。临丑有墓田事。或丘墓入传,季神逢丁神,将凶,主恶祸官病,凶灾最速。此凶杀灾殃危厄,故名灾厄。统归妹之体,乃鬼祟作孽之课。 象曰:“家门厄会,妖孽为害。疾病死亡,财喜破坏。婚孕多凶,征战大败。行人不归,访人不在。”绝神,如申子辰用巳类,取水绝在巳也。亦为墓门,为女灾,为劫煞,主孕凶,宜了绝旧事。血支,每月闭也。血忌,正丑二未三寅申,对位顺数。忌针刺。并天空沐浴为产。血支血忌为破胎神,临产宜见。胎神,绝前一位。羊刃,禄前一位,主兵刀血光。或值日用囚死,凶将并诸丧车恶杀,大凶。或青龙作日鬼,为幸中不幸,则应归妹征凶无攸利之象。若病符女灾,虎墓囚死,日辰年命有冲克,及天地医救解,凶散为吉,病可疗。或白虎作长生,为不幸中之幸,则应初九跛能履征吉之象也。 如亥年正月将,乙亥日卯时占,未为丧车,春占死气,加亥乘虎,亥年未为岁虎,曰灾厄课。 未白 卯六 亥后 六白常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