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 - 第 14 页/共 19 页
佛称净土在西方。而佛身金刚不坏。佛相非空非色。其义与乾象同。佛言四大。地水火风。独少金。而以西方净土为佛地。
亦与五行之言一也。故乾为天。而性属金。而以西北。与巽对。
以用言。则与坤对。坤司载物。乾司覆物。坤为生。乾为化。乾知大始。坤代有终。
皆功用之相当也。故位相比。此亦先后天之同异也。
在五行生制中。万物生化以成。固气之所推荡也。八卦之分五行以象物。因二气生降消长。以象生化之迹。而以后天之卦为最明显。
盖先天之卦。为示气之本体。与其行至之序。非如后天均可按之事物也。
后天卦象。全体生化。有行至之序。有变迁之迹。有相生制之象。有相循环之式。故分观之。则一节一方之物。合观之则全部全体之事。均贯通者也。
如先天之卦。天地水火对列。山泽风雷抗居。其气布于两间。其数分于万物。而不相联接也。故分为二。以属于乾坤。
后天则不然。以水火为主。金木为辅。四隅相错。皆相接也。因后天之象。由合而分。本无穷尽。虽本先天一气。可统于阴阳。而应五行生化。可变为万用。故水火司乾坤之用。金木助阴阳之功。功用以全。物事以备。
在先天以元气为贵。故乾包坤。而后天以生化为先。故阴先阳。
此离上坎下。与乾上坤下各不同也。生化之用。以阳求阴。得阴始生。阳不独生也。
故曰阴阳。而上离下坎。离阴以代乾。坎阳以代坤。阴阳互济。生化乃见。此实天下至理。万物大本。而后天卦象位次之要义也。
若仍如先天之象。则生化不成。气数不续。道之穷也。穷则必变。变则后天之象见。此文王之卦。必继伏羲而明。而离坎之位必代乾坤而立者也。
物变必因阴阳之交。事变必因气数之易。天地尚不得不变。况下者乎。
后天者变象也。变于先天。而成现在之象。故人道存焉。
人道以为主。则乾坤退用。此离坎属人。为后天位次之枢。而主八卦之用也。学者当思之。
文王六十四卦讲义宣圣讲义「孔子」
六十四卦。自八卦出。无论伏羲文王一也。其次序自伏羲八卦方位定。无论先后天一也。
唯六十四卦。有本宫次序。有本卦次序。有相错次序。有相和次序。各以其变化而定。
本宫者分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宫。各八变。成六十四卦。此序卦之自生也。
本卦者亦依八卦之生化。而以乾兑震离巽坎艮坤之序。分属一卦。以成八属。
此明卦气之消长为循环也。相错者以卦之交错。分乾坤坎离震艮巽兑。相交错而成行。以循环而为序。即周易上下经之序也。
相和者亦卦之交错。合其体用。明其常变。和先后天之例。一伏羲文王之序。并及连山归藏之成规。
与本宫本卦参照而为序者。即杂卦传之序也。盖卦变本多。变必有例。易以明变。则一变有一序也。以此四者举其凡。若尽其变。尚不止耳。
六十四卦既由八卦出。八卦之序。已有不同。
则六十四卦之序。自分多类。不过后天易象重在交错。二五流行。无不交互。天下万类无非错行。合则以生。分则以化。推之不尽。用之不穷。则当以文王所序之例为主。
以能象现在之事物。而可推诸往来之气数也。其它各例。以备参考。俾知序变则用殊。易道不穷。则变例无尽。
有后圣者出。推而广之亦足与文王易同。则变例之存。将有待于推阐。不独溯源探本已也。
文王所定六十四卦次序。大别之为上下篇。而上篇统于乾坤坎离。下篇统于震艮巽兑。此大略也。
其实皆相错交互。明气之周流。二气消息往复无已。自为环行。系后天自然之象。
由先天既变。气随形化。数随事见。天道存于人物。化育寓于时位。皆莫为而为。莫致而至。以继往启来。垂今鉴古。无不符合。故为易之主体。而见卦之大用也。
上篇三十。首乾坤而终坎离。明先后天之卦象异主。坎离即以代乾坤。为宇宙之枢机。运阴阳之中极。而天地间万物从此生化也。
下篇首咸怛终既未济。即本上篇乾坤坎离交错。而成人类之万事万象。
以震艮巽兑纵横其间。明事物之回环曲折。无穷无尽。人主其中。以代天地。并化育。为世界开化。为物类建极。以成天地人三才之德。
而全易卦六爻之用。此下篇三十四卦始终。与上篇大同。皆以乾坤起。坎离终。而更交错之也。
盖后天之象异先天者。以多变也。变因于交错。而天地既判。人物已繁。往来其中者。形与气也。司形者数。司气者神。神主于隐。数行于显。于是一者分为二矣。
先天一气。同属乾坤。虽二仍一。以气同也。后天之变。乾坤分居。坎离代用。形气并具。二者乃分。
故后天统于水火。分于木金。而同寓于土。非复先天二气之一源。生化尽于乾坤。周回归于阴阳。其象简。其数单。而明显易见。纯一易名也。
故后天之卦。必以交错为用。愈交愈生。愈错愈化。生化日众。交错益多。此六十四卦。虽大类统于水火。属于四正。而其往复之迹。消息之机。无不纵横如织。回环若轮也。此文王六十四卦定序之义也。
文王六十四卦次序。虽因交错。而因异本宫本卦之序。而其取法者。则仍乾坤对列之八卦位次也。
盖乾坤对列之位次。虽属先天卦象。究为卦象本体。不得弃之而别取法也。若上离下坎之象。虽名后天位次。其为用祇与本宫本卦之序相证。而非文王六十四卦序所本也。
此其异者。以先天之至后天。因其变。变有其例。因于体用。体此而用则彼。体先而用则后。文王八卦位次。仿自伏羲八卦。而与本宫本卦之序相应。一先一后。一体一用也。
二者同出异用。一常一变。常者不变。故其用能变。变而不失其常。若体已变。则何以用变。以变为变。将不复知有常矣。
则易道乱。乱则何以神其用哉。故变者本于不变。而后天必本于先天也。
世之习易者。以文王六十四卦。不合其八卦位次。而其八卦位次。恰与本宫之序同。
有疑为不如是者。不知六十四卦者。全易之象。八卦亦在其中。文王六十四卦之序。即后天之象。与伏羲本宫卦序。正为体应。非可疑也。
苟就六十四卦之象前后观之。其气消息。其数盈虚。其行往复。其道回环。无不与伏羲八卦位次同。盖可见其取法所自矣。
且六十四卦之序。不有数例在乎。试各按之。皆足以参证其用。以本宫言之。三变而后。则属对宫。七变为游魂。八变为归魂。仍本先天八卦方位者也。
盖变多必因交错。气交数错。变乃无尽。后天以变为主。固必取交错之例。
交错以对位为主。以旁行为辅。对位为交。旁行为错。如乾之坤。对位也。之离坎则旁行也。
文王六十四卦序。其例正如此。故以乾坤为首。以既未济为终。明后天之交错。而象事物之生化也。
夫本宫之序。终于归妹。与此之终于未济。其义亦可互参。
传曰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女即乾坤也。乾坤即天地也。天地即阴阳也。
阴尽于归妹。明体静也。阳尽于未济。明用动也。
先天主静。内阳外阴。后天主动。内阴外阳。
故文王之序。以乾始。以未济终。示阳气之循环。为后天生化之本。
而阳气之终尽。为人物穷竭之时。此其取义。亦象天地自然之气者也。况易者尽而无尽。穷而复通。以其循环也。
天地为一大循环。终则有始。非不续也。故未济穷而不穷。
先后天各易象数及图表大同复圣讲述——颜子
卦象先后天之异,在方位与次序,夫子已详言之:唯先后天各图象,位次各不同者,以其气数各有合也。伏羲八卦位序,为一切根本,其六十四卦则有数种;位序不同,名类斯异;文王八卦位序,自伏羲变来,其六十四卦,亦与伏羲者殊,然皆出于上乾下坤之八卦位序则同。盖根本一,而变化无尽也。
伏羲六十四卦,应以本卦之序为最明显;即依乾、兑、离、震、巽、坎、艮、坤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次序,而将本卦所变者,统属之于一卦;
如乾卦之下,兑乾、离乾、震乾、巽乾、坎乾、艮乾、坤乾、各卦;
即夬、大有、大壮、小畜、需、大畜、泰,皆属之乾卦;
其次则兑卦,兑所合者;如履、兑、暌、归妹、中孚、节、损、临、各卦,皆属之;
兑以下,如离、如震、如巽、坎、艮、坤、各本卦所合者,依序列之,以为全易次序;
因其由本卦所推,故名为本卦序;因其依先天八卦位次,故名为先天六十四卦序,或伏羲六十四卦序。
此种卦序,为图有方,有圆,有平列,有竖立,其象虽殊,致用略一,而其别于他类者;顺八卦之位次,示本卦之分合;无交错之用,纯先天之象;
盖其变化少,而生育之功不见;藉以定天地之位。辨气数之差而已。故后人多不晓其意义,不过备易象之一格,而为他卦参证云尔。
又有本宫卦序者,则依文王八卦位次,而为各类;其卦变化,则依本宫对宫相交错,及比类五卦;
而推生各卦,皆为八变;如乾宫自乾起,初变为乾巽,次为乾艮,次为乾坤,次为巽坤,次为艮坤,次为离坤四,终为离乾;
即乾、姤、遯、否、观、剥、晋、大有、各卦,依次序列;属之乾宫卦。
其次为坎宫,自坎以下,为节、屯、既济、革、丰、明夷、师、各卦,亦依变化之次序列,属之坎宫卦。
以下如震、如巽、如离、如坤、如兑,皆依后天八卦位次序列,以推生全易卦象者也;
以其变由生于本宫,不似前之出于本卦者,故名本宫卦序,亦曰八宫卦序,或称后天六十四卦序;
然非与文王六十四卦序同,不过序列各宫;依文王八卦位次,其推生变化;纯先天例,有异文王后天交错之序也,应仍属之先天卦序之一种。
此种卦序,有一定之例;即自本宫本卦起,三变而至对宫,七变而为对比宫,是曰游魂;八变由比宫仍还本卦,是曰归魂;
大凡八卦,依伏羲方位相对者,曰对宫;相并者,曰比宫;
如乾与坤,离与坎,震与巽,艮与兑,对宫也;
如乾与离,坤与坎,震与艮,巽与兑,则比宫也;
对宫不独本卦位次相对,其变化位次皆相对;如乾变之巽,之艮,至坤;由离返乾,皆自上下行,由下返上;
而坤则之震,之兑,至乾;由坎返坤,皆自下上行,由上返下;所至所行,恰相对也。
其行各宫,而生变化;一宫所涉者五,不入者三;
如乾涉巽、艮坤、离、坤则涉震、兑、乾、坎,余宫皆然;
此其例也。盖气之变,必以动;变至三则易其位,至七则游于比宫,八则归于本宗;
故一宫八卦,所交五宫,亦自然变化之序;此序之用,为纳甲所本,于占法适宜;
是先天用法,古人常取之以卜筮,至今犹传;与后天卦序有相阐发也。
此外有合一岁序者,亦有数种;
如以八卦八宫分候四季者,以乾坤二宫分候十二月者;以六十四卦分候全岁,一卦六日七分者;
其例详各家书,皆传自古,为历数家所用;亦本先天卦象,推其变化,而应于岁时,无不合也。
盖卦象包罗无尽,其变化随用而见,初非限于一例也。天文地理,日月度数;星辰躔次,山川里程;人物形体,皆有所象;
神而明之,无不符合;固不仅象一事一物,亦不止象一时一世;果推而广之,则宇宙之图,今古之迹;天下之事,神形之伦;在大气之中者,无不随象而可征也。
盖气者生化之本源,卦象气也;则凡有生化者,举不外于卦象,而视人之能明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