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证释 - 第 12 页/共 19 页

此数之始终也。河洛之言数者如此,而气在数中;太极则以气寓数者也。   太极以两仪互抱而周行,一消一长,一盈一虚;气之始终,即可见数之进退,奇阳而偶阴也;   阳者左行,阴者右行;二者不可截然两途也,必参伍而后见其变化之用;   故仍当合河洛之数以观之。此卦象之数,必仿于河洛,而同于太极;   太极明气之升降,河洛明数之乘除,卦则合二者而象之也。   是故卦象,其象自虚,而用可实;其数自一,而变可百;其气自同,而生化可无尽;皆本乎自然者也。   言卦象必征以物,言数必征以名,言气必征以类;是滞也,不知易之为易者也;易岂得而执者哉?   故一象之征,此殊而彼异;一数之合,今是而昨非;一气之推迁,来如此而往如彼;不相侔也。如悬则以测事物,则可;若谓此即事物也,则不可;   故曰:卦者;卦也;卦之取象,非以物实之也;虚则用大而化,神而明;实则不化不明,故观象必通其义焉。   卦虽此于六十四,其象可尽天下万事万物;其数无尽,其气无穷;由其常,则至中至一;极其用,则至奇至神;此言易所当知也。   伏羲之画卦也,自八卦始;其初止于三爻,以符于洛书之象;而分为八方,   以本于河图之数;而定为对偶,以推于太极之气;而立为爻与序,可自其卦位卦体见之也。   乾坤之为阳与阴也,其位正对;坎离亦然,以坎为阴中阳,离为阳中阴;由体而进于用也。      故同于乾坤,此四正之卦也,震兑巽艮,分列于旁;由震而兑,为阴消阳长;   由巽至艮,为阳退阴升;介乎坎离之间,属于乾坤之类;各归其体,各成其用;   以符气之升降,数之乘除;故分列四旁,而为四隅之卦者也。   位如河洛,行如太极;赅气数而分阴阳,以进退而见生化者也。   故八卦以阴阳分之。属阳者四,随乎乾;属阴者四,统乎坤;其序则左右也,其行则顺逆也;其数则奇偶也,其位则相对与相反也;   皆以二气辨焉,以符太极,而本河洛者也。故卦有序,有行,有数,有位;以明气之始终,生化之推移,有一定也。以见天地之道,万物万事之变迁,有无尽也。   试就其三画之卦证之;乾为阳纲,其爻 ;其用九,三九二十七,其数奇也;   坤为阴统,其爻 ;其用六,三六一十八,其数偶也。   坎艮震之爻,为乾者一,为坤者二;其数皆二十一,皆奇也,是皆为阳;   离兑巽之爻,为乾者二,为坤者一;其数皆二十四。皆偶也,是皆为阴。   阳则从阳而归乾,故乾为父,震坎艮为三男也;阴则从阴而归坤,故坤为母,巽离兑为三女也。   以数纪之,知其气所至;以象测之,知其气所行;故阳卦者,得阳气而成阳数;阴卦者,得阴气而成阴数;皆以象见之者也。   卦有相对者,有相反者,有相对兼反者;   皆以数见之,既气之所至也。而必因以位以明之,因序以次之;以象气之消长进退也。   故卦象因位而别,因序而殊;八卦之位,乾坤居上下;相对也,亦兼反;坎离居左右,相反也,亦兼对;   此易见者也。若震与巽,则相对而非反也;   艮与兑亦然,而震与艮,则相反而非对也;巽与兑亦然。   盖乾之与坤,离之与坎;皆位相当,而爻相反;以阴阳之不同也。   震之与巽,艮之与兑;其位固当,其类则别;是阴阳相对而已 ,不相反也。   若震之与艮,巽之于兑;一则阳在下,一则阴在上;一则阳多,一则阴多;   其数相反,而其位不相当也,故为气之升降消息之象者也。由对言之,则为配偶,或怨仇;由反言之,则为侵袭,或退让;   对者多异类,反者多同类;如震与巽,异类也;与艮,则同类;兑与艮,异类也;与巽则同类。   异则本为敌也,同则原相近也;敌则对而无嫌于争,近则违而适成其逆;   故对者位之当,反者序之逆;   以震遇艮为阳自反,以兑遇巽为阴自逆;其阳与阴消息不同也。   故乾坤坎离对且反,震巽艮兑为对,震艮巽兑为反;   以位与序证之,自可见也;即在三爻之阴阳数求之耳。   八卦之位,相对者,皆异类;相连者,则多同类;   其序之次分二系,以阳从阳,以阴从阴;而阳中有阴也,则阴从阳;   阴中有阳也,则阳从阴。视其气所至耳。乾坤为阳阴主,故阳卦从乾,阴卦从坤;   而兑为少女,又从乾;艮为少男,又从坤;则阴阳互近之序也。   兑出于离变,艮由于坎进;故虽不类,而相从也;   乾之左为巽,坤之旁为震;阳交于阴,阴交于阳;其气之递嬗也,故位从之。   震者,坤之初得乾气也;巽者,乾之始换坤象也;故长男近母,长女近父;   以是交错而孚于河洛之图也。   河图四方,天地之数,相合成物;洛书八方,阴阳之气,往复成文;皆二者相错也。   故卦位序象之,然亦本于变化自然而然者也。气至则象见焉,二者之行,必一阴一阳相互;   以乾坤既立,余物皆自天地之和生化,则不得独行也;   故阳卦以阴成,阴卦以阳成;而行也以交错,至也以分合;各有其变化,则各具其数;   各有其消长,则各殊其象;非截然不乾者也。   对者非仇则偶,反者非主则从;皆自其象数可测者也。   夫气之动也,有消长往来之形,故卦象有对反分合之别;   以八卦之分阴阳,不过两类;而乾坤主之。震坎艮属阳,巽离兑属阴;   此易见者也。而离象日。且可代乾;坎象月,且以代坤;   则前之阴者为阳,阳者为阴矣! 岂非气有消长,象有往来;数有乘除,卦有升降乎?   故阴者乐阳,其体阴者其用阳;阳者乐阴,其体阳者用阴;此一定不易者也。   盖先天之气,至后天而变;变则用殊,其因于动也;动则变见,不动不变;   则用不彰,而无所分于阴阳;既动既变,则用以明;而阴阳之象,不复浑沦;阴阳之途,亦随迁易;此皆生成之例,造化之源;有必至者也。   故阳卦多化于阴,阴卦多化于阳;进则变矣,退则复矣;其迹可求于象,其行可见于序,其至可审于位也。   虽为卦八,其变化可无穷焉;此固圣人体察入微,征考有目;盖能明河洛之象,阐太极之形;推之而不差,用之而不忒也。   夫河洛之数,阴阳相对,奇偶相生;皆示物之所生化,气之所流行;而明天下之大本也。故卦象之,以画示其数,以卦成其名;   虽气之不可见,而数之多少可计也;虽物不可形,而卦之大小可名也;   故立卦,而万物万事皆自卦中出;天地尚不外是,况其下者乎? 故卦者卦也,言以一而卦众也;   悬则以测物,谓之卦;卦立,则物物事事皆得依则以测之;故能周知无穷。   八卦之序,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自乾至震,自巽至坤;分为左右,而仍成圆形;以二气之往来相续,循环无已也。乾坤对列,六子成行;以明阴阳之有所属,而升降之有次也。   故一二三四之序,乃位次也;必求于象之变化,始见气之进退;   如自下而上,则震者坤所变;自上而下,则巽者乾所化;其序不同,亦相当也。   盖阴阳二者,往来不已,初非泥于一地也;升降有时,初非限于一日也;故时位不同序,升降往来不同道;   消长进退不同途,各以所宜而自至焉。卦象亦如之,故以兑次乾,言兑之上既复,即归于乾;   以巽随乾,言乾之初初变,即成为巽;一来一往,一进一退,各有序也。由兑溯离,可见其升之道;由巽推坎,可见其去之途;   其相次亦有定也。坤之与震艮亦然,不可泥一二之序,而执于一偏;必通各象之形,而寻其所至;此八卦位序所赅之义,实至精深也。   阳之进者,为阴之退;阴之长者,为阳之消;此易见者也。皆定于三画,故有多必有少,有减必有加;   其象所具,则数之所计也。   故坤纳艮之阳而变震,震之初爻,即乾之下;   乾气初见,坤气即潜;此震卦之象,示由静初动,由阴生阳之机;   其象既明,其气亦昭;观其所变,即得其所示之义矣!不独震也,余卦皆然。   故来往有途,进退有道;以成环行,永无断绝;此始彼终,非真始终也;   为便于纪录,谓之始终耳。如春去夏来,秋往冬至;此一岁之始终,为纪岁也;   实则冬去春复来,日月何尝有所始终哉? 彼八卦之交递亦犹是也。故泥其迹则不达,通其意则皆知;   气行无垠,数至有纪;必旁通各象而会归之,方得圣人立卦之心,与河洛图书相合之义耳。   夫卦之用以测物,必自物之既生始;物物事事所自生成者三,天地人是也;      故卦之爻三,既仿河图中之三五也。然生成必自二气之合化,孤阴独阳不克生化也;   必合阴阳,而后生成之功始见;必列阴阳,而后事物之情始明。   此三爻之卦必重,重而后竟其用也;   亦即河图、洛书四方之数,以一阴一阳交合成象之义;故卦之体三爻,而成用,则六爻也。   天有阴阳,地有柔刚,人有仁义;皆二气相间,以生成事物,而见其情性者也;名之日道,言物物事事必由者也。   天地人之合,而二气行止于其间;故卦象以六爻分象之,而变化亦因之生矣! 六爻之卦所自成者以此,原夫天下之物事,莫不以阴阳之从违,为有无生化之本;   阴者求阳,阳者求阴;合而有得,生化无尽,则前之孤独者,至此必偶;而前之三爻者,至此必重;此重卦之立,亦本乎生化自然所至者也。   如乾之三爻也,无所谓生成,故无所谓物事;不过以象天之元气而已。   若推其生成,象其物事,则必加其所行止之象,而仿其气之动静;   名其数之奇偶,以尽其生化之用;则三爻之乾,即重为六爻矣!动静之所别,行止之所殊;而后可记可名,不复浑沌;而气之所至,亦悠然见之于数矣!   如乾卦既为六爻,已由阳而生阴,奇而成偶;前之三九为奇者,今已六九为偶;奇之为阳者,今已偶之为阴矣!   此孚于二气之妙用,生化之大则;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者也。   盖阳动必生阴,体阳者必用阴;乾虽纯阳之气,若既动矣,亦当生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