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74 页/共 351 页
二、人不可傲然自满
人思己之才能,其去天神,不啻倍屣。可傲然自满,甘犯主命,而效尤邪魔者乎?”
论德贵谦,6:25
少顷,其香问曰:“承明训云:‘祈求不如领受’,大都领受莫如谦。昔林司铎论谦德,譬之掌焉:掌面能受,背则不能,以掌面中虚故也。”
司铎曰:“然,请观之器,器之虚者音必亮。故制乐器者,必空其中,而清越之音出焉,实则无之。夫一乐器之微,尚贵虚也。人而不修谦德,坚距其中,奚可哉?”
论以苦报主须存真爱,6:25,凡三则
复月之七日,艾司铎已适温陵,其香入三山。
林司铎诏之曰:“吾主耶稣,为我等受难受苦。我今即以苦报之,犹未足酬万分之一也。以苦报主,尚敢畅所欲言、行所欲为、嗜所欲得乎?”
一、爱主之心能克难
其香曰:“以苦报主,理所宜然。其如克己之难何?”
司铎曰:“克己诚难,然有真爱主之心,则不难矣。譬有人于此,而子爱之,情好甚笃也。推子爱之之心,即竭一身之奉而不言劳,甘卑下之役而不知贱,涉万里而不为远,罄千金而不辞贫,受人讥谤而我不恤,身经百折而我不避,甚至以身代死,亦欣然为之。爱至此止矣。岂有爱主若此,而患克己之难者乎?”
二、爱主之心皆有功
其香曰:“事主之道不一,果尔,则爱德尽之乎?”
司铎曰:“行事有一爱主之心,不论大小,皆有功德。若无是心,虽终日大斋、鞭策流血、倾财绝色,皆未足言功也。必也思言行为之间,悉翕顺主命,婉合主心,言主所欲言,行主所欲行,重主所重,贱主所贱。五官三司,无一不与主合也,斯为爱德之至者也,其蒙主之爱必大矣。”
释‘仁’字之义,6:26
少顷,其香问曰:“圣教之要,爱主为上,爱人次之。然则仁会之举,非爱人乎?”
一、“仁”的意思
司铎曰:“仁之为字,取义二人,盖以二人方成一仁。安有孤立寡恩,痛痒膜置,而可谓仁乎?
二、爱主当爱人
“故仁会之立,正为吾侪亲爱设也。何也?吾主以爱人为心。故凡爱主者,必推以爱人。彼鬼魔者,时怀害人之心者也。奉教而不思爱人,是魔眷属耳。”
论时日有用毋负主赐,6:26
一、主生之物都有用
十日,司铎复谓其香曰:“吾人每日之间,于我无系之事,不须动及五官。盖造物主之生物,俱属有用,无用则不生。
二、立功之机不可失
“今主之生此时日也,原我等立功修德之日也。我于无关之事,分功一日,是空费大主一日矣。况用之嬉游浪谈,不惧罪乎?”
答默想工夫期于行,6:26
其香曰:“闻教中有默想工夫,请问其略。”
一、默想是养灵性之粮
司铎曰:“人晨不默想,则灵性失其养矣。默想者,养灵性之粮也。
二、默想的内容
但默想工夫,须用记含、明悟、爱欲三者为之。”
其香曰:“云何?”
1、记念
司铎曰:“一清记含。记含不清,则杂物乱入脑囊。默想时,遂有纷思憧扰之弊。故必搜罗经典,取其精美者,括诸囊中,随所抽而用之,以启明悟之机。
2、明悟
“二充明悟。悟机既启,则触类引伸,洞彻其隐,因揣其行为意义,取为法则,而爱慕之情动矣。
3、爱欲
“三发爱欲。既悟斯理,遂热心响慕。或发痛悔之情,或生迁改之念。坚定己志,祈天主赐我神力,毅然行之,斯则默想之大略也。
三、默想是为了行动
“虽然,默想期于行,默而不行,是为无实。”
答四德为万德之宗,6:27
一、一事而四德备
十三日,其香问曰:“智义毅廉,谓四枢德。之四德者,有一事而并见者乎?”
1、智
司铎曰:“有。凡人欲作一事,审为是,则行;审为非,则止。如是为是,非为非。智也!
2、义
是即行,非即止。义也!
3、毅
行必健,止必断。毅也!
4、廉
行勿过于行,止勿激于止。廉也!
是一事而四德备矣。
二、四德为万德之宗
故曰:‘智义毅廉四德,万德之宗也。’”
论奉教不在多言,6:27
顷之,司铎又谓其香曰:“凡人呼吸之中,皆有天主,尔于出言之际,尚其戒之哉?”
其香曰:“言而谈道,庶亦无伤。”
一、奉教不在多言
司铎曰:“虽然,奉教不在多言。即《圣经》一语,随取而涵咏之,有终身行而不尽者矣。
二、谈道只是口说
“至若谈道诲人,亦资口说。
三、教导人者须先行道
然尔欲教人,当先行其教而教之。圣良有云:‘诲人而不自诲,实无有诲。’斯言深可绎已。”
论不灵之物尚顺主命而人反逆,6:28,凡二则
一、不灵之物顺主命
十二月五日,司铎诏于众曰:“昔耶稣偕众航海,俄风涛大作,船将沉,众呼耶稣求救。耶稣曰:‘有我在,毋恐也。’徐命风息即息、浪平即平矣。
二、人当诚心呼求主
“夫人之涉世,犹泛海也。水火盗贼诸种种拂逆之事,尽风涛也。然皆有吾主在,诚心呼救,自可恃以无恐。奈何一遇危险,辄失望而不知认主者乎?”
三、凡物都应顺主命
其香问曰:“风与海乃不灵之物,何顺主命若是速乎?”
司铎曰:“凡天地间物,皆大主所生,则皆主命是顺,人亦宜然。
四、人当顺主命
“今风与海既为不灵之物,尚顺命若此,人奈何反出其下乎?
五、逆主命之哀
“不思主生万物,至贵者莫如人,而至逆命者亦莫如人。甚且受恩愈深,而逆命乃愈重也。哀哉!”
答人之七情宜以爱德为主,6:28
十二日,其香又问曰:“人有七情,斯易犯罪。则七情者,似不可有也。”
一、人有七情非罪
司铎曰:“否!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人所不能无,故有之未足为罪。
二、用情失当为罪
“惟用失其道,而罪斯成矣。
三、爱德可以中节诸情
“虽然,有爱德焉。人能以爱德为主,则诸情俱可中节。
四、爱的作用
“何也?爱犹火也。诸物得火,不变其味;诸情得爱,不逾其则矣。”
答七情由灵魂而发而死后之情有所蔽而不全,6:28,凡二则
一、七情由灵魂而发
其香曰:“七情之发也,由肉躯耶?抑由灵魂耶?”
司铎曰:“人之七情,悉由灵魂而发,肉躯特效用之器耳。如怒者必有怒容,喜者必有喜态,其实喜怒非自外至也。”
二、死后情有所蔽
其香曰:“果尔,则人之死也,情亦依魂而在否?”
司铎曰:“然!人之既死,其情自依魂而在,特有所蔽而不全耳。”
其香曰:“云何?”
司铎曰:“天堂之魂,喜蔽其怒,乐蔽其哀。盖天堂为荣福之域,哀怒之情,俱无所容,故纯喜乐而无怒哀。非若地狱之魂,业身受永苦,则怒蔽其喜、哀蔽其乐矣。故曰:‘不全也。’”
答主怒非怒,6:29
其香曰:“享天上之福者,既无怒情,则无怒者宜莫如主,乃有云:‘主之义怒’者何?”
司铎曰:“此责也非怒也。夫人所谓怒者,乃忿恨其人耳。天主爱人,何忿恨之有。第人甘犯主命,多方悖逆,故主因其罪而加责焉,岂忿恨之谓哉?”
答天地未足称才,6:29
有顷,罗广文太玄至堂。
问司铎曰:“敝邦儒书中,以天、地、人为三才。不知天地果称才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