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71 页/共 351 页

二、灵魂之苦属神苦 其二、谓灵魂之苦皆属神苦,故其痛楚惨于形受。如人肉身,纵晏然无恙,心忽转思拂意之事,焦忿痛恨,几若忘生。又如幽居暗室,疑有毒蛇恶鬼恐吓之状,种种恶相,无不见前,虽实无之,而人冒其苦,无异诚受。地狱之人,其受苦亦复如是。况魔鬼变幻其中,自能张设万态,以虐其魂,非如人世刑罚之苦,笔舌所可罄也。” 喻人不知险,5:5 越七年甲戍,春三月八日,艾司铎复入桃源,诸友毕会。 一、牛知险途之喻 司铎曰:“适来途中,有推牛行桥者,屡推弗前。予见之而怖云:‘牛亦知险乎?人行于世,不牛若哉?今者永苦之阱,其溪矣;犯命之端,其桥哉;而世俗肉身邪魔,则推牛者乎。’ 二、世人涉险不如牛 “人皆曰予智,大道不行而好径。由是世俗推之于利欲之桥矣,肉身推之于佚乐之桥矣,邪魔推之于惑溺之桥矣。具曰予智,胥沦于渊,何愦愦焉其不牛若也。” 论人须向上慕主,5:6 十有九日,为耶稣复生之辰。 一、向日而视者是真凤凰 司铎曰:“耶稣复生矣,子等亦有复生之望乎。太西有鸟,名亚基辣者,凤凰之属也。其高戾天,为太阳之鸟。至伏雏卵,虞有他卵杂之,必取其雏,向日而视。其目不瞬、头不眩者,乃为真子,否则委而弃之矣。 二、向上慕主者为真信徒 “今子等素称奉教,望有复生之期。然果能一心向上慕主,不瞬而不眩者乎?则耶稣必以为己子。如其瞬且眩也,则必垂首向地。而为地上之营者也,能保不为吾主弃耶?” 答守贞为上,5:6 廿一日,司铎出访客。 一、守贞不会使人类灭绝 姚则坤问曰:“闻贵教以守贞为上。设普天之下,悉如是立志,则人类不几绝与?” 司铎曰:“此固不可必得之事,然亦所当发明也。昔圣奥斯丁,亦与人论此云:‘人生世界,婚配之礼,乃其常道。能一生绝欲守贞,有几人哉?故不必过虑及此。’ 二、守贞使人类灭绝亦快慰人心 但世界总有穷尽之期,向使人人悉能守贞,则人人皆为贤、为圣。即人类从兹而绝,不尤愈于世界穷尽之日,而始绝者乎?盖世界穷尽之日,有善亦有恶,何如守贞而人类绝,悉皆纯善而无恶者乎?至皆纯善而无恶,而天主降世爱人之心慰,而吾侪同人昭事相与为善之心,不更大慰乎?” 论所学三字终身不尽,5:7 廿有五日,陈肇夹偕弟肇艮至堂。 司铎语之曰:“昔有兄弟二人,其一勤书史,其一则日入主堂,用神功也。两人相聚,各叩所学。其入主堂者曰:‘吾生平所学三字,直终身以之,未易竟也’问奚字。曰:‘黑、红、白。’其一大诧,请竟厥旨。 一、黑 曰:“‘所谓黑者,自顾平昔种种罪污,为极黑秽之物,我当如何惭愧? 二、红 “所谓红者,存想吾主耶稣,为我等受难,红血流下,我当如何感泣? 三、白 “所谓白者,天上圣人圣女,纯修之德,洁白可喜,我当如何景仰?之三字者,体认终身足矣。’ 其一爽然自失曰:‘我终日读书,尚不如尔三字。’然则斯两人者,其所学孰多乎?” 论五官之司言最宜谨,5:7,凡三则 夏五月,司铎贲龙江。 一、谨守五官 廿有一日,司铎谓众曰:“子等自学道以来,亦常谨守五官之司者乎?必也目毋妄视,耳毋妄听,口毋妄言,手足毋妄持行,使人望而见之,即知为端人、德士也。斯于道其庶几乎?” 二、言最宜谨 又曰:“五官之司,惟言最为宜谨。盖大主之生人也,舌藏口中,卫以齿,复卫以唇。重关固闭,若深虞其破也。乃或嘲笑、或讥讪、或数短论长,其伤人也实甚。譬之剑焉,剑有益,亦有损。以之护身,则益;以之杀人,则损。惟言亦然,以之谈道持诵,则益;以之嘲笑讥讪,则损。然则言可轻出乎哉?” 三、言能污秽人 又曰:“且子不观之蛇乎?蛇之咬人,其毒最深。然只害人肉躯耳,未及灵性也。若利口之言,伤人之名,败己之德,其为毒也深于蛇。昔耶稣在世时,有异端者流,专务外修、不饬实行。偶见一宗徒不盥手而食,遂告耶稣曰:‘尔徒不盥手而食,亦污甚矣。’耶稣曰:‘入口者非污,出口者乃污耳。’吾主之意,以饮食之物,藏于肺腑。纵有不洁,何伤乎?利口之言,言者听者均受污焉。是以古有德士达味德者,恶其言之躁也,祈天主赐其诵经谈道之外,余悉哑焉,天主亦允其所求。若彼德士者,刻励之功,弗可及已。” 答原祖犯命正显天主全能,5:8,凡三则 一、原祖犯命非因其性 有顷,其香问曰:“窃闻原祖之初生也,天主赋以美性。夫既有美性矣,奈何犯命乎?” 司铎曰:“天主之赋人性也,原使之可为善,而不使之定为善。如定之为善,永无他变。若火之定于热,日之定于光,天主亦何难之与有?然此则为善皆天主功,人亦何功而坐享天上福哉?惟赋之美性,又必令其自发善心,始以赏罚随之。今原祖挟其美性,只为不纯心于善,致犯主命,而受重罚,会何咎厥赋之初乎?” 二、原祖犯命亦显天主全能 其香曰:“器之精者工必良,器之窳者工必拙。今以初生原祖,即首犯主命。人遂以其犯者,并疑其生者,又何征天主全能乎?” 1、良工的比喻 司铎曰:“斯正显天主之全能也。今有良工于此,造一奇器,极其精美。忽堕地而器碎。工取其碎者,别造一器,其精美视前有加焉。此其工不尤良者乎? 2、犯命后苦修其功更夫 “乃原祖自犯命而后,以九百余年之苦修,竟获天上永福。斯其视平平为善,坐享天报者,其为功不更钜乎? 3、转至恶为大善可见天主全能 “昔圣奥斯丁有云:‘无恶之善,不如转至恶为大善。’夫原祖以犯命而苦修,正转至恶为大善也。正既碎之器,而更造为奇巧也。不益见天主之全能者耶? 4、人犯主命正显天主救赎之恩 “且天主之恩,莫大于降生救赎矣。向非原祖犯命,则吾主未必有降生之旨。今使古今万民,得蒙大主救赎之恩者,皆原祖犯命之因也。然则犯命一节,亦吾人感恩图报之由。人乃不以颂主,而反憾主者乎?” 答人有原罪故克己之功愈崇,5:9 其香曰:“以犯命而憾主,固为不可。然惟原祖犯命,遂令千万世传染原罪。美性易偏,故不能无追溯耳。” 司铎曰:“人无原罪,则美性不失,纵获享天福,亦何希奇之有哉?惟传染原罪,故其性有刚柔钝驳之异,而人始有矫偏克己之功。斯其苦劳弥甚,其享报弥崇。譬之为将者,遇难克之敌,身经百战,始得叙功而剖符。视彼席先人余荫、坐縻世禄者,殆超越数等矣。” 答小过不悔由认主不真,5:9 廿二日,谢仲升问曰:“涤罪之功,全由痛悔,文已知之矣。今有日用小过,似非获罪之大者,虑痛悔之诚,未易顿发也。 司铎曰:“小过不悔,由于认主不真,否则,未有不诚且切者。譬如一不谨之言,施之侪辈,未必悔也。上而尊长,则憬然悔矣。再上而施之权贵、施之国君,直有彷徨痛切,必求赦宥而后即安者矣。盖所犯逾尊,则其悔必逾切,亦何论犯之大小哉?今天主无上至尊也,吾人至卑也。以至卑而犯至尊,虽一念、一言,其获戾已大。如日过之小也,而漫不悚切,是不认吾主为至尊、至严之上主,而敢于轻犯也。罪孰有甚焉者乎?” 答人不知真福故重世福,5:10 日将午,刘文学晋谒。 一、世福如嚼蜡 问司铎曰:“功名富贵,亦人世浮尘,人多恋而不能割,何也?” 司铎曰:“只为不知真福,故耳。若知身后真福百倍于功名富贵,则现前世福,皆嚼蜡也。 二、婴孩的比喻 “君曷不观之婴孩乎,以千金易抟黍,弗我易也。岂千金不如一黍哉?无知故尔。迨长而知觉,则必贵千金,贱一黍矣。 三、当求真富贵 “今人多恋于世福,而不营真福,是不分千金、一黍之类也。不亦惑哉?圣额我略有云:‘尔辈既嗜富贵,当嗜无穷之富、不尽之贵,幸毋以小富贵自足者。’正谓此也。” 答魔鬼出见人世不脱离其苦,5:10,凡二则 一、魔鬼在人世不脱其苦 漏下初刻,其香问曰:“天主罚魔鬼于地狱,既受无穷之苦矣。及其出见人世也,亦脱离其苦否?” 司铎曰:“否,今有病人,头重目眩,五官百体俱不能安适。此即移上移下、移左移右,其不安适犹故也。何也?病切己身也。今魔鬼之永罚,躬自受之,纵出见人世,安能脱离其苦乎?” 二、魔鬼虽受苦但不甘入地狱 其香曰:“向读降生言行略,见耶稣为人驱魔。魔哀祈曰:‘幸毋复驱我于地狱。’若出见人世,既不脱离其苦。又何惧地狱之复入耶?” 司铎曰:“魔鬼之苦,固无适可离。然其出见人世,与在地狱之苦,亦微有间耳。再譬之病者,头重目眩。虽移之他处,似亦不适,第在幽暗卑湿之区,其苦自必更倍。若得移置轩朗之域,即切体之疴未尝少减,而视向之所处,亦稍殊矣。况魔诱人为务,入狱弗能,故不愿也。” 论财色之人自绝于主,5:11 一、富翁筵客的故事 廿三日,瞻礼毕。 司铎诏于众曰:“今日《经》中,载吾主寓言者曰:有一富翁,庀盛筵,命仆延客。其一曰:‘吾已市腴田数亩,欲往观之,无暇赴也。’其一曰:‘吾适市有耕牛,欲驾而试之。’其一曰:‘吾正抡婚受室,愈不暇往。’仆返命,主翁大怒。谓其仆曰:‘尔可遍行市中,凡遇贫者、贱者,及一切瞽聋残疾之人,邀饫此筵。向数人者,必不获享。’其仆如命,诸人毕赴。然尚有余席,又命请田野细民以充之,众各饱饫而归。 二、富人筵客的喻意 “夫吾主之意,以主翁者,天地万物之大主也。盛筵者,凡在厄格勒西亚中,所沾圣宠也。欲市田驾牛者,贪财人也。抡婚受室者,迷色人也。 三、受教之人与不受教之人 “人而贪财迷色,其肯幡然入教,沾吾主之宠泽者乎?非吾主之弃彼人,人自绝于吾主耳。反不如贫者贱者,瞽聋残疾,以及田野之细民,其蒙受主恩,尤易易也。” 论财不宜过营,5:11,凡二则 一、贪财犹认邪魔为主 又曰:“圣伯多禄有云:‘贪财之人,有似于崇奉邪魔者。’夫崇奉邪魔,其罪重矣,胡贪财者与之并乎?不知贪财者,朝斯夕斯、念斯言斯、并其心身性命,亦在斯也。此直认财为生我、养我及安适我之物,而汲汲事之。岂非认财为主者乎?认财为主,视彼认邪魔为主,其不认天地之大主均也。圣伯多禄之言,有以也夫?” 二、不必以财为重 又曰:“财非尽置不求也,特不必以财为重耳。主经有云:‘今日与我,我日用粮。诚以日用之粮,足今日之用足矣,不必贪求明日也。子不观之鸟乎?未尝耕种,亦未尝畜储也,日日所需不缺。夫鸟一无灵之物耳,大主尚安养之,俾毋匮乏。况诚心奉主之人,而虑日用之有缺乎?’则亦何用终日逐逐,而于正业反疏也。” 论积财不施亦不能安享,5:12 又曰:“敝邦有一人,日营生业,常积其余者,至主日施之,而其财常有余也。一日邪魔诱其贪念,遂思存积,不务施贫。积之不已,果有赢余。数月,足生大疮,不能营业。而向来所积,尽为医药耗去。且典尽家中之物,不胜困苦。于时主命天神醒之曰:‘尔向为上主施贫,故主亦俾汝有余,安然享之。奈何贪心顿起,今所积者安在哉?’其人始悔悟求赦。自是施贫如故,而有余仍如故也。人心贪吝,夫亦可以镜矣。” 论水德,5:12 一、水之德 日正中,郑明经邀款,其香从。 适谈及水性,司铎曰:“水有水之性,亦有水之德乎?” 明经曰:“水之德:曰冷、曰淡、曰流下。” 二、人之德比于水之德 1、冷于俗情 司铎曰:“然则人之德,亦有可比之水者乎?冷于俗情,是人之德亦有冷也; 2、洗于世味 淡于世味,是人之德亦有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