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200 页/共 351 页
四、一切归功于上帝 388
五、今世淫祀之非 388
六、感叹世人的无知 389
第二十一节 气质所以不齐 389
一、天命之性皆善 389
二、气质之说有三 389
三、心主善恶之权 390
四、气质无碍于成善成恶 390
五、三仇为灵魂之累 390
六、圣人克胜三仇之法 391
七、气质无碍于赏善罚恶 391
第二十二节 圣事寓奥于绩 391
一、领洗之礼 391
二、坚振之礼 392
三、告解之礼 392
四、圣体之礼 392
五、临死终傅之礼 393
六、神品之礼 393
七、婚姻之礼 393
第二十三节 神功万不可已 393
一、事天之功有二 393
二、诵祈之功 394
三、聚会之功 394
四、神功成就德行 395
第二十四节 空中自然变化 395
一、空中变化之俚谈 395
二、空中变化之正理 395
三、空中变化辟妄 397
四、雷霆击人非天主之罚 398
第二十五节 魔鬼能为变幻 398
一、魔鬼是堕落的天神 398
二、魔鬼网罗万民 398
三、魔鬼诱人之法 398
四、世人以讹传讹 399
五、格物理以决疑 399
第二十六节 轻弃世福为先 399
一、事天主正旨 399
二、后世真祸福 400
三、世福之念最怀人心 400
四、当以上帝鉴歆为悦 400
五、古君子远避世福 401
第二十七节 受苦为大吉祥 401
一、人因世福受骗 401
二、学道之士不恋世福 401
三、窘难是益德之资 401
四、成大德者俱不辞苦 401
五、罪恶皆因厌苦 402
六、经苦炼方可升天堂 402
七、事主之苦即是乐 402
八、怜悯世上罪人 402
九、普世无无过之人 402
十、救过不必辩华夷 403
十一、华夷之辩 403
十二、西士传道招人嫉恨 403
十三、西士变化风俗之志 404
第二十八节 天地之终有期 405
一、天地必有尽期 405
二、天地尽期之意 405
三、天地终尽之期 405
四、天地终尽之兆 405
五、天地终尽之日 406
六、天地不周而复始 406
拯世略说自叙
一、寻求人生归宿
余生平伏念人寿,最远不过百岁。百岁之身,岂非有尽?虽声名籍籍,功业盖世,总一时事,要当寻永久安顿处。又念一点灵明,迥超万物,断无与物同生同尽之理。自然暂谢,神魂永存。更念世间万事,不由人算意者,鬼神司之。然鬼神众矣,亦自有所从受命者。三教百家,参悟有年,颇悉梗概,顾终无真实、确当、了彻、完全之义,使此心可泰然自安者。
二、天学乃人生正道
及睹天学诸书,始不禁跃然起曰:“道在是!道在是!向吾意以为然者,而今果然也。向吾求之不得其故者,而今乃得其故也。”复获交大西诸士,益叹德行之纯全,至西士止矣;学问之覆博,至西士止矣。吾何幸而获闻兹理耶?先我而生者,几许豪杰,贸贸以生,昧昧以死。其间亦有自号为了生死者,究竟仍在迷途中也。吾何幸而获闻兹理耶?虽造物主于人无厚薄,在我不可不自谓物恩。窃用自喜,又用自惧。惧夫既达兹理而不全不粹,受责更倍于他人。
三、著书以拯救世人
复思吾身幸识此高明之路,岂忍听有众之沉沦?故不顾世俗拂耳,每每喜向人道也。虽天学典藉百万,振耸聋聩而有余,但小子既受造物主多恩,识所能及、口所能言者,何敢不竭其区区?始也好辩,为《答客问》行世。今标大义数端,曰《拯世略说》,大约详于彼者则略于此。夫天生蒸民,备之安所,其如陷吾民者之多也。既陷之后,亦不自知其为陷,而反以拯之者为非。若然,则虽欲拔之使出,彼或不肯举手待援,吾亦如之何哉?
古越朱宗元述
第一节 学以明确生死为要
一、生死重于贫富贵贱
宙宇之内,以贵贱与生死较,两者孰重?必曰:殆不侔矣。以贫富与生死较,两者孰重?必曰:殆不侔矣。濡毫墨者,去贱而求贵;迁有无者,即富而辞贫。当世必谓大能。独有人焉,毅然而谈生死,则不以迂讪,必以异斥。呜呼?人孰不爱己者哉?
二、神灵重于身体
而身生非生、身死非死。美衣食、华居处,则身生以顺;多子孙、营坟墓,则身死以宁。不知此非能爱己者也,爱藏己之器者也。计人灵之处于身也,不犹主人之处于室乎?使有人终日丹楹刻桷,而不恤其饥寒,则必以为大愚矣。彼勤其身而忘其神者,何异于是?虽有缶器,使置之危而必损,未有不求所以安之者。神灵非缶器也?乃不思所以置之,何哉?涉大海者,知有险阻,必预计舟楫资粮,趋避之事。生死之海,其为险阻也多矣,乃欲任一苇之所如耶?虽极愚钝者,虑必及此,稍有明悟,便思身后事大。所以修仙、坐禅,多属高明。
三、总评三教生死观
然二氏虽亦期彻生死,不过随人脚跟,总属贸昧,毫无把捉,胥归沦溺耳。譬如适燕赵者,向南而辕,厥志虽猛,而终不可至。何则?其向路差也。夫肉躯之苦乐,为暂苦乐;性灵之苦乐,为永苦乐。生前之荣辱,为伪荣辱。死后之荣辱,为真荣辱。苟使神灵上陟,此身虽刀锯鼎镌,未为无福。苟其神灵下堕,此身虽安富尊荣,不胜悲苦。然则生死一事,如何重大切要,可漠不寻讨,而误以耽空服气为定论哉?总之,生死一事,俗儒存而不论、二氏论而不确。存而不论,则理何由明;论而不确,则益以滋惑。今将求之《六经》,大旨虽有包蓄,而儒者不知所讲明。将求两《藏》,抑又渺茫无据,拂理悖情。若是,则将任吾性灵游移而无定,丧陷而不顾耶。抑将谓一死之后,无知、无觉,遂涣散而无所归着耶。过今不讲,将凭此隙驹之岁月,而徐徐以图耶。
四、天主为人生死之主
嗟夫!欲知器之久近者,必询诸制器之人;欲知途之遐迩者,必问之已经之士;欲知死生之正道者,必决诸生死之主。吾生也,谁为赋畀;吾死也,谁为收取。当其生,非吾欲生也,有授之生者也;当其死,非吾欲死也,有命之死者也。归之佛,佛且有生;归之仙,仙何尝不死;归之世俗之鬼神,鬼神自生而死者,皆不能自主,无智无愚。皆知天之生此民也,非苍苍之天生此民,而苍苍之天之主宰生此民也。既以天之主宰生我,必由天之主宰死我,且处置黜陟我。我又向何处问生死的确之道哉?余故曰:“惟天主命人生死之说为定论。”
五、佛道不明生死
若夫道家以修炼引年,不识形神贵贱,岂呼吸引导之术,谬谓可得长生也耶?则是琢其形以汩其神矣,固悖矣。至如释氏以明心见性,便得成佛。或问此心性,非天主赋与之耶?故存心养性所以事 天,佛氏惟不知事天,又欲屈天于其下,而使之事己。源头既差,溪径悉误。食天之粮,衣天之衣,用天生之口,而言逆天之论,悖更甚矣。而又乌足以得生死之定论哉?
第二节 宇宙之内真教惟一
一、天主是生人之大父母
昔余与人言天主之学,有人曰:予最不喜闻者,“天主”二字。予应之曰:然则吾子极恶父母之名乎?生我者父母,生父母者祖宗,生祖宗者天主也。天主非生人之大父母乎?
二、天主是天地之主宰
予又与人言天堂地狱之学,有人曰:才涉死后,便属异端,吾儒不道。予应之曰:然则吾子将永生于世乎?孔子言朝闻道夕死,非言身后乎?天下极愚妇寺,仰天地之变化,未有不肃然警惧,谓其中之有主宰者。虽误以神佛等为主宰,不过见解习俗所蔽,而其认有主宰一念,则由本来良知,不可泯灭,即此便为乾坤有主之证。
三、天主是造物主
夫二仪万类,不能自造,有造之者,恒言所云造物是也。既谓之物,天地亦物之大者耳,而更有造天地者。以其至尊无匹,谓之上帝。以其搏捖万有,谓之造物。
四、当事奉天主
以其主宰群生,谓之天主。夫天主生成化育,降衷下民,则大父也。归下有赫,降殃降祥,则共君也。不事君亲,世未有不罪之者。而大父共君之恩,百倍其功。即吾所谓君若亲,亦在其煦养鉴观之下,独敢弃置不事,岂非不忠罔上,悖理不孝之极者哉!今夫儒者不言死后,以为未始履其境,未始悉其状,即不容以意见所推测,轻置喙以滋惑,此正大为郑重,以俟乎得其传而能言者,非如异端之妄言也,而岂谓可置之不言哉!
五、当奉天主教
然则有得其传者于此,固不容不言已。予之所言,所谓得其传者也。余之所传,不自于人。苟自于人,仍属意见推测,未免有妄。余之所传,乃皇皇上帝,躬降而命之,圣圣相传,口口相述者也。上主生天以覆人,生地以载人,生万物以养人,而岂不立教以训人乎?吾人戴上主所生之天,履上主所生之地,用上主所生之万物,而奈何不奉上主所立之教乎?
六、天主教至真至福
凡设教者,皆迪人于善,远人于恶,而教术多端,悉由人立。人虽圣贤,其于天道玄微,识见定有所限,所谓及其至,圣人亦有不知者,则其为教,自未免微有缺陷处。惟天主一教,乃上主降生时,亲所指授,至真无谬,至备无缺。似至浅,实至深;似至简,实至足;似至易,实至难。举其概,庸夫亦可以与能;而极其微,虽上圣有所不克尽。由之者,可以得真福而免真祸;不由之者,即使绝世文章,弥天事业,与凡辞俗遁世,却声色,耽苦空,悉系绝源离根,而不能食报于天也。
七、奉异教不能得救
或曰:率异教之言而为善,岂不可以徼上陟乎?曰:夫教犹药也,药为有疾者施,不为无疾者施。教为有过者设,不为无过者设。人性皆受病者。惟畀性之主,乃能知其受病之故,而立教以药之,人虽率循他教,而不饮救性之药,岂能望瘳哉?故惟天主之教为真教也。
第三节 物必返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