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145 页/共 351 页

6、不可不倚靠天主 我所以说,不得不倚靠之中,更有不可不倚靠之理。与其悖理乱行,自生苦恼,为何不学顺理尊行的教中人,更觉坦然无恙。 ⑴趋吉避凶不灵验 若说趋吉避凶,系通行之常法。我看有忌讳的人家与那没忌讳的人家,都是一样。并不曾因有忌讳,个个都是夫妻到头、子孙兴旺、财官茂盛、无病无灾的。既不能个个灵验,则所得的好处,明系天主大公无外之恩。此辈不过像一班撞木钟的光棍,指官诳骗耳。 ⑵身家性命当认真 每见人家做一件些小事情,尚要妥当斟酌,不肯轻易下手。岂有身心性命的大事,只管和光同尘?我看尊驾是一位出类拔萃的人,蒙天主指引,喜欢倾听,故不觉娓娓而谈。今闻了天主造化的来历,我们恭敬天主的缘故,人人都该倚靠天主的情理。或是或非,胸中必有成见。倘有疑惑,不妨明示,以决从违。果然深信不疑,万勿徒托空言。 7、儒教并非详备 又或有人听过从前这一番说话,即云:天地万物,先有一个自立的主宰,造化保存,并非理气所能,亦非后人所造。其言甚为真切。但修己安人之学,儒书极其详备,只因后人不肯力行,并不是教法不好。又何必西洋先生们,远来传示? ⑴以后儒、佛教证儒教并非详备 答云:尊驾此言,失于轻率。纵然详备,又何妨代有真传?若说详备之余,不用别人。则周公之后,何烦孔孟?汉儒之后,何用程朱?若说各国各教,何故佛非中国?目前供菩萨,化纸钱者甚多,留邪说而弃真传,尤非通论。 ⑵孔孟之言证儒教并非详备 若说性道之理,孔子有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及门的子贡,尚说不可得闻。孟子亦云:“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尊驾不曾深究,拒人远来。 ⑶以人不知良心生死证儒教并非详备 今请尊驾通盘算一算,人人口里都说不要坏良心,并不曾知道这良心从何整治;人人都有一死,并不知死后作何着落。事情如此含糊,道理如此缺欠,明知收拾不来。奈何传而不习,竟与那害眼的人,怕见日光一样。贻笑远方,其害甚小;误人灵魂,其害甚大。尊驾若以爱己爱人为重任,还该着意讲求,免生后悔。   救赎篇(只存题目) 总讲一章 驳问一章 总辨一章 第一节 分辨(计十五章) 灵魂篇 总问答一章:论生气不是灵魂 假如有人不信灵魂不灭,来问云:人居世间,气聚则生,气散则死。请看遇了灾害,欲知他活与不活,只问有气没气。孟子善养浩然之气;医家治病,先保元气。可知气就是魂,魂就是气。身死气断,即与禽兽、草木同归于尽。惟有忠孝节义之正气,虽死犹存。所以说,君子存之,庶民去之。除气之外,若说另有一个不死、不灭的灵魂,有何凭据? 一、把气当做魂不合孟子原意 答云:尊驾所言,纯把肉身之事,认做灵魂,所以连那孟子的话,亦错解了。若说孟子养的气就是灵魂,则本章前后所说持的志、不动的心、配的义与道,都作何着落?大人之学,养气就够了,何必要诚意、正心、明明德许多的罗唆?君子之存,喜其理存而欲遏;庶民之去,责其理去而欲萌;并未曾说着灵魂。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样牵强的拉扯,如何去得。幸有上下原文可据,不用多言分辨。 二、以气之聚散论生死 今且说我们当紧的话。我们头一件当紧的事,要认得天地、人物的大主宰。第二件当紧的事,就要认得自己的灵魂。若说气聚则生、气散则死,没有一个不死不灭的灵魂,连天主也不用认得;并那仁义道德之言、忠孝节义之事,俱用不着了。我为何说这样的话?盖思患预防,人之常情。若只有世间的凶祸,则脱逃漏网者,不知多少。且除了一死,无苦可加。拚着做一个忘恩负义、奸盗诈伪的人。只要自己巧妙,人不知、鬼不觉,那里就没了体面、遭了王法,乐得快活一生一世。到了气散而死,与那戒慎恐惧的善人同归于尽,无患可防。又何必讲什么仁义道德?做什么忠孝节义?就说正气常存,不过是后世名声,与死过本身,毫无干涉。不存亦无灾害,要他何用?不闻无耻之徒:“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么?”现在尚且不顾,谁肯舍了一生实受的享用,去换那千古虚名。我所以说不独仁义道德都用不着,连天主也不必认了。开小人侥幸之门,启恶党自宽之念,只消这一句话,种下了万祸之根。关系如此之重,不得不与尊驾说明。 三、气与魂判然各别 查教中讲论灵魂不死不灭、常生常在的道理甚多,亦颇明白易晓。今不能备细面言,只要所说的话,够解尊驾之疑,就算此番幸遇,不为空过。尊驾说:“身死气断,即与禽兽、草木同归于尽。”当知病根全在于此。今要去此病根,先该明白魂有各等的不同,再当明白各魂来路的不同,然后才能知道各魂有灭,有不灭,大不相同。如再不信,还有许多可凭、可据的印证。此义一明,自然知道气是气,魂是魂,判然各别了。 第一节 分论(计七章) 一、论天地神人万物共分五类 怎么说魂有各等?《大学》云:“致知在格物。”可见不能格物,即不能致知,而神人万物,都不能清楚,于是不合理之言,得以乘虚而入。若将上天下地有模有质之类,格其高下,分剖明白,虽有邪说异端,决不能被其摇惑。但格致之工,最为精细,今只好略言其大概。 1、天地万物可分五类 自上天而至下地,统计受生之类有五: ⑴无生物 一曰定。如天地、金石之类,纯质而模,块然介然。虽分有轻重,象有方圆,料有精粗,体有动静。外有光暗,内有刚柔。可聚可散,或变或存。然在外之物,一无所需。故谓之定。 ⑵植物 二曰生。如草木花果之类,无血而有液,无口而常吸。由种而活,由小而大。亦变亦常,且能传后。故谓之生。 ⑶动物 三曰觉。如鸟兽虫鱼之类,能食能鸣,能视能听。有本形之苦乐,有本质之知能。故谓之觉。 ⑷人 四曰灵。即我们人类无形无像之内体。虽在形身之中,直超形身之外。明能推理,才可经营。无物不存,无美不欲。故谓之灵。 ⑸神 五曰神。系九品天神之类。纯神之体,不属形质。为天主之亲臣,享真荣而常健。擅直通之智,秉洁净之源。故谓之神。 2、生觉灵皆可谓之魂 此五种,除纯质、纯神二类之外,所有生、觉、灵三类,照依俗人叫惯的称呼,都谓之魂。 ⑴魂可谓之人性 论我们书上,都该叫做性。《中庸》说:“自诚明,谓之性。”惟天下至诚,为能尽人之性。《孟子》说:“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这说的性,就是人的灵魂。 ⑵魂也可谓之物性 《中庸》又说:“能尽物之性。”《告子》说:“生之谓性。”这说的性,就是草木、禽兽的生魂、觉魂。 ⑶生魂与觉魂与定质相近 然当知生、觉二魂,虽能长大发生,运动知觉,到底与定类相近。灵魂虽拘于形身,到底与神类相近。 ⑷人兼五类之德 又当知独有吾人,能合五类而全得之,他类俱不可比。如生魂只兼定质,觉魂只兼定质生魂,天神只属纯神。人则不然,具金石之定,具草木之生,具鸟兽之觉,又具本类之灵,可肖天神之神。所以神与物之德,明明全备于人。此即各魂不同之等也。 二、论灵魂、觉魂、生魂来路不同 1、生觉二魂出于本质之内 至论各魂的来路,大有不同。若不说明,又难知该灭、不该灭之故。草木的生魂,由于水土之湿气;鸟兽的觉魂,由于血中之热气。不是湿热即成生觉,系本质原有之生觉,乘湿热而发。故此二魂,皆出自本质之内。 2、灵魂是天主所赋 独有人的灵魂,要俟气、土、水、火所成之人身,已具胚胎之质模。然后天主特赋一灵魂,从外而有,与气、土、水、火之四元行,毫无干涉。犹如山泉之水、太阳之火,有招引之具,水火即至。人身之胚胎,即招引灵魂之具。胚胎一成,灵魂即至。 三、论觉魂、生魂必灭,灵魂不灭 1、生觉二魂因本质损伤而灭 从这各魂以然的来路,推想他所以然必灭、必存之理,可知草木离了水土,湿气一乾,则生魂必灭。鸟兽受了损伤,热气一冷,则觉魂亦灭。因系本质内所出之生觉,故质坏而生觉不能独存。 2、灵魂不与肉身同坏 灵魂既由外而有,则肉身虽死,必能由内而出,万万不与肉身同坏。故穷理之人,俱称灵魂为有始无终,不死不灭。尊驾若尚有疑惑,我再说几样常在常生的凭据。 四、论明悟、记含、爱欲可证灵魂不灭 其一、灵魂的明悟、记含、爱欲,即系灵魂常在、常生之实据。何以见得? 1、以明悟无所不到证灵魂不灭 世上有形之体,重莫过于金,坚莫过于玉。用为器皿,往往历数千百年而不坏。推而至于天地,愈高则愈坚,愈厚则愈重,愈坚愈重,则愈识其悠久无疆。因见此坚重之质,即知其必有长远之期。今论灵魂之明悟,不独千古而上、千古而下,五洲万国之多,无处不到。即天地之外,无穷无尽之区,皆不能阻其想念。可赖肉身而行,亦可离肉身而发。目所未见,耳所未闻,口所未尝,鼻所未嗅,肢体所未觉者,莫不可以推通。出入无时,往来无定,全不倚傍形体。当拘束于肉身之日,尚然如是。请看世上,除了我们人类,谁再有这样的明悟?以此无形无像之体,具此至神至灵之大用,岂有不常在常生之理? 2、以记含之无所不记证灵魂不灭 论灵魂的记含,尤不可测。耳闻目见之事,不论大小美恶,无不一一收藏。幼而至老,尚能记忆,随取随应。偶或遗忘,系形质受伤,与内之灵司无涉。其积累之妙,虽有格物穷理之学,而所以然的精奥,终不能透彻。以此无形、无像之体,又显此至神至灵之功效,岂有不常在、常生之理? 3、以爱欲之无穷无尽证灵魂不灭 若论灵魂的爱欲,更与明悟、记含愈觉不同。上等之爱,爱天主、爱君亲、爱善行;中等之爱,爱才学、爱美名、爱生贤子孙、爱交好朋友;下等之爱,爱富贵、爱酒色、爱奇巧、爱安逸,不可胜数。总而言之,尽天下人之赞美,都归于我,终嫌其假;尽天下人之权势,独操在手,还忧其暂;以天主之全能、全智、全善,所造的锦绣江山,竟不足供一人之欲。因所爱无穷,故所欲亦无限。此等爱欲,皆与肉身无关。以此无形、无像之体,更具此至神、至灵之奇妙。岂有不常在、常生之理? 4、人魂必远超定、生、觉而不灭 天主生物以养人,故人为万物之主,物为吾人之仆。乃坚重之质及生觉二魂,往往久存未坏,听他各尽本质之能。今灵司之容,极广大;灵司之体,极高深;灵魂的性情功效,极盛、极美;人人反心自问,未有不信其如此。倒只有数年、数十年,即与身俱没,竟不能尽其所有之盛。眼见主人大不如仆役,又何烦天主特赋此可贵、可久之灵魂置于无用之地。由此以推,具坚重之质者,且能垂久;有本质之能者,俱尽其长。则此广大无穷、高深无限之灵魂,必有无穷之常在、无限之常生。这是摆在眼前的凭据,何疑之有? 五、论自主之权可证灵魂不灭 1、灵魂有自主之权不随肉体俱灭 其二,凡人自主之权,出于灵魂者,肉身不得而强之。可知灵魂原不依赖肉身,则肉身之死,亦不能连累灵魂。岂非又是一个灵魂不死不灭的大凭据么?今将灵魂不依赖肉身之处,说个明白。 ⑴灵魂驱使肉身 灵魂驱使肉身,不啻主人之使奴仆,行、食、坐、卧,悉如其命。肉身所好之物、所畏之事,若与灵魂不合,断不能行。灵魂所好之物,所畏之事,虽与肉身不合,莫不唯唯听从。如肉身最怕的,莫甚于刑罚。到了那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地位,管不得肉身怕不怕。又如肉身最喜的,莫甚于安逸。到了那名利场中,攘臂争先的境界,顾不得肉身安不安。 ⑵灵魂有自主之权 所以事不论好歹,年不论老少,主见都由灵魂而出。即天主所定的夙兴夜寐之规,亦拘束不住。非秉烛夜游,即当昼而寝。比不得飞鸟出林,牛羊奔栈,无能自主。只看天光早晚,时刻不敢停留。即此一着,明知鸟兽生觉之魂,全赖肉身;一切求全避害之状,专在肉身;且鸡司晨,犬司夜,马乘牛耕等项,亦止系于肉身。虽百千万亿之鸡犬马牛,莫不如是。因属本形所具一定之知,并无自主之权。故同此孳生,即同此运动。独我人类,各人有各人的主见。士、农、工、商,凭他拣择;贤、奸、善、恶,由己自为。古人尝说□□之不同,如其面焉。见此外行之不同,就当知这等来路,全系灵魂自主之权,必不依赖肉身,并不是那飞禽走兽的生觉。所以死的虽死,活的仍活,好像另是一物。 2、以天主无始无终证灵魂不灭 论正经道理,有形的,不得不坏;无形的,不得不存,原不必多此推求。况既能宰制肉身于未死之时,岂不能超出肉身于已死之后?从来有其父,必有其子。肉身之父,原有一死。子之肉身,岂能常活?惟生我灵魂之大父,原系无形无像、无始无终之天主。所以灵魂之无形,与天主之无形相肖;灵魂宰制肉身之权,与天主宰制天地万物之权亦相肖。就可定后来灵魂之无终,亦必与天主之无终相肖。倘此处不能深信,请问这现在无形的内体,与现在宰制肉身之权,是从何处得来?我因尊驾疑心太过,特将现在本身之事,印证未来。竟使那未来之事,就如当场看见的一般。人纵多疑,亦当冰释。 六、论生前事业可证灵魂不灭 1、以人不如生觉推测灵魂不灭 其三,灵魂不灭,不独有理可推,且有事可据。事有由外而来者,如人之尊贵既在万物之上,则所处之境,亦该在万物之上。何故自富贵以至贫穷,由下愚而至上智,其忧劳、恐惧、愁苦、悲哀、嫉妒、恼怒等情,无人得免。倘身死而灵魂即灭,反不如生觉之类,优游自适,何乐而有此灵魂? 2、以君子捐生赴死证灵魂不灭 又事有由己而出者,小人好色贪财、骄奢淫逸,君子勤修力学、克己服劳。倘身死而灵魂即灭,何乐而为君子?好生恶死,人之常情,乃往往有捐生赴死,以苦为饴者。倘身死而灵魂即灭,又何乐而自绝其生?似此可据之事,不一而足。略提一二,余可类推。 3、以“未知生,焉知死”证灵魂不灭 或疑生前之事,难以印证死后。勤学捐生,不过尽各人的本分,何曾为着灵魂不灭?殊不知,死后之实据,全在生前。孔子亦云:“未知生,焉知死。”后人不揣立言本意,反借辞宽解。若不嫌冒渎,改日再说明身后赏罚之事,则不灭之灵魂,愈知着落。 七、论古来书义可证灵魂不灭 1、以《书经》《大学》《孟子》证灵魂不灭 其四,尚论之法,多有援古证今者。这灵魂不灭从古相传,亦无二说。如《书经》的“恒性”;《大学》的“明德”;《孟子》的“良贵”,字虽不同,名虽各别,正义无不吻合。常久才是恒,虚灵不昧才是明,终不能贱之贵,才是良。若身死而灵魂亦灭,明失其明,贵失其贵;只此电光、石火的工夫,怎么算得恒?尊驾既知道孟子的养气,为何把这专指灵魂的话倒不提起? 2、以朱熹之注证气不是魂 气为四元行之一。朱注尝说:“气以成形。”虽不曾说全,还算不曾说错。孟子的养气,医家的保元气;人之死活,只看有气没气。这都是那气以成形之气。尊驾不曾辨明,竟说:“气就是魂,魂就是气。”岂特不合天主《圣经》,并与朱注不合。所以尊驾一说出口,我先奉答云:“这纯系肉身之事,随将神人万物的等类,各魂的来路,灵魂不灭的凭据,逐一说明。”倘此疑不晰,请问恒性等说,作何讲解? 赏罚篇 总问答一章:解造物主真传俱该深信不疑 或问:灵魂不死不灭,似乎近理。至于身后的赏罚,尚有许多疑惑。假如果在身后,则生前现受的赏罚,未免重叠?果在身后,则世上的流芳百世、遗臭万年,作何着落?果在身后,不算世上的吉凶,难以劝善、戒恶。果在身后,则望报而为善,亦非真善。果在身后,灵魂系无形之体,难施赏罚。果在身后,与佛氏的天堂、地狱、道家的羽化成仙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