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138 页/共 351 页
3、孤魂野鬼一载一饱早已饿死
“三证曰:人魂饮食既无异于肉躬矣,则夫肉躬既无一日不舍,夫魂亦须如此矣。今孤魂野鬼,一载获一饱而已,其饿久而不亡,何也?
4、孤魂野鬼就当自尽而脱离苦境
“四证曰:夫孤魂、野鬼,既知饿而须餐,断然将有形质。既有形质,自然而然亦能死矣。今其下苦楚无能了,上无主阻当,则其自尽,以免飘荡之苦楚,不亦利哉?
5、远洲之孤魂野鬼早已饿死
“五证曰:孤魂、野鬼既有限矣,则其飘游于远方者,万不能知僧有诵经,而请赴会与否。然则僧诵经而请,枉也。不知而不赴会者,既不饥死矣,则享祭以养之,亦枉也。
6、孤魂野鬼因祭污秽而不赴会
“六证曰:僧祭孤魂野鬼,先聚或人、或畜乱骨于祭场,以当孤魂野鬼先躯之骸骨,如此者,则孤魂野鬼无不自愧、自怒,而万不赴会也。
四、论诵经度人魂之荒诞
1、度人魂与佛无关
“辨诵经以度四诞。曰:赋命、取命者,非佛也,世之所称‘天爷’是也。信此则度人魂不与佛相与也。
2、诵经度人魂不合公义
“二证曰:依魂罪多寡而度,公义也。今一诵经而尽度,非佛公义也。
3、不信佛者,不能受度
“三证曰:信德者,诸神恩之根也。夫孤魂野鬼多在阳世不信佛,则焉受度之恩也耶?
4、佛之前孤魂无人度之
“四证曰:未有佛以前,谁度魂乎?若云弗度,余曰:则孤魂野鬼既日加,安立于天之下耶?既无享祭以养焉,不馁丧耶?若云有他神度,余曰:既有他神,何以度之权柄让于佛乎?
五、论孤魂野鬼飘泊天下之虚妄
中士曰:“凡人未入教,亦非天主所管,亦非天主所容升天。地藏王菩萨与十殿阎君,亦不管而无容入冥狱。徒死于外方,并无亲朋上其坟。如此者,将无主孤魂野鬼,且飘泊天之下,奈何?”
1、亡人之魂不会无主而飘泊
余曰:非也。人居阳世者,无一不全保于天主赐恩也。居阳世,属天主管。而身故后则否,非明说也。不容升天者,非天主不管。只因未信天主而染世恶,不升天,必堕永狱,安云无主而飘泊乎?
2、地藏、阎君无权收绝亡人之魂
所谓地藏王菩萨、十殿阎君不收者,妄也。故自有天地、有人,无不有天堂以报善,地狱以报恶。而天堂、地狱断然非空,乃有主管之矣。厥地藏与阎君既在开辟后而为人类,岂其握地狱之权而能收绝亡人之魂也耶?
3、亡人之魂属于上主
“所谓无亲朋上坟为无主,亦非。盖世人因有形身,必属形身主,国王所管。则其神魂,既以脱形身,非以亲朋为主,惟有物物之神主以为主矣。然则无亲朋上坟,以为无主,不亦妄哉?若我魂以亲朋上坟为主,则凡恶徒有多亲朋,必利过于孤独君子也,是理通否?
4、亡人之魂必受永赏永罚
“按右说可以知。凡世人上信一主,下守其规诫者,身后必升天而受赏;否则必堕永而受刑。自古及今,孰免赏罚之永也哉?”
第十五节 破地狱
一、论证破地狱放阴魂之妄
“破地狱放阴魂者,此俗迷之甚也。
1、破地狱使地狱非罚恶之所
“一证曰:夫地狱者,是以罚阴魂之孽。如国监将以罚乱明之罪也。人死犹未毕,而破地狱救出其魂,则地狱非罚恶之所,惟可谓暂立之店也。
2、破地狱使地狱常空
“二证曰:人既亡,无一不破地狱也,然则无一魂不脱,而地狱必一空也。
3、破地狱说诱人为恶
“三证曰:破地狱将诱人民不畏身后之刑,而日敢于作恶矣。盖既信地狱一破,灵魂实出,曷将惧阴司之法乎,曷将弃恶而执善乎?
4、破地狱说不合天理
“四证曰:今有二人弃世,一富而恶,一贫而善。其富者既有财请僧诵经破狱,而其魂无不逃矣;其贫者因无财力,无僧诵经破狱,而其魂永久不克脱也。鸣呼!恶徒因富而利,善人因贫而亏。岂合于天理哉?
5、破地狱与焚纸钱相矛盾
“五证曰:既破地狱,阴魂已出矣。焚纸钱以为阴魂日需,枉也。今常焚帛以当冥魂之用,而谓其一破地狱曾脱出,两说不相结也。
6、破地狱有伤佛教公义
“六证曰:人之行恶轻重不等,其轻者暂居于地狱,其重者久拘于地狱,公义莫大也。今凡人死,莫论其过恶多寡,一破地狱尽于脱,非佛氏与十殿阎君大伤公义哉?
7、童死不用破地狱
“七证曰:人也者,虽小儿,其魂一然,且无大、无小、无贵、无贱。又按佛氏说,无一不入轮回六道。既然矣,则莫论老幼,谢世皆宜破地狱矣。今见童死弗用,他人死多用。何爱救此而弗爱救彼也耶?“
二、论破地狱与天主教救炼狱灵魂不同
中士曰:“久闻贵教设祭诵经,而救出炼罪魂,以升永福天矣。似此则与破狱相比,何异之有?”
1、炼狱不同于地狱
余曰:“凡人无天主圣宠于心,而死者无一不堕魔狱,而己罪永远不免也。凡人有天主圣宠而尚有征咎之染者,其必因本咎之轻重,而拘于炼狱,或暂、或久,其所染既以炼洁,始容之于天堂也。
2、世人替起神功以补其罪
“我世人替起神功而补其罪者,是故将应天主之公义也。纳我辈功而罢炼狱之苦,是以见天主慈爱,炼魂之极也。
3、天主教非佛教可比
“又天主者,物物之正主宰也。故其门人所诵之经,所为之善,正经也、正善也。诵此经,为此善,以救人魂,无不效矣。佛氏、阎王等说,岂足以为比之耶?”
第十六节 调神
一、释调神救病难之俗
“贵国调神以救病难,何谓?”
中士曰:“夫调神之端,乃轩辕皇帝所传。今凡巫人调神,悬挂三像:轩辕皇帝一、旋锋一、三郎一。击扇鼓念咒以祈保护,尚要三姓人。一保病人于轩辕前,一保之于旋锋前,一保之于三郎前。烧五色纸,缚一草人,以当惹病凶鬼,斩之而丢于十字街。忌三日,且不许外妇入门。水火皆不与外人。调神之法如此,未详其可否?”
二、辨调神救病难之谬
1、轩辕不足以救人灾丧
余曰:“总辨其谬,一证曰:夫轩辕者,中国之人君也。推之以人染疾而亡,与世人无异。拟之以国君,莫说王不及鬼神;出中国外,亦王不及异邦也。然而其立法、定咒,以服鬼神、消灾恙、护人命,其谬莫大也。旋锋、三郎乃轩辕之二臣也。轩辕既不足调神救人之灾丧,自然二臣益不足矣。
2、天主有赋命延减命之权
“二证曰:赋命者,天主也。延减命之权,亦不在他,在天主也。今轩、辕旋锋、三郎恃谁而延命?恃己能乎?恃天主准己咒乎?若恃己能,此僭上权而不忠徒也;若恃天主准己咒,非也。盖三者信事讹鬼神,而未信事天主。则其必为天主之反臣矣。天主准己咒,岂协于理哉?
3、念咒不足以存人命
“三证曰:赋命、存命,二者并难而归一权也。信此则世人既能固一咒而存命,亦将能因一咒而赋命也。人不能使未生之人生于后世,又不能使死人复生而能定咒以存人命,此论实否?
4、念咒避罚与教化相悖
“四证曰:按中国经书,亦云世内诸苦楚者,是以上帝罚人之孽也。人自想咒念之而避上罚,则上帝心何安?其法何行?世人何畏哉?
5、轩辕不护念咒者
“五证曰:巫人既常尊轩辕之法而调神,无不有大功也。今巫人死,于他人无异,何轩辕无情乎?无力以护乎?”
三、论念咒与进药不同
中士曰:“凡人病患,亦有仇魔所为者。念咒以破魔,有何不可?倘不宜念咒,亦不能进药饵以保全身,命岂其然乎?”
1、天主护人免魔之害
余曰:“魔有天主锁獒然,其虽恶我,非天主许罚我罪,丝毫不能害矣。念咒获罪于天主,而图避魔之害,不亦差哉?
2、念咒驱病会陷人于乱信
“倘若有念咒、调神而病愈者,此非咒克魔而败走。惟冤魔假败,以陷人于乱信之过恶也。
3、进药是天主治人病之法
“所云不可进药饵以疗疾者,其故不一。然药味者,天主特生之以治人诸病,而其中无半毫之邪。
4、念咒是邪魔诱人信邪
“至于念咒、调神,非天主所定之法,一切为邪魔所为,如排陷阱以诱人于信邪也。如此,则不可念咒、调神。而可请医、进药,其理何同也耶?”
第十七节 洒扫
一、洒扫不能除恙安家
“欷嘘!凡人不达圣德之荣与身后福之至者,特闭灵目,弗顾邪正,而孜孜图延寿,贪腐躯安。哀哉!其妄积罪,而不能得意也。中民调神犹不以为足,尚洒扫以除身恙,而安康家也。
二、释洒扫之俗
“何谓洒扫?其规模与调神相类。师婆击扇鼓,阴阳生摇铃念咒,家主与粮一斗置于桌上,斗上又置星、土二样壳,朱沙病人身上,焚五彩纸,贴符于病人身及门垣。异姓三人保病人。忌三日,且不与外人水火,又不许外妇入门。人信此术者,因其迷世俗,而未详俗行之虚实也。
三、论洒扫之虚妄
1、洒扫不能赶鬼
“兹辨之曰:谁建定此术先人也?建定之谓何以破凶鬼也?能大者谁,鬼乎?人乎?我未见鬼惧人,而人惧鬼者,常有之。然而人法将以赶远鬼,正可笑也。
2、洒扫不能延寿
“又我常见洒扫者死,弗洒扫者生。古人未行洒扫之法,而寿至几百岁;今人孜孜于洒神,而寿仅满几十载;其故何谓?定命数在上主,而弗系洒扫法延,故也。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既在天矣,洒扫以当命,其昏昧哉?
3、星土不能救疾苦
“兹零辨其礼曰,用星、土二等壳,何也?星与土能救疾苦,而天、日、月等类,则不能,其故何谓?夫星与土无灵、无知,觅星亦离地遥远,可明其弗知巫人念咒与否。
4、朱砂不能诛鬼
又用朱砂,何借二字音,犹云‘诛杀’二字,且吓鬼速走,以免受诛杀乎?鬼无形、无臭,岂世利器所能伤也耶?
5、异姓三人不能保人命
“异姓三人保之,何也?夫三人不能自保己命,曷能保他人之命哉?又人益多,保之益稳,惟用三人而已,何故?厥三人同姓与否?何以当病愈之恶乎?
6、三日、外妇之忌亦不合道理
“忌三日且弗容外人取水火,何故?多忌几日,不亦妙乎?取水火,将引祸。取他物品则否;外妇入门将惹灾,外男入门则否;此以何理为凭据乎?
四、洒扫是魔诱人迷信
“既不与理相与,则此法特为魔所立,以诱人于迷信。而巫人行之以图世利,自明也。信之、为之,其蠹惑甚哉!”
第十八节 献羊
一、释献羊之俗
余问:“献羊之俗何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