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城守各篇简注 - 第 4 页/共 26 页

城上五十步一楼□勇,楼□勇必重。   楼□勇之□,或从木作□,在古文固可通用,但□、□均字典所无,前人都未作解,余按应读如“孔”或“哭”,楼□勇即楼也。梁思成论层楼说:“汉画像石和出土的汉明器已使我们知道中国多层楼屋源始之古远。”(文物参考资料二卷五期一三页)按墨子已说重楼,则多层楼的建筑总可上推至战国以前。   土楼百步一,外门发楼,左右渠之。为楼加藉幕,栈上出之以救外。   按节百步一木楼,此土楼疑亦木楼之讹。   发楼,孙疑亦指县门,引下县梁又称发梁为证,渠、堑也。余按节亦言发梁之下,旁有沟垒。藉幕即遮幕,粤语借、遮同音,参下。栈即下之行栈及之栈,桥道也,但全句语意不明,或“出之”作突出城外解。   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他可依匿者尽除去之。   此节结言城上凡有可隐匿之处,皆须拆除,以防奸宄。   城下州道内百步一积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涂之。   此言城下百步积薪,与前城上五十步积薪相对照。州道即周道,余见前。   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   此又回说到城上守者之组织。“属”或即“其属”之省,言所属有一吏士也。   此下旧本有“一帛(或作亭)尉”三字,当系下节文之复出。   百步一亭,垣高丈四尺,厚四尺,为闺门两扇,令各可以自闭。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   此节叙置亭及亭尉。前言四尉居城上四隅,此言六十丈置一亭尉,可比看。   闺门即亭垣之门。   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秠、马矢皆谨收藏之。   此节记杂事。   孙云,舍即什长及尉所居。   康今作糠,秕者秕子,秠者谷皮,与马矢数物,皆乘风于城上扬散之,以眯敌目,故谨其收藏。   城上之备:渠谵、藉车、行栈、行楼、到、颉皋、连梃、长斧、长椎、长兹、距、飞冲、县□、批屈楼。   此节复总述城上应设备之具。   渠谵(即渠荅)、藉车、连梃、长斧、长椎五事,见前文、及。   行栈见下酉篇及,余按前节有“栈上出之以救外”,疑即一物。   行楼,孙疑即前之木楼,其说未可信,木楼是固定的。   “到”字讹,孙疑“斫”,按下有“斗”,斗和到音甚相近。   颉皋即桔槔,一端悬石,用以起重省力之具。   孙云“兹即兹基,锄也”;又谓距疑即巳篇之铁钩巨。   飞冲,孙谓即冲车,不确。余疑是抗冲之械,或即德安守城录之撞竿,武备志又有撞车图。   “县”下各本多无缺文,孙疑即及之县梁。批屈,疑系“翅膀”之义,连楼字为句,即有翼的楼,参看下节。   五步一堞,下为爵穴,三尺而一。   我初稿依孙、吴的读法,以“楼五十步一”为一节,又“堞下为爵穴,三尺而一”另为一节,后来复检苏说,他云:“案堞,女墙也,当为五步一堞,‘十’字衍,下言五步一爵穴,可证。”细思之,实比孙说为优;因本篇文例常先言若干步,再举出应置备什么物事,如读为“楼五十步一”,则与常例不相符,而且堞在什么地位设置,也感到落空,故改从苏说,并衍“十”字。“三尺”,余以为“三丈”之误,三丈即五步,盖注文或别家之文也。参看下。   为薪,皋二围,长四尺半,必有洁。   前已言五十步积薪,此又再详其度。二围者大二围也(前文积搏、积秆皆大二围以上),“皋”,孙疑即前之颉皋,但与薪无关,又不可通,余以“辜”之讹,辜较二围犹谓大概为二围。洁即举重力之单位,详下文。   瓦石重二斤以上,上城上。   前二步积石,石每枚重十五斤以上,此处又放宽尺度,改为重二斤以上。第二“上”字是动词,言尽上之于城上也。   沙五十步一积,灶置铁鐕焉,与沙同处。   沙及灶鐕均见前,彼处言廿五步,此言五十步,盖墨子弟子所闻各有不同。   木大二围,长丈二尺以上,善耿其本,名曰长从,五十步三十。   此言积木之法。   耿、绠同音,谓用索联好木本,勿使走散。   从按即枞字,长木也,亦有冲撞之义,每五十步放三十枚。   木桥长三丈,毋下五十。   此言木桥之设置。   复使卒急为垒壁,以瓦盖复之。   此言垒壁。复即覆,谓以瓦遮盖之,但余疑第一个“复”字是衍文。   用瓦木罂盛水,且用之,容十斗以上者五十步而十,五斗者十步而二。   前已言五步一罂盛水,此节再补充其说。   “且用之”,谓随时可取用,非储而不用。   前言汲水之奚蠡容一斗,故盛水之罂须五斗至十斗。五步一罂即十步二罂,亦即五十步十罂,申言之,每五步内有大、小罂各一具,前节所谓小大相杂也。   臿、筑,七尺一,筑有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