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第 711 页/共 737 页

《吕氏春秋》曰:厉叔事莒闵公,自以为不知,而去居于海上,夏日则食菱芡,冬日则餐橡栗。 杜恕《笃论》曰:夫萍之浮,与菱之浮相似也,菱植根,萍随波。是以尧、舜叹巧言之乱德,仲尼恶紫之夺朱。 《风俗通》曰:殿堂像东井形,刻作荷菱水物,所以厌火也。 《罗浮山记》曰:绥宁县玄龟渊中出菱,甚为甘旨。 《广志》曰:钜野阁菱,大於常菱。淮汉以南,凶年以芰为蔬。 范汪《祠祭》曰:孟秋之祭菱芡。 《楚辞》曰: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左思《蜀都赋》曰:其沃瀛则有绿菱红莲。 潘岳《西征赋》曰:凫跃鸿渐,唼喋菱芡。 郭璞《江赋》曰:忽忘夕而宵归,咏彩菱以叩舷。 曹植《九愁》曰:彩菱华而结辞。 孙楚《论屈建文》曰:加笾之品,菱芰存焉。楚多陂塘,菱芰所生。父自嗜之而抑案。宰祝既毁就养无方之礼,又失奉死如生之义,夺乎素欲,建何忍焉! 芡 《周礼□天官下』吨人》职曰:加笾之实,芡。 《汉书》曰:龚遂为渤海太守,劝民冬益畜果实菱芡。 《淮南子》曰:狸头愈鼠,鸡头已瘘。(音漏。鼠啮人创,狸愈之。瘘,颈肿疾。鸡头,死晷草,幽州谓之雁头,亦愈瘘。) 崔豹《古今注》曰:芡,鸡头也,一名雁头,一名芰。叶似荷而大,叶上蹙衄如沸。实有芒刺,其里如珠,可以疗饥止渴。 《方言》曰:{艹役},芡,鸡头也。北燕谓之{艹役},青徐淮泗之间谓之芡。 《说文》曰:芡,鸡头也。 《广雅》曰:南楚江湖之间谓之鸡头,或谓之雁头。 《本草经》曰:鸡头,一名雁实,生雷泽。 刘余《玄根赋》曰:芳林臻臻,朱竹离离。菱芡吐荣,若摅锦而布绣。 莲 《尔雅》曰:荷,芙蕖,其实莲,(莲谓房也,)其中的(莲中子也,)的中薏。(中心苦者也。) 《毛诗曰□陈□宛丘□泽陂》曰:彼泽之陂,有蒲与莲。有美一人,硕大且卷。 《史记》曰:龟千岁,游於莲叶之上焉。 《吴时外国志》曰:大秦国有莲藕杂果。 《宋起居注》曰:玄嘉十八年,有司奏:扬州刺史王浚解称,州治後池有两莲骈生,双房分体。又十六年,华林丞伍泳刺:双莲同,秀出华池。 又曰:泰始二年八月,嘉莲双葩并实,合跗同茎,生豫州鳢湖。又六年,双莲一蒂,生东宫玄圃池。 《三国典略》曰:齐王还邺,高丽、新罗并遣使朝贡。先是,徐州莲一茎两蒂,占云:“异木连枝,远人入Ы。”斯其应也。 《北齐书》曰:後主武平中,特进侍中崔季舒宅中池内,莲茎皆作胡人面,仍着鲜卑帽,俄而季舒见煞。 《三国典略》曰:周平齐,齐幼主、胡太后等并归於长安。初,武成殂後有谣云:“千钱买果园,中有芙蓉树。破券不分明,莲子随他去。”调甚悲苦,至是应焉。 又曰:高纬所幸冯淑妃,名小怜也。 《後唐书》曰:监军张承业,本朝旧人,权贵任事,人士胁肩低首候之,惟马郁以猾稽侮狎。每宾僚宴集,承业出异方珍果陈列于前,客无敢先常者,当郁前者,食必尽。承业私戒主膳者曰:“他日马监至,惟以乾莲子置前而已!”郁至,窥之,知其不可啖。异日,靴中置铁锤,出以击之。承业大笑,曰:“为公易馔,勿败予案!” 夏侯孝若《芙蓉赋》曰:绿房翠叶,紫饰红敷。黄螺圆出,垂散须。缨以金牙,点以素珠。 孙楚《莲华赋》曰:攒聚星列,纤离相扶。皎若玄黎投幽夜,粲若邓林飞雏。 《乐府歌》曰:江南可彩莲,莲叶何田田! 藕 《尔雅》曰:荷,芙蕖,其根藕。 《吴时外国志》曰:大秦国有莲藕杂果。 《齐书》曰:永明中,巴东王子响杀行事刘夤等。武帝闻之,谓群臣曰:“子响遂反。”戴僧静大言曰:“诸王应自反,岂惟巴东!”武帝问其故,咎曰:天王无罪,而一时被囚!一挺藕,一杯浆,皆谘签师;签师不在,则竟日忍渴。” 《唐史》曰:苏州进藕,其最上者名伤藕。或云荷名,或云叶甘为虫所伤,或云故伤其叶,以长其根。近多重台荷盖,莲实中又生花,亦甚异也。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咀嚼菱藕。 夏侯湛《芙蓉赋》曰:咀菱藕於玄泉。 谢诗曰:秋藕折轻丝。 卷九百七十六 菜茹部一 菜 《诗》曰:我有旨蓄,亦以御冬。(旨美;御,{御示}也。蓄,聚菜以{御示}冬月乏无时也。) 又曰:其蔌(音速。)伊何?维笋及蒲。(蔌,菜肴也。) 《周礼□春官》曰:入学释菜合舞。(入学必择菜,礼先师也。菜,蘩之属。) 《仪礼□婚礼》曰: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没,终也。奠菜者韭,祭菜也,盖用薰。)称妇之姓曰:某氏来,妇敢奠嘉菜。(始为皇舅。) 《礼》曰:仲秋之月,命有司趣民收敛,务蓄菜。(始为{御示}冬植蹈也。) 《左传》曰:蘩蕴藻之菜,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 《尔雅》曰:菜谓之蔌,蔬不熟为馑。(蔌,菜总名,见《诗》。凡草菜可食,通名为蔬也。) 《论语》曰: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又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尚书大传》曰:煞君之室,虽生美菜,有义之士弗食。 《後汉书》曰:刘平与母俱匿野泽中。平朝出求食,逢饿贼,将烹之。平叩头曰:“今旦为老母求菜,母老,将平为命,愿得先归,食母毕,还就死。”因涕泣,贼见其至诚而遣之。平还,既食母讫,因白曰:“属与贼期,义不可欺。”遂还诣贼。众皆大惊,相谓曰:“常闻烈士,乃今见之!子去矣,吾不忍食子。”于是得全。 又曰:崔瑗爱士,好宾客,盛修肴膳,殚极滋味,不问馀产。居常蔬食菜羹而已。 谢承《後汉书》曰:汝南锺南严海君,少时,乡人有入其园窃菜者。明日,拔菜悉遗乡里。乡里人相约,无复取菜者。 又曰:彭城刀曜,字子卿,为渔阳相。前相所种菜,悉付还外。 《魏志》曰:倭国地温,冬夏食生菜。 《吴书》曰:赵咨使魏,魏人曰:“闻江东有(音端。)蹄菜,作苦为食?”咨曰:“当得仓(助庚切。)鲦以作羹。” 王隐《晋书》曰:皇甫谧姑子梁柳,为城阳太守。或劝谧送之,谧曰:“柳为布衣过吾,吾送迎柳不出门,食不过盐菜。贫,不以酒肉为礼也。今而送,是贵城阳太守,而贱梁鸿季也,岂中古人之道哉!” 又曰:邵续为石勒所执,身灌园鬻菜,以供衣食。勒屡遣人察之,叹曰:“杆真高人矣!不如是,安足贵乎?”嘉其清苦,赐帛。每临朝嗟叹,以励群官。 又曰:桓温性俭,每宴,惟下匕奠拌菜果而已。 又曰:吴隐之母丧,哀毁。常咸菹,以其味旨,辍而弃之。及为广州,清操逾励,常食不过菜及乾鱼而已。帷帐器服,皆付外库。时人颇谓其矫,然亦始终不易。 《宋书》曰:张敷,父在吴兴亡,成服凡十馀日,始进水浆。葬毕,不进盐菜,遂毁瘠成疾。 又曰:宗悫以军功封洮阳侯。先是,乡人庾业家豪富侈,侯服玉食,与宾客相对,膳必方丈,而为悫设粟饭菜菹,谓客曰:“宗军人惯啖粗食。”悫致饱而退,初尾辞。至是,为悫长史,带梁郡,悫待之甚厚,不以昔事为嫌。 又曰:柳玄景为三公时,在朝勋贵多事产业,惟玄景独无所营。南岸有数十亩菜,得钱三万还宅,玄景怒曰:“我立此园菜,以供家啖耳!乃复卖以取钱,夺百姓之利耶?”乃以钱乞守园人。 又曰:王玄谟、柳玄景、垣护之,虽并北人,而玄谟独受老伧之目。凡诸称为四方书疏,亦如之。常为玄谟作四时诗,曰:“堇茹供春膳,粟浆充夏餐,匏酱调秋菜,白差解冬寒。” 又曰:朱修之姊在乡里,饥寒不立。修之贵为刺史,未曾供膳。往姊,为设菜羹粗饭以激之。 《齐书》曰:晋永嘉五年,曲阳县市黄庆赵蒹右有园,东南广数丈。每种菜,辄鲜异,虽加彩拔,更生。夜恒有白光,似锈。道士傅德占,使人掘之三尺,获玉印,文曰“长承万福”。 又曰:宜都王铿,生三岁,丧母。及有识,问母所在,左右告以早亡,便思慕蔬食,自悲不识母。 又曰:江泌性仁孝,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惟食老叶而已。 《南史□隐逸传》曰:沉道虔辟州府,凡十二命皆不就。有窃园菜者,外还见之,仍自逃隐。待窃者去後,乃出。 《梁书》曰:武帝太官常膳,惟以菜蔬,圆案所陈,不过三盏。 又武帝诏曰:今虽无复牲腥,犹有脯修之类,即之幽明,义为未尽。可更详定,悉荐时蔬。左丞司马筠等,参议火饼代大脯,馀悉用蔬菜,帝从之。 《三国典略》曰:梁萧栋,字玄吉,豫章安王权之子也。侯景以法驾迎栋,时栋与其妃执锄种菜,忽然见逼,骇愕久之。 《後魏书》曰:甄琛母窜氏,有孝性。夫氏去家,路逾百里,每得鱼肉菜果珍羹口实者,必令僮仆走奉其母,乃後食焉。 又曰:高闾曾造胡叟,叟短褐曳柴,从田归舍,为闾设浊酒蔬食,皆手自办案。其馆宇卑陋,园畴褊局,而饭菜精洁,醯酱调美。见其二妾,并年衰跛眇,衣布穿敝。闾见其贫约,以衣服直十馀匹赠之,亦无辞愧。 又曰:卢义僖性清俭,不营财利。虽居显位,每至困乏。麦饭蔬食,忻然甘之。 《三国典略》曰:北齐王以邺清风园竿穆提婆,于是官无蔬菜,赊买於人,负钱三百万。其人诉焉,斛律光曰:“杆园竿提婆,一家足;不赐提婆,百官足。” 又曰:库狄士文为贝州刺史,性清苦,不受公料,家无馀财。其子常啖官厨饼,士文枷之,系狱累日,杖之一百,步送还京。僮录无敢出门,所买菜必於于境。凡有出入,皆封署其门。亲故绝迹,庆吊不通。 《隋书》曰:姚察,陈亡入隋,诏授秘书丞,别敕成梁、陈二史,又敕於朱华门长参。文帝以察自奉蔬菲,别日召入内殿,赐果菜,指谓朝臣曰:“朕闻姚察学行,当今无比。我平陈,只得此一人!” 《唐书》曰:太宗回次易州界,司马陈玄令百姓种蔬坑上,而微火煦之,欲其速生,以拟供进。太宗闻之,责其谄媚,诏免官。 又曰:太宗时,健达献佛土菜,一茎五叶,花赤,中心正黄,而蕊子紫色。泥婆罗献波棱菜,叶类红蓝,实如蒺藜,火熟之,能益食味。又有酢菜,状似芹,而味香。浑提葱,其状犹葱,而甘辛。 又曰:高宗时,司农欲以冬藏馀菜卖之百姓,以墨敕示仆射苏良嗣,良嗣判曰:“昔公仪相鲁,拔去园葵;况临御万邦,而败蔬鬻菜?”事遂不行。 又曰:王为刑部尚书,性贪吝,不常在公。乃鬻公廨菜园,收其价钱以自润,甚为时论所鬼。 又曰:中书园蔬,日给於众官者,主事白常衮减其数,崔甫怒诃主事,主事曰:“杆相公之命。”甫大诟曰:“门下侍郎,安得理中书之蔬!”叱左右踣主事而拽之,自是与衮常不平。 又曰:贞玄七年冬,司农卿李模免官。初,司农当供三官冬菜二千车,以度支给车值稍贱,又阻雨菜败,模以度支为辞。上责其不先闻,故免之。先是,模奏司农菜不足,请京兆府市之。尹薛珏、万年令韦彤,乃禁人私卖。上命夺珏俸一月,彤俸三月。 又曰:贞玄中,奚涉为中书舍人,以所得杂给均分省内官,又躬亲庶务,下至园蔬,皆悉自点阅。人以为难,而涉处之无倦。 《庄子》曰:宣尼穷於陈蔡之间,颜回择菜。 《孔丛子》曰:菜谓之蔬。 《金楼子》曰:秦始皇闻鬼谷先生言,因遣徐福入海,求金菜玉蔬。 《说苑》曰:楚文王伐邓,使王子革、王子灵共捃菜。二子出,见老丈人戴畚,乞焉不与,搏而夺之。王闻之,令皆拘二子,将煞之。大夫辞曰:“取畚信有罪,然煞之,非其罪也!君若何煞之?”言卒,丈人造军而言曰:“邓为无道,故伐之。今君公之子,搏而夺吾畚,无道甚于邓乎!”呼天而号,群臣见之,言,曰:“讨有罪而横夺,非所以禁暴也;恃力虐老,非所以教幼也;爱子弃法,非所以保国也。私二子,灭三行,非所以从政也!丈人舍之矣!”谢之军门之外。 又曰:楚庄王赐虞丘子菜田三百,号曰国老,以孙叔敖为令尹。 《吕氏春秋》曰:菜之美者,寿木之华,枯姑之东赤木、玄木之叶。馀瞀之南,有菜名嘉树,其色若碧。 桓谭《新论》曰:董仲舒专精於述古,年至六十馀,不窥园中菜。 《山东六贤传》曰:袁卞,字叔隰,陬虑人。种菜一园,左右窃取度沟渎,卞乃为之桥,其敦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