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第 670 页/共 737 页
又曰:柴羊县有飞蛇。
《外国图》曰:圆丘有不世树,食之乃寿;有赤泉,饮之不老。有大蛇,多为人害,不可得居。帝游圆丘,以雄黄精厌大蛇。
郭子横《洞冥记》曰:蛇玑出途云国。有青灵蛇产珠,色光白,如琼琰之类。
《博物志》曰:蝮蛇秋月毒盛,无所螫,啮草木以泄其气,草木即死。樵彩,设为此草木所伤刺者,亦杀人。
又曰:地三年种蜀黍,其後七年有蛇。
《广志》曰:永昌郡有歧尾蔬。
又曰:蝮蛇与土色相乱,长三四尺,其中人以牙历之,裁断皮出血,则身尽痛,九窍血出而死。
《列异传》曰:寿光侯者,汉章帝时人,劾百鬼众魅。有妇为魅所病,侯劾得大蛇。又有大树,人止之者死,鸟过亦死。侯劾树,树夏枯,有蛇长七八丈,悬而死。
《搜神记》曰:鲁定公玄年,有九蛇绕柱。占,以为九世庙不祠,乃立易宫。
又曰:隋侯行,见大蛇伤,救而治之。其後蛇衔珠以报之。
又曰:窦武母代武而并蛇,蛇送之林中。後母卒,及葬未定,有大蛇自榛草而出,赴丧所,以头击柩,涕血,顷而去。时人知为窦氏之祥。
又曰:宋玄嘉中,广州有三人共入山中伐木,忽见石巢中有三卵,大如升,便取煮之。汤始热,便闻林中如风雨声。须臾,有一蛇大十围,长四五丈,径来,於汤中衔卵而去。三人无几皆死。
又曰:秦瞻居曲阿彭皇野,忽有物如蛇,突入其脑中。蛇来,先闻臭死气,便於鼻中入,盘其头中,觉泓泓冷,闻其脑间食声咂咂,数日而出。去寻复来,取手巾急缚口鼻,亦被入。积年无他病,惟患头重。
《异苑》曰:太玄中,汝南人伐竹,见一竹中央蛇形已成,上枝叶如故。吴郡桐庐民尝伐馀遗竹,见一宿竿成雉,头颈尽就,身犹未成。此亦竹为蛇,蛇为雉也。
又曰:薪野苏卷,常与奴婢居野舍。每至饭时,辄有一物来,其状似蛇,长七八尺,五色光鲜,卷异而饴之。遂经数载,产业加焉。奴後密打杀,即得能食病,日进三斛饭,犹不为饱,少时而死。
又曰:丹阳锺忠,以玄嘉冬月晨行。见有一蛇,长二尺许,文色似青琉璃,头有双角,白如玉。忠感而畜之,於是资业日登。经年,蛇自亡去,忠及二子相继殒毙。此蛇来吉去凶,其惟龙乎?
又曰:鲁国中牟县像山上有寺庙,今民欲架室者,辄见大蛇数十丈,出来惊人,故莫得安焉。
周景式《庐山记》曰:安侯世高者,安息国太子,与友人共出家学道。友人好恚怒,死史报,为此宫亭庙神。世高于广州为人所杀,还生安息国,复为王子。年二十,又弃国入吴之宫亭,泊舡过呼友人,与语。友人身长数十丈,见世高,向之胡语,竟各分去。暮有一少年上世高舡,跪受咒愿,因忽不见。世高语同舡人曰:“向少年即此庙神也,得离恶形矣。”蟒既见世高,从山南过,死山北,今柴桑民所居蛇里是也。
《幽冥录》曰:会稽谢祖之妇初育一男,又生一蛇,长二尺许,便径出门去。後数十年,妇以老终,祖忽闻西北有风雨之声。顷之,见一蛇长十数丈,腹可十馀围,入户,绕灵坐,因至暄所。绕数匝,以头打柩,目血泪俱出,良久而去。
又曰:会稽郡吏贸阝(音懋。)县薛重得假还家,夜户闭,闻妻床氏有丈夫眠声。唤妻久,妻从床氏出,未及开户,重持刀便逆问妻曰:“醉人是谁?”妻大惊愕,因苦自申明实无人意。重家惟有一户,搜索了无所见,见一大蛇,隐在床脚,酒臭。重便斩蛇寸断,掷於後沟。经数日而妇死;又数日而重卒死,经三日复生。说始死,有人梏将重到一官府,槛遒寮,问:“何以杀人?”重曰:“实不曾行凶。”曰:“哥断掷在後沟,此是何物?”重曰:“杆是蛇,非人。”府君愕然而悟曰:“我当用为神,而敢淫人妇,又妄讼人!”敕左右召来,吏卒乃领一人来,著平巾帻,具诘其淫妻之过,交远狱。重乃令人送还。
《广五行记》曰:晋吴兴太守袁玄瑛常之官,请郭璞筮吉凶,璞曰:“至官当有赤蛇为妖,不可杀之。”後到府,果有赤蛇在铜虎符函上翊,玄瑛家人挝杀之。其後玄瑛为徐馥所害。
又曰:晋安帝义熙末年,殷仲文年十三,父亡。家有大怪,有大蛇长丈,或戴其堂屋,或拔其炊釜置地,家人弃舍奔散,惟仲文居丧如故。然仲文後竟为宋高祖所戮。
又曰:陈时,吴兴顾楷在田,上树取桑叶,见五尺大蛇入一小穴,其从蛇相次,或三尺、或五尺,次第相随,略有数百。楷急下树,看所入之处,了不见有一孔。日暮还家,楷病,口哑不复得语。
又曰:东光人东方飞龙病甚,梦化为大黑蛇,以告其妻。既死,有大黑蛇入室上栋间,飞龙诸子将杀之,其母曰:“杆是尔父。”诸子不用母言,遂杀之。既日暴雨,诸子皆震而死柩前。
唐景龙《文馆记》曰:兴庆池者,长安城东隅形势之地也,中多王侯第宅。天后初,有居人王纯掘地,获黄金百斤,致富。官司闻之,密加搜获。纯惧,投於纠晷。县官窥之,见双赤蛇仰首张吻,遂不敢入。纯以此金当为已,复入井取之,还见赤蛇赫然蟠屈,纯惧而出。其夜井水涌溢,渐成此池,可广百馀顷。
《岭表录异》曰:南土有金蛇,亦名锡蛇,又名地鳝,州土出,黔中桂州亦有,即不及黔南者。其蛇粗如大指,长一尺许,鳞甲上有金银,解毒之功不下吉利也。
又曰:蚺蛇,大者五六丈,围四五尺;以次者亦不下三四丈,围亦称是。身有班文,如故锦缬。俚人云:“负夏多於山林中,等鹿过则衔之,自尾而吞,惟头角碍于口。即深入林树间阁其首,伺鹿坏头角坠地,鹿身方咽入腹。如此後,蛇极羸弱,及其鹿消,壮隽悦怿,勇健於未食鹿者。”或云:“一年则食一鹿。”
又曰:两头蛇,岭外多此类。时有如小指大者,长尺馀,腹下鳞红,背锦文,一头有口、眼,一头似头而无口、眼。云两头俱能进退,亦缪也。昔孙叔敖见之不祥,乃杀而瘗之,恐他人见复受其祸。南人见之为常,其祸安在?
《吴氏本草经》曰:蛇脱,一名龙子单衣,一明瀛皮,一名蛇附,一名蛇筋,一名龙皮,一名龙单衣。
《楚辞》曰:蝮蛇蓁蓁,封孤千里。
傅玄《神蛇铭》曰:嘉兹蛇灵,断而能续。飞不须翼,行不假足。
杨雄《客难》曰:独不见翠蛇绛缡之揭天乎?必耸身於苍梧之渊,阶浮□翼疾风而上。
虺
《毛诗□鸿雁□斯干》曰: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国语》曰:吴伐越,越王请盟,吴王将许之。申胥曰:“不可许。大夫种勇以善谋,将还玩吴国於股掌之上;以婉辞顺志,虺而弗锉为蛇,将若之何?”吴王不听,乃许盟。
《搜神记》曰:陈留阮士禹伤於虺,不忍其痛,数嗅其疮,已而虺藏於鼻中。
任《述异记》曰:虺五百年化为蛟,蛟千年化为龙,龙五百年而为角龙,又千年为应龙。
《楚辞》曰:雄虺九首,倏忽焉在?
孔融《答路粹书》曰:朱彭寇贾之徒,当世壮士,恶相攻,能为国患,轻薄劣弱者如两虺相啮,足还灾其身,诚无所至。
卷九百三十五 鳞介部七
鱼上
《星经》曰:天鱼一星在尾後河中,星明,则河海出大鱼。
《周易□后卦》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又《中橼》曰: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又《明像》曰: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
《毛诗》曰:《潜》,季冬荐鱼,春献鲔也。(冬,鱼之性定。春,鲔新来,宜荐。)
又《鱼藻》曰:鱼在在藻,有颁其首。(毛云:颁,大首貌也。)
《礼记□曲礼》曰:凡登宗庙,槁鱼曰商祭,鲜鱼曰廷祭。
《尚书□益稷》曰:暨鸟兽鱼鳖咸若。(注:微物咸顺之。)
《左传□昭玄》曰:刘子曰:“善哉禹功,明德远矣!微禹,吾其鱼乎?”
又《昭玄》曰:鱼盐蜃蛤,弗加於海。
《春秋运斗枢》曰:四方烦扰,小民失恩,虎衔鱼。
《尔雅》曰:鱼有力者{徽鱼}。(强大多力者。音晖。)鱼枕谓之丁,(枕在鱼头骨中,形似篆书丁字,可作印。)鱼肠谓之乙,鱼尾谓植蝶。(此皆似篆书字,因以名焉。《礼记》曰:鱼去乙。然则鱼之骨体,尽似丙丁之属,因形名之。)
《史记□周本纪》曰: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舡中,武王俯取以燎之。
《汉书》曰:陈胜、吴广为屯长,领兵戍渔阳,举大计,威兵士。以丹书帛曰:“陈胜王”,置所罾入鱼腹中,兵买鱼见书。
《东观汉记》曰:世祖率邓禹等击王郎横野将军刘奉,大破之。上过禹营,禹进炙鱼,上餐啖,劳勉士吏,威严甚厉。众皆窃言:“刘公真天人也!”
谢承《后汉书》曰:会稽陈嚣,少时於郭外瞬颠捕鱼,人有盗取之者,嚣见,避之草中,追以鱼遗之,盗惭不受。自是无复盗其鱼。
《後汉书》曰:羊续为南阳太守,府丞常献其生鱼,续受而悬於庭。丞後又进之,续乃出所悬者,以杜其意。
《魏志》曰:黄初六年,帝东征吴,文德郭后留谯。时后从兄弟欲遏水取鱼,后曰:“今奉车所不足,岂此鱼乎?”
《吴志》曰:孙权时,谣云:“宁饮建邺水,不食武昌鱼。宁还建邺死,不止武昌居。”
《晋书》曰:王延性仁孝。继母捶氏常盛冬思生鱼,敕延求而不获,杖之流血。延寻汾叩陵而哭,忽有一鱼长五尺跃出水上,延取之以进母。卜氏食之,积日不尽,於是心悟,抚延如己生。
又曰:五部单于左贤王刘豹妻呼延氏,魏嘉平祈子於龙门。俄而有一大鱼,顶有二角,轩鳍跃鳞,而至祭所,久之而去。巫觋皆异之,曰:“杆嘉祥也。”其夜,梦旦所见鱼变为人,左手把一物,大如半鸡子,光景非常,授呼延曰:“杆是日精,服之生贵子。”寤而告豹,豹曰:“吉徵也。”衷是十三月而生玄海。
又曰:钱塘杜子恭有秘术。常就人借瓜刀,其主求之,拐椿:“当即相还耳。”既而刀主至嘉兴,有鱼跃入舡中,破鱼得瓜刀。
又曰:吴隐之为广州刺史。帐下人进鱼,每剔去骨存肉。隐之觉其用意,罚而黜焉。
《宋书》曰:王弘之性好钓。上虞江有一处名三石头,弘之常垂纶於此。经过者不识之,或问:“鱼时悦鱼,卖不?”弘之曰:“亦不得,得亦不卖。”日夕载鱼入上虞郭,经亲故,各以一两头置门而去。
沉约《宋书》曰:明帝太始二年,幸华林园天渊池,白鱼跃入御舟。
《齐书》曰:中兴玄年,义师下。未至竟陵三十里,鱼长三尺跃入御舡中。
《梁书》曰:张昭,字德明,幼有孝性。父漠常患消渴,嗜鲜鱼。昭乃身自结网捕鱼,以供朝夕。
又曰:王固常聘魏,因晏飨昆明池。魏人以南人嗜鱼,大设罟网。固以佛法咒之,遂一鳞不获。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凉录》曰:金城太守胡勖叛,张轨遣都护宗毅、治中令狐浏讨之。济河中流,白鱼入舡。浏曰:“鱼鳞物,虏必解甲归我矣。”勖请降,轨宥之。
《後魏书》曰:高祖幸清徽堂,因之流化池。高祖曰:“杆池中亦有佳鱼。”任城王澄曰:“杆所谓‘鱼在在藻,有颁其首’。”高祖曰:“且取‘王在灵沼,於刃鱼跃’”。
《北史》曰:陆政性至孝。其母吴人,好食鱼。北土鱼少,政求之,常苦难得。後宅忽有泉出而鱼,遂得以供膳。时人因谓其泉为孝泉。
《隋书》曰:虞孝仁性奢华。常以骆驼负函,盛水养鱼而自给。
又曰:大业中,纳言杨达言:於辽水造御舟,有白鱼跃入舟内。
又曰:乞伏惠为潭、滚狞州总管。其俗轻剽,惠躬行朴素以矫之,风化大洽。曾见人以(音赛)捕鱼者,出绢买而放之。
《唐书》曰:真腊国地饶瘴疠毒ン(音适),海中大鱼半出,望之如山。
又曰:太宗幸蒲州,刺史赵玄楷课父老服黄纱单衣迎谒路左;又潜饲羊百馀口,鱼数百头,将馈贵戚。太宗知而数之。
又曰:太宗观渔於西宫,见鱼跃焉。问其故,渔者曰:“杆当乳也。”於是中网而止。
又曰:开玄二十一年,衢州获鱼有铭,献之。侍中裴光庭等奏曰:“鱼龙为图,河洛所出。比之盛明,彼何足云?”
又曰:吐蕃国,在吐谷浑西界,其春夏军粮资海鱼以给之。
《国语》曰:周文太子发耆鲍鱼,太公为其傅,曰:“鲍鱼不登俎豆,岂有非礼而可养太子?”
《老子》曰:鱼不可脱於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文子》曰:川广者鱼大,山高者兽修。故鱼不可以无饵钓,兽不可以空器召。
又曰:因所贵而贵之,物无不贵;因所贱而贱之,物无不贱。故不放鱼於木,沉鸟於渊。
《邓析书》曰:夫水浊则无掉尾之鱼,政苛则无逸乐之士。
《列子》曰:八之北有冥海,鱼广千里,其长称焉。
《孟子》曰:有馈生鱼於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钟产曰:“得其所哉!”校人曰:“孰谓子产智?吾既烹而食之矣。”
又曰:故为渊殴鱼者,獭也;为丛殴雀者,也。
《鲁猎萦》曰:古善渔者宿沙习子。使鱼生於山,则虽十宿沙不得一鱼焉。宿沙非暗於鱼道者,彼山非鱼之所生也。
《庄子》曰:泉涸,鱼相与处於陆,相煦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也。
又曰:庄子与惠子游於濠梁之上。庄子曰:“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织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也?”
又曰:吞舟之鱼,荡而失水,则蝼蚁能制之。故鸟飞不厌高,鱼沉不厌深。
又曰:朽爪化为鱼,物植典也。
又曰:任公子蹲会稽钓东海,期年,而大鱼食之。公子得若鱼,淅河以东,苍梧以北,无不厌若鱼者。
又曰:井鱼不可语海,夏虫不可语冰。
《符子》曰:太公涓钓於隐溪,五十有六而未常得一鱼。鲁连子闻而观焉,太公涓跽而屹柯,不饵而钓,仰咏俯吟,暮则释竿。其膝所处之石皆若臼,其跗触崖若路。鲁连曰:“钓所本以在鱼,无鱼何钓?”太公曰:“不见康王父之钓耶?念蓬莱,钓巨海,摧岸投纶五百年矣,未常得一鱼;方吾,犹一朝耳!”
《顾子》曰:昔宋人临万亻刃之渊,钓数寸之鳞。鱼将食钓,不知膝之自进有顷,堕而死,利能诱也。
《韩子》曰: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邦皆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曰:“夫惟嗜鱼,固不受也。”
《淮南子》曰:夫水浊则鱼佥,政苛则民乱。
又曰:火上寻,水下流。故鸟动而高,鱼动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