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第 591 页/共 737 页

《梁书》曰:邓元起尝至其西沮田舍。有沙门造之,乞於元起,有稻几二千斛,悉以施之。时人称其有大度。 又曰:陈伯之,济阴睢陵人也。年十三四,好着獭皮冠、带刺刀,候邻里稻熟,辄偷刈之。尝为田主所见,呵之曰:“楚子莫动!”伯之曰:“君稻幸多,取一担何若?”田主将执之,因拔刀而进曰:“楚子定何如?”田主皆反走,徐担稻而归。 《隋书》曰:梁陈五坛祭法,以三牲首,馀以骨体荐,粢盛为六饭:粳以敦,(音堆。)稻以牟,黄梁以,白梁以簋,黍以瑚,粢以琏。 又曰:齐孝昭皇建中,平州刺史嵇晔建议开幽州督元旧陂长城左右营屯,岁收稻粟数十万石,比境得以周赡。 《唐书》曰:开元十九年,扬州奏:稆生稻二百一十五顷,再熟稻一千八百顷,其粒与常稻无异。 又曰:孟元阳为曲环军中大将,环使董作西华屯。元阳盛夏芒履立稻田中,须役者退而後就舍。故其田岁无不稔,恽中足食。 《淮南子》曰:江水肥而宜稻。 又曰:今稻生於水,而不能生於湍濑之流。 又曰:离先稻熟而农夫耨之,(稻米随而生者为离,与稻相似。耨之,为其少实也。)不以小利伤大获也。 《战国策》曰: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东周患之。苏子往见西周之君曰:“君之谋过矣!今不下水,所以富东周也。今其民皆种麦,无他种矣。君若欲害之,不若一为下水以病其所种,下水,东周必以种稻,而复夺之。若是则东周之民可令一仰西周,受命於君矣!” 《国语》曰:越败吴,王孙雒请和,范蠡不听。雒曰:“范子,先人有言:无助天为虐,助天为虐不祥。今吾稻蟹不遗种,子将助天为虐乎?” 《吕氏春秋》曰:得时之稻,大本而茎葆,长向疏几,穗如马尾,大粒无芒,抟米而薄糠,舂之易而食之香,如此者不。(益息也。)先时者大本,而茎叶格对,(对,等。)短向短穗,多比厚糠,薄米多芒。後是者,纤茎而不滋,厚糠多比,辟米,不得待忄辟定熟,仰天而死。 又曰:史起为邺令,民大被其利,相与歌之曰:“邺有圣令为史公,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斥卤兮生稻梁。” 《吴越春秋》曰:越王勾践复兴师伐吴,吴王败,昼夜驰走三日,饥,顾见生稻,而取食之。 《抱朴子》曰:南海晋安九熟之稻。 《会稽典录》曰:夏香,有盗刈其稻者,香助为收之。盗者惭,送以还香。香不受。 《风土记》曰:穰,稻之紫茎。兼,(兼、衔二音。)稻之有青穗,米皆青白者也。 《水经》曰:任延为九真太守,教民耕艺,法与华同。名白田种百谷,七月大作,十月登熟;名赤田种赤谷,十二月作,四月登熟。所谓两熟之稻也。 《世说》曰:晋简文见田中稻苗不识,问人是何草,左右答曰:“是稻。”简文归,三日不出,云:“宁有得其末,不识其本?” 郭义恭《广志》曰:有虎掌稻、紫芒稻、赤广稻;南方有蝉鸣稻、七月熟稻;有盖下白,正月种,五月获讫,其茎、根复生,九月复熟。青芋稻,六月熟;累子稻、白汉稻,七月熟。此三稻,大且长,三枚长一寸。益州稻之长者,米长半寸。 《说文》曰:稻,余也。粪,(肥尾切。)稻紫茎,不黏者也。粪兼稻,不黏者也。耗,稻属也。 徐畅《祭记》曰:旧稻熟,常用九月九日荐稻。 《胜之书》曰:种稻,春冻解时,耕反其土。种稻区不欲大,大则水深浅不遍。冬至後百一十日可种稻。地美者用种亩四斗。 俞益期《笺》云:交址稻再熟而草深,耕重,收谷薄。 《异物志》曰:交趾稻,夏冬又熟,农者一岁再种。 《云南记》曰:雅州荣经县,土田岁输稻米亩五斗。其谷精好,每一斗谷近得米一斗,炊之甚香滑,微似糯味。 崔《四民月令》曰:三月多种粳稻。 蔡邕《月令》曰:十月获稻。九月熟者,谓之半夏稻。 《博物志》曰:海陵县扶江接海,多糜兽,千千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麋。民人随此种稻,不耕而获,其收百倍。 任《述异记》曰:夏禹时天雨稻。古诗云:“安得天雨稻?饲我天下民。” 《物理论》曰:稻者,溉种之总名。 《养生要集》曰:粳,稻属也。稻,亦粳之总名也。道家方药有用稻米、粳米,此则是两物也。稻米,粒白如霜,味苦主温,服之令人多瘦无饥肤;粳米味甘,主利五藏,长饥肤,好颜色。 左思《魏都赋》曰:清流之稻。(清流近邺西,出御稻。) 又《吴都赋》曰:国税再熟之稻,乡贡八蚕之绵。 卢毓《冀州论》曰:河内好稻。 亢(与粳通用) 《说文》曰:亢,稻属也。 《宋书》曰:陶潜为彭泽令,公田悉令吏种秫。妻子固请种粳,乃使五十亩种粳。 《陈书》曰:徐孝克所生母患疾,欲粳米为粥,不能常办。母亡後,孝克遂常啖麦。有遗粳米者,孝克对而悲泣,终身不复食焉。 《後魏书》曰:安同,辽东胡也。太宗使同与长孙嵩并理人讼。世祖即位,除青、冀二州刺史。同长子居典太仓事,盗官粳米数石以养同。同大怒,奏求戮居,自劾不能训子,请罪。太宗嘉而恕之,遂诏长给同粳米。 《神仙传》曰:王烈,字长休,邯郸人。与嵇叔夜入山游戏。烈後独入太行山,忽闻山东北如雷声,往视,见山破,石中有孔径尺,中有青泥流出。烈取抟之,随手坚凝,气味如粳米饭。烈自食数丸,因提归以与叔夜,而皆成青石。 杨之《洛阳伽蓝记》曰:西方佛沙伏国,有昔尸毗王仓库,为火所烧。其粳米焦燃,于今犹在。若伏一粒,永无虐患。彼国人民须以为药。 《广志》曰:粳有乌粳、黑广,有幽青、白夏之名。 张衡《南都赋》曰:其厨膳则华乡黑,(音矩。)氵蚩皋香粳。 左思《蜀都赋》曰:黍稷油油,粳抵水漠。 魏文帝《与朝臣书》曰:江表惟长沙名好米,何得比新城粳稻也!上风炊之,五里闻香。 秫 《说文》曰:秫,稷之粘者。 《尔雅》曰:众秫也。(孙炎注曰:秫,稷粟也。) 《广雅》曰:秫、稷,粳也。 《礼记□月令》曰:仲冬之月,乃命大酋,秫稻必齐。(酒熟曰酋。大酋,官之长。齐,熟成也。) 又《内则》曰:饣、酏、酒、醴、Ρ、羹、菽、麦、ナ、稻、黍、粱、秫、惟所欲。 《晋书》曰:陶潜,字元亮,为彭泽令,在县公田悉令种秫谷,曰:“令吾常醉於酒,足矣!”妻子固请种粳,乃使二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 《管子》曰:黄坟宜黍、秫。 崔豹《古今注》曰:稻之粘者为秫,禾之黏者为黍。 《广志》曰:秫有赤者,有白者。胡秫,早熟及麦。 《养生要集》曰:秫米味酸。 卷八百四十 百谷部四 稷 《毛诗□□颂□宫》曰:有稷有黍,有稻有。 《礼记□曲礼下》曰:凡祭宗庙,稷曰明粢。 又《内则》曰:豕宜稷。 《国语》曰:稷为稷,不能蕃殖。 《尔雅》曰:粢,稷也。(郭璞注曰:今江东呼粟为粢也。孙炎曰:稷,粟也。) 《说文》曰:稷,五谷之长也。 《山海经》曰:广都之野,爰有膏稷。 《广志》曰:破减稷、逼麦稷,此二者以四月熟。 《本草》曰:稷米,甘而无毒,益志气,补不足。 《郑氏婚礼谒文赞》曰:稷为天官。 卢毓《冀州论》曰:真定好稷,地产不为无珍也。 粟 《归藏》曰:《剥》,良人得其玉,小人得其粟。 《河图说微》曰:苍帝起,天雨粟也。 《说文》曰:粟,嘉谷实也。粟之为言续也。 《尔雅》曰:[B290],赤苗;芑,白苗。([B290],赤粱粟也。芑,白粱粟也。[B290],音门。芑,音起。) 《尚书□仲虺之诰》曰: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比。(孔安国注曰:始我商家国於夏世,欲见剪除,若莠生苗,比在粟,恐被锄治伤之也。) 《毛诗》曰:握粟出卜,自何能谷? 又《小宛》曰:交交桑扈,率场啄粟。 《周礼□地官下》曰:仓人,掌粟入之藏。(郑玄注曰:九谷尽藏,以粟为主。) 《礼记□曲礼上》曰:献粟者执右契。(契,券要。右,尊也。) 《礼记□祭义》曰:父母既殁,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谓礼终。 《左传□僖上》曰:冬,晋荐饥,乞籴于秦。秦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泛舟之役。 又《襄元》曰:季文子卒,大夫入敛,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 又《襄六》曰:郑子皮即位,於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锺。 又《昭六》曰:夏,会于黄父,谋王室也。(王室有子朝乱,谋定之也。)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 《春秋佐助期》曰:粟神名许给,姓庆天。 又《说题辞》曰:高而平者为原。平者和,故宜粟。 又曰:粟助阳扶性,粟之为言续也。粟五变:一变而以阳生为苗;二变而秀,为禾;三变而粲然,谓之粟;四变入臼,米出甲;五变而蒸饭可食。(宋均注曰:粟受五行气而五变,故乃成可食。)阳以一立为法,故粟积大一分,穗长一尺。文以七烈,精以五立,故其字“西米”为“粟”。“西”者,金所立;“米”者,阳精。故“西”字合“米”而为“粟”。(宋均注曰:续为续阳生长也。受五行气,故有变。) 《春秋潜潭巴》曰:天雨粟,无德者兴,有德者不禄。小人进,大臣辱。 《公羊传□僖上》曰: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於阳谷。桓公曰:“无障谷,无贮粟。”(何休注曰:有无相通。) 《谷梁传□庄公》曰: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正也。 《论语□雍也》曰:子华使於齐,冉有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无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周书》曰: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作陶冶斤斧,破木为耜锄耨,以垦草莽。然後五谷兴,以助果之实。 《史记》曰:武王平殷乱,天下宗周。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 又曰: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秦之败,豪杰皆争金玉,而任氏独窖仓粟。楚、汉相拒荥阳,民不得耕种,米石至万金,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 又曰:汉兴七十馀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太仓之粟新陈相因,充溢露积於外,至腐败不可食也。 又曰:文帝徙淮南王,道死。民歌曰:“一斗粟,尚可舂;一尺帛,尚可缝;兄弟两人,不能相容!” 又《汲黯传》曰:河内失火,上使黯往视之。还报曰:“河内人或父子相食。臣谨发河南仓粟以赈贫乏。”上贤而释之。 《史记》曰:大将军青遂至颜山赵信城,得匈奴积粟食军,军留一月而还,悉烧其城馀粟以归。 《汉书》曰:郦食其说齐王曰:“汉英豪贤才,皆乐为之用,诸侯之兵四面而至,蜀汉之粟方船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