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第 573 页/共 737 页
《齐书》曰:王骞历黄门郎、司徒右长史,不事产业。有旧田在锺山八十顷,与诸宅及故旧共佃之。常谓人曰:“我不如郑公业,有田四百顷而食常不周。”以此为愧。
《梁书》曰:夏侯夔为豫州刺史,率军人於苍陵立曷溉田千馀顷,岁收谷百馀万石,以充储备,兼赡贫人,境内赖之也。
又曰:邓元起少时,尝至西沮田舍,有沙门造之乞。元起有稻几二千斛,悉以施之。时人称其有大度。
《後魏书》曰:高允为著作郎,太武引见,因问允:“万机何者为先?”时多禁封良田,又京师游食者众,允因曰:“臣少也贱,所知惟田,请言农事。古人云:地方一里,则为田三顷七十亩;万里则田三万七千顷。若勤之,则亩益三升;不勤,则亩损亦如之。损益之率,为粟二百二十二万斛,况以天下之广乎?若公私有储,虽遇饥年,复何忧哉?”帝善之,除田禁,悉以授百姓。
又曰:裴延俊迁幽州刺史。范阳郡有旧督亢渠,经五十里;渔阳燕郡有故戾陵诸曷,广袤三十里。皆废毁多时,水旱不调。延俊乃表求营造,遂躬自履行,相度形势,随力分督。未几而就,溉田百万馀亩,为利十倍,百姓赖之。
《北齐书》曰:帝赐穆提婆晋阳之田,斛律光言於朝曰:“此田,神武帝以来常种禾,饲马数千匹,以拟寇难。今赐提婆,无乃阙军务也?”由是提婆怨光。
《唐书》曰:贞元十六年,卢群为义成军节度、郑滑观察营田使。群先寄寓郑州,典质得良田数顷。及授节度,各以本地契书分付所管令长,令召还本主,时人称美。
又曰:起居郎崔觐隐居城固山,所有良田分给奴婢,令递日供饮食之费。觐与妻家事一不以问,但水石自娱而已。
又曰:温造为河阳节度观察使,复怀州古素渠,三县弃地悉为良田。後造左迁,出为朗州刺史。至则开後乡渠九十七里,溉田二千顷。郡人名其渠曰:“右史渠”。
《范子计然》曰:请问,九田随世盛衰,有水旱贵贱,愿闻其情。”计然曰:“诸田各有名,其从一官始,以终九官,所以设诸田差高下,始进退也。假令一直钱百金、一直钱九百,此略可知。从一亩至百亩直,是大贵之极也。”
《孟子》曰: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又曰: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
《傅子》曰:陆田者,命悬於天也。人力虽修,水旱不时,则一年功弃矣。田制之由人,人力苟修,则地利可尽。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事。
《吕氏春秋》曰:魏襄王与群臣饮酒酣,王为群臣祝,令群臣皆得志。史起对曰:“群臣不肖者得志则不可。”王曰:“如西门豹之为人臣也。”史起对曰:“魏氏之田也,漳水存其傍。西门豹不知用,是过也。”明日,召史起问:“漳水犹可以灌邺田乎?”对曰:“臣为之,民必大怨臣。臣虽死,愿王使他人遂之。”王使之为邺令。史起因往为之,邺民大怨,欲籍史起,史起不敢出,避之,乃使他人遂为之。水已行,民大得其利,相与歌之曰:“邺有圣令,号为史公。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斥卤生稻梁。”
《春秋後语》曰:赵列侯谓其相公仲建曰:“寡人所爱,可以贵之乎?”曰:“富可也,贵之则不。”列侯乃命以田万亩赐善歌者二人,公仲建许诺而不与。居一月,列侯之代还,问曰:“与之乎?”曰:“未有可者。”
《家语》曰:虞、芮二国争田而讼,连年不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入其朝,则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虞、芮之君曰:“嘻!吾侪小人,不可以入君子之朝。”遂自相与成,以其所争为闲田。
萧广济《孝子传》曰:郭原平墓下有数十亩田,不属原平。每至农月,耕者恒裸袒。原平不欲使慢其坟墓,乃货家资买此田。三农之月,辄束带垂泣,躬自耕垦之。
《汜胜之书》曰:昔汤有旱灾,伊尹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收至亩百石。胜之试为之,收至亩四十石。
《越绝书》曰:吴北野禺栎东所舍大者,吴王田也。
又曰:富中大塘者,勾践治以为义田也。肥饶,谓之富中。
盛弘之《荆州记》曰:桂阳郡界有温泉,其下流有田,恒资以浸灌。常十二月种,至明年三月新谷便登。温液所周,正可数亩。过此,水气辄冷,不复生苗。
《豫章记》曰:郡江之西岸有盘石,下多良田,极膏腴者一亩二十斛。稻米之精者,如玉英澈於器中。
《续搜神记》曰:阳人姓何,忘其名,隐遁养志。常至田舍,人收获在场上。忽有一人长一丈,黄疏单衣,角巾,来诣之,翩翻举其两手,并亻舞而来,语何云:“君常见韶舞,不足舞也!”便去。何寻逐,遥向一山,山有一穴,裁容人。其人即入穴,何亦随之。初入甚急,前辄开广,便失人。见良田数十顷,何遂垦作,以为世业。子孙于今赖之。
崔《政论》曰:昔者圣王立井田之制,分口耦地,各相副适,使人饥饱不偏,劳逸齐均,富者不足僭差,贫者无所企慕。
王郎《上求赈贷民表》曰:昔在西京,有杜膏腴之饶,池阳谷口之利,泾渭二川之水,郑国、白渠之溉,云雨年成,粪与灌并,亩货一金,号为陆海。
《应璩书》曰:是以忽此,苏子带郭之业,求彼孙叔寝丘之地。故求远田,在关之西,南临洛水,北据芒山。
曹植《表》曰:乞城内田及城边好田,尽所赐百年力者。臣虽生自至尊,然心甘田野,性乐稼穑。
又《籍藉田论》曰:营畴万亩,厥田上上,经以大陌,带以横阡,奇柳夹路,名里被园,宰农实掌,是谓公田。
《唐明皇杂录》曰:上命宇文融为拓田使。融方恣睢,稍不己附者,必加诬谮。密奏以为:“卢从愿广致田园,有地数百顷。上素器重,亦倚为相者数矣;而又族望官婚,鼎盛於一时。”故上亦重言其罪,但目从愿为多田翁。
卷八百二十二 资产部二
农
《周礼□地官下》曰: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
《礼记□月令》孟春曰:乃命有司布农事,舍东郊,修封疆,审端径术,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导人,必躬亲之。田事既饬,先定准直,农乃不惑。
又仲春曰:无作大事,以妨农事。(大事,兵役之属。)
又孟夏曰:无起土功,无发大众,无伐大树。(为妨蚕农之事。)是月也,命有司巡行田原,劝农勉人,无或失时。(劝农人以及时。)
又孟秋曰:是月也,筑场圃,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
又季秋曰:乃命有司,农事备,收举五谷之要。
又孟冬曰:是月也,劳农以休息之。
又仲冬曰:是月也,农有不收藏积聚者,马牛禽兽有放逸者,取之不诘。
又季冬曰:冰已入,令告人出五种,命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命有司出土牛,以示农耕之早晚。
又《王制》曰: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农夫皆受田於公。田肥尧有五等,收入不同也。庶人在官,谓府史之属,官长所除,命於天子国君者。)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
《左传□闵公》曰:卫文公务材训农,通商惠工。
又《昭元》曰:譬如农夫,是是{艹衮},(,耘也。拥本曰{艹衮}。)虽有饥馑,必有丰年。
《春秋元命苞》曰:周先姜原履大人迹,生后稷扶桑。推种生,故稷好农。(神始行从道,道必有迹,而姜原履之,意感,遂生后稷於扶桑之所出之野。长而推演种生之法而好农,知为仓神所命明也。)
《尚书□盘庚上》曰: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农勤穑,则有秋;下承上,则有福。)乃不畏戎毒于远迩;惰农自安,不昏作劳,不服田亩,越其罔有忝稷。
又《洪范》曰:三曰农用八政,(农,厚也,厚用之,政乃成。)一曰食。(劝农业。)
又《梓材》曰:惟曰:若稽田,既勤敷,惟其陈修,为厥疆畎。(言为君监民,惟若农夫之考田,已劳力布发之,惟其陈列修治,为其疆畔畎垄,然後功成,以喻教化。)
《论语□子路》曰: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
《汉书》曰:谚曰:“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亦出《史记》。)
又曰:杨季官至卢江太守,有田一廛、宅一区,世世以农桑为业。
《後汉书》曰:王丹家累千金,隐居养志,好施周急。每岁农时,辄载酒肴於田间,候勤者而劳之;(《东观汉记》曰:载酒肴便於田头大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馀酒肴而去。)其惰懒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邑聚相率以致殷富。其轻黠游荡,废业为患者,辄晓其父兄,使黜责之。没则赙给,亲自将护。其有遭丧忧者,辄待丹为办,乡邻以为常。行之十馀年,其化大洽,风俗以笃。
又曰:崔恢,字行逊,迁鄢陵令。每至春农,身到庐陌,劝民耕桑,农无废业。
《东观汉记》曰: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植。
《南史》曰:梁张兴世为方伯父仲子,由兴世致位给事中,兴世欲将往襄阳,爱乡里,不肯去。尝谓兴世曰:“我虽田舍老公,乐闻鼓角,汝可送一部,行田时吹之。”
《管子》曰:一农之事,必有一耜、一镰、一耨、一铫、一钅至,然後成为农也。
又曰:北泽烧火照堂下,管子入贺,桓公曰:“吾田野辟,农夫必有百倍之利也。”
又曰:善为国者,使农寒耕而热耘,力归于上。
又曰:夫国富多粟生於农,故先王贵之。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战胜者地广。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故农者,月不足而岁有馀也。
又曰:先王者,善为民兴利除害,故天下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
又曰:一农之量褒百亩也。
又曰:上农挟五,中农挟四,下农挟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有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寒者。
《孟子》曰: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者也。
《孙卿子》曰:农精於田,不可为农师;贾精於市,不以为市师。
又曰:良农不为水旱不耕。
《韩子》曰:历山农者侵畔,舜往耕,期年让畔。
《国语曰》:管仲曰:昔者,先王处农就田野,令农夫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四时树艺各有宜。)权节其用,耒耜枷芟。(权平之,节其器用小大倨勾之宜。枷,拂也,所以击草。芟,大镰,所以芟草。)及寒,击槁除田,(寒,季冬大寒之时。槁,枯草也。)以待时耕;(时耕,立春之後。)及耕,深耕而疾之,以待时雨;(疾,速。,磨。时雨至,当种。)时雨既至,挟其抢刈耨,(在掖曰挟。抢,椿也。刈,镰。耨,兹其。,锄也。)以旦暮从事於田野。脱衣就功,首载茅蒲,身衣衤发衤,(脱,解。茅蒲,簦笠也。衤发衤,蓑。)沾体涂足,(沾,濡。)暴其发肤,尽其四支之敏,以从事於田野。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昵。(昵,近。)
《吕氏春秋》曰:匡章谓惠子於魏王之前曰:“蝗螟者,农夫得而杀之。奚故?为其害稼也。”
《汜胜之书》曰:农士惰勤,其功力相什倍。
又曰:卫尉前上蚕法,今上农法。民事,人所忽略,卫尉{勤心}之,可谓忠国爱民之至。
《风俗通》曰:古者使人如借,故曰籍田。
孙盛作南昌令教曰:且欲先婚配境内,然後督其农桑。
《梁州记》曰:黑水村有鱼池,池上立美台,下四周有水,左右官良田数十顷,故以美农为名。
耕
《周礼□天官上》曰:甸师,掌帅其属,而耕耨王籍,以时入之,以共粢盛。(其属,府史胥徒也。耨,耘耔也。王以孟春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九推,庶人终於千亩。庶人,谓徒三百人。籍之言借也。王一耕之,而使庶人耘耔终之。粢盛,祭祀所用谷也。)
《礼记□月令》曰:正月,天子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天子三推,公五推,诸侯九推。(郑玄注曰:帝籍,为天伸借人力所治之田也。蔡邕《章句》曰:礼成於三,故天子三推。卑者劳,故三公五推也。)
又《王制》曰: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
又《少仪》曰:问士之子长幼,长则曰‘能耕矣’。
又《表记》曰:天子亲耕粢盛鬯,以事上帝,故诸侯勤以辅事於天子。(言无事而居位食禄,是不义而富且贵。)
《左传□襄公七年》曰: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孟献子曰:“吾乃今而後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后稷,周始祖,能播植者。)是故启蛰而郊,郊而後耕。今就耕而卜郊,宜其不从也。”(启蛰,夏正建寅之月。耕谓春分。)
又《襄公十四年》曰:吴子诸樊既除丧,(诸樊,吴子乘之长子也。乘卒,至此春十七月既葬而除丧。)将立季札。(札,诸樊少弟。)季札辞曰:“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遂弗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君,义嗣也,谁敢奸君?有国,非吾节。札虽不才,愿附於子臧,以无失节。”固立之,弃其室而耕,乃舍之。(传言季札之让,且明吴兄弟相传。)
又《昭公五》曰:伍员如吴,言伐楚之利於州于。(州于,吴王僚。)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光,吴公子图阖也。反,复也。)员曰:“彼将有他志。(光欲杀獠,不利员用事,故破其议,而员亦知之。)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计未得用,故进勇士以求入於光,退居边鄙。)乃见专诸焉,(专诸,勇士。)而耕於鄙。
《谷梁传□成公》曰:郄克曰:“反鲁卫之侵地,使耕者皆东亩。”(欲以利其戎车。)
《论语□卫灵公》曰: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
又《微子》曰:长沮、桀溺耦而耕。
《论语比考谶》曰:叔孙武叔毁孔子,譬若尧民曰:“我耕田而食,穿井而饮,尧何力功?”
《周书》曰: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
《韩诗》曰:“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至於四月,始可举足而耕。
又曰:齐人青将讨公孙无知,辞其友,其友曰:“耕田刈草,农之力也;讨君之贼,大夫职也。”
《史记》曰:赵肃侯游大陵,出於鹿门,大夫扣马曰:“耕事方急,一日不作,百日不食。”肃侯下车而谢之。
又曰:伍子胥进专诸於公子光,退而与故太子建之孤子胜耕於野。
又曰:陈涉少时,与人佣耕,辍耕垅上曰:“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子为人佣耕,何富贵耶?”涉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又曰:高后立诸吕为王,擅权用事。朱虚侯年二十,有气力,忿刘氏不得势,常入侍高后燕饮,曰:“请为太后歌田。”太后曰:“试为我言田意。”曰:“深耕既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锄而去之!”吕后默然。
《战国策》曰:主父欲伐中山,使李疵观之。疵曰:“举士,即民务名不好本;朝上贤,即耕者隋而战士懦。若此不亡者,未之有也。”
《汉昭纪》曰:上耕于钩盾,弄田。(应劭曰:昭帝九年,未能亲耕帝籍,钩盾有田近署,故往试耕,为戏弄也。)
又曰:江南之地,火耕水耨。(应劭曰:烧草,下水种稻。)
又曰:夏侯胜每授书,谓诸生曰:“学经不明,不如归耕。”
《後汉书》曰:王莽末,盗贼起,人皆忧,移徙遁逃,莫事农桑。淳于恭遂独耕,乡人止之曰:“世方散乱,死生未分,何空自苦为?”恭曰:“正我不得食,他人食之,何伤?奈何不耕?”
《东观汉记》曰:梁鸿乃将妻之霸陵山中,耕耘、织作以供衣食,弹琴、诵书以娱其志。
又曰:承宫将妻之华阴山谷,耕种禾黍。临熟,人就认之,宫悉推与去。由是显名。
又曰:第五伦为会稽太守,免官归田里,身自耕种,不交通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