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第 552 页/共 737 页

《阮子》曰:虽金玉满堂,明珠满室,饥不为宝,非国之用。 《新序》曰:晋平公浮西河,中流而叹曰:“嗟乎!安得贤士大夫与共此忧乐乎?”船人固桑对曰:“夫剑产於越,珠产江汉,玉产昆岗,此三宝者,皆无足而致。今君苟好士,则贤士至矣!” 《西京杂记》曰:武帝以七宝床、杂宝案、厕宝屏风、列宝帐设於桂宫,时人谓之四宝宫也。 又曰:高祖入咸阳宫,行库藏,见有琴长六尺,十三弦,二十六徽,皆用七宝饰之,铭曰“渥之乐”。 《汉武故事》曰:上杂错天下珍宝为帐,其次甲乙。 《三辅黄图》曰:金宝一,银二,龟三,贝四,布宝五,泉宝六。凡宝货六种,二十八品。 《地镜图》曰:夫宝物在城郭丘墙之中,树木为之变。视柯偏折枯,是其候也。视折枯所向,宝在其方。凡有金宝,常变作积蛇,见此辈,便脱只履若衣以掷之、溺之,即得。凡藏宝,忘不知处,以大铜盘盛水,着所疑地,行照之,见人影者,物在下也。 又曰:视屋上瓦,独无霜,其下有宝藏。 蔡氏《化清论》曰:经云:“宝者,众之所利也。苟利其利,害必存焉。” 《郭璞奏》曰:臣以为珍奇靡丽之物,诚是玩弄之所宝,然非经国之至宝。 张衡《东京赋》曰:所贵惟贤,所宝惟谷。 《明皇杂录》曰:杨国忠骄奢亻侈之态,复纷然未满持盈。公主玉叶冠、虢国夫人夜光枕、杨国忠锁子帐,皆希代之宝,莫能计其直。 珠上 《说文》曰:珠,蚌之阴精也。 《尚书□禹贡》曰:徐州厥贡,淮夷蛛。(淮、夷二水,出蛛也。) 《周礼□天官□玉府》:若王合诸侯,则共珠盘玉敦。(郑玄曰:敦、盘类,珠、玉必为饰。) 《左传□哀公》曰:卫太叔疾出奔宋,臣向(为宋向臣。)纳美珠焉,与之城钅且。(城钅且,宋邑。)宋公求珠,不与,由是得罪。 又《哀下》曰:越围吴,晋赵鞅使楚隆告于吴王曰:“寡君之老无恤,使臣隆敢展谢其不共。(展,陈也。)黄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齐盟,曰好恶同之。今君在难,无恤不敢惮劳,非晋国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王拜稽首曰:“寡人不佞,不能事越,以为大夫忧,拜命之辱。”与之一箪珠。(箪,小笥。) 《尔雅》曰:西方之美者,有霍山之多珠玉焉。(霍山,今在平阳永安县东北也。) 《尚书考灵曜》曰:卯金出轸,握命孔符,赤用藏,龙吐珠也。(郑玄注曰:藏,秘也。宝物,喻道也。赤汉将用天之秘道。) 《尚书考灵曜》曰:甲子冬至,日月五纬,俱起牵牛,日月若编珠。 《春秋保乾图》曰:吐珠於泽,谁能不含?(宋均注曰:珠出於野泽之中,谁能不含取以为宝也?) 《礼斗威仪》曰:王者政平,德至渊泉,则江海出明珠。 又《戴礼》曰:玉居山而闹塑润,渊生珠而岸不枯。 《韩诗外传》曰:良珠度寸,虽有百仞之水,不能奄其耀也。 《韩诗内传》曰:汉女所弄珠,如荆鸡卵。 《孝经援神契》曰:神灵滋液,百宝用,则珠母见,珠母玑镜。(宋均曰:事神明得,则大珠有光,可以为镜。)德至渊,则海出名珠。 《史记》曰:乐毅遗燕王书曰:“齐王遁走莒,仅以身免,珠玉财宝尽收入於燕。” 又曰:魏王与齐威王会田於郊。魏王曰:“若寡人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奈何以万乘国而无宝乎?”(事具宝门。) 又曰:汉王赐张良金百溢,白珠二升。良具以献项伯。 又曰:邹阳上书曰:“臣闻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暗投人於道路,人无不案剑相ツ者,何则?无因而至前也。” 《汉书》景帝诏曰: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吏发民,若取黄金者,坐赃为盗。 又曰:董偃与母卖珠为事。偃十三,随母养馆陶公主家。左右言其姣好,召见,曰:“吾为养之得幸。” 又《地理志》曰:武帝时,使使入海市明珠到国,围二寸已下。 又曰:霍光废昌邑王,太后被珠襦,坐武帐,召王伏前听诏。 又曰:成帝时,王章死,妻子皆徙合浦。王商辅政,曰:“还章妻子故乡。”其家属皆采珠,致产数百万。 范晔《後汉书》曰:光武耳不听郑卫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 又曰:董卓擅朝政,吕布斩之,长安中民悉卖珠玉市酒肉相庆,填满街肆。 又曰:马援在交址,常饵薏苡实。及军还,载之一车。後有上书谮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也。 司马彪《续汉书》曰:天竺国,一名身毒,出琉璃、珠玑。 又曰:扶风人士孙奋居富而性吝。梁冀认奋母为其守藏婢,云盗白珠十斛也。 《後汉书》曰:珠,蚌中阴精也。勺乐,明珠色也。玑,珠不圆也。夫馀出珠,大如酸枣。 《东观汉记》曰:永建四年,汉阳太守文砻献大珠。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推忠竭诚,而喻明珠之瑞求媚。今封珠却还。” 又曰:显宗时,锺离意为尚书。时交址太守坐赃千金,征还伏法,以其资物颁赐群臣。意得珠玑,悉以委地而不拜赐。上怪而问其故,对曰:“臣闻孔子忍渴於盗泉之水,曾参回车於胜母之闾,恶名也。此赃秽之物,诚不敢拜。”帝嗟叹曰:“清乎,尚书之言!”乃更以库钱三十万赐意。 又曰:和熹后时,新遭大忧,法禁未设。宫中亡大珠一箧,主名不立。太后乃亲自临见宫人,一一间阋,察其颜色,开示恩信。宫人盗者,即时首服。 谢承《後汉书》曰:孟尝为合浦太守,郡俗旧采珠以易米。先时,二千石贪秽,使人采珠,积以自入。珠忽徙去,合浦无珠,饿死者盈路。孟尝化行,一年之间,去珠复还。 又曰:汝南李敬少时迁赵相。奴於鼠穴中,得系珠及珥相连。以问主簿,主簿曰:“前相夫人昔亡珠,不知所在。疑其子妇窃之,因去妇。”敬送珠付前相,惭,乃还去妇。 又曰:豫章黄向辰,步路中得珠琪一囊,可直三百馀万。求主还之,主欲以半物谢向,向委去不顾也。 《魏书》曰:卞皇后性俭约,不尚华丽,无文绣珠玉,器皆黑漆。太祖尝得名数具,命后自选一具,后取其中者。太祖问其故,对曰:“取其上者为贪,取其下者为伪,故取其中者。” 《魏志》曰:文帝问苏则曰:“前西域通使敦煌,献径寸大珠,可复求市得不?”则曰:“若陛下德流沙漠,不求自至;求而得之,不足贵也!”帝默然。 又曰:公孙渊以辽东叛,遣田豫以本官督青州刺史程喜。喜内怀不服,军事之际,多相违错。喜知帝宝爱明珠,乃密上:“豫虽有战功,而禁令宽驰,所得器仗珠银,甚多放散,不皆簿官。”由是功不见列。 又曰:文帝作《终制》曰:“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柙。” 《典略》曰:临淄侯曹植与杨修书曰:“今世作者,可略而言,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 《魏略》曰:大秦国出夜光珠、真白珠。夫馀出珠,大如酸枣。 《魏志》曰:东夷俗以璎珠为财宝,或以缀衣为饰,或以悬颈垂耳至於袂。不以金银锦为珍。 又曰:倭国女王壹与遣大夫率善等献真白珠五十孔,青大勾珠二枚也。 《蜀志》曰:秦密奏记,益州牧刘焉荐儒士任定祖曰:“甫欲剖蚌求蛛,今乃随、和炳然,复可叹哉!” 又曰:宗预复东聘吴,孙权握预手曰:“今君年长,孤亦衰老,恐不复相见!”遗预大珠一斛。 《吴录□地理志》曰:朱崖珠宫县出明月珠。 又曰:袁博,字君游,为淮陵长。其女得坏墙中珠百馀,博封上之,诏以赐博。 《吴志》曰:魏文帝遣使,以马求易明珠、翡翠。权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马,何若而不听其交易?” 王隐《晋书》曰:武帝诏曰:“御府内省珠玉玩好之物,皆以赐王公也。” 《晋书》曰:陶璜自交州上表曰:“合浦郡,土地硗确,无有田农。百姓惟以采珠为业,商贾去来以珠贸米。而吴时珠禁甚严,虑百姓私散好珠,禁绝来去,人以饥困,又所调猥多,限每不充。今请上珠输二,次者输一,粗者蠲除。自十月讫二月,非采珠之时,听商旅往来如旧。”并从之。 《晋令》曰:士卒百工,不得服真珠珥。 沈约《宋书》曰:文帝诏太史令钱乐之作小浑天,安二十八宿,中外以白真珠及青黄三色珠为三家星,日月五星悉居黄道。 《南史》曰:中天竺国在大月支东南数千里,出火齐,状如云母,色如紫金,有光耀,列之则如蝉翼,积之则如纱之重沓也。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秦录》曰:建元十年正月,悬珠帘於正殿。 《後魏书》曰:尔朱世隆将败,洛中先谣曰:“三月末,四月初,扬灰簸土觅真珠。”至是并验。 又曰:毕众敬以笃老乞还桑梓,朝廷许之。众敬临还,献真珠四具。 卷八百三 珍宝部二 珠下 《唐书》曰:高祖朝,曷婆那可汗献大珠。上曰:“珠信为宝。朕所宝者赤心耳,何用珠为?”竟不受。 又曰:贞观中,桂州都督李弘节以清慎闻。身殁之後,其家卖珠。上闻之,乃宣言於朝曰:“此人生时,宰相言其清白。今日既然,所举者岂得无罪?必可理之,不可舍也!”魏徵谏曰:“陛下言此人不清,未见受财之所。闻其卖珠,将罪举者,臣不知所谓。自圣朝已来,为国尽忠,清贞自守,终始不渝者,屈突通、张道源而已。通子三人来选,共有一匹羸马,道源儿子不能存立,未见一言及之。今弘节为国立功,前後大蒙赏赍,居官终殁,不言贪贱。妻子卖珠,未为有罪。审其清者,无所存问;疑其浊者,傍罪举人。虽疾恶情深,实以好善不笃。臣窃思度,未见其可,恐有识闻之,必生横议。伏惟再思。”上抚掌曰:“造文不思,遂有此语,方知谈不容易。” 又曰:婆利东有罗刹国,其人极陋,朱发黑身,兽牙鹰爪。时与林邑人作市,以夜而来,自掩其面。其国出火珠,状如水精。日午时以珠承影,取艾依之即火出。 《管子》曰:桓公问管子曰:“昔者,周人有天下,诸侯宾复,名教通於天下,而夺於其下,何数也?”管子对曰:“君分壤而贡入,市朝同流,黄金一箧也,江阳之珠一箧也。此谓以寡为多,以狭为广。” 又曰:珠者,阴之阳也,故胜火。玉者,阳之阴也,故胜水。其化如神。故天下藏珠玉,诸侯藏金石。 又曰:以珠玉为币。 又曰:玉起於禺山,珠起於赤野。 又曰:丹青在山,民知而取之;美珠在渊,民知而取之。(丹青与珠,各有所用之宝,故虽在山泉,而人犹知而取之,况在於人,怀宝而不知乎?) 《晏子春秋》曰:景公为履,黄金之綦,饰以银,连以珠。 《列子》曰:子华之门徒,指河曲之隈,谓商丘开曰:“彼中有宝珠,泳可得也。”商丘开从如泳之,既出,果得珠。 《孙卿子》曰:在物莫明於珠玉。珠玉不睹,王公则不为宝。 又曰:昔卫灵公坐重华之台,侍御数百,随珠照日,罗衣从风。仲叔御入谏,灵公下席再拜,曰:“寡人过矣!” 《庄子》曰:夫唾,大者如珠,小者如雾。 又曰:黄帝游於赤水之北,登于昆仑之丘,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弗得,使离朱索之而弗得。使罔象索之,乃得。 又曰:河上有贫穷待织萧绡而食者。其子投渊,得千金之珠。谓其子曰:“取石来,锻之!夫千金之珠,必在九重之渊,骊龙颔下。子能得珠者,遭其睡也;使骊龙悟,子尚奚有哉!” 又曰:修其道之谓备,不以物挫志之谓完。君子明於此,则韬乎其事,沛乎其为,万物逝也。若然者,藏金於山,藏珠於川。 又曰:儒以《诗》《礼》发冢。大儒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陵之陂。’生不布施,死何用含珠为?” 《邹子》曰:珠生於南海,玉出於须弥,无足而至。 《墨子》曰:和氏之璧,夜光之珠,三棘六异,此诸侯所谓良宝。 《尸子》曰:水员折者有珠。 《韩子》曰:随侯之珠,不婴以银黄。其质至美,物不足以饰。 又曰:楚人卖珠於郑者,为木兰之椟,薰以桂椒,缀以玫瑰,辑以翡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 《淮南子》曰:曾城九重,有珠树在其西。 又曰:美玉不雕,美珠不文,质有馀也。 又曰:明月之珠,不能无。 又曰:楚王亡其猿,而林木为之残。(楚庄王猿捷躁,依木而处,故残林以求之也。)宋王亡珠,而池中鱼为之殚。 又曰:珠玉尊则天下争,礼乐饰则纯朴散。 又曰:禹填鸿水以为山,堙昆仑以为土。中立曾城九重,其高万一千里,上有木禾。(禾长五丈五尺。)珠树、玉树、不死树、沙棠、琅、绛树,并在曾城,(沙棠、琅,珠类也。)玉璜在西北隅。 《任子》曰:丹渊之珠,沉於黄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