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第 489 页/共 737 页
又曰:刘向於成帝之末校书天禄ト,专精覃思。夜有老人,着黄衣、植藜杖,杖叩ト而进。向ト中独坐诵书,老人乃吹端火出具以照向,且说开辟以前。向因授《五行》、《鸿范》之文,恐辞说繁广,向乃裂裳及绅,以记其言。至曙而去,请问姓名,答曰:“我是太一之精。天帝闻卯金之姓有博学者,下而观焉。”乃出怀中竹牒,有天文地图之书,余略授子焉,至向子歆从授术,亦不语人焉。
《汉武内传》曰:帝先有玉箱杖,是西湖母所献。帝甚爱之,崩後故以入椁。其年人有於扶风市中买得者,帝时左右侍人识之。告有司,诘问云:“见市中有一人卖之,实不知卖杖主名也。”
《神仙传》曰:费长房欲求道而顾家。夏壶公乃断一青竹杖,与长房身等使悬之舍後。家人见,以为缢死,大小惊号,遂殡葬之。长房立其旁,人无见者。後长房归家,人不信是房。房曰:“往日所葬,竹杖耳。”发冢,视杖犹存。
又曰:壶公遣长房归,以一竹杖与之骑:“比当至家,以杖投葛陂中。”长房骑杖,忽然如睡,便到家。以杖投葛陂中,顾之,乃青龙也。
又曰:介象令人骑青竹,自吴往蜀。
《刘根别传》曰:孝武皇帝登少室,见一女子以九节杖仰指曰:“闭左目,开右目。”气且绝,久乃苏息。武帝使问之:“所行何等?”女子不答。东方朔曰:“妇人食日精者。”
《刘向别传》曰:有骐ら角杖。
《塔寺记》曰:谢尚梦其父告之曰:“西南有气至,冲人必死,勿当其锋。见塔寺可禳,未暇立寺,可杖头刻作塔形,见有气来,拟之。”尚如其言,置杖左右。果有黑气冲尚家,尚以杖指之,气即回散,阖门获全。气所经处,数里,无复孑遗。
《三石伪事》曰:佛澄死,以澄生所服金杖银钵内置棺中。经後冉闵,开棺视之,不见体骨,惟见杖钵。
《武当山记》曰:山有石室,有板床铜杖,长七尺三分。
《交州记》曰:合浦围州有石室,其里一石如鼓形,见榴木杖倚着石壁。彩珠人常致祭焉。
魏文《典论》曰: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邓展共食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余与论剑,酒酣耳热,方食甘蔗,便以为杖下殿交,三中其臂。
《谈薮》曰:後魏河间邢峦字山宾,迁殿中侍御史。尝有疾,策山桃杖。帝问:“此何杖?”答曰:“巨源杖。”太武讳焘,故言焉。
《法显记》曰:那端国有佛锡杖,牛头旃檀,上长丈六七许,以筒盛之,百千人举不能移。
又曰:祗垣精舍西北四里有榛林,名曰“得眼”。本有五百盲人,佛为说法,尽得眼开。盲人喜,刺杖着地,头面作礼,杖遂生长成榛。
邓德明《南康记》曰:南野县有汉监匠陈怜,其人通灵。夜尝乘龙还家,其妇怀身。怜母疑与外人通,密看乃知是怜乘龙,至家辄化成青竹杖。怜内致户前,母不知,因将杖去。须臾,光彩满堂,俄尔飞失。怜失杖,乃御双鹄还。
《搜神记》曰:汉文帝微服尝过鲁少千,少千拄金杖出应门。
《列异传》曰:陈留史均字威明,得病,临死,谓其母曰:“我得复生。埋我,杖竖我瘗上,若杖拔,出之。”及死,埋杖如其言。七日,往观,杖果拔,即掘出之,便平复如故。
《神异记》曰:陈敏,孙皓之世为江夏太守,自建业赴职。闻宫亭庙验,(言灵验。)过乞在任安稳,当上银杖一枚。年限既满,作杖拟以还庙。抚捶铁以为,以银涂之。寻徵为散骑常侍,往宫亭,送杖於庙中。讫即进路,日晚,降神巫宣教曰:“陈敏许我银杖,今以涂杖见与。便投杖水中,当送以还之。欺蔑之罪,不可容也。”于是取杖看之,剖视,众见铁,乃置之湖中,杖浮在水上,其疾如飞,遥到敏舫前,敏舟遂覆也。
魏武帝《与杨彪书》曰:今赠足下银角桃杖一枚。
崔瑗《杖铭》云:乘危履险,非杖不行。年老力竭,非杖不强。诸蔗虽美,犹不可杖。佞人悦己,亦不可相。
卷七百一十一 服用部十三
箱
《东宫旧事》曰:皇太子初拜,有马齿呈事箱四枚。
《汉武帝内传》曰:帝崩时遗诏,以杂道书四十卷置棺中。至延康二年,河东功曹李及入上党抱犊山,彩药於岩室中,得此书,盛以金箱,卷後题日月,是武帝时河东太守张纯以箱及书奏上之。武帝时左右见之,涕泣曰:“此是帝崩时殡殓物。”宣帝怆然,以书付茂陵,安合如故。
晋陆□《与兄机书》曰:一日行曹公器物,有书箱五枚。想兄识彦高,书箱甚似之。
巾箱
《汉武内传》曰:武帝见西王母巾箱中有一卷书,王母曰:“此《五岳贞形图》,昨青城诸仙就我求,今当付之。”
《宋书》曰:元凶劭杀逆,南阳公主见女巫严道育云:“天神当赐符应。”时主夕卧,见流光相随,状若萤火,遂入巾箱,化为双珠,圆青可爱,因是巫蛊而败。
《齐书》曰:衡阳王钧常手自细书写五经,部为一卷,置於巾箱中,以备遗忘。侍读贺问曰:“殿下家自有坟索,复何须蝇头细书,别藏巾箱中?”答曰:“巾箱中有五经,於检阅易,且一更手写,则永不忘。”诸王闻而争效为,巾箱五经自此始也。
《世说》曰:威法济者,义兴人。其儿年二十得病,经年,有神来语,言:“床席不净,神何处得坐?”曰:“有漆巾箱甚净,神何不入中?”因内新果於箱中,觉有声,以箱盖覆之。於是便闻箱中动摇,即以衣傅之,可五升米重,而病愈。
《异苑》曰:晋孝武太元末,每闻手巾箱中有鼓吹な角之音。帝是岁崩,天下大乱。
笥
《说文》曰:箪,笥,饭及衣之器也。
《尚书》曰:惟衣裳在笥。
《论语》曰:一箪食,一瓢饮。(箪,笥也。)
《东观汉记》曰:上问弟五伦:“卿为市掾,人有遗卿母一笥饼,卿从外来见之,夺磨扔,探口中饼出之。”伦对曰:“实无此,众人以臣愚蔽,故为生此语。”
《东观汉记》曰:上闻王郎将军至,复惊去,冯异进笥麦饭,兔肩。
《续汉书》曰:世祖微时,系南鸣市狱,市吏以一笥饭与之。
《吴越春秋》曰:越以文笥七枚献吴王。
《西京杂记》曰:宣帝以虎魄笥盛身毒宝镜。
《风俗通》曰:孝灵帝建宁中,京师长者皆以苇辟方笥为妆具。时有识者窃言:“苇方笥,郡国献箧也。今珍用,天下皆当有罪谳於理官也。”後党锢皆谳廷尉,却墅悉入方苇笥中,斯为验矣。
张衡《绶笥铭》曰:南阳太守鲍德有诏所赐先公绶笥,传世用之,更治笥。平子为德主簿,故为之铭也。
笈
《说文》作极,曰:笈,驴上负也。
《风俗记》曰:笈,学士所以负书,箱如冠藉箱也。
谢承《後汉书》曰:徐稚字孺子,公车五徵,皆不降志。其有丧,负笈弗︴行五里也。
又曰:袁闳字夏甫,汝南人也。博览群书,常负笈寻师,变易姓名。
又曰:高弘字伯武,河内山阳人。为琅琊相,到官,自负笈,单步入界,听彩风俗。
又曰:苏章字士成,北海人,负笈追师,不远万里。
又曰:方诸字圣明,负笈到三辅,无术不览。
又曰:郎宗负笈卖卜给食,诸公表上博士徵宗,宗负笈遁去。
《李固传》曰:固父为三公,而固步行负笈,千里从师。
《拾遗录》曰:汉惠帝时有仙人韩稚,东至沈离国,遇其人洞室负笈,而问其年几何。
《汉武内传》曰:上元夫人语武帝曰:“阿母令以琼笈妙蕴发紫台之文赐汝。”
火笼
《方言》曰:南楚江沔之间笼谓之,或谓之{奴},陈楚宋魏之间谓之庸君,今薰笼是也。
《齐书》曰:卞彬性饮酒,火笼什物多诸诡异,自称卞田居。
又曰:范述曾为永嘉太守,有善政,徵为游击将军,郡故旧送钱二十馀万,一无所授,惟得白桐木火笼朴十馀枚而己。
《梁书》曰:临贺王正德为吴郡太守,正德自谓应居储嫡,心常怏怏。後奔魏,初去之始为诗一绝,内火笼,曰:“桢屈曲尽,兰麝气氲销。欲知怀炭日,正是履冰朝。”
《修复山林故事》曰:当梓宫中有象牙火笼。
《东宫旧事》曰:太子纳妃,有漆画手巾薰笼二、条大被薰笼三。
《西京杂记》曰:汉制:天子以象牙为笼;上皆散花文,後宫则五色绫文。
刘向《别录》曰:淮南王有《薰笼赋》。
齐谢《咏竹火笼诗》曰:庭雪乱如花,井水粲成玉。因炎入豹袖,怀温奉芳蓐。体密用宜通,文斜性非曲。
梁范静妻沈咏《五彩竹火笼诗》曰:可怜润霜雪,纤剖后毫分。织作回风莒,制为萦绮文。含芳出珠被,耀绿接缃裙。徒嗟今丽饰,岂念昔凌□?
卷七百一十二 服用部十四
熨斗
《通俗文》曰:火斗曰熨。
《帝王世纪》曰:纣欲重刑,乃先作大熨斗,以火之,使人举不能胜,辄烂手,与妲己为戏笑。
《魏末传》曰:优人欲使幼帝取大将军昭昌熨斗柄,帝不敢发。
《晋书》曰:韩康伯年数岁,母殷氏高时。时大寒,母方为作,令康伯捉熨斗而谓之曰:“且着襦,靴Ρ作复。”康伯曰:“火在斗中,而柄尚热。今既着襦,下亦当暖。”
又《张紊别传》曰:芜小时,母谓其寒,且作。芜曰:“且作襦,如熨斗着火,柄亦热。”
《隋书》曰:尉迟迥及於邺,时李穆在并州。高祖虑其为迥所诱,遣使往布腹心。穆遽奉熨斗於高祖曰:“愿以此熨安天下也。”高祖大悦。
《三辅故事》曰:董卓坏铜人十杖,为小钱、熨斗。
《淮南子》曰:糟丘生於象箸,炮烙始於热斗。(许慎曰:热斗,熨斗也。烂人手,遂作炮烙之刑也。)
《晋东宫旧事》曰:皇太子纳妃,有金涂熨斗三枚。
《魏武帝集》上胜所得顺帝赐物铜熨斗二枚。
澡盘
魏武《上杂物疏》曰:御物有纯银盘,又有容五石铜澡盘也。
杜预《奏事》曰:澡盘、熨斗,民间要用。
《世说》曰:大将军王敦初尚主,如厕,还,有数十婢曳罗,擎金澡盘盛水,琉璃碗盛澡豆。因倒着水,调而饮之,谓是乾饭,群婢莫不大笑也。
《述征记》云:长安逍遥宫门里有澡盘,面径丈二也。
《异苑》曰:中朝有人畜铜澡盘,旦夕恒鸣。张华曰:“与洛锺宫商相谐,故声相应。”错钅虑之,乃止。
傅玄《澡盘铭》曰:与其澡於水,宁澡於德。水之清,犹可秽也;德之兴,不可尘也。
澡灌
《四王起事》曰:惠帝征成都,军败。帝渴,帐下赍五升铜灌,就民家取水,就灌饮之。
《齐书》曰:刘悛少与齐武款好。帝常至悛宅昼卧,觉,悛自奉金澡灌,授四升水以沃盥,因以与帝前後,所纳称此。
《东宫旧事》曰:皇太子初拜,有金涂澡灌一枚,青丝三合绳一枚,长二丈五尺。
又曰:皇太子纳妃,有金澡灌二枚。
《西域诸国志》曰:月支国有佛澡灌,授二升许。青石,名罗勒,色碧玉班白,授水无定,随其多少。
惠远法师《澡灌铭序》曰:得摩罗偷石澡灌一枚,故以创竖答之。
伏虎
《周礼□天官》曰:玉府掌王之燕衣服,凡亵器。(郑司农云:亵器,净器,虎子也。)
《春秋後语》曰:智伯围赵襄子於晋阳,襄子大败智伯军,煞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秽器,虎子也。)
《史记》曰: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
《魏略》曰:苏则为侍中,旧侍中亲省起居,故俗因谓执虎子,始苏则同隐,茂後见,嘲之曰:“仕宦不己执虎子。”
《录异传》曰:吴时嘉兴倪彦思,忽见鬼魅其家,能与人语,饮食如人,惟不见形。思乃延道士逐之,酒肴既设,道士便击鼓召请诸神。魅乃取伏虎於神坐,吹作角声,以乱音。顷,道士忽觉背中冷,惊起解衣,乃伏虎也。
马融《遗令》曰:穿中不得下铜虎,况它铜物。
卷七百一十三 服用部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