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66 页/共 368 页

司铎诏众于堂曰:“涤罪工夫,全由痛悔。然所云痛悔者,必自天主发念,始为痛悔之真。何也?凡人稍自好者,一遇过愆,鲜不知悔。乃或为蒙恶名、或为失财帛、或为损身命。斯其悔也,徒俗情之所致,于上主无与,是未可得赦也。惟自天主而发者,思己所犯罪过,种种皆得罪天主,痛悔求宥,乃为可贵已。” 二、自天主而发之念 畏与爱的区别 又曰:“即自天主而发,亦有两念:一曰畏,一曰爱。 ⑴畏 “畏者,惧已得罪天主,必为主所罚,故兢兢求赦不暇。譬如僮仆有过,惧其主之挞之也,因恳切求宥,是亦僮仆之畏耳。 ⑵爱 “爱则一片真挚之心,不忍稍犯主命,万一有过,纵主不我责,而我且无地可自容者。譬之子事父母,一有违忤,即父母怜不加责,而子且痛悔求赦,必得亲心而后即安。 畏与爱的选择 “夫自天主一也,由畏而发者,僮仆之怀也;由爱而发者,孝子之心也,子等其奚择焉?” 论灵魂兼生觉之能, 一、人之魂兼生觉之能 日已晡,司铎诘余曰:“人身之魂有几?” 对曰:“有三。” 司铎曰:“云何?” 余曰:“灵魂其固然矣,且复生长能知觉,是复兼生觉二魂也。” 人之魂只一灵魂 司铎曰:“否,否!人之魂只有一灵魂是也。其复长大能知觉者,乃兼生觉二魂之能,非与生觉二魂,并列人身而为三也。 钱币之喻 “譬之钱焉,有铜钱、有银钱、有金钱。银钱能兼铜钱之价,非银钱之中有铜钱也;金钱能兼银铜钱之价,非金钱之中有银钱铜钱也。明乎此,则知灵魂之能,特兼生觉二魂之能。 二、人之魂兼生觉之能之理 贵能兼贱 “岂灵魂之中,复有生觉二魂哉?所以然者,凡物贵能兼贱,而贱不能兼贵。 府县之喻 “譬府能兼县之事,未有县能兼府之事者。夫灵魂贵也,生觉二魂贱也。则灵魂兼生觉之能,尤大较著矣。” 答天主虽在人心而爱恶行异, 一、天主在善人之心 漏下初刻,刘允铭问曰:“天主无往不在,亦可云在吾心否?” 司铎曰:“天主虽无往不在,然在善人之心,与在恶人之心,大不侔也。何则?善人之心,时敬畏天主,爱慕天主,终日乾乾,求所以翕合主心。故天主亦常在其心,如慈父之抚肖子,时亲爱而启掖之; 二、天主不在恶人之心 “若恶人之心,则不认有主,多方悖逆。纵吾主亦在其心,方且如严君之宪判,虽在而咫尺千里,又安得云在哉?” 论人立功愈崇受债愈重, 晦日,诸友侍于堂。 偶及立会之举,俞体高曰:“比来立会,悉某某之功。” 一、人之立功都由天主 司铎曰:“不然,人之善劳,皆由天主,非其自己有也。若天主稍不之眷,自恃己力,何功克济乎?惟上主以恩赐人,人善用之,则至慈上主,遂纪为功耳。 二、立功愈崇,受责愈重 “但我等立功愈崇,受责则愈重。 “何也? “譬有窭人于此,富者畀以一金,令其营运,其人果不负所托。富者复畀十金,而责重矣。若更能蕃息,直畀至百金千金,而责愈重矣。盖彼资弥厚,实受债弥多。万一不戒,骄奢淫佚,以亏耗厥资,斯其负债,岂若一金之轻哉?” 论耶稣肉躯灵魂不离天主性并释三位一体之义,,凡二则 有顷,林用吁以祭义请。 一、灵魂和肉体只完全人性 司铎曰:“耶稣之生也,以天主性,接合人性矣。试问人性为肉躯,而天主性为灵魂否?” 用吁曰:“然。” 司铎曰:“否,否!人有灵魂肉躯,始成其为人,故灵魂、肉躯二者只完一人性。 二、天主性并非其灵魂 纯美至善之体 “若天主性,则纯美至善之体,岂灵魂所可言哉?今吾主耶稣之生也,灵魂合肉身则生;而耶稣救赎而死也,亦灵魂离肉身则死。 无处不在 “若天主性,则生亦在,死亦在,亦在灵魂,亦在肉身者也。 人与剑鞘的比喻 “譬之剑焉,有锋有鞘,锋鞘合而成剑。彼带剑者,左手握鞘,右手抽锋,似乎锋与鞘离矣,然不可谓离于其人之手也;夫鞘犹肉躯也,锋犹灵魂也;带剑之人,则譬之天主性也。锋鞘虽离,总不出一人之手,则知耶稣救赎,魂与身虽离,总不离天主之性矣。” 三、耶稣一位三体 又曰:“且子亦知耶稣之身,固包有三体者乎?” 用吁曰:“未也。” 司铎曰:“耶稣一身,有肉躯,有灵魂,有天主性。夫肉躯、灵魂与天主性,三者不同体也,顾合而成耶稣之一位。试读祭义所载三体一位之妙,正谓此也。” 答原罪为罚之余,,凡二则 秋七月,二日,林用吁延请,余与其迪从。 一、天主赏罚释疑 用吁即席问曰:“客有难予者,谓天主赏罚,既云于其身,不于其子孙。乃一原祖犯命,而罪遂流万世而无穷,斯二说似乎相悖。俊未知所对也。” 赏罚之正与赏罚之作 司铎曰:“赏罚于其身者,此赏罚之正也;间有及其子孙者,此赏罚之余也。 天主对元祖的赏罚 “故夫原祖一犯命,天主即夺其格外之恩,逐出安乐之境矣。若万世传染原罪,此特罚之余耳。 对天主赏罚的比喻 “譬如开国元勋,必身受封爵,而子孙亦可世世为王也。一大逆不道,必身服上刑,而子孙亦且累累就死也。所谓于其身,不于其子孙者,为中邦有不于其身,而于其子孙之说,故云然耳。然从古有开国元勋,不封其身,而只封其子孙者乎?有大逆不道,不戮其身,而只戮其子孙者乎?国法持平,端不如此,而况大主赏罚之至公哉?” 二、原罪亦未重罚 又曰:“即所云原罪者,亦未可云天主之重罚也。何也? 天主的重罚 “天主重罚人,必置之永苦之域,斯谓之罚。 对原罪的惩罚 “若传染原罪,只不得升天国,非有地狱之永苦也。试观孩童未领圣水,只不得升天。至长成为恶,始坠冥狱耳。若肯翻然遵诫,则夙愆顿洗。天堂之乐,吾主曷靳焉? 对原罪之罚的比喻 “譬世禄之家,固宜世受封爵。自厥祖获罪,一削其籍,其子孙特未免为庶人也,何至幽囚为伍哉?倘自能建功立业,则公侯将相,亦可当身立致,未有复以厥祖之罪罪之矣。” 答人非善即恶,,凡三则 一、人非善即恶 其迪问曰:“天主之赏罚人也,善者升天,恶者堕地矣。若彼无善无恶之人,天主将奚处焉?” 司铎曰:“人之无善无恶,独孩童为然。及稍有知觉,非善即恶,未有中立于不善不恶之间者也。” 二、不可以无过自文 其迪曰:“今有人于此,不偷盗、不邪淫、亦不妄证,可称无恶矣。但不钦崇天主,是亦无善。” 司铎曰:“子亦知子道乎?今有人子于此,不狎邪、不赌荡、不嬉游废业,斯亦可称人子矣。但于父母寿不庆,疾不问,晨昏罔相闻。其子方侈然自多曰:‘吾不孝也与哉?’彼为其父母者,亦乐有是子否?吾恐不事父母,决难逃不孝之辜;不事大父母,决难逭为恶之罚。盖根本既失,余无足观,人安得借无善无恶以自文也?” 三、行善之人主必救 其迪曰:“知主不事,罪固不赦。然有未闻圣教,而力行善者,则如之何?” 司铎曰:“虽然,若有于已所知之善,能尽力行之,即于圣教或有未闻也,大主亦必怜而救之,断不负斯人之善念耳。” 答用爱有三种, 初七日,司铎驾发邑治,林用吁从,晚宿方园。 一、爱有三种 用吁请曰:“圣教之爱人如己也,俊已知之矣。敢问爱有不同乎?” 司铎曰:“有,有利爱、有情爱、有仁爱。” 利爱 用吁曰:“何谓利爱?” 司铎曰:“爱有因己而发者,谓之利爱。是因彼人有利益于我,而后爱之者也。此爱即恶者亦有之。 情爱 “爱有因人而发者,谓之情爱。是因彼人为我之亲戚故旧,而后爱之者也。此爱即愚者亦有之。 仁爱 “惟爱因天主而发者,谓之仁爱。盖己与天下之人,皆天主所生,既爱天主,安有不爱主所生之人?故仁爱者,必合天下极疏极远之人,而皆爱之者也。此爱惟圣贤能之。 二、爱人如己的含义 之三者,虽均谓之爱乎,而公私大小之悬,判若天壤矣。圣教所谓爱人如己,则惟取仁爱行之,而情爱未尝不包,若利爱则直夷然不屑者也。” 答天主生神之意与神鬼之分,凡二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