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笺疏 - 第 37 页/共 86 页
【校文】
注「时若有斯言亦传闻者之谬矣」唐本作「诸有若此之言,斯传闻之谬矣」。景宋本及沈本无「时」字。
罗君章为桓宣武从事,含别传曰:「刺史庾亮初命含为部从事,桓温临州,转参军。」谢镇西作江夏,往检校之。〔一〕中兴书曰:「尚为建武将军、江夏相。」罗既至,初不问郡事;径就谢数日,饮酒而还。桓公问有何事?君章云:「不审公谓谢尚何似人?」桓公曰:「仁祖是胜我许人。」君章云:「岂有胜公人而行非者,故一无所问。」桓公奇其意而不责也。
【校文】
注「转参军」唐本作「转为参军也」。
「谢尚何似人」唐本「谢尚」下有「是」字。
【笺疏】
〔一〕程炎震云:「案晋书七十九谢尚传:尚为江夏相时,庾翼以安西将军镇武昌,在咸康之间。至建元二年,庾冰薨时,已迁江州刺史。温以永和元年代翼为荆州,尚已去江夏矣。晋书八十二含传与此同。盖皆误以庾翼为桓温也。又案刺史庾亮以含为部从事,晋书含传亦同。惟御览引罗含别传作庾廙,廙即翼之误文,知是稚恭,非元规也。」
王右军与王敬仁、许玄度并善。二人亡后,右军为论议更克。〔一〕孔岩诫之曰:「明府昔与王、许周旋有情,〔二〕及逝没之后,无慎终之好,民所不取。」右军甚愧。
【校文】
「孔岩」唐本作「孔严」。
【笺疏】
〔一〕程炎震云:「观此知许询先右军卒。严可均全晋文一百三十五谓询咸安中征士,误。」
〔二〕李慈铭云:「案右军为会稽内史,孔山阴人,故称王为明府。」
谢中郎在寿春败,临奔走,犹求玉帖镫。太傅在军,前后初无损益之言。尔日犹云:「当今岂须烦此?」按万未死之前,安犹未仕。高卧东山,又何肯轻入军旅邪?世说此言,迂谬已甚。
【校文】
注「迂谬」唐写本作「迕谬」。
王大语东亭:「卿乃复论成不恶,〔一〕那得与僧弥戏!」续晋阳秋曰:「?有俊才,与兄珣并有名,声出珣右。故时人为之语曰:『法护非不佳,僧弥难为兄。』」〔二〕
【校文】
「论成」唐本作「伦伍」。
注「并有名,声出珣右」唐本、景宋本及沈本「名」下俱有「而」字。
【笺疏】
〔一〕李慈铭云:「案『论成不恶』四字,当有误。或云:论成者,谓时人『法护非不佳,僧弥难为兄』之语。珣劣于?,世论已成也。」
〔二〕嘉锡案:唐本与上文连为一条,非是。
殷觊病困,看人政见半面。殷荆州兴晋阳之甲,春秋公羊传曰:「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士吉射,寅、吉射者,君侧之恶人。」往与觊别,涕零,属以消息所患。觊答曰:「我病自当差,正忧汝患耳!」晋安帝纪曰:「殷仲堪举兵,觊弗与同,且以己居小任,唯当守局而已;晋阳之事,非所宜豫也。仲堪每邀之,觊辄曰:『吾进不敢同,退不敢异。』遂以忧卒。」〔一〕
【校文】
注「士吉射寅」唐本「射」下有「荀」字,「寅」下有「士」字。
注「非所宜豫也」「豫」,唐本作「预」。
【笺疏】
〔一〕李慈铭云:「案晋书『殷觊』作『殷顗』。顗传:顗谓仲堪曰:『我病不过身死,但汝病在灭门。幸熟为虑,勿以我为念也。』语较明显而伉直。」嘉锡案:本书德行篇称:「殷仲堪谋夺觊南蛮校尉,觊晓其旨,尝因行散,便不复还。」行散者,服寒食散后,当行步劳动,以行其药气也。巢氏诸病源候论六寒食散发候篇引皇甫谧论,其略云:寒食药者,御之至难,将之甚苦。服药之后,宜烦劳,不能行者,扶起行之。常当寒衣、寒饮、寒食、寒卧,极寒益善。又当数冷食,无昼夜。一日可六、七食。药虽良,令人气力兼倍,然甚难将息。大要在能善消息节度,专心候察,不可失意,当绝人事。其失节度者,或两目欲脱,坐犯热在肝,速下之,将冷自止。或眩冒欲蹶,坐衣裳犯热,宜科头冷洗之。或目痛如刺,坐热气冲肝,上奔两眼故也。或寒热累月,张口大呼,眼视高,精候不与人相当。或瞑无所见,坐饮食居处温故也。或苦头眩目疼,不用食,由食及犯热,心膈有澼故也,可下之。由是观之,则殷觊之病困,正坐因小病而误服寒食散至热之药,又违失节度,饮食起居,未能如法,以致诸病发动,至于困剧耳。凡散发之病,巢氏所引皇甫谧语列举诸症,多至五十余条。今虽不知觊病为何等,而其看人政见半面,明系热气冲肝,上奔两眼,晕眩之极,遂尔瞑瞑漠漠,目光欲散,视瞻无准,精候不与人相当也。散发至此,病已沉重。甚者用冷水百余石不解。晋司空裴秀即以此死。觊既病困,益以忧惧,固宜其死耳。
远公在庐山中,豫章旧志曰:「庐俗字君孝,〔一〕本姓匡,夏禹苗裔,〔二〕东野王之子。秦末,百越君长与吴芮助汉定天下,野王亡军中。汉八年,封俗鄢阳男,〔三〕食邑兹部,印曰庐君。〔四〕俗兄弟七人,皆好道术,遂寓于洞庭之山,〔五〕故世谓庐山。孝武元封五年,南巡狩,浮江,亲睹神灵,乃封俗为大明公,四时秩祭焉。」远法师庐山记曰:「山在江州寻阳郡,左挟彭泽,右傍通川,有匡俗先生,出自殷、周之际,遁世隐时,潜居其下。或云:匡俗受道于仙人,而共游其岭,遂托室崖岫,即岩成馆,故时人谓为神仙之庐而命焉。」法师游山记曰:「自托此山二十三载,再践石门,四游南岭,东望香炉峰,北眺九江。传闻有石井方湖,中有赤鳞踊出,野人不能叙,直叹其奇而已矣。」〔六〕虽老,讲论不辍。弟子中或有堕者,〔七〕远公曰:「桑榆之光,理无远照;但愿朝阳之晖,与时并明耳。」执经登坐,讽诵朗畅,词色甚苦。高足之徒,皆肃然增敬。
【校文】
注「食邑兹部,印曰庐君」唐本作「食邑滋部,号曰越卢君」。
注「遂寓于洞庭之山」唐本「寓」下有「爽」字。
注「四游南岭」「四」,唐本作「西」。
注「踊出」「踊」,唐本作「涌」。
「有堕者」「堕」,唐本作「惰」。
【笺疏】
〔一〕李慈铭云:「案『君孝』续汉书郡国志作『匡俗字君平』。」
〔二〕嘉锡案:水经注三十九引豫章旧志,庐俗名字,与此注同。陈舜俞庐山记一曰:「豫章旧记云:『匡裕字君平,夏禹之苗裔也。或曰字君孝。』」疑舜俞参用续汉志注及此注为之,未必见原书也。
〔三〕嘉锡案:山谷外集注九引作「鄡阳」,与水经注合,当据改。
〔四〕水经注作「汉封俗于鄡阳,曰越庐君」。
〔五〕御览四十一引庐山记作「遂寓精爽于洞庭之山」。
〔六〕高僧传六慧远传曰:「后随安公,南逝樊、沔。伪秦建元九年,秦将苻丕寇并襄阳,道安为朱序所拘,不能得去,乃分张徒众,各随所之。远于是与弟子数十人南适荆州,住上明寺。后欲往罗浮山。及届浔阳,见庐峰清静,足以息心,始住龙泉精舍。刺史桓伊为远复于山东更立房殿,即东林是也。远创立精舍,洞尽山美,却负香炉之峰,傍带瀑布之壑。仍石迭基,即松栽构,清泉环阶,白云满室。复于寺内别置禅林,森树烟凝,石径苔合。凡在瞻履,皆神清而气肃焉。」
〔七〕李慈铭云:「案『堕』当作『惰』。」
桓南郡好猎,〔一〕每田狩,车骑甚盛。五六十里中,旌旗蔽隰。骋良马,驰击若飞,双甄所指,〔二〕不避陵壑。或行陈不整,兔腾逸,参佐无不被系束。桓道恭,玄之族也,桓氏谱曰:「道恭字祖猷,彝同堂弟也。父赤之,太学博士。道恭历淮南太守、伪楚江夏相。〔三〕义熙初,伏诛。」时为贼曹参军,颇敢直言。常自带绛绵绳箸腰中,玄问「此何为?」答曰:「公猎,好缚人士,会当被缚,手不能堪芒也。」玄自此小差。
【校文】
「玄问此何为」唐本「问」下有「用」字。
【笺疏】
〔一〕渚宫旧事五云:「玄常作龙山猎诗,其序云:『故老相传,天旱猎龙山,辄得雨。因时之旱,宵往畋之。』其假仁?欲如此。」
〔二〕程炎震云:「晋书五十八周访传:『访系杜曾,使将军李桓督左甄,许朝督右甄。』音义:『甄,音坚。』左传文十一年杜注:『将猎,张两甄。』通鉴九十建武元年胡注曰:『盖晋人以左右翼为左右甄。』」
〔三〕李慈铭云:「案桓道恭别无所见。但以时代论之:彝者,玄之祖,道恭安得为彝之同堂弟?疑此注字下有脱文。当是道恭之祖名猷,为彝同堂弟耳。『江夏相』,晋书桓玄传作『江夏太守』。」
王绪、王国宝相为唇齿,〔一〕并上下权要。王氏谱曰:「绪字仲业,太原人。祖延。父乂,抚军。」晋安帝纪曰:「绪为会稽王从事中郎,以佞邪亲幸。王珣、王恭恶国宝与绪乱政,与殷仲堪克期同举,内匡朝廷。及恭表至,乃斩绪以说诸侯。国宝,平北将军坦之第三子。太傅谢安,国宝妇父也,恶而抑之不用。安薨,相王辅政,迁中书令,有妾数百。从弟绪有宠于王,深为其说,国宝权动内外,王珣、王恭、殷仲堪为孝武所待,不为相王所眄。恭抗表讨之,车胤又争之。会稽王既不能拒诸侯兵,遂委罪国宝,付廷尉赐死。」王大不平其如此,乃谓绪曰:「汝为此欻欻,曾不虑狱吏之为贵乎?」史记曰:「有上书告汉丞相欲反,文帝下之廷尉。勃既出叹曰:『吾尝将百万之军,安知狱吏之为贵也?』」〔二〕
【校文】
「上下」唐本作「弄」,是也。「弄」俗作「上下」。
注「王氏谱」唐本与今本文字不同,另录如下:王氏谱曰:绪字仲业,太原人。祖延早终,父乂抚军。晋安帝纪曰:「绪为会稽王从事中郎,以佞邪亲幸,间王珣、王恭于王。王恭恶国宝与绪乱政,与殷仲堪克期同举,内匡朝廷。及恭至,乃斩绪于市,以说于诸侯。」国宝别传曰:「国宝字国宝,平北将军坦之第三子也。少不修士业,进趣当世。太傅谢安,国宝妇父也。恶其为人,每抑而不用。会稽王妃,国宝从妹也,由是得与王早游,间安于王。安薨,相王辅政,超迁侍中中书令,而贪恣声色,妓妾以百数,坐事免官。国宝虽为相王所重,既未为孝武所亲,及上览万机,乃自进于上,上甚爱之。俄而上崩,政由宰辅。国宝从弟绪有宠于王,深为其说,王忿其去就,未之纳也。绪说渐行,迁左仆射、领吏部、丹阳尹,以东宫兵配之。国宝既得志,权震外内,王珣、恭、殷仲堪并为孝武所待,不为相王所昵。国宝深惮疾之。仲堪、王恭疾其乱政,抗表讨之。国宝惧之,不知所为,乃求计于王珣。珣曰:『殷、王与卿素无深雠,所竞不过势利之间耳。若放兵权,必无大祸。』国宝曰:『将不为曹爽乎?』珣曰:『是何言与!卿宁有曹爽之罪,殷、王,宣王之畴耶?』车胤又劝之,国宝尤惧,遂解职。会稽王既不能距诸侯之兵,遂委罪国宝,收付廷尉,赐死也。」
【笺疏】
〔一〕魏书僭晋司马叡传曰:「道子以王绪为辅国将军,琅邪内史,辄并石头之兵,屯于建业。绪犹领其从事中郎,居中用事,宠幸当政。」
〔二〕嘉锡案:晋书王珣传云:「恭起兵,国宝将杀珣等,仅而得免。语在国宝传。」及考国宝传,亦仅云:「反,问计于珣,珣劝国宝放兵权以迎恭。国宝信之。语在珣传。」竟不知珣所说者为何等语,惟通鉴卷一百九有之,疑即本之孝标注所引国宝别传,而今本竟为晏元献辈奋笔删去。又车胤与珣同时劝国宝事,见国宝传。乃改劝之为争之,不知向谁争之,所争者又何事也。以此推之,全书中之遗文佚事,因其删改而失真者多矣。乃知刻书而书亡,在两宋已如此,不得专罪明人也。篇末所引史记,刊削太甚。不见狱吏之所以为贵,亦失古人引书之意。总之,谬妄而已矣。
桓玄欲以谢太傅宅为营,〔一〕谢混曰:「召伯之仁,犹惠及甘棠;韩诗外传曰:「昔周道之隆,召伯在朝,有司请召民。召伯曰:『以一身劳百姓,非吾先君文王之志也。』乃暴处于棠下,而听讼焉。诗人见召伯休息之棠,美而歌之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苃。』」文靖之德,更不保五亩之宅。」玄惭而止。
【校文】
注「暴处于棠下」唐本作「曝处于棠树之下」。
注「休息之棠」唐本「休」上有「所」字,「棠」作「树」。
【笺疏】
〔一〕景定建康志四十二引旧志云:「谢安宅在乌衣巷骠骑航之侧,乃秦淮南岸,谢万居之北。」
捷悟第十一
杨德祖为魏武主簿,时作相国门,始构榱桷,魏武自出看,使人题门作「活」字,便去。杨见,即令坏之。既竟,曰:「门中『活』,『阔』字。王正嫌门大也。」文士传曰:「杨修字德祖,弘农人,太尉彪子。少有才学思干。魏武为丞相,辟为主簿。修常白事,知必有反复教,豫为答对数纸,以次牒之而行。敕守者曰:『向白事,必教出相反复,若按此次第连答之。』已而风吹纸次乱,守者不别,而遂错误。公怒推问,修惭惧,然以所白甚有理,终亦是修。后为武帝所诛。」〔一〕
【校文】
注「思干」下唐本有「早知名」三字。
注「必教出相反复」唐本作「必有教出相反复」。
注「修惭惧」下唐本作「以实对,然所白甚有理。初虽见怪,事亦终是,修之才解皆此类矣。为武帝所诛」。
【笺疏】
〔一〕嘉锡案:魏志陈思王传注引世语曰:「修为植所友,每当就植,虑事有关,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十余条,敕门下:教出以次答。教裁出,答已入。太祖怪其捷,推问始泄。」与此风吹纸乱之说不同。文选集注七十九答临淄侯笺注引典略云:「杨修字德祖,少谦恭有才学,早流奇誉。魏武为丞相,转主簿,军国之事皆预焉。修思谋深长,常预为答教,故猜而恶焉。初临淄侯植有代嫡之议,修厚自委昵,深为植所钦重。太子亦爱其才。武帝虑修多谲,恐终为祸乱,又以袁氏之甥,遂因事诛之。」此与魏志陈思王传注所引详略不同。范书杨彪传即本之世语及典略。故具录之,以见德祖之始末云。
人饷魏武一桮酪,魏武噉少许,盖头上题「合」字以示众。众莫能解。次至杨修,修便噉,曰:「公教人噉一口也,复何疑?」
魏武尝过曹娥碑下,杨修从,碑背上见题作「黄绢幼妇,外孙□臼」八字。魏武谓修曰:「解不?」答曰:「解。」魏武曰:「卿未可言,待我思之。」行三十里,魏武乃曰:「吾已得。」令修别记所知。修曰:「黄绢,色丝也,于字为绝。幼妇,少女也,于字为妙。外孙,女子也,于字为好。□臼,受辛也,于字为辞。所谓『绝妙好辞』也。」魏武亦记之,与修同,乃叹曰:「我才不及卿,乃觉三十里。」〔一〕会稽典录曰:「孝女曹娥者,上虞人。父盱,能抚节按歌,婆娑乐神。汉安二年,迎伍君神,泝涛而上,为水所淹,不得其尸。娥年十四,号慕思盱,乃投瓜于江,〔二〕存其父尸曰:〔三〕『父在此,瓜当沈。』旬有七日,瓜偶沈,遂自投于江而死。县长度尚悲怜其义,为之改葬,命其弟子邯郸子礼为之作碑。」按曹娥碑在会稽中,而魏武、杨修未尝过江也。异苑曰:「陈留蔡邕避难过吴,读碑文,以为诗人之作,无诡妄也。因刻石旁作八字。魏武见而不能了,以问群寮,莫有解者。有妇人浣于汾渚,曰:『第四车解。』既而,祢正平也。衡即以离合义解之。或谓此妇人即娥灵也。」〔四〕
【校文】
「魏武谓修曰解不」唐本「曰」下有「卿」字。又两「辞」字,唐本俱作。
注「按歌」唐本作「安歌」。
注「投瓜」及下文「瓜」字唐本俱作「衣」。
注「存其父尸」「存」,沈本作「祝」。
【笺疏】
〔一〕「乃觉」,山谷外集注十五引「觉」作「较」。
方以智通雅卷三曰:「晋语『有秦客廋辞于朝』,注:『廋,隐也。』汉志有隐书十八篇。吕览审应篇:『成公贾之讔喻。』高注曰:『讔语。』刘勰曰:『讔者,隐也。』孔融作离合诗,曹娥碑阴八字,参同契后序与越绝书隐袁康、吴平,皆后汉人伎俩也。智按:曹娥上虞人。旧说曹孟德不及杨修三十里,孙权霸越,曹何以至?因杨修知鸡肋而附会耳。」吴承仕曰:「觉三十里」,觉读为校。后云「东亭一人常在前,觉数十步」,亦同。嘉锡案:此出语林,见琱玉集聪慧篇引。
〔二〕后汉书列女传注曰:「娥投衣于水,祝曰:『父尸所在当沈。』衣字或作爪,见项原列女传。」然则此书唐、宋本各有所据。但以理度之,作「衣」为是。
〔三〕程炎震云:「宋本『存』作『祝』。」
〔四〕嘉锡案:蔡邕题字,实有其事,见后汉书注引会稽典录。至于杨修、祢衡之事,则皆妄也。
魏武征袁本初,治装,余有数十斛竹片,咸长数寸,众云并不堪用,正令烧除。太祖思所以用之,谓可为竹椑楯,而未显其言。驰使问主簿杨德祖。应声答之,与帝心同。众伏其辩悟。
【校文】
「众云并不堪用」唐本作「众并谓不堪用」。
「太祖思所以用之」唐本「太祖」下有「甚惜」二字。
「竹椑楯」「椑」,唐本作「柙」。
「应声答之,与帝心同」唐本作「应声答,与帝同」。
王敦引军垂至大桁,明帝自出中堂。温峤为丹阳尹,帝令断大桁,故未断,帝大怒,瞋目,左右莫不悚惧。〔一〕按晋阳秋、邓纪皆云:敦将至,峤烧朱雀桥以阻其兵。而云未断大桁,致帝怒,大为讹谬。一本云「帝自劝峤入」,一本作「噉饮帝怒」,此则近也。〔二〕召诸公来。峤至不谢,但求酒炙。王导须臾至,徒跣下地,谢曰:「天威在颜,遂使温峤不容得谢。」峤于是下谢,帝乃释然。诸公共叹王机悟名言。
【校文】
注「邓纪」唐本作「邓粲晋纪」。
注「阻其兵」唐本「兵」下有「势」字。
注「一本作噉」唐本无。
「不容」唐本无「容」字。
【笺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