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注 - 第 8 页/共 9 页

易其事,革其谋,使民无识;   〔李筌曰:谋事或变,而不识其原。〕   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虑。   〔李筌曰:行路之便,众人不得知其情。〕   帅与之登高,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发其机。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   〔李筌曰:还师者,皆焚舟梁,坚其志,既不知谋,又无返顾之心,是以如驱羊也。〕   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谓将军之事也。   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凡为客:深则专,浅则散。去国越境而师者,绝地也。四彻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浅者,轻地也。背固前隘者,围地也;背固前敌者,死地也。无所往者,穷地也。是故,散地,吾将一其志。   〔李筌曰:一卒之心。〕   轻地,吾将使之偻。   〔李筌曰:使相及属。〕   争地,吾将使不留。   〔李筌曰:利地必争,益其备也。此筌以趋字为多字。〕   交地,吾将固其结。衢地,吾将谨其恃。重地,吾将趋其后。   〔李筌曰:馆谷于敌也。继一作掠。〕   覆地,吾将进其途。   〔李筌曰:不可留也。〕   围地,吾将塞其阙。   〔李筌曰:以一士心也。〕   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   〔李筌曰:励志也。〕   故诸侯之情,殆则御,   〔李筌曰:敌围我则御之。〕   不得已则斗,   〔李筌曰:有不得已则战。〕   过则从。   〔李筌曰:过则审蹑。又云:陷之于过,则谋从之。〕   是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预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李筌曰:三事,军之要也。〕   四五者,一不知,非王霸之兵也。   彼王霸之兵:伐大国,则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   〔李筌曰:夫并兵震威,则诸侯自顾,不敢预交。〕   是故,不养天下之交,不事天下之权;伸己之私,威加于敌:故国可拔也,城可隳也。   〔李筌曰:能绝天下之交;惟得伸己之私志,威而无外交者。〕   无法之赏,无政之令。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   〔李筌曰:善用兵者,为法作攻,而人不知;悬事无令,而人从之。是以犯众如一人也。〕   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害,勿告以利。   〔李筌曰:犯,用也。卒知言与害,则生疑难。〕   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   〔李筌曰:兵居死地。必决命而斗以求生。韩信水上军,则其义也。〕   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败为胜。故为兵之事,在顺详敌之意,   〔李筌曰:敌欲攻,我以守待之;敌欲战,我以奇待之。退伏利诱,皆顺其所欲。〕   并力一向,千里杀将,   此谓巧事。   是故,政举之日,无通其使;   〔李筌曰:政令既行,闭关折符,无得有所沮议,恐或众士心也。〕   励于廊上,以诛其事。   敌人开阓,必亟入之,   〔李筌曰:敌开阖未定,必急来也。〕   先其所爱,   〔李筌曰:攻其积聚及妻子,利不择其用也。〕   微与之期,   践墨随敌,以决战事。   〔李筌曰:墨者,出道也。出迟道而从之恐不及。〕   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   〔李筌曰:处女示弱,脱兔往疾也。〕   〈火攻篇〉   孙子曰:   凡攻火有五:一曰火人,   〔李筌曰:焚其营,杀其士卒也。〕   二曰火积,   〔李筌曰:焚积聚也。〕   三曰火辎,四曰火库,   〔李筌曰:烧其辎重,焚其库室。〕   五曰火地。   〔李筌曰:焚其队仗兵器。〕   行火有因,   〔李筌曰:因奸人而内应也。〕   因必素具。   〔李筌曰:干[艹刍]、蒿艾、粮粪之属。〕   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   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四者,风之起日也。   〔李筌曰:天文志月宿此者多风。《玉经》云:『常以月加日,从营室顺数十五至翼,月在宿于此也。』〕   火发于内,则军应之于外。   〔李筌曰:乘火势而应之也。〕   火发,其兵静而勿攻,极其火央,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之。   〔李筌曰:夫火发兵不乱,不可攻。〕   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   〔李筌曰:魏武破远绍于官渡,用许攸计,烧辎重万余,则其义也。〕   火发上风,无攻下风。   〔李筌曰:隋江东贼刘元进攻王世充于延陵,令把草东方,因风纵火。俄而回风,悉烧元进营,军人多死者。〕   昼风久,夜风止。   〔李筌曰:不终始也。〕   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术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火可以夺。   〔李筌曰:军者,必守术数,而佐之水火,所以明强也。光武之败王莽,魏武之擒吕布,皆其义也。以水绝敌人之军,分为二则可,难以夺敌人之蓄积。〕   夫战胜攻取,不修其政者,凶!命之曰费留。   〔李筌曰:赏不踰日,罚不踰时。若功立而不赏,有罪而不罚,则士卒疑惑,日有费也。〕   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   〔李筌曰:明主贤将,非见利不起兵。〕   非得不用,非危不战。   〔李筌曰:非至危不战。〕   主不可以怒兴军,将不可以愠用战;合乎利而用,不合而止。   怒可复喜也,愠可复悦也;亡国不可复存也,死者不可复生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之道也。   〈用间篇〉   〔李筌曰:战者必用间谍,以知敌之情实也。〕   孙子曰:   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费日千金。外内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   〔李筌曰:古者发一家之兵,则邻里三族共资之。是以不得耕作者七十万家,而资十万之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