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第 204 页/共 607 页

去春贼至延州,诸路发援兵,而河东、秦凤各踰千里,泾原、环庆不下十程。去秋出镇戎,又远自鄜延发兵。且千里远斗,岂能施勇?如贼已退,乃是空劳师徒。异时更寇别路,必又如此,此不战而自敝。臣所疑者二也。   今鄜延副都部署许怀德兼管勾环庆兵马,环庆副都部署【七○】王仲宝复兼鄜延,其泾原、秦凤部署等亦兼邻路,虽令互相策应,然环州至延州十四五驿,直路亦不下十驿;泾原至秦凤又远于此。若一处有事,宜皆发兵赴援,而山路险恶,人马已困,欲责其功,何由可得?臣所疑者三也。   四路军马,各不下五六万,朝廷尽力供亿,而边臣但言兵少。每路欲更增十万人,亦未见成功。且兵无节制,一弊也;无奇正,二弊也;无应援,三弊也;主将不一,四弊也;兵分势弱,五弊也。有此五弊,如驱市人而战,虽有百万,亦无益于事。臣所疑者四也。   古人教习,须三年然后成功。今之用兵已三年矣,将帅之中,孰贤孰愚,攻守之术,孰得孰失,累年败耱,而居边要者未知何谋。设更数年,或未罢兵,国用民力,何以克堪?若因之以饥馑,加之以他寇,则安危之策,未知如何。臣所疑者五也。   今言边事者甚觽,朝廷或即奏可,或使定夺以闻,或札下逐处,或不令下司。前条方遂施行,后令复即冲改,胥吏有钞录之劳,官员无看详之暇,边阵军政,一无定制。臣所疑者六也。   夏竦、陈执中,皆朝廷大臣。凡有边事,当付之不疑。今但主文书、守诏令。每有宣命,则躀录行下,如诸处申礏,则令候朝廷指挥。如此,则何必以大臣主事。臣所疑者七也。   前河北用兵,减冗官以省费。今陕西乃日增员,且如制置青白盐使副、招抚蕃部使臣等十余员,所占兵士千余人,请给岁约万缗。复有都大提举马铺器甲之类,又诸州一例招到新兵克敌、制胜、保捷、广锐、宣毅等指挥,久未曾团立教阅,但费军□,无益边备。臣所疑者八也。   国家竭财用以赡军,今军士有手艺者,管兵之官,每指挥抽占三之一。如延州诸将不出,即有兵二万,除五千守城之外,其余止一万五千。若有事宜,三日内不能团集,况四十里外便是贼境,一有奔冲缓急,何以枝梧?臣所疑者九也。   陕西教习乡兵,共十余万人,其中无赖之辈,名挂尺籍【七一】,心薄田夫,岂无奸盗杂于其中?苟无措置,他日为患不细。臣所疑者十也。   乞暂许臣赴阙面陈利害,如以臣言狂率不可用,则乞重行降黜之。   不报。   辛亥,诏以冬至有事于南郊。时议者或谓西兵未息,请罢大礼,上不许。   壬子,翰林学士王尧臣兼龙图阁学士。本传不载。   诏自今内侍省押班及带御器械阙员,并以历边任有功者补之。   又诏陕西都部署司,边兵未经教阅者,权移近里州军,俟训练精熟,乃遣戍边。   癸丑,上谓辅臣曰:「古之良将【七二】,皆能察士卒之好恶而同其甘苦,故觽心亲附。切闻边臣多执独见,偏裨之属,罕蒙听纳。其密谕朕意,令将佐日夕博议军政,庶下情可通而士乐为用也。」   王尧臣又言:「昨安抚陕西,体问得延州、镇戎军、渭州山外三败之由,皆为贼先据胜地,诱致我师,将佐不能守险击归,而多倍道趋利,方其疲顿,乃与生兵合战,贼始纵铁鹞子冲突,继以步奚挽强注射,锋不可当,遂致掩覆。此主帅不思应变以惩前失之咎也。今防秋是时,望敕主兵之官,常训练军马,远设探候,遇贼入界,先度远近,俟立定营寨,然后量敌奋击,毋得轻出。」诏以其言戒边吏。   甲寅,夏竦言乞调兵夫修浚鄜州城隍。诏以城隍近方修治,必须营葺,止役本处兵士,毋得调夫料物。此据朔历。   广南西路转运司奏宜州蛮屡扰边,已发军士防御。诏增宜州戍兵。此据朔历。   知制诰□育言大臣、宗室之丧,自今须大敛成服,然后请车驾临奠。事下太常议,乃云:「天子临丧,礼不可缓。若奏讣在交未前,即当日出;未后,则以次日。」从之。   乙卯,诏言边事补班行者,自今不许换文资。   丙辰,知永兴军、吏部侍郎范雍兼管勾陕西转运司计度粮草公事,仍加资政殿学士。加资政在戊午日,今并书。   命秘书丞、通判同州蒋偕与环庆都监王怀端同招抚蕃落,用田况之言也。王怀端,初不见是何官职,按范仲淹庆历二年六月奏称环庆驻泊都监、权都巡检王怀端,今用之。   资政殿学士、尚书右丞、知应天府盛度为太子少傅致仕。度寻卒,赠太子太保,谥文肃。度卒在八月辛巳,今并书。   己未,中书、枢密院言:「昨降宣命,陕西三路屯聚重兵。近据逐处累乞添兵。朝廷去年差拨军马赴陕西约三万人,已是河北、河东多方徱那,即今实难抽点。欲令陕西都部署夏竦更将逐路新募及续配兵士防守城寨,更易精卒屯聚,不足,即以便宜谋画,管不篅事【七三】。」从之。此据朔历。   降江南东路转运使、司勋员外郎王骘知密州,以本路体量安抚方偕言骘在部掊刻故也。   复前金部郎中李宗简为主客郎中,宗简母朱氏上真宗赐其父伉手诏,特复之。   诏诸路,本城厢军军员阙马,听自市三岁以上十三岁以下、高四尺一寸者,官用印附籍,给刍粟。   辛酉,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曹琮言,近招诱堪坡界青鸡川等处戎人内属,请下秦凤路部署司常加存抚,其酋长能立劳暛者,优与补官。又请三都谷至渭州静边堡路置堡寨,控扼贼马。并从之。   两浙转运司始奏鄂邻叛状,且言已发兵捕逐之。   壬戌,置万胜军二十指挥,选神勇、宣武、虎翼诸军之在营年四十五以下者为之,立神勇之上。朔历在己未,今从实录。   甲子,诏将来南郊,髃臣毋得请加上尊号。   乙丑,右正言、直史馆梁适同修起居注,太常博士、直集贤院、判度支勾院、同修起居注杨察为江南东路转运使。六月壬辰,当考。   诏鄜延路部送保安军小胡等族巡检、内殿承制、合门祗候胡继谔赴京,仍令部署司择诸族酋长才勇者代继谔领其觽,以知延州庞籍言继谔诛剥蕃部,其下多怨讟故也。及继谔至京师,陕西转运使卞咸乃言边人颇思继谔,因以继谔为虢州都监,不复加罪。授继谔虢州都监,十月庚寅,今并书。   丙寅,中书言,比闻有浮薄之人撰长韵诗以谤大臣,请下开封府,募告者赏钱三十万,愿就官者亦听,从之。欧阳修从谏集云:前年宋庠等出外,时京师先有无名子诗一首传于中外,寻而庠罢政事,疑即此诗也。   韩琦言:「今之试武艺弓弩,惟务斗力多而不求所射疏密,其左右斫鱲、腰射、脑射、一绰筈子放数箭之类,乃是军中之戏;又马枪止试左右盘弄,而不较所刺中否,皆非实艺。而使臣军员缘此例得拔用,故诸军亦循守常法而无所更,以此临阵对寇,罕能取胜。臣常熟思之,纵得武士挽三石力弓,踏五石力弩,不能射中,仍与空手无异。常阅武部式,见唐取人皆较实艺。今定凡步射【七四】弓弩于四十步内,各射箭十:弓一石五以上七中为第一,一石二以上五中为第二,九斗以上三中为第三;弩三石五以上八中为第一,三石以上七中为第二,两石五以上五中为第三。凡马射鹿子或笋桩,各箭十,弓一石以上八中为第一、九以上七中为第二,八以上五中为第三。凡马上使枪,左右十刺,得五中木人为及等。马上铁鞭、铁简、棍子、双剑、大斧、连枷之类,并是一法,每两条共重十斤为及等,但取左右实打有力者为中。马枪、铁简俱及等为第三,步刺枪、步斫剑即胜者为第二,马上盘锯刀、木槊五十斤以上勇力过人者为第一。以上若一件入第一,请优与迁擢。入第三【七五】,量材录用。如二件以上入第一,三件以上入第二,四件以上入第三,并枪简及等,皆不次奖拔。」诏送枢密院【七六】。欲乞今后较试弓弩皆令射十箭,枪皆令刺木人【七七】,并以中多者为上,只如此写出亦可。   己巳,徙秦州驻泊都监、右侍禁、合门祗候李纬为泾原路管勾招抚蕃落公事。纬,纮弟也。   诏河东诸州所籍强壮,若雇人自代者,复其身。朔历云:仍以所招到勇斗兵士改作禁军,隶宣毅指挥,今附。   庚午,以右班殿直、西京等处都巡检使谢云行为合门祗候。初,云行为渑池县尉,捕杀军贼李士忠等三人,身被数创,补三班奉职,为巡检,言者以为赏薄,乃迁右班殿直,为都巡检,仍赐银百两,至时又加职焉。   诏河北、河东近经霖雨,恐城壁垫坏及甲铠、弓弩损湿,其令转运、安抚司点检完葺;及所部有衰疾不任职者,选吏代之。   又诏陕西自兵兴以来,多法外从事,自今情理与本法不类,杖以下罪听之,其自入徒流或加刺配者,须奏听裁。   辛未,赐河北、河东路戍兵岁满未代者缗钱。   乙亥,中书、枢密院言陕西缘边蕃部归降者,多在蕃官帐下,请令部署司察其向背者徙家内地,给闲田以处之。奏可,始从田况议也。况议在五月。   是月,元昊寇麟、府州。   注  释   【一】俘获数千计「数」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二三赵珣传补。   【二】静边原作「近边」,据同上书改。   【三】入内内侍省都都知原脱一「都」字,据下文及宋史卷一一六职官志补。   【四】凡中外官任「官」原作「守」,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九官制沿革上改。   【五】永着甲令「甲」原作「申」,据同上治迹统类改。   【六】未离襁褓「离」原作「立」,据宋撮要本、阁本改。   【七】约束人数「束」原作「立」,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九官制沿革上改。   【八】伏乞特差近上臣僚「伏」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九】尤加约束「加」原作「如」,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一○】大紊纪纲原作「大纲紊绝」,据宋本、阁本改正。   【一一】中人佞人阁本同。宋本、宋撮要本作「中有佞人」。   【一二】又荐原作「又奏」,据宋本、阁本及宋史全文卷八上改。   【一三】赠皇长子为太傅「太傅」上原衍「皇」字,据阁本及宋会要帝系一之三六删。   【一四】必妄「妄」原作「佞」,据编年录卷四改。   【一五】上谓夷简曰「曰」字原无,据同上书补。   【一六】民以岁租占佃官田庐者「民」原作「名」,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一杨日严传改。   【一七】判永兴军「军」字原脱,据阁本、宋史全文卷八上及下文例补。   【一八】秦凤部署司「部」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补。   【一九】尝闻士大夫相与言「尝」原作「当」,据同上诸本改。   【二○】甫及防秋「甫」原作「俯」,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一改。   【二一】正兵「兵」原作「名」,据同上编年纲目改。   【二二】中军原作「军中」,据宋本、宋撮要本乙正。   【二三】实为大将「为」字原脱,据同上本补。编年纲目卷一一作「为大将」。   【二四】鄜延「延」原作「州」,据同上编年纲目及宋史卷二八九本传改。   【二五】动皆钧礼「钧」原作「钓」,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一改。   【二六】西路原作「西略」,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二七】俯近汉界「俯」,编年纲目卷一一作「皆」。   【二八】不过一二人「二」字原脱,据宋撮要本及同上书补。   【二九】指使其上原有「使」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删。   【三○】内属原作「西属」,据编年纲目卷一一改。   【三一】无不得其用「其」字原无,据同上书补。   【三二】不赀原作「不贷」,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三三】以促其出师「出」字原无,据编年纲目卷一一补。   【三四】不肯离住坐「住」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五】以贼甲之坚「贼甲」原作「战甲」,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三○兵制损益改。   【三六】麾下「下」上原衍「将」字,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删。   【三七】匈奴原作「边陲」,据同上诸本改。   【三八】秦州原作「泰州」,据同上诸本改。   【三九】财粮用度「粮」原作「量」,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四○】中国之伎巧「中」字原脱,据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一补。   【四一】诸处原作「诸城」,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四二】归朝宋本、宋撮要本作「归款」,义优。   【四三】赴流内铨注官「铨」原作「钤」,据阁本改。   【四四】出兵掩击诸族此六字原在「始用」下,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七康定元昊寇边乙正。   【四五】勿以为责「责」原作「负」,据阁本改。   【四六】常留一员「常」原作「当」,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四七】鄜延路「路」字原无。按下文环庆等路俱不省「路」字,依例补。   【四八】每贼繇一路入寇「贼」原作「城」,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四九】自环庆赴援「环庆」原作「延庆」。按宋史卷三二五本传谓刘平援延州时,正屯兵庆州。今据宋本、宋撮要本改。   【五○】乃披城结阵自固「乃」原作「及」,据阁本改。   【五一】正军二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五二】亦未见全胜之理「亦」字原脱,据宋本补。   【五三】地形原作「事形」,据治迹统类卷八仁宗经制西夏要略改。   【五四】旦暮可至「旦」原作「日」,据宋撮要本、阁本改。   【五五】安能知此「知」原作「如」,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