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980 页/共 1125 页

十月,东巡,诏:「自来车驾 出入,止差中使二人祗候传宣。自今令行在入内内侍省选中使五人,逐日入闱内承旨。」 二年正月,诏:「内侍俸薄,比以衔命出使事,例不藉俸给。自今一切止绝,(粮)[量]增俸给。」因言:「内臣以高班内品,广南旧有此名,宜改为入内内侍省黄门高品,视秩如旧。」 二月,诏:「入内内侍省供奉官改为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高班为内侍殿头,高品为内侍高品,高班内品为内侍高班,黄门为内侍黄门。小黄门如初收补,且称小黄门,候该恩转迁,方得补内侍黄门。内侍省供奉官、殿头、高品、高班、内品准此。」 四月,诏曰:「入内内侍省都知李神佑等首冠禁庭,总辖内省,属普行于庆泽,俾精考于勤劳。而乃自爽公平,殊亏整肃,致烦渎之滋甚,在宽慢以何多!聊行惩戒之文,尚示优容之旨。其都知李神佑、石知颙,副都知张景宗、蓝继宗,并可守本官;内供奉官范守逊、皇甫文、史崇贵、张延训,妄有觊觎,颇为烦黩,适行庆赐,尚示优容,可内侍省内常侍。」先是,封禅回,内臣有扈从升山者,有至岳下不升山者,有不从祀者,帝令都知司第其劳绩绩:原作「续」,《长编》卷七一记作「 」,兹据字形并参《长编》之文意而改之。,亲阅之,以劳叙迁,而守逊等竞述勤 ,皆望超擢,且言神佑等品第不尽公当且:原缺,据《长编》卷七一补。,止之,复来数四,神佑等不能禁止,故有是命。 是日,又诏:「内臣任诸司使、副使,有子隶入内内侍省隶:原缺,据《长编》卷七一补。、内侍省,经恩未迁者,并特迁补一人。」 十六日,又诏:「邓永迁已授入内都知,内中职官不欲更 在他局,其先勾当皇城司、整肃禁卫御辇院,并罢之。」 七月,诏:「内使宣赐,有送钱者,宜令本省差定其数,勿使过当。」时军校有亡殁者,赐钱五十千,其家以十千奉使臣,上封者言,故命条约。 九月,改洒扫院子为散内品,(请)[诸]色请受、差役悉如院子例。 十月,内侍省言:「本省使臣保任子弟,咸不乞隶本省,并补入内内侍省,望行禁止。」从之。 三年二月,诏内侍省,每车驾出入,差内侍二人,与御厨同散队食。」 三月,诏内侍省内品阙马及马病乞纳换者,须具名奏送群牧司。 四年三月,诏:「内侍监捕贼者,无得制非法凌迟物迟:原作「持」,据本书兵一一之六改。,仍每差下使臣,取知委状以闻。」 六月,内供奉官张承素请为故父赠丰州观察使崇贵立神道碑。帝曰:「中(宫)[官]立碑,恐无体例,如李神福、窦神兴曾立碑,即听。」 七月,帝谓近臣曰:「昨覃庆中外迁官,唯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官若依例以转,即自来在朕左右经历指使,勤墯劳逸不能均矣。因取两司姓名、入仕年月、勾当度数及祗应汾阴人数,(现)[亲]自较量劳绩改转,则勤劳怠易者有所区别。」遂诏从祀至脽上及河中府、入仕及十年者,至四京、入仕及十五年者,留司掌事、入仕及十七年者,并与改转。将命在外者亦如之。其请长假及事故人、仕未满年限者,量增俸给。内诸司使有子者,恩例外更特改转一人。 十月,诏:「先差内品往诸州勾当场务,其内皆是克复广南后即选识事强明者任之,今老不任 事,若别用后生者,多不能干。自今有内品员阙,精加选择,如阙人即改差使臣。」 五年二月,入内内侍省言,前行费逊乞依陈莹例转职。帝曰:「陈莹,太宗尹京日宅库前行,故特补殿直。入内内侍省止有前后行曹司名目,自今不得别置勾当官,余罢之。」 四月,诏:「内侍省本班内,今后所招人力,并须审听行止,保识分别,方得引赴内侍班勾当人处。仍勒与见在班人力五人递相合为一保,委不作过,重结罪文状于本省收附。如是班内稍有疏虞,若许令陈告,无人保委者即发遣出班。其有更巡兵士,亦取索三人共为一保,如无人保者亦替换。及令寅夜常切经略巡检,及不得令库务、仓场当直公人在班上宿。先于东、西八作司抽差到广德指挥节级、长行共四十二人,作两番,每番二十一人,寅夜在班,分作四铺,每铺五人,分定经次巡宿。打火割移名粮,系内侍省充打火从人,逐日皇城司差亲事官、节级点检。其入内内侍省所招人力,亦仰皇城司、入内内侍省依此指挥。」 十一月,内侍杨怀恩言家婢间谍父母,欲各居。帝曰:「中官皆是养子,亦宜深察此弊。」特杖一百,隶唐州内品。 六年正月,诏:「比来内臣将命出外,不许干预州郡事。如闻有收受牒诉送所在州县,官吏不敢拒之,恐缘此或致枉抑。自今宜切禁绝,违者重论之。州郡受而不奏者同罪。」 八日,诏:「如闻入内内侍省遣亲事卒于京城采察 公事,因缘搔扰,并止绝之。」 二月,帝作《内侍箴》并注,赐内侍副都知阎承翰等。请刻石本省,从之。 七月,诏:「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内供奉官已下并寄班等,自今有乞差遣者,并送逐省勘会,定夺取旨。候得处分者,即却送枢密院勘会定差。」 七年七月十六日,诏:「每崇政殿军头司引公事,差内侍高品二人整肃,祗应人不得諠哗。」 十九日,诏:「内侍省使臣差出勾当者,勘会有已满三年或元定二年替者,逐旋申奏差替。」 八月,诏:「入内内侍省、内侍省使臣,今后须三年一替,或有绩 及旷怠不治者,有司考第以闻,升(升)[降]差遣,增损俸给。」先是臣寮上言,内中(西)[两]省使臣有差遣请给不均者,故条约之。 八年五月,废内侍省黄门,其高班、内品改为前殿祗候高班、内品。 九月,诏:「入内内侍省自今命使臣勾当后苑、御园、内东门司、龙图阁、太清楼,并报枢密院给宣。」 天禧四年四月,诏寄班祗候自今并依三班使臣所定年限磨勘。 十二月,诏:「自今中使传宣,赍手诏御宝文字赴中书、枢密院。系迁秩加恩事,并先赴入内都知司上籍覆奏讫,仍给付施行。」 仁宗景佑二年九月,诏:「今后内臣入仕三十年已上,累有劳 ,经十年不曾迁转者,仰勘会保明取旨。」 十二月三日,诏:「入内都知押班今后经落职,只得前殿都知、押班。今后前、后殿都知押班不勾当皇城司,见勾当者年满差替,其张永和皇城司阙更不差人。前、 后殿都知、押班亲戚,不得差勾当御药院。」 四年二月十七日,诏:「自今内品犯罪,并勘罪,检刑名杖数闻奏,降所属处断遣。」时高品陈崇佑抵罪赎金,令未得与差遣,因有是诏。 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入内内侍省言:「乞依景佑二年九月诏,内臣勾当诸般差遣了毕,除依久例合与迁转外,不得投进文字及御前乞改转。及乞今后勾当内东门、龙图、天章阁,并本省选择差使。」从之。 庆历元年七月,诏内侍省押班阙员,取尝历边任、累有功者补之。 四年九月四日,入内内侍省言:「文武臣僚在京勾当,并依外任批书所抵历子。其使臣系(二)[三]班院出给,诸司使至阁门祗候系枢密院出给。入内供奉官已下,缘各有差遣勾当去处,欲并从本省出给,所抵批书劳绩及过犯。」从之。 六年九月,诏:「入内殿头李继和为擘画券马等劳绩,于转官年限内与减四年,仍不理入仕及三十年。今后有酬奖劳绩,并准此。」 皇佑元年三月,内侍省言:「自今内供奉官有过,且勒归班,给半俸,候复赴入内祗应,方许全给。」从之。 十一月,以昭宣使、眉州防御使、内侍省内侍副都知杨怀敏领梓州观察使,为三陵副使,罢副都知。旧制,内臣都知以过罢去者不许再除,怀敏顷以宿卫不严被黜,至是复用,台谏共论列,卒罢之。 二年十月十二日,诏:「内臣东头供奉官,如内有情愿回授或(对)[封]赠父母,亦听从便。」 三年正月十二 日,诏:「入内内侍省、内侍省供奉官已下至内品,自来每因勾当遇劳绩事件,合得指射差遣者,只得各于本省差遣内陈乞指射。其已授下未赴(赋)[职]勾当及见勾当者,并候将来年满,一依今诏。并有年限违碍对移差遣,亦只得于本省差遣内回换。」 四年三月十一日,诏:「近来入内供奉官已下承领传宣者,并须躬亲赴逐处,仍令承准传宣处依近条覆奏,审取指挥。若是使臣依前封赍传宣(女)[文]字投下,不得收接。」 五年闰七月,诏内侍省,自今内侍供奉官至黄门一百八十人为额。 八月十四日,诏:「入内内侍省使臣为不合直批圣旨,特与放罪,今后奏乞事件,并依条约申中书、枢密院取指挥。」 九月,诏:「内臣有自陈劳绩而求迁改者,自今并下入内内侍省定夺当否,令枢密院取旨。其明合赏格者,即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