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920 页/共 1125 页
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诏宗正寺复置胥佐一名,守阙贴书二人,额外习学贴书二人,并行减罢。其胥佐、贴书依名次敦减,候有阙,次第收补。以裁定百司吏额也。
二十八年四月,诏宗正寺修纂《宗藩庆系录》,候将来接续进呈《仙源积庆图》日,一就进呈。
二十九年闰六月十六日,诏:「宗正寺胥长满五年,通入仕及三十年,依太常寺条格体例补将仕郎,依条解发出职。」
八月二十三日,诏玉牒所宰臣提举依旧。修书官一员,同宗正卿、丞修纂,更不置检讨官。
三十二年闰二月二十九日,宗正寺簿除不预修纂玉牒外,其余职事相兼管干,更不支破折食钱。以上《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十一月二十四日,诏宗正寺职掌减一年出官,该遇皇帝登宝位也。
孝宗(兴隆)[隆兴]元年七月二十六日,诏宗正寺并省主簿一员,见任人许终满今任,已差下依省罢法。从右谏议大夫王大宝等议也。
八月三日,宗正寺状:「依指挥条
具并省吏额,见管胥长一,胥史一,胥佐二人,贴书二人,楷书二人,今乞从下减楷书一。」诏依,见在人且依旧,将来遇阙,更不迁补。
二年闰十一月二十七日,诏宗正寺丞簿今后并依旧制。以上《干道会要》。玉牒所,宫闱令,陵台令。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 太宗正司
太宗正司
【宋会要】
仁宗庆历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大宗正司请自今后皇族凡有违慢过失,并从本司取勘施行。从之。
至和二年五月,以皇子汝南郡王子右领军卫大将军宗师为严州刺史,北海郡王子右监门卫大将军宗乔为右领军卫大将军,皆以其父领大宗正久,因干元节推恩特迁之,后毋得为例。今大宗正司每岁有与子减磨勘恩例,乃缘其制也。允让、允弼领大宗正在景佑三年七月,汝南郡王即允让,扶风郡王即允弼也。
嘉佑六年正月七日,判大宗正事允弼言:「自创置本司,所降宣敕札子指挥及约束条贯甚多,独未编修,欲望差潭王宫教授周孟阳、燕王宫伴读李田与臣编条对读装写,乞差都监任修古监勒。」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十三日,诏:「夫明德以亲九族,正家而刑万邦。古先哲王,罔不由此。朕嗣守丕业,率循旧章。惟皇属之敦和,命宗臣而董正。惟累圣承继,百年盛隆,荷宗社之庆灵,茂本支而蕃衍。念其性本于仁厚,宜广学以勤修;顾其日益于众多,必增员而统理。故外已诏于儒学,各选于经师;而内仍择于亲贤,共司于属籍。庶乎 赞其职,并修厥官。纠乃非违,先以正而为率;勉夫怠堕,惟其善而是从。式孚于休,以副予意。」英宗既命增皇亲宫院学官,以谓宗室之盛数倍于前,而宗正司事亦烦多,乃增置同知大宗正
事一员,选宗惠为之,仍降是诏。
九月二十五日,判大宗正事允弼等言,详定到皇亲听书等赏罚规式。诏依所定施行。
三年四月,以怀州团练使宗惠为恩州刺史,罢同知宗正事,止其朝参,坐女仆相告讦语不顺故也。
是月,以密州观察使宗旦同知大宗正司事。
景佑三年置,熙宁三年五月并管勾睦亲、广亲并提举郡县主宅所,归大宗正司。
《神宗正史 职官志》:大宗正司知及同知官各一人,以宗室团练使以上充。丞二人,以文臣升朝官以上充。掌宗室之教法、政令,以行艺、训道而敦睦之,受其辨诉之事而纠其失,微罪则先劾以闻。即法例有疑不能决者,同上殿取裁。若宫邸因事出入,日书于籍,季终类奏,岁录其存亡之数报宗正寺。记室一人,典笺奏,讲书教授十有二人,分位讲教,兼领小学之事。自熙宁初置丞,省记室、讲授员,增给以禄。而大宗正岁与子若孙推恩,及十年则加褒赏。由是宗子屡有中进士第者,人自矜饬,以劝学焉。分案五,设吏十有一。《哲宗正史 职官志》同。
神宗熙宁元年二月一日,以皇伯吉州团练使宗惠权同管勾大宗正司事,候允弼服阕日依旧。
三年二月,中书门下言,大宗正司请置丞二员于睦亲、广亲宅。从之。命都官员外郎张稚圭知丞事,继以光禄寺丞李德刍同知丞事。
五月十八日,废管勾睦亲、广亲并提举郡县主宅所,归大宗正司,从知宗正丞张稚圭请也。
先是,宗室举动皆为管勾内臣所拘制,稚圭始请罢之,上令并罢郡县主宅提举。
六月十四日,大宗正司言:「行省管勾睦亲、广亲并提举郡县主等宅所,并令本司依例一面管勾。今有合行约束及废置八事,乞指挥。」诏内除应诸色人并姨犯杖罪以下乞从本司一面勘断不行外,余并从之。《实录》上云废置八事上云:疑误,或当作「止云」。,不载事目。
四年二月六日,同知大宗正丞李德刍言:「欲乞自今后皇亲应有内外亲族吉凶吊省合出入事件编成则例,更不逐旋奏知及日申本司,只令勾当使臣置历抄上,赴大宗正司签押。其榜子每月类聚奏闻。」从之。
五年七月六日,诏自今宗室犯过失杖以下,委宗正司劾奏。
二十二日,知大宗正司宗旦言:「宗室所投文字或违例碍条,退回即生诬怨。或情有可怜,而例无其事;或事涉违冒,而理或可容。乞自今有疑难事,许上殿敷奏,或许同见执政禀议。」从之。
八年三月六日,诏宗室换官及外居者隶大宗正司管勾。
五月六日,诏知大宗正司官及十年取旨,仍岁与一子若孙遥郡刺史以下官,减二年磨勘。
七月二日,皇伯、昭信军节度使、知大宗正事宗旦降授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忻州防御使,同知大宗正事宗惠降授霸州团练使,坐不察世居阴谋,乃有此责。同知大宗正丞事宋靖国、诸王宫记室参军王慥皆坐累,夺官一秩。
九年五月十四日,中书门下言:「大宗正司官候管勾及十周
年取旨。勘会同知大宗正司宗惠治平元年六月差同知大宗正事,至二年七月再差同知,所是先管勾月日,合与不合通理。」诏许自权同管勾年月通理,仍依宗旦例展二年取旨。
元丰三年八月二十六日,诏判大宗正司宗旦旧例添厨食料,虽有后条冲革,可以见领宗正特给之,他官虽等非职事同者,无得援为例。
五年二月十五日,武昌军节度观察留后、同知大宗正宗惠进封江夏郡王、知大宗正,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宗晟同知大宗正。
十一月十八日,诏大宗正司不隶六曹,其丞属听中书省取旨差。
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以安化军节度使、同知大宗正事高密郡王宗晟知大宗正事,相州观察使宗景同知大宗正事。
哲宗元佑三年四月二十六日,诏宗室嫁娶,依旧制大宗正司勘验。
四年,诏宗室越本司诉事者罪之。
绍圣元年七月七日,诏知大宗正司(宗正司)宗晟管勾实及十年,合得恩泽特与回授长男吉州防御使仲御除府州观察使。
二年八月七日,三省奏事,上曰:「皇族狃习富贵,或弗能以礼法饬其下,独同判大宗正司宗景家法甚严,兹可佳也。」辅臣对曰:「景领宗事十余年「景」字下原有一空格,疑有阙文,或作「宗景」。,职事亦修,闻其德性安和,不以爵禄自骄,可以劝率宗亲。」上曰:「可加使相,仍进封郡王。」制以(宋)[宗]景可特授开府仪同三司、判大宗正事,特封济阴郡王。
三年七月十一日,礼部言:「乞宗室
袒免亲授外官人,若未曾参部者,并依宗室例令大宗正司管辖。」从之。
徽宗宣和四年三月二十日,尚书省言:「判大宗正事江夏郡王仲爰等奏,本司自熙、丰而来,三司至六曹非相统摄,于本司皆行公牒。昨来吏部司封不依上条,于政和五年创行请申,将合取会事务不行公牒,直押贴子,付本司取索。缘本司即非司封所隶,既非所辖,自当公牒取会。欲望降旨,令司封遵依元丰旧制施行。」从之。
旧置判大宗正事、同判大宗正事、知大宗正事、同知大宗正事、知大宗正丞事、同知大宗正丞事各一员,今置判大宗正事、知大宗正丞各一员。旧置主押官一名,押司官一名,前行一名,后行一十二人,正名贴司一十一人,守阙正名贴司四人,私名贴司一十人,今置主押管一名,押司官一名,前行一名,后行七名,正名贴司一名天头原批:「『贴司一名』下脱『守阙正名贴司一名』。」掌本司事务。士案,系掌行南班宗室磨勘转官,袭封及缌麻、袒免亲嫁娶房卧钱,宗室赐名授官,宗女夫乞官,郡、县主奏荐,遗表恩泽,宗室乞岳庙差遣、换官,降生立名等事务。户案,系掌行南班宗室请受,非袒免以下亲降生、分割财产,嫁娶房卧钱并宗室出磨添破,陈乞孤遗钱米,并核实诸路孤遗钱米等事务。仪案,系掌行宗室朝参,主奉祠事,陈乞入道为尼及太庙五飨、三献、奏告等行事差官,并宗室听请量试、赠官,南班差药院等事务。兵案,系掌行宗室差亲事官兵士、
省马等事务。刑案,系掌行宗室陈乞叙官,除落过名,作过犯罪拘管、锁闭年满放免等事务。工案,系掌宗室外住修造,本司应杂事务。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六日,知大宗正丞孙逸言:「南班环卫官宗室已降指挥权于洪州置司,所有宗室及本司官吏请给并居住屋宇,乞依先置司江宁府已得画一指挥施行。请给乞令本路转运司于上供钱内应副,屋宇乞从本司于本州岛系官屋舍并寺观内量行摽拨。」从之。
十四日,知大宗正事仲琮言:「昨因皇帝驻跸南京,即(今)[令]本司先次敦率南班宗室渡江,前来江宁府权行置司。契勘江宁府边江疆界,逐时兵马往来驻札,少得系官屋宇,见今宗室分拨在寺舍居止。缘本司所管宗室类多南班近属伏望特令于僻静去处如本路信州或江西路(处)[虔]州权行置司,令宗室往彼居住。若谓环卫官不当远去阙庭,即乞依已得指挥,令臣选择老成有德行者十数人留行在以奉朝请,其家属除愿留自随者外,其余只令与众宗室于所指州居住。所有宗室并本司官吏请给等并乞依昨来移司江宁府已得划一指挥。」诏依,令虔州置司。
七月三日,知大宗正丞洪子阳言:「在京南班宗室前往东南择宽广州郡置司居住,本司遂陈乞前来建康府。当时随逐本司南班宗室共三十余员,其余愿留京师者朝廷亦许之,自此本司遂分为两处,凡行移及朝廷诸处取
会文字事干两处者,其应报多不得圆备,不免递中往复,至于再三,可以结绝,动至经年,近者数月,人吏更番往来,则互有不知首尾之托。况今日京师籴贵百倍,其它物价类皆翔涌,宗室何可久留 乞令在京宗室与本司依旧并而为一,庶无行移往返、人吏更番之弊,宗室易为检束。」知宗仲琮契勘:若将东京本司并在彼南班,宗室与行司并而为一,则宗室无致散漫,人吏便于行遣。从之。
四年六月八日,大宗正司言:「西外宗室已到南雄州置司,月支钱三千余贯,米二千余石。大宗正司移广州,未见得合支数目,虽许用上供钱,见并无合用钱米。」诏士禚并南班官除合破使臣、人从依已降指挥并减半外,仍仰本路漕臣将合支请给那融应副。
十月十二日,大宗正行司言:「近被旨虔州置司,切虑到彼,官司无凭应副,道路迢远,难以旋行申请。候到吉州或体访得虔州若有瘴气,或有盗贼逼近,欲乞临时择稳便州府逐急迁移前去,其宗室并官吏等请给令本路转运司并本州岛应副。有旨并依。先据知虔州守倅亲来报虏骑已至万安县,州民惊扰,势相逼胁,虑有不测,本司已往广州置司讫,其宗室并本司官吏等请给、屋宇等令本路转运司并所至州府并令应副施行。」从之。
绍兴元年十月九日,中书门下省言:「大宗正司见在广州,西外宗正司已移司湖州,南外宗正司见在泉州置司,
所有行在宗子见今无官管辖。」诏行在权置宗正一司,差赵仲蒸权行主管。
二十日,权主管行在宗正司赵仲蒸言:「被旨差充上件职,并不辟置官属,欲乞正差手分一名、贴司二名充行遣文字。」从之。
二年正月十四日,尚书省言:「大宗正司在京日止系一司,差近上宗室主判。昨因巡幸,权移广州置司。续降指挥,以行在宗室无官管辖,权置宗正司,差官一员权主管。缘一司案牍并在广州,其宗子等陈乞请受、补官、恩泽、婚嫁等事行移取会,往复留滞。及有不遵条法赌博、私酝、搔扰官司宗子,合要近上宗室充正官弹压。兼广州见管南班宗室并系近属,理合移赴行在。」诏仲湜除兼判大宗正事,士禚除同知,仍令仲湜将带濮安懿王园庙官属等,士禚并见管宗室官属等并赴行在。候到,其行在宗正司官吏并罢。
四月十八日,诏:「诸宗室非袒免亲诈称袒免亲陈乞起支请受者,论如诈欺法。宗正司保明审验不寔,与同罪,着为令。」以户部言宗室有诈称袒免亲,妄经所属陈乞给历放行请受故也。
六月二十一日,知临安府卢知原言:「访闻大宗正司及南班宗室自今逐旋前来行在。缘修建宅舍尚未了当,全无安泊去处,欲将同文馆及明庆寺廊屋应副,候修造了毕依旧。」诏从之,即不得多占间数及损坏屋宇。
十月二十四日,大宗正司言修盖新宫,乞依旧以睦亲宅为名。从之。
四年正月十
五日,检校少保、光山军节度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禚言:「大宗正司以臣叙衔在同知大宗正事令畤之上,缘令畤于臣为兄,今跻次非宜,尊卑失序,难以风励宗属。窃见祖宗法,大宗正司官三员,如仲爰系判,仲涣系知,仲禚系同知,皆以职事相压。今臣与令畤并系同知,自合以臣在令畤之下。况顷先父仲御系节度使同知,而宗粹系观察使为知宗,其宗粹系先父仲御族叔,遂以尊卑相压,更不论官序,乞赐改正。」从之,仍令学士院降诏。
正月二十九日,宁远军承宣使、同知行在大宗正事安定郡王令畤言:「准大宗正司牒,士禚奏乞叙衔在令畤之下,有旨特依。契勘在闺门之内,则有长幼之序,于朝廷自有官资高下之列。今宗正司正当奉行条令,风励宗室,若使冒处,有碍官制,伏乞改正。」诏不允。
二月二十六日,吏部言:「大宗正司所乞宗室到部注拟,既本司见今未有干照见得服纪,自合令参部人指定宫院三代名讳会问。」从之。
十月十二日,知大宗正丞胡如埙言:「本司前后蒙朝廷送到有罪合拘管宗子人数不少,今来本司已得从便指挥,若将带随行,切虑道途难以照顾,别致生事,欲乞将见拘管人先次发赴而西、南两外宗正司拘收「而」字疑衍。,庶免 失。」从之。
五年六月十六日,诏知大宗正丞事依宗正寺丞作职事官支破请给。
七月四日,知大宗正事士禚言:「近除安定郡王令玒同知行在大
宗正事。令玒虽系观察使,于士禚为族兄,欲乞叙位在令玒下。」从之,仍令学士院降诏。
九月十一日,知大宗正事嗣濮王仲湜言,乞将本司人吏依行在百司例支破赡家食钱。粮料院状:「检准敕,自今日已后官司更敢辄称养赡不着,乞增添请受,以违制论。虽有请降到指挥,亦仰户部执奏不行。契勘大宗正司乞支破人吏瞻家食钱,委有碍前项指挥。」诏特依宗正寺人吏等第支破赡家食钱,仍免执奏。
六年四月十三日,礼部言:「非袒免宗室训名,系宗正司报宗正寺。如今后宗正事参照得却有同名宗室,乞令本寺分明开说重迭因依,报大宗正司别行点定,回报宗正寺施行。」从之。
安定郡王令 同知大宗正事,有司循习故常,以官序列士禚于令 之上。缘士禚视令 为族兄,若从常制,实乖恩义。况令畤、令玒亦缘官序不伦,已曾陈乞令士禚序位逐官之下。欲望许令令 序位在士禚之上。」从之,仍令学士院降诏奖谕。 八月三日,同知大宗正事士禚言:「伏
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诏仲儡除知大宗正事,人从除置省官外,并特依仲湜体例施行。
近降指挥许侍从官举所知各两人,独于宗族未许荐拔,欲望许两宗官亦各举所知宗室三数人以待朝廷任使。」诏许各荐二人。 十年二月七日,臣寮言:「伏
臣寮奏乞宗官各 十一年四月三日,光山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樽言:「伏
举所知宗室三数人以待朝廷任使,绍兴十年二月七日有旨许各荐二人,士樽承乏大宗,窃虑亦合依准上件指挥,宗子才能之士协于公议者具名上闻,以备任使,庶几仰副朝廷〔勉〕敦激劝之意。」从之。
九月四日,同知大宗正事士、士樽言:「行司间有公事,不可专决者,申请往来,定成留滞。欲望许士等自今后轮那前赴行在大宗正司禀议,庶免别致生事。」诏遇有职事赴行在,本司令奏取指挥。
十二年五月六日,知大宗正事、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言:「行在睦亲宅趁赴朝参,南班宗室元系一十七员,今止有一十三员。后来虽申取指挥,令士街等赴行在趁赴朝参。又缘士街等并以病免,今相度,欲乞据见阙员数于绍兴府行司南班宗室内选择循中规矩、别无疾病可以趁朝参之人,具名申取朝廷指挥。仍乞今后遇有行在睦亲宅赴朝之宗室事故,准此施行,庶免逐时紊烦。」从之。
十三年二月二日,诏:「今来见行正殿等礼仪,其宗室正任与外官正任系间班起居,可将绍兴府大宗正司正任并发赴行在,令奉朝请。
闰四月四日,诏:「今后(字)[宗]子除依条合该赐名人外,其余并限一季,本家具名一二十字,经所属陈乞,申大宗正司点定为名。」以宗正少卿段拂等言宗室名犯重迭者多,故有是诏。
十一月三日,知大宗正事、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言:「宗司近承准玉牒所取会宗子、
宗女、宗妇年甲、三代等事。本司迁徙以来,文籍散落,虽逐旋供报,往往未得圆备。兼自出京之后,宗子寓居四方者其所生子孙分散仕宦,而间有未曾申明本司者。欲望下诸路转运司,(今)[令]所在州县不以寄居见任,应及请钱米宗子,各具是何宫院及三代、年甲、儿女嫁娶谁氏等申行在大宗正司,并绍兴府行司注籍照会。应今后宗子参部或赴官,或经过置司处,并令参见宗官,仍具脚色状一本赴司供纳,不唯有以稽考,亦足以见其履历、能否。如有功罪显著之人,听具名申尚书省,以备朝廷升黜。或有违戾者,亦乞具犯人奏劾施行,庶使人人自重,可以关防,仰副陛下置司纠合之意。」从之。
十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同知大宗正事士陋言:「南班宗室在外居住人,若非换官,其出入并依在宫法。今在外各无门禁,欲望今后外居南班宗室有犯约束,取旨拘收入宫居住。如情理稍重,奏裁。」从之。
十六年二月九日,诏同知大宗正司士陋职事修举,可与减三年磨勘。
十七年二月二十日,诏知大宗正司士职事修举,可特转行一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