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865 页/共 1125 页
本路应奉官相度,措置应副。所有抵替下人兵,逐旋发归所属,别奉差使。其上下水顾夫钱支付管押人掌管,节次支散。候回本路,令应奉官取索驱磨。如无侵欺及无纲运稽滞,除任满推赏外,每任更与减磨勘二年。伏乞特降圣旨施行。」从之。
六月二十二日,应奉司奏:「奉御笔,开具不急之务及无名之费,各具可以裁减节省事目以闻。本司契勘,本司事务除两〔浙〕路钞旁定帖息钱、湖、常、温、秀州无额上供钱、淮南路添酒钱已奉御笔处分,更不拘拨充本司支用,并拨归御前,只(今)[令]本司拘收,及奉御笔,诸路应奉官吏并罢,其钱物令本司拘收,无致失散外,(令)[今]措置先次裁节到事目数内下项:一、所管钱物在京系自于置司日本司措置算请盐钞上每贯量收工墨钱等一十文,在外系拘收久来充应奉增收一分税钱,两浙路钞旁定帖息钱、磨出失收带纳酒钱,湖、常、温、秀州四色钱,明、越州湖田钱并本司措置拘拨头子等钱、出卖铁炭钱,淮南路添酒钱,隆、兑州铜铸到钱。本司契勘,上件诸色窠名钱,合依前项两次所承御笔处分施行,系令本司拘收。欲依在京钱物,并于后院作制造御前生活所置司处一处桩发。又契勘,罢诸路应奉官钱物,令本司拘收处分。奉圣旨,系令应奉司拘收。一、本司所管纲运,除差借外,见管纲运舡例皆畸零,先已行下团并去讫。本司契勘,内差出纲舡,欲令见占使
官司相度团并,及令措置管认支费等。一、行移等,欲以结绝应奉为名。」诏并依所奏。
十二月十九日,手诏:「朕祗绍丕图,抚临万 ,顾德弗类,永为宗社付托之重,靡遑康宁。维予兆民,是为邦本。比年以来,宽大之诏数下,裁省之令屡行,然奸吏玩法,而众听未孚,有司便文而实惠不至。盖缘任用非人,过听妄议,兴作事端,蠹耗邦财,假享上之名,济营私之欲,渔夺百姓,无所不至,使朕轸念元元,若保赤子之意,何以取信于万方 夙夜痛悼,思有以(附)[拊]循慰安之。应茶盐立额结绝,应奉司江浙诸路置局及花石纲等诸路非泛上供抛降物色、延福宫西城租课、内外修造、诸路采斫木植、制造局所并罢。更有
似此有害于百姓者,三省、枢密院条具以闻。夫民罔常怀,怀于有仁。朕于吾民,每惧仁爱之弗至,一夫不获,时予之辜。播告之修,咸听朕旨。」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 行在诸司
行在诸司
【宋会要】
行在诸司。车驾巡幸亲征,则随事务,各置行在司。
太祖开宝二年二月,太祖亲征太原,以户部判官李令珣为随驾三司判官,先赴城下。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二月,太宗幸镇州,以祠部郎中刘保勋充行在转运使,右补阙高继申副之。起居舍人张去华监随驾左藏库,左拾遗宋白判随驾御史台公事。武德使刘知信充随驾行宫使。
四月,以考功郎中范旻为谏议大夫,三司副使、判行在三司事曹利用,如京使、万州刺史阎日新,并充行宫使。昭宣使、爱州刺史卫昭钦,宫宛使、昭州刺史邓永迁,并充车驾前后行宫里外同巡检,香药库使安守忠、杨崇勋、榷易使王遵度、内殿崇班张继能、马步军都军头安玉、张荣、张玉、王令斌,并充行宫四面同巡检。西上合门使白文肇、马步军都军头翟明、曹赞,都大编排点检仪仗法物天头原批:「法物下接写五月条。」。
大中祥符元年,封禅。四月,以殿中丞曹谷、〔何〕昌言提举东封行宫顿递公事。
八月天头原批:「以下颠倒重复,案李焘《长编》年月日事改正编定。覆校时幸勿轻改。」,详定所言:「准仪制令,诸赴车驾所曰诣行在所。蔡邕《独断》曰:『天子以四海为家,故谓所居为行在所。』《开宝通对》曰:『封禅前七日,誓百官于行在。』尚书省旧亦行从,今参详,诸司前代元无随驾之文。欲望车驾赴泰山及凡有巡幸,有司旧称随驾某司者,并云行在某司。」从之。
九月三日,以衣(军)[库]副
使兼通事舍人焦守节、西京左藏库副使赵守伦编排引驾臣寮,西京作坊使、内侍左班副都知阎承翰、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左领军卫将军尹德润、仪鸾副使贾宗都大提点顿递。
六日,以权三司使丁谓充行在三司使,盐铁副使林特为副使,度支判官黄宗旦、盐铁判官杨可充判官。
十日,以枢密副都承旨副都:原「副」下衍一「使」字,据下文改。、左屯卫大将军张质、西上合门使、循州刺史白文肇为车驾前后行天头原批:「前后行下接写三年条。」。
五月十一日,以右谏议大夫、三司副使李符领行在三司事。
真宗咸平二年,真宗幸澶州。十二月四日,以客省使、枢密都承旨
王继英、昭宣使李神福、合门副使潘惟正、枢密副都承旨张质为随驾行宫都监,左骁卫将军王祚权判随驾金吾仪仗事。
景德元年,再幸澶州。十月二十八日,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刘师道充随驾三司使兼转运使,度支副使马景副之。判官李含章、张若谷、周起并同知粮草事。二十九日,以昭宣使李神福、宫苑使赵承昭勾当行宫司事,枢密副都承旨张质为行宫使司都监,左监门卫大将军孙进、皇城使卫昭钦为车驾前后行宫内外都巡检,西京左藏库副使张继旻、内殿崇班杨守斌副之。六宅使康继英、如京使刘质元、西京作坊副使张守信、内殿崇班王遵度为行宫西面巡检。十一月,以六宅使魏昭亮、西京作坊使郭崇俨为行宫内外都巡检使。
四年,朝拜诸陵。正月七日,以枢
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丁谓充随驾三司使,盐铁副使林特充副使,度支判官
艾仲孺充判官。九日,以宣政使、昭州团练使李神福、枢密副都承旨枢密副都承旨:原「副」字在「枢」字上,今据上下文改正。、右屯卫大将军张质、东上合门使、忠州刺史宫四面都巡检「宫」上疑有脱误。,庄宅使、康州刺史郭崇仁、香药库使杨崇勋、供备库使梁昭信、榷易副使夏守斌为行宫四面巡检。
十月,以引进使、忠州刺史曹利用、宣政使、昭州团练使李神福、宫苑使、昭州刺史邓永迁、香药库使、叙州刺史安守忠、如京使、万州刺史阎日新并为行宫使,西京作坊使、内侍副都知阎承翰、枢密诸房副承旨、左领军卫将军尹德润、仪鸾副使贾宗点检顿递,六宅使、顺州刺史康继英、榷易使王遵度、御前忠佐马步军都军头翟明、郭全丰并为栏前收后巡检。
二十一日,以检校太保、签书枢密院事马知节为行宫都总管。
二十七日,诏:「给事中张秉、知制诰王曾自京西至泰山,应有沿路州县乡村父老诣行在朝见者,仰编连,送合门引见。仍指挥逐处车驾经过日,有杂犯并见禁罪人未得断遣,疾速具元犯及刑名闻奏。」
十月十四日,诏:「以御史中丞王嗣宗摄御史大夫,充考制度使;右正言、知制诰周起摄御史中丞,充考制度副使。」以尚书工部侍郎冯起、御史知杂赵湘充考制度使、副使句末原批:寄案:李焘《长编》事系二月甲寅。二月乙巳朔,甲寅十日也。」。七年奉祀,以翰林学士王曾、御史知杂段烨充考制度使、副使。自四年已后,止以本官充
使,皆不摄大夫、中丞。
十九日,命行宫都总管马知节于山门驻泊,都大管勾殿前副指挥使
刘谦都大提举岳下军马公事,宣政使李神福、入内内侍省都知李神佑管勾山下行宫里外公事,宫苑使邓永迁、西京左藏库副使赵守伦同上泰山,勾当整肃宿卫之人。永迁仍充山上行宫使。马军都虞候、权殿前都虞候张旻、步军都虞候、权马军都虞候郑诚并随驾升岳,提(军)[举]宿卫兵士。权龙神卫兵四厢都指挥使袁贵、香药库使、叙州刺史安守忠自天门至山下,提点编排黄麾仗,并排立诸军。诏:「驾殿前行在官司诸色人有违犯者,并送行宫都总管马知节,量罪犯断遣。情理难恕者,以军法从事,更不闻奏。所有殿前侍卫马步诸军有犯,并送殿前副都指挥使刘谦,依此断遣。并行在州县送到犯罪百姓及诸色人,令留军头司,具元犯送枢密院相度指挥。」自降是诏,始于离京,至讫事而还,未尝戮一人,犯徒流者惟二人耳。或以为得省刑爱人之旨。
三年,将祀汾阴。十月十二日,以三司使丁谓为行在三司使,盐铁副使林特副之。盐铁判官、工部郎中、直史馆陈靖、度支判官、都官员外郎孔宗闵为判官。
四年正月,又以户部判官、太常丞、直集贤院范昭为行在判官。二十三日,以检校太傅、签书枢密院事马知节为行宫都总管,客省使曹利用、入内都知秦翰、入内都知邓永迁、东八作使安守忠、西京左
藏库使、带御器械綦政敏并为行宫使,洛苑副使赵守伦为都监。以枢密副承旨张质、东上合门使白文肇并为车驾前后行宫四面都巡检。俄又〔以〕复州防御使、驸马都尉柴宗庆为车驾前后行宫四面都巡检,左藏库使郭崇仁、东八作使杨崇勋、东染院使梁昭信、西八作副使夏守赟充行在四面同巡检,西上合门使魏昭亮、内园使、内侍左班都知阎承翰、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尹德润自京至汾阴往来提点排顿公事,庄宅使刘赞明、西八作使王遵度、庄宅副使李佑之充车驾前后拦前收后巡检,监给诸色人请受。西八作使杨保用、军器库副使兼通事舍人焦守节编排引驾臣僚,供奉官、合门祗候郭晟、侍禁合门祗候符承翰、入内内侍殿头卢守勤、王文庆充车驾左右厢巡检,以侍卫亲军马〔军〕副指挥使张旻兼权管勾行在殿前副都指挥使公事,以殿前都指挥使曹璨并权行在殿前副都指挥使公事,张旻同共管勾行在侍卫亲军步军司公事。
二十九日,诏以左藏库使綦政敏、如京副使安继昌、内品胡德忠勾当行在内弓箭库,染院副使钱守让勾当行在军器衣甲库,内殿承制王遵范、侍禁、合门祗候
宋元载勾当行在军器弓枪库,内殿承制侯绍隆勾当行在军器弩剑箭库,内殿承制郭守信、崔从湜勾当行在军器什物衣甲器械库,庄宅副使李佑之勾当行在南北作坊,西八作使王
遵度、入内内侍省殿头李怀斌勾当行在弓弩院,供奉官、合门祇候曹仪勾当行在礼宾院。
四年,祀汾阴。正月十五日,差行宫使秦翰、都大提举行在翰林仪鸾御厨,以沿路都大提点排顿公事阎承翰、魏昭亮、尹德润与史崇贵、郝昭信、赵履信同管勾驾前修整桥梁道路行宫等。
十七日,以翰林学士晁迥判行在尚书省。
二月,诏赴,上留行宫,都监赵守伦在宫,仍权命赵承煦
管勾行宫事。以龙卫、神卫兵各百人给行宫都总管马知节,自奉祗宫至后土庙巡警。以保平军节度观察留后石齐为车驾前后行宫四面都巡检使。
六年,将奉祀。十二月九日,以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事林特为行在三司使,盐铁判官、刑部员外郎、直集贤院杨侃权度支判官,职方员外郎
曹谷、户部判官、虞部员外郎袁成务并为行在三司判官,四方馆使、恩州刺史杨怀忠、枢密副都承旨、右卫大将军张质为车驾前后行宫四面都巡检。宫苑使、康州刺史郭崇仁、内藏库使、罗州刺史刘赞明、衣库使杨崇勋
、庄宅使王怀节、崇仪使梁昭信为都同巡检。
十一日,以入内都都知秦翰、昭宣使赵承煦、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尹德润提举往来顿递,东绫锦使杨保用、洛苑使张景宗、内侍省右班副都知窦神宝整肃行在禁卫。
二十五日,以殿前都指挥使曹灿、马军副都指挥使张旻
兼行在马步军司公事,以翰林学士利瓦伊判行
在尚书都省。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 提举修敕令
提举修敕令
【宋会要】
神宗熙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金紫光禄大夫、行尚书礼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王安石提举编修三司令式并策及诸司库务岁计条例。
八年二月三日,命枢密使陈升之提举管勾修军司马 ,以权知审刑院崔台〔符〕等言:「奉诏修军马司 ,缘军政事重,仁宗时命枢密使田况提举,乞依例差官。」诏知制诰权三司使公事沈括、知制诰判司农寺熊本详定。
哲宗绍圣元年九月二十七日,诏差宰臣张惇、门下侍郎安焘提举重修编 。
二年正月十八日,诏太中大夫、知枢密院事韩忠彦提举管勾详定删修军马司 例。
徽宗政和元年四年十三日,尚书右仆射何执中奏:「近蒙圣恩,差〔提〕举重修 令。臣以朝限近促,急于条画创局,未尽考见久来文字。今历观祖宗以来天圣、庆历、嘉佑、熙宁编 及元符 今格式各曾差宰臣提举之例,盖是元丰成书,轻重去取,一出神笔刊削,复有总之官。今陛下圣学高明,独观万物之表,缉熙先烈,无不仰遵。元降手诏并依元丰、绍圣故事,当逐时条上,以禀睿训。虽元降手诏并依元丰、绍圣故事,终是当以元〔丰〕为法。欲望圣慈特赐寝罢提举 令之名,以尽遵制扬功之美。」奉圣旨可以兼领为名,同提举官准此。同知枢密院王襄奏:「伏蒙圣恩,差同提举重修 令。窃见熙宁、元丰、绍
圣差官例各不同。恭惟陛下聪明文思,博极六艺,小大之政,皆出睿断。今将上稽元丰政事,笔削润色,一禀圣裁,以垂于万世。寡昧岂能拟议其万分,借使充位备员,秪是催促工程、点勘差误而已。提举之名,所不敢当。」奉圣旨,可充兼同领。已上《续国朝会要》,《国朝中兴干道会要》无此门。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 令所
令所
【宋会要】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六月二十九日,权吏部侍郎徐度等言:「近措置裒集建炎、绍兴诏旨,令专一置局。窃见祖宗以来遇修一朝 令格式,差朝臣提领编 ,事已则罢,乞权行复置。今来系专一裒集太上皇帝一朝圣政,其所名取自朝廷指挥。一、删定官以三员为额,于行在职事官内差除。本身请给外,添支御厨第三等吃食一分。人吏以十一人为额。通引官二人,承发取会文字。一、今踏逐怀远驿空闲,可时暂置司。一、旧 令所印记,今乞依旧关借。其应干合行事件,乞并依昨 令所前后已得指挥施行。」诏依旧以 令所为名,余并依。
干道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太府寺丞江溥面对奏:「有司近日奉行法令多有抵梧,民情不便。乞重行详定,尽复祖宗之旧。」上曰:「朕久欲行此,将尽除去烦苛。」
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秘书少监兼权刑部侍郎汪大猷言:「太上皇帝临御之初,深究治体,首立详定一司,自建炎四年六月以前,着为绍兴新法,建炎以后,续降几至二万余条,其间轻重不伦,前后抵梧者合行删削。乞命大臣提领其事,选廷臣同加讨论,庶几督课有程,可以速辨。」诏差秘书少监兼权刑部侍郎汪大猷兼详定官,大理少卿王彦洪、韩元吉兼同详定官,刑部郎官蔡洸、刘芮、吏部郎官郑伯熊、户部郎官曾逮、大理寺丞潘景珪、大理
司直洪藏并兼删修官。仍限一年编修了毕,候成书日量行推赏。每月将已修卷数申尚书省,如有疑难合整会事件,逐旋赍赴朝廷取禀,与决施行。其在职不及半年,更不推赏。
十二月十八日,汪大猷言:「契勘今来指挥删修法令:一、今来修书,行移文字,欲以重修 令所为名。乞关 令所旧印行使。修书官聚议职事,每月关钱三十贯,充公用钱,于请受历内一就帮勘。修书人吏依所降指挥,系于诸司见支请给之内指差,候书成日,发遣归元来去处,今来差到之人,合与理为在司月日。」从之。
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汪大猷言:「契勘承准指挥,令本所删修《吏部七司法》、《四川二广法》、《三省枢密院法》、《殿前马步军司法》,合于内先次删修一书。」诏先修三省枢密院并吏部七司条法。
十九日,汪大猷言:「已降指挥,复置 令所,合行事件:一、绍兴年间改为详定一司 令所,至绍兴三十一年依旧称呼。提举官衔系兼提举详定一司 令,详定官衔系兼详定一司 令,正差删定官衔系充详定一司 令所删定官,兼删定官系兼详定一司 令所删定官。印记见有旧详定一司 令所印。提举诸司官一员,承受官一员,主管诸司官二员。以上并依旧例施行。一、修书令差供检文字一名,法司二人,知杂司一名,编修文字八人,书写人八人,守阙四人。并不支破请给,候有阙日拨填。所差人其请给如系本所旧人,
依本所则例支破。若别官司差到,若无请给,各随名色,依 令所则例三分减一,愿请本处请给者听。一、提举官下差置供检一名,详定官下差破书奏一名,尚书省、中书省各差供检二人,承受本所文字,今欲各差一名。添支食钱三分减一。尚书省承受本所处白文字,今欲差一名。一、本所公用钱每月支钱二百贯文,应合行事件及差取人吏所破纸札等,并依本所前后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十二月五日,详定一司 令所都大提举诸司言:「本司申请,以详定一司 令所都大提举诸司为名。合用印移文礼部,关借奉使印行使。仍依国史院提举诸司,差点检文字一名,主管文字二名,背印投送文字亲事官二人。其差取请给依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同日,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干(辨)[办]御药院、兼详定一司 令所承受刘庆祖言:「乞以详定一司 令所承受为名。合用印记,就用御药院印行使。合差主管司文字一名,投送文字亲事官二人,并差取请给等,并依实录院等处承受前后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七年七月十五日,尚书左仆射、兼提举详定一司 令虞允文、参知政事、兼同提举详定一司 令梁克家言:「奉旨, 令所见修条法不待成书,令逐旋进呈。缘所修系三省、枢密院法,事关朝廷大体,理须讨论典故。兼自今所存皆是渡江以来旋次省记,未曾经修,而又文籍散落,艰于检会,近方
粗有伦绪。除见已遵依,逐旋接续具进外,今有已修成五十踏并修到净条一册上进,仍乞付下。将来聚类成书,依例别具表投进。」从之。
先是「先」下原衍「前」字,已删。天头原批:「寄案:此条上有脱文,此下按文义疑是嘉定间事,俟考。」,臣僚言:「刑部进拟案,大理寺左断刑,右治狱。法司并三衙人吏窠阙,皆以每岁附类试所试。今敕令所正系修法去处,乞自今敕令所遇有编修、手分阙,(今)[令]本所书写人就类试所附试,将合格人补填。如供检或法司有阙,即将试中刑法人依名字差充。若未有试中人,并许于内外官司抽差曾试中刑法人承填祗应,则人知习法,可绝侥求。」事下本所看详,故有是命。
八月三日,敕令所上《淳熙重修敕令格式》。详见定格令
五年六月四日,吏部尚书韩元吉言:「祖宗自建隆以至嘉佑,但以续降类为编敕。虑其未尽,不肯遽修为法,率以数年,然后差官置局,从而删定,止号编敕。盖类为编敕,则不废旧法,可以参照。故删修而不能决者,许具申中书门下,命大臣佥议决之,其谨且重如此。自置敕令所以来,别设官属,自为一局,专以修法为名,岂得皆通练明习之士。而利在进书之赏,故一司法粗(笔)[毕],又修一司。间又 臣或在要路,有所建议,他官莫敢
何诘,朝廷曲徇其请,便降特旨,亦修为法。由是尽失祖宗编敕之意。乞诏修书官,自今凡有续降,止遵用祖宗故事,类以成编。遇臣僚有所建议申请者,不得便修为法,许其执奏。凡所修依旧且以编敕名之,俟其施行十年五年,别无可议,方得立为成书,次第推赏,庶合公论。其见修干道新书,更令尽取累朝所编敕令,讨论沿革,折衷至当,务使全备。遇有疑难,亦申三省、枢密院以众裁定,不必拘以近限,稍宽岁月,使之尽善。」从之。
六年七月六日,敕令所上《淳熙一州一路酬赏格法》,净条二百册,目录二十三册,看详六百三十八册。诏以来年正月一日颁行。详见定格令。
十一月六日,兵部侍郎刘孝韪言:「乞自今凡立一法一令,虽经其它有司详议,谓为可行,亦许令敕局照应于见行条法有无抵牾及有无未尽未便处,逐一条具,申明合如何增损,不得只缘元降指挥便行修入,庶几立法之始究见本末,免致行之未几,又复冲改。」从之。
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敕令所上《淳熙条法事类》四百二十卷。诏以来年三月一日颁行。详见定格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