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806 页/共 1125 页

二年三月十六日,诏:「应除郎官,先关报合门,上殿讫,方得供职授告,立为永法。」 八月十七日,诏:「今后遇垂拱殿坐日分,枢密都副承旨起居讫,合赴朵殿侍立。如有职事,许令上殿奏事。」 九月二十四日,诏:「今后台谏、侍从章奏,各置一簿,随所上录之,一以留禁中,时备观览,一以授大臣,使之详阅。有事已行而辄废,或行而于法有碍,于民未便,及监司、郡守言与事违者,各以时纠之。」从秘书少监汪大猷请也。大猷奏:「臣闻兼听广览,人主之盛德;尽言无隐,臣子之忠诚。切惟陛下勤于听览,乐闻忠言,内之台谏、侍从,外之监司、郡守,又有朝臣之转对,公交车之召见,隆宽广问隆宽:疑误。,殆无虚日。凡州县之积弊,人情之利病,皆不下堂而周知,甚盛德也。 远之臣,登玉陛,奉清光,盖千一之荣遇。故其所陈,虽事有大小,利有久近,孰不愿竭忠诚以补聪明之万分。其间仰契圣意者,固已不 崇朝而颁行之。然有事合讨论,迹涉迂缓,下之有司,未蒙施用,往往不复再经天览。不唯间有可行者因而废格,兼亦无以考言者之是非,而知人才之得失。况监司、太守,所论民事,大率可喜,到官之后,所行未必如所言,朝廷无由察其果从违也。其兴利除害之事,既已施行,有司或谨于始而怠于终,朝廷亦未尝课其果行否也。行之而孰为利,孰为害,亦无所稽考也。如是,则献言者既不责其实 ,其流必务为文具,徒美观听而已,恐非陛下求言之本意。臣伏闻真宗皇帝时,尝诏中书置籍,记谏官、御史之言,事行与不行,岁终具奏。又范镇在仁宗皇帝时,亦尝乞禁中并中书、枢密院各簿上谏官、御史所奏,上以备观览之遗忘,下以责大臣之销注。若此者,盖非特稽所言之当否,亦用以知其人而防壅蔽也。臣考之故事,此实可行于今。」故诏从之。 三年闰七月十五日,诏:「今后监司、(群)[郡]守如授讫已上殿,应赴在二年内者,与免将来奏事,候阙到前去之任。其应赴在二年之外,及在外除授未经上殿人,依已降指挥,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讫之任。」 十二月三日,诏起居舍人洪迈令直前奏事,今后修注官遇常朝日有奏禀职事依此。 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诏合门:「上殿班为积压班数稍多,内见辞官该上殿者,及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见待班次,并续下到上殿文字,曾经审察人并权免上 殿,依例放见、辞。新除郎官等候引上殿班日上殿。台谏、侍从有本职公事及已见之实封进入,余并候得旨,引上殿班日依旧。」 八月二十日,诏自今月二十三日后殿起居班次并引上殿班令依旧。 六年七月八日,诏:「川广监司、郡守未经上殿,许先赴任之人,今后任满,须赴行在奏事讫,方得再有除授。」 十六日,诏:「今后除授郎官,不以曾未上殿,并令上殿讫供职。」 八年十一月八日,诏:「已降指挥,文武臣已授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应赴在二年之外,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之人,令展作四年,余依已降指挥。」 二十三日,诏:「今后应文武臣监司、知州军、诸务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并令上殿,批入料钱文历。如托避免对,并未得差除赴任,委台谏常切觉察,以违制论。其已授未赴任人,如已经上殿赴在四年内,与免将来奏事,候阙到前去之任。其应赴在四年外,及在外除授未经上殿人,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如本贯川广,见在本乡居住之人,即仰逐州知通,结罪保明诣实,申取朝廷指挥。川广见阙正官去处,许令一面先次之任,听候朝廷指挥。及川广未经上殿,许先赴任之人,今后任满,须赴行在奏事讫,方得再有除授。」 九年五月十六日,诏:「在外臣僚召赴行在,或令赴行在奏事,被旨日久,往往迁延,间有托故稽留起发,令御史台觉察以闻。」 八月七日,诏: 「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任满回,已经〔朝〕见上殿,再除授在半年之内,与免朝辞日奏事。」 九日,合门奏:「勘会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因任满回,已经朝见上殿,再除授今来差遣。若朝辞更令奏事,切虑烦渎。」有旨:「如再除授在半年之内,与免朝辞日奏事。余依已降指挥。」 淳熙四年二月十九日,诏职事官以上各陈弊事,凡事涉繁冗虚伪者,悉条上之。既而以秘书丞史弥大言:「今日之事,繁而不简,虚而不实者甚众,愿诏百官,俾各陈弊事。凡涉繁冗虚伪者悉条上之,然后与二三大臣日夜讲求所以去之之术,磨以岁月,使天下之事尽归于简实。」故有是命。 七年三月九日,诏:「监司、郡守条具民间利病,悉以上闻,毋或有隐。」既而中书舍人郑丙言:「昨诏监司、郡守到任,必以民间利病条奏,而所在乃以细故塞责,民之疾苦不以实闻。如广西因草窃之变,陛下令诸司讲求利害,始有打筭岁计之请。近日臣僚进对,言诸路敷酒捉酒之弊,陛下始行约束,皆非监司守臣所自言,乞行申敕。」故有是命。 八年八月八日,诏:「朕谓侍从之臣,当以论思献纳为任。自今或事有过举,政有阙失,卿等即宜尽忠极言,或求对,或入奏,务在于当理而后已。各思体此,称朕意焉。」 十年七月十二日,诏:「可自今月十三日避殿减膳,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条具朝政阙失,毋有所隐。朕将亲览,考求 其当,以辅政理。咨尔在位,副朕志焉,」诏曰:「朕涉道日寡,秉事不明,政化失中,以干阴阳之和。乃季夏涉秋,旱暵为虐,大田失望,民靡错躬。夕惕以思,反己自咎。意者听断弗烛厥理,委任有非其人,狱讼不得其平,赋敛所共者大,阿谀成习、雷同顺指者众,忠谠切直之言郁于上闻,致此眚灾,下逮黎庶。侧躬祗畏,忧心惨切。退次贬食,虚己求言,仰答天心,庶迎善气。发朕至诚之虑,匪事虚文之行。」 十四年七月七日,诏:「政事不修,旱暵为虐,可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疏陈阙失及当今急务,毋有所隐。」 十日,诏:「夏秋之交,旱暵为虐。深虑州县弊事、民间疾苦壅于上闻,致干和气。可令诸路监司各限半月条陈闻奏。」 淳熙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臣僚言:「侍从之臣,皆极一时之选,既无同对之拘,又无越职之禁,而犹承用近例,率数月一请对,又必以序进,殆未足以尽论思献纳之义。愿陛下明诏近臣,凡朝政阙失、军国利害,苟有所见,大则请对,小则抗章,直言无隐,皆无须时。如此,则近臣毕情竭虑,皆以国事为意,献可替否,竞致尽规之忠,其于政治,诚非小补。」从之。 绍熙二年二月六日,诏:「近日阴阳不和,雷雪交作,朕恐惧修省,殊不遑宁。深虑庶政或有阙失,未能消弭。可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条具时政阙失闻奏。」同日,宰执进呈次,留正等奏:「近日更有侍从、台谏因灾异入 文字否 」上曰:「只是罗点、陈骙有文字。陈骙欲得讲筵间读《洪范政鉴》。」留正奏:「此等书不可〔不〕观,却不须专读。」胡晋臣奏:「愿陛下万机之余,时观此书。」 六月十六日,诏:「宰臣、执政正宜寘诸左右,论道经邦,而常朝殿庭之间,不能尽从容。今后不时内殿宣引奏事,庶可讲究治道,广求民瘼,副朕意焉。」 嘉定八年四月十一日,奉御笔:「朕为农闵雨,沛泽未周,方省厥愆,冀闻阙失。可令学士院降诏,布告中外,使尽无隐,以辅朕不逮。」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拜表例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拜表例 【宋会要】 宋朝之制,每正、冬不受朝。及郡国大庆瑞、奉上尊号、请行大礼,宰臣率文武(郡)[群]臣或并内诸司使、三班、诸军将校、蕃夷酋长、僧道、耆老等诣东上合门拜表,西京留守率留守司百官五日一上表起居。车驾巡幸,东宫、留守司百官每五日一上表起居。 太祖干德二年,诏有司议定表首原有眉批:「『表首』以上五行与上条重复,可节。」按此眉批宜在后文《拜表仪》第二段(《仪制》七之一四)之上。。 真宗景德三年正月朔,宰臣率文武百官、内职、将校、契丹使诣合拜表。故事,中书章表皆舍人为之,东封后朝廷多庆礼,舍人或领他务,宰臣议择馆(合)[阁]官,得盛度、路振、刘筠、陈越、夏竦、宋绶分撰表奏,仍先奏闻。自后中书表奏或多杂撰。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十九日,礼(部)[仪]院言:「准诏参详太祖、太宗加谥礼毕,百官拜表进名仪式者。伏以庆成乔岳,归美祖宗,虽系孝思,实为吉礼,比之初上庙号谥册,理有不同。按唐朝修八陵及迁懿、献二祖礼毕,并皆称贺。欲望其日礼毕,许百官诣〔东〕上合门拜表称贺。」从之。 二年十二月承天节,群臣诣〔合〕门拜表献寿。时以晋国长公主薨,罢会故也。 四年二月十七日二月:原缺,据《长编》卷七五补。,车驾幸汾阴,判天雄军寇准遣官诣行在〔上表〕起居,特命降诏答之。其它州遣官至行在者亦然。 五年闰十月二十四日五年:原缺,按大中祥符惟五年有闰十月,据补。,详定所言:「冬至日,枢密使以下〔诣长〕春殿、百官东上合门拜表称贺。今月二十九日,皇〔帝上〕 斋于文德殿,欲望其日并于文德殿门外行拜表之礼。」从之。 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命殿中丞、集贤校理宋绶随迎奉圣象使修撰章表。是年丁谓充奉祀制置使,复命绶。七年,王旦充兖州朝修使,命左正言、直集贤院夏竦。天禧元年,王旦兖州太极观奉上宝册,向敏中西京奉安太祖圣容,并命左正言、集贤校理宋绶。干兴元年冯拯充真宗山陵使,天圣元年拯赴西京奉安真宗圣容,并命大理评事、馆阁校勘李淑。嘉佑八年,韩琦充仁宗山陵使,命桂州临桂县令曾炳。治平四年,韩琦充英宗山陵使韩琦:原作「韩王音」,据本书礼二九之四七改。,命许州司理参军王汝翼:皆充修撰笺表。 十月二日,元德皇后升祔太宗庙室,百官拜表称贺。九日,群臣诣东上合门拜表称贺亳州大清宫枯桧复生。 七年正月二十一日, 臣诣东上合门拜表贺亳州灵芝、白鹿。 二月,诏建南京,知应天府马元方请五日拜表,如西京之制,从之。 干兴元年九月十三日,西京留司御史台上言:「当京分司官太子宾客韩援近上表谢迁秩,进奏院以无例通下。欲望自今分司致仕官凡受国恩,皆许上表称谢。」从之。 十一月,诏合门日收臣僚表奏簿记发付承进司封进,仍仰合门据数开拆职位、姓名、奏状事宜,都为一目写录,印书两本,一随表奏入,一令承进司收掌。 仁宗天圣五年十一月二日,以滑州天台埽成,宰臣率百官班崇德殿拜表贺皇帝,又诣内东门拜表贺 皇太后。 嘉佑元年二月二十四日,以圣体康复,宰臣率百官诣东上合门拜表称贺。 神宗熙宁四年二月五日,诏中书门下罢上表贺老人星见。 十年二月二十五日,宰臣率文武百官诣东上合门拜表贺克复交趾李干德。 元丰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哲宗即位,未改元。太常寺言:「来年正月朔拜表贺太皇太后权同处分军国事,辽国人使当赴内东门立班称贺。」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八日,礼部尚书韩忠彦等言:「今参详如有祥瑞、边捷,宰臣已下紫宸殿称贺皇帝毕,赴内东门拜表贺太皇太后。」从之。 徽宗崇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宰臣蔡京等上表称贺收复荆湖南北路疆土。 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收复鄯、廓廓:原作「郭」,据《宋史 徽宗纪》一改。,宰臣百官上表称贺。 四年闰三月二十一日,御端门纳赵怀德降,群臣拜表称贺。 三月三十日,以牂柯、夜郎献纳王江、古州一带地,群臣拜表称贺。 六月十一日,以兴复解池盐宝,宰臣以下拜表称贺。 政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皇帝御文德殿亲行新定皇长子冠礼,方三加冠冕,日有五色及带气、冠气、承气。三月二日,太师鲁国公蔡京等奉表称贺。 六月二十一日,以霸州、保〔州〕、淯井监等处纳土,宰臣蔡京已下上表称贺。 六年正月三日,太师蔡京等上表称贺去年内无断过。 十五日,湖南掘地得金,有类灵芝祥云,太师蔡京等拜表称贺。 三月十日,以开封尹奏上元之夕狱空,及路不拾遗, 太师蔡京等拜表称贺。 七月十五日,太师蔡京等拜表贺破湖北蛮寇黄安俊湖北蛮寇:原作「湖蛮北寇」。按《宋史》卷二一《徽宗纪》三载「沅州黄安后……伏诛」,沅州属荆湖北路,此处「蛮北」二字当互倒,今改。。 十月二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九鼎成。 十二月三十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讨荡晏州夷贼。 七年二月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三山圣功桥大河澄清。 四月二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以大理寺拟断天下奏案尽绝,上表称贺。 五月二日,玉清和阳宫奉上后土皇地祇徽号册宝。九日,太师蔡京等上表称贺。 七月二十三日,太师蔡京等上表称贺工部直舍后地芝草生。 八年五月十三日,太师蔡京等拜表贺讨荡绵、茂州蕃贼。 九月十一日,以上清宝箓宫有鹤踰数千飞繇万岁山,历储祥殿,太师蔡京率百僚拜表称贺。闰九月二十四日,以明堂大飨,夜有鹤十六飞旋应门之上,蔡京以下拜表称贺。 十月十八日,以黄锺、太声锺一金写而成太声:不可通,疑当作「太簇」,黄锺、太簇均为十二律之一。,即与君声相合,金写造时有黄云若华盖状,蔡京以下拜表称贺。 二十六日,以十日上清储祥宫天圣节授戒,有五鹤东来,翔集殿坛,宰臣以下称贺。同日,以广武埽水势湍急,投御书铁符,实时水势顺流,文武百僚称贺。同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宣示千叶仙芝。 二十九日,蔡京等上表贺神霄宫建天宁节道场日,仙鹤翔集神霄殿。 宣和元年三月四日,蔡京等上表称贺安州获商鼎六。 四月十五日,蔡京等拜表称贺破西贼。 五月十二日,宰臣蔡京上表贺讨荡西贼。 三年五月十四日, 宰臣以下拜表贺生擒睦州方贼。 七月七日,以两年并无断过大辟,太宰兼门下侍郎王黼等上表称贺。 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太(常)[宰]王黼以下拜表贺收复涿、易二州。 五年四月十二日,以收复燕、云,御文德殿受群臣上表称贺。 二十三日,太宰王黼等上表称贺抚定燕城。 五月七日,以收复燕山、云中两路,御文德殿受太宰王黼等上表称贺。 七年五月十七日,文武百僚、太宰白时中等以在京神霄宫瑶坛木栾上甘露降木:原作「本」。按木栾乃树名,又称栾花,见《梦溪笔谈 药议》,据改。,上表称贺。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十八日,诏:「附近州县率官吏百姓来贺,非惟各有劳费,亦重增感慕。除今月十四日已到行在人许令称贺外,余并行下,无令起发。」以上登极故也。《礼书》注:凡遇大庆典礼,奉上尊号册宝,庆寿,册命皇后、皇太子,修纂祖宗玉牒、宝训、御集等成书,幸太学、秘书省,宰臣率文武百僚拜表于文德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