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774 页/共 1125 页
十一月十九日,诏:「自今诸路官非有着令及有原降指挥者,不得创行辟差。其合辟差者,并须悉应条法,方许放行。间有见阙,须是委无差下替人,方得举填。即不得将已差下人替所辟人阙。其妄有申请者,委御史台察举,重加惩治。」
【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三一 召试
召试
太祖干德二年正月十日,秘书郎直史馆张去华上章诉居官久次,且言祠部郎中、知制诰张澹及祠部员外郎、知制诰卢多逊、殿中侍御史师颃等文学肤浅,愿与校其优劣。帝临轩策试,命翰林院学士承旨陶谷、学士窦仪、吏部尚书张昭、知制诰赵逢、高锡考其程试。以澹所对不应策问,责授左司员外郎,擢去华为右补阙,赐袭衣、银带、鞍马。
开宝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前扬州高邮县主簿郏颖献所业文,召试学士院,授右赞善大夫。
七年五月七日,布衣齐得一以密州上言「能讲五经,喜教授乡里,士大夫子弟皆就而肄业,布衣蔬食,不乐仕进」,召试舍人院,策入等,命为齐州章邱县主簿。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正月十四日,元帅府长史元象宗上章求试,诏学士院召试内外制数篇,命为卫尉少卿。象宗,钱俶之婿。
淳化元年七月二日,殿中丞尹畋上表献所著诗赋杂文五十轴,令学士院召试《用何道使民知礼节论》,命为太常博士。
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著作佐郎李建中,令学士院试诗赋,命为殿中丞。
真宗咸平三年五月十五日,右神武大将军钱惟演献所著文及《咸平圣政录》,召试学士院,命为太仆少卿。
七月六日,秘书郎陈彭年,学士院试论,词理中上等,命为秘书丞。
六年正月十六日,河阳节度判官张知白上疏言事,召
试舍人院,命为右正言。
景德元年二月六日,同进士出身柳察献所著拟白居易策问七十五篇,目为《赞圣策林》,并续《丹扆箴》五篇,召试策、论凡三千字,授楚州团练推官。察前以献文得试学士院,赐出身,至是再有所献,故以命之。
八月十五日,饶州浮梁县主簿李庆孙上书自陈日能为十赋,命中书召试之,虽至晡成文,而荒浅无取,帝犹奖其敏,以为南康军判官。
景德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太常寺太祝宋绶、奉礼郎邵焕并召试中书,命为大理寺评事。绶年十五,焕年十八。前一日内出姓名,付中书,帝嘉其敏赡,并命迁秩,仍令绶读书于秘阁。
二十六日,童子出身重轲献所业,召(见)[试]诗赋,命为秘书省正字。
三年八月十七日,前隰州温泉县尉杨操上书求试,命中书省召试诗、赋各一首,稍有可采,特免选升两赀。
四年八月十六日,神勇指挥使李绾男习进士玠献所业文赋,帝览其文理颇有(其)可采者,送枢密院考试以闻。翌日,以所进呈粗合程序,帝曰:「将校之子,当补殿侍。观其修学,若勤而不止,必有所成,可谕之,令依例赴举。」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七日,殿侍三班使臣侯鲁进《大中祥符颂》,诏枢密院试,补三班借职。鲁累上封章,以诞妄摈于外郡。帝以其辩而知书,录为殿侍。至是复进文字,颇亦近理,诏枢密院试以时务而命之。
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京兆府草泽李遂良以本
路上言存心文学,不求闻达,召试中书,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复州军事推官。
五年正月十三日,舒州录事参军刘滋献文求试,召试于中书,命为著作佐郎。
五月四日,以前彰武军节度推官解旦为著作佐郎,均(军)[州]参军许洞为和州乌江县主簿,越州余姚县主簿李孜为临江军判官。祀汾阴岁,邀车驾献文者甚众,命近臣考第之。以旦等词学可采,诏试中书,而有是命。
天禧元年九月十一日,屯田员外郎杜詹召试学士院,赋平诗稍优,秘书丞黄总赋、诗俱平,诏詹为都官员外郎,并总并升陟差遣。
十一月二十一日,前江州瑞昌县主簿刘若冲进所业,命试舍人院,以策、论稍优,特升两资。先是,若冲建言自今召试者,并请试策。至是,用其议而命之。
四年六月十三日,进士姚嗣复献其父舒州团练副使铉所纂《文粹》百卷,召试舍人院,命为亳州永城县主簿。
天圣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大理寺丞李溥召试学士院,策颂并平,命为殿中丞。
五年二月二日,卫尉寺丞李安石召试学士院,策颂并平,诏依旧充馆阁校勘。
七月十二日,前泰州军事推官滕宗谅召试学士院,策稍堪、论稍优,诏为大理寺丞,依前知太平州当涂县。
九月十二日,太常博士李昭述召试学士院,策稍优、论稍堪,命为屯田员外郎。
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大理寺丞王素
召试学士院,赋、诗平,太常寺奉礼郎钱彦远赋平诗落韵,诏素升陟差遣。
八年八月六日,秘书丞张逵召试学士院,赋、诗平,诏升陟差遣。
十年六月二十六日,秘书丞、监左藏库郑骧献文,召试学士院,赋平、诗稍堪,命为太常博士。
明道二年六月五日,鄂州进士李宗孟年十二,上书自言,诏舍人院试所能。帝嘉其幼且才,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
景佑元年八月十五日,太常博士施昌言召试学士院,赋三下、诗四上,命为屯田员外郎。
二年七月三日,屯田员外郎王素以判许州张士逊荐有文艺,命学士院召试,赋三下、诗三上,诏与优便差遣,仍赐绯。
十二月二十七日,权常州团练判官闵从周召试舍人院,诗赋并四上,诏循二资。
宝元二年十月五日,大理评事徐师闵献所业,命学士院召试,赋三下、诗四下,诏特与亲民差遣。
康定元年四月九日,大理寺丞谭嘉震召试舍人院,策四上,诏换内殿崇班。
十五日,草泽卢觊召试学士院,策三下,诏为防州军事推官,权宁州判官。
九月四日,翰林学士晁宗悫等言,大理评事苏舜宾敏学有文,集历代谏诤奏议之事,成《献纳大典》一百卷上之。诏学〔士〕院召试,未有召试而卒。
二年二月四日,学士院试郊社斋郎邱良孙,策三下;应茂材异等科邵亢,策三上;舍人院试永兴军布衣宋昭,策三下。诏良孙、亢并陕西初等职官,昭陕西簿尉。
七月九日,学士院试茂材异等科龚懋、进士华直温,策三上,进士
张问,策三下。诏懋、直温陕西初等职官,问试将作监主簿。
八月七日,殿中丞苗振召试学士院,赋四下、诗五上,诏升知军差遣。
庆历二年二月六日,光禄寺丞钱曈召试学士院,赋四上、诗三下,诏与亲民差遣。
九月二日,泰州司户参军李肩白召试舍人院,策三上,诏与初等职官。
三年五月六日,屯田员外郎凌景阳召试学士院,赋、诗四下,诏知和州。
十一月七日,舍人院试草泽黄通,策三下,张定方策四上,姚光弼、张纮策四下。诏通试大理评事,定方试秘书省正字,光弼、纮试将作监主簿。
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舍人院试进士赵仁修、蔡若拙,策四上。诏若拙为司士参军,仁修三班借职。
十一月五日,太常博士尹源召试学士院,论七首,四上三下,诏与堂除知州。
五年六月九日,泽州进士刘羲叟召试舍人院,策入等,命为试大理评事。
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权知威胜军沁源县薛恕召试舍人院,策三下,诏除节度掌书记。
七年六月十一日,布衣刘绛以翰林学士张方平等荐,仍上所著《皇极论》,召试舍人院,策中等,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
皇佑五年四月十三日,学士院试供备库副使李评,赋、诗、论并四上,殿中丞宋敏修赋、诗三上,将作监主簿杨慥赋诗四下、论四上。诏评换殿中丞,敏修太常博士,不隔磨勘,慥太常寺太祝。评以魏国大长公主遗恩,敏修以两制上所著《春秋
列国类纂》,慥以上父偕家集,并命试。
嘉佑二年九月十六日,霸州防御推官刘纯以宰臣文彦博荐召试舍人院,赋四上、诗论四下,诏与循一资。
五年八月十七日,秘书丞田洸召试学士院,赋三下、诗四下,诏转太常博士,不隔磨勘,优与堂除在京差遣。
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理寺丞罗恺召试学士院,赋落韵犯不考式,诏与知军差遣,更候一年转官。
英宗治平四年十月十一日,神宗已即位,未改元。进士黄君俞召试舍人院,策、论入等,诏为抚州司户参军,充国子监直讲。翰林学士王珪等荐君俞「博通经艺,为诸生景仰,累被开封府优荐,老于场屋,兼据新及第进士许安世等百五十人状,及知举官司马光三人累有论荐,欲望依李觏例,除一太学或国子四门助教,令就盖说书就盖:「盖」字疑误。,庶几激劝学者」,遂召试而命之。
十二月三日,布衣邓子乔召试舍人院,方略中等,诏补三班奉职。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七日,诏布衣王安国赐进士及第,仍注初等职官。先是手诏:「安国,翰林学士安石之弟,久闻其行义学术为士人推尚。近阅所著《序言》十卷,文辞优赡,理道该明,可令舍人院召试。」试入第三等下,故命之也。
八月二十六日天头原批:「『八月二十六日』以下七十九字重文。」
,诏自今试馆职,并试策、论,罢诗、赋。
熙宁二年十一月一日,尚书刑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陈襄言:「近蒙授侍御史知杂事,仍候知制诰有阙
与试,乞罢与试指挥。」从之。
三年七月五日,赐大理寺丞王钦臣进士及第,秘书省正字唐垌进士出身。钦臣以文彦博荐,垌上书言事,召对,并试学士院,而有是命。
十月二十五日,诏颍州进士常立试于舍人院。以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言立「行义修洁,昨预敦遣,以疾不及试」故也。
八年闰四月十三日,雄州进士焦渥召试舍人院,策入等,诏与试衔判司簿尉。察访使曾(好)[孝]宽言渥陈边议可采,召试中等,特有是命。
十月十三日,诏武学上舍生员曹安国依得解人例,赴秘阁再试。以武学言安国材略可用故也。
九年六月九日,赐布衣冯正符同进士出身,与试衔大郡判司或县主簿尉。以御史中丞邓绾奏举于舍人院,试中等也。
二十八日,诏进士权武学传授杨仍为越州山阴县尉。以仍献《兵说》可采,令权传授,候一年与试。至是舍人院试策,复中等故也。
哲宗绍圣元年五月十三日,左司谏翟思言:「熙宁初,除诸路学官,与更置太学博士、正、录。虽有朝廷特除,然类令国子监长贰荐举,索所业考第高下,以次除授。复立试法,以核材实。其进士发解、省试、廷试在十五人内,太学上舍、内舍职事者,并令召试,不在此例,许投所业,国子监考覆,方预召命。虽取之甚难,然一时所得,皆公义之所与。元佑以来,罢去试法,特行除授。请自今除学官依旧法召试,更不令自投所业,在内许国子监
长贰、台谏官,外则监司,皆得荐举,上副陛下教养之意。」三省言:「尚书、侍郎、学士、待制及两省官、御史台谏官监察御史以上、国子祭酒、司业,每岁许奏举堪充诸路学官一员,须进士或制科出身、年三十以上、无私罪重及非冲替人。其奏举到学官,除元系制科及进士及第上五人、省试上三人、国子监开封府广文馆发解第一人,或太学生舍生该出官免省试人,更不试外,余并召赴阙,附吏部春秋参选人试。凡试两经大义各一道,以通晓经术、文理优长为合格。其举试到学官,中书省籍记姓名,遇有阙,三省同选差。」从之。
徽宗大观四年六月十三日,诏江州进士王易简召赴中书省,试策一道。
高宗建炎二年二月十三日,诏中书省召试布衣。先是,赦书许臣僚荐举草茅材德之士,至是令试策一道。潭州进士胡昭系第三等中,与补登仕郎,何烈系第四等下,江州进士王彦系第五等上,抚州进士詹呈系第五等下,并补将仕郎。内何烈策有数处称臣,缘系 远寒士,不知体式,特与一体推恩。续因臣僚言,改补下州文学。
四年九月四日,诏御史台主簿韩璜令中书后省召试策一道。
绍兴元年五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汪藻言:「准尚书省札子,召试馆职。其本院条令案牍,昨因渡江烧毁殆尽。今省记到合行事件:一、试时务策一道;一、试人合避祖宗庙讳,预行告示;一、试前一日,进所试题,
试官锁宿;一、试前五日,关内侍省差内臣一员,至日监门搜捡;一、告示赴试官,预行纳家状、试卷草纸;一、关仪鸾司预行排办帐设;一、试讫,实封谘报,送尚书省施行;一、合依例差点检、录事、手分共四人行遣;一、有省记未尽,乞比附中书门下后省见行召试等条例施行。」从之。
七月三日,诏成忠郎杨球令中书门下后省召试策一道,与换文资。
九月九日,侍御史沈与求言:「伏见陛下追复祖宗故事,间诏四方贤隽之士,令中书省策以当世之务,观其所长。或用之台省,或储之馆阁,皆极一时之达。若球者系蔡京使臣杨哲之子,今为 令所检阅文字,盖吏职也。考之众论,初不闻其有才。夫以使臣而为吏职,乃得四方贤隽之士并试于中书,他日或有异能之士,陛下即欲召之,其肯至哉 乞罢球归于右选,自此以后,精加审择。」从之。
二年闰四月二十九日,诏枢密院编修官舒清国、御史台检法官晏敦复并召试馆职。
五月十二日,敦复言去场屋逾二十年,加以年齿寖衰,旧学荒废,乞罢召试。诏别与差遣。
十一月八日,诏虞澐除校书郎,沈长卿、李纲已辟差遣,令赴任,石公揆别与差遣。
是日,上谓辅臣吕颐浩曰:「试馆职人,当取寔有文学议论。若召试备礼,非祖宗取人之意。近日三人试卷,朕尝亲览,如沈长卿策,尚怀朋附,又不指陈寔事,朕不欲令供析。」颐浩曰:「沈长卿于题外别叙四事,
皆是自外准备。石公揆文词荒略,惟虞澐答所问,欲除校书郎,其余不可与选。」上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