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737 页/共 1125 页
五年七月,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左修职郎新详定一司
令所删定官王璧、左迪功郎明州州学教授石延庆,题曰《观文殿学士江南西路安抚大使授永兴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都督川陕荆襄路军马事制》、《汉宣室箴》、《御书无逸图赞》、《唐折衡府记》、《统元历序》、《唐天下兵马大元帅克复京师露布》。考入下等,各减二年磨勘。
八年六月一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左迪功郎新鄂州武昌县尉詹叔羲、右迪功郎新平江府司法参军陈 肖、左迪功郎新饶州鄱阳县东尉王大方,题曰《观文殿学士提举醴泉观兼待读授护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江淮荆襄路宣抚大使制》、《汉辅渠铭》、《慰谕川陕诏》、《汉城长安记》、《代宰臣以下贺收复京西路表》、《唐会要序》。叔羲考入中等,减三年磨勘,与堂除差遣; 肖、大方下等, 肖赐同进士出身,大方减二年磨勘。
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右承务郎新提辖行在杂买务杂卖场洪遵、 赐同进士出身沈介、右从政郎新浙西提举茶盐司干办公事洪适,题曰《皇叔庆远军承宣使授昭化军节度使封安定郡王同知大宗正事制》、《周成王搜岐阳颂》、《代枢密使谢赐玉带表》、《汉五家要说章句序》、《克敌弓铭》、《唐勤政务本楼记》。遵考入中等,赐进士出身;介、适下等,介减二年磨勘,适赐同进士出身。
十五年三月,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右从政郎新建州政和县令汤思退、右朝奉郎太
府寺主簿王曮、右承务郎新两浙路转运司干〔办〕公事洪迈,题曰《少保镇南军节度使充两浙东路安抚大使兼知绍兴军府事授少傅镇南静江军节度使充江南东路安抚大使兼知建康府事兼营田大使行宫留守加食邑食寔封制》、《唐凝晖阁浑天仪记》、《代守臣谢赐御书周易尚书表》、《汉麟趾褭赞》、《明道籍田颂》、《汉中和乐职宣布诗序》。考入中、下等,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
十八年三月,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左迪功郎新常州武进县尉周麟之、左从政郎新婺州州学教授(李)[季]南寿,题曰《保信军承宣使提举万寿观授宁远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进封加食邑食寔封制》、《黄帝景锺铭》、《兵部侍郎除宝文阁直学士枢密都承旨诰》、《汉上林清台箴》、《绍兴新修太学记》、《唐通典序》。并考入下等,各减二年磨勘。
二十一年四月九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左迪功郎监潭州南岳庙莫冲、左迪功郎临安府钱塘县主簿叶谦亨,题曰《安远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御前诸军都统制授太尉殿前副都指挥使制》、《汉石渠议奏序》、《代守臣进瑞麦芝草五色雀图表》、《汉瑄玉铭》、《皇佑紫宸殿大安乐颂》、《唐庆善宫记》。并考入下等,各减二年磨勘。
二十四年二月十二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左从事郎平江府录事参军莫济、左迪功郎监潭州南岳庙王端,题曰《端明殿学士知洪州军州事
江南西路安抚使授保宁军节度使知福州军州事福建路安抚使加食邑寔封制》、《汉灵台十二门诗序》、《代守臣贺庆云瑞粟野蚕成茧表》、《汉宝鼎神策颂》、《咸平龙图阁五经图记》、《汉芝草铭》。并考入下等,各减二年磨勘,与堂除差遣一次。
二十七年二月九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左迪功郎周必大,题曰《检校少保宁国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使授检校少傅武昌军节度使知荆南府荆湖北路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进封加食邑制》、《汉白虎议奏序》、《代交趾进驯象表》、《汉紫坛颂》、《绣衣卤簿记》、《汉庙鼎铭》。考入下等,减二年磨勘。
三十年二月七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左迪功郎衢州西安县主簿唐仲友,题曰《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华容军承宣使充阶成西和凤州安抚使兼知成州授武泰军节度使侍卫亲军步军都虞(侯)[候]充京西路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兼营田使兼知襄阳府制》、《少 氏官名记》、《代提举国史进哲宗皇帝徽宗皇帝宝训表》、《汉考工令箴》、《宝奎殿太宗皇帝御书赞》、《唐文思博要序》。考入下等,减二年磨勘。以上《中兴会要》。
寿皇圣帝隆兴元年四月十五日,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洪遵、兵部侍郎周葵、中书舍人张震言:「昨知贡举,切见宏词卷仁义张字号所撰《讲武颂》及露布等文字,冠绝一场,偶表制中有疵,因不敢开拆。系左迪功郎前舒州怀宁县尉陈自修,学问
文词委皆赡拔,望稍进以职。」诏吏部注近阙教官。
五月一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右迪功郎新严州桐庐县尉主管学事吕祖谦考入下等,上所试文六篇。《皇兄保大军节度使检校少保河阳三城节度使权主奉吴王祭祀进封加食邑寔封制》、《周师氏箴》、《代提举编类圣政所进建炎绍兴诏旨表》、《汉舆地图序》、《太祖皇帝开便殿颂》、《晋征虏将军征讨大都督破(符)[苻]坚露布》。诏减二年磨勘,堂除差遣。祖谦既中选,赐同进士出身,相继放进士榜,又登上第,故有是命。
干道二年二月十三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右迪功郎新绍兴府新昌县尉鲁可宗,考入下等,上所试文六篇。《定江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特授检校少保崇信军节度使知庐州军州事淮南西路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兼营田使加食邑寔封制》、《舜韶颂》、《代常德府谢赐府额表》、《汉武功爵记》、《迩英延义二合记注序》、《汉玉 铭》。诏减二年磨勘,堂除差遣。
五年二月六日,诏:「考校博学宏词,如更有文理优长,许通取二名。」八年同此制。
四月九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左迪功郎新筠州州学教授姜(觊)[凯]、左从政郎新广德军军学教授许苍舒,考入下等,上所试文各六篇。题曰《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武信军承宣使利州西路驻札御前诸军统制特授武当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主管殿前司公事进封加食邑寔封
制》、《汉陆贾新语序》、《代讲读官谢赐尚书正义表》、《蜀诸葛亮八阵图赞》、《武学箴》、《唐义仓记》。诏各减二年磨勘,堂除差遣。
八年二月十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左迪功郎新建昌军军学教授傅伯寿、右迪功郎前临安府富阳县主簿汤邦彦,考入下等,上所试文各六篇。题曰《观文殿学士特进授少保醴泉观使兼侍读制》、《唐泾阳受回纥献功颂》、《代文武百官为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寿圣明慈太上皇后加上尊号册宝礼成贺皇帝表》、《周太常铭》、《天禧御制元良述赞》、《南北军屯记》。诏伯寿减二年磨勘,堂除差遣;邦彦赐同进士出身。以上《干道会要》。
《文献通考》博学宏词科:绍兴三年立此科,凡十二题,制、诰、诏、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于内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一古一今。试人先投所业三卷,朝廷降付学士院,考其能者召试。遇科场年,应命官除归明、流外、入赀及尝犯赃人外,公卿大夫子弟之俊秀者皆得试。每次所取不得过五人,若人材有余,临时取旨。具合格字号,同真卷缴纳中书看详,推恩则例比旧制更加优异。以三等取人,上等转一官,选人改秩,无出身人赐进士及第,并免召试除馆职;中等减三年磨勘,与堂除,无出身人赐进士出身;下等减二年磨勘,无出身人赐进士出身,并许召试馆职。大观中有词学兼茂科,建炎初犹有应者,至是始更立焉。自复科以来,所得鸿笔
丽藻之士多有至卿相翰苑者,绍兴中得十有七人,隆兴至淳熙得十有三人,绍熙一人,开禧至嘉定三人。初,洪遵入中等,洪适入下等,高宗览其文,孍曰:「此洪皓子耶 父在远,能自立,忠义报也。」即以遵为秘书省正字,适为枢密院编修官。词科即入馆,自遵始。后三岁,洪迈继之。真德秀、留元刚应选,有司书德秀卷曰「宏而不博」,书元刚卷曰「博而不宏」,宁宗喜其文,命俱寘异等。其后有司值郡试,必摘其微疵,仅从申省或降旨升擢而已。
容斋洪氏《随笔》曰:本朝宏词虽用唐时科目,而所试文则非也。自乙卯至于绍熙癸丑二十榜,或三人,或二人,或一人,并之三十三人,而绍熙庚戌阙不取。其以任子进者,汤岐公至宰相,王日严至翰林承旨,李献之学士,陈子象兵部侍,汤朝美右史,陈岘方进用。而予兄弟居其间,文惠公至宰相,文安公至执政,予冒处翰苑。此外皆系已登科人,然擢用者唯周益公至宰相,周茂振执政,沈德和、莫子齐、倪正父、莫仲谦、赵大本、傅景仁至侍从,叶伯益、季元衡至左右史,余多碌碌,而见存未显者陈宗召也。然则吾家所蒙,亦云过矣。
叶适论宏词曰:法或生于相激。宏词之废久矣,绍圣初既尽罢词赋,而患天下应用之文由此遂绝,始立博学宏词科。其后又为词学兼茂,其为法尤不切事寔,何者 朝廷诏诰典册之文,当使简直宏大,敷畅义理,以风晓天下,典谟训诰诸
其万一。盖当时之人,所贵者武功,所重者经术,而文词者虽其士人哗然自相矜尚,而朝廷忽略之,大要去刀笔吏之所能无几也。然其深厚温雅,犹称雄于后世。而自汉以来,莫有能及者。若乃四六对偶,铭檄赞颂,循沿汉末,以及宋齐,此真两汉刀笔吏能之而不作者,而今世谓之奇文绝技,以此取天下士而用之于朝廷,何哉 自词科之兴,其最贵者四六之文,然其文最为陋而无用。士大夫以对偶亲切、用事精的相夸,至有以一联之工而遂擅终身之官爵者。此风炽而不可遏,七八十年矣。前后居卿相显人,祖父子孙相望于要地者,率词科之人也。其人未尝知义,其学未尝知方也,其才未尝中器也。操纸援笔,以为比偶之词,又未尝取成于心,而本其源流于古人也,是何所取而以卿相显人待之,相承而不能革哉 且又有甚悖戾者,自熙宁之以经术造士也,固患天下习为词赋之浮华而不适于寔用,凡王安石之与神宗往反极论,至于尽摈斥一时之文人,其意晓然矣。绍圣、崇宁号为追述熙宁,既禁其求仕者不为词赋,而反以美官诱其已任者使为宏词,是始以经义开迪之,而终以文词蔽淫之也。士何所折衷 故既以为宏词,则其人已自绝于道德性命之本统,而以为天下之所能者, 书是也。孔子录为经常之词,以教后世,而百王不能易,可谓重矣。至两汉诏制,词意短陋,不复髣
尽于区区之曲艺,则其患又不特举朝廷之高爵厚禄轻以与之而已也,反使人才陷入于不肖而不可救。且昔以罢词赋而置词科,今词赋经义并行久矣,而词科迄未尝有所更易,是何创法于始而不能考其终,使不自为背驰也!盖进士制科,其法犹有可议而损益之者,至宏词则直罢之而已矣。
《四朝闻见录》:嘉定间,未尝诏罢词学,有司望风承意太过,每遇郡试,必摘其微疵,仅从申省,予载之详矣。水心先生着为《进卷外槁》,其论宏词曰:「宏词之兴,其最贵者四六之文,然其文最为陋而无用。士大夫以对偶亲切、用事精的相夸,至有一联之工而遂擅终身之官爵者。此风炽而不可遏,七八十年矣。前后居卿相显人,祖父子孙相望于要地者,率词科之人也。既已为词科,则其人已自绝于道德性命之本统,以为天下之所能者尽于区区之曲艺,则其患又不止于举朝廷高爵厚禄辄以予之而已。盖进士等科,其法犹有可议而损益之,至宏词则直罢之而已矣。」先生《外槁》盖草于淳熙自姑苏入都之时,是书流传则盛于嘉定间。虽先生本无意于嫉视词科,亦异于望风承意者,然适值其时,若有所为。文忠真公亦素不喜先生之文,盖得于里人张彦清之说,以为先生之文失之支离。文忠得先生《习学记言》观之,谓此非记言,乃放言也,岂有激欤 水心先生之文,精诣处有韩、柳所不及,可谓
集本朝文之大成者矣。文忠四六,近世所未见,如《史相服阕加官制词》云:「素冠栾栾,方毕三年之制;赤舄几几,爰新百揆之詹。」又谓史相云:「陈平之智有余,萧相之功第一。」戒词云:「天难谌斯,当无忘惟几惟康之戒;民亦劳止,其共图既富既庶之功。」《抚谕江西寇曲赦诏》其中一二联云:「自有乾坤至于今日,未闻盗贼可以全躯。」又曰:「弄潢池之兵,谅非尔志;焚昆冈之玉,亦岂予心。」又行《永阳郡王制词》云:「若时懿属,可限彝章。其登公朝位棘之尊,仍疏王社苴茅之贵。」盖文忠公既入札广堂,谓二恩恐不可得而兼,故致微词云。
《宋史 选举志》:理宗嘉熙三年,臣僚奏:「词科实代王言,久不取人,日就废弛。盖试之太严,故习之者少。今欲除博学宏词科从旧三岁一试外,更降等立科,止试文辞,不贵记问。命题止分两场,引试须有出身人就礼部投状,献所业,如试教官例。每一岁附铨闱引试,惟取合格,不必拘额,中选者与堂除教授,已系教官资序及京官不愿就教授者,京官减磨勘,选人循一资。他时北门、西掖、南宫舍人之任,则择文墨超卓者用之。其科目,则去『宏博』二字,止称词学科。」从之。淳佑初,罢。景定二年,复嘉熙之制。
初,内外学官多朝廷特注,后稍令国子监取其旧试艺等格优者用之。熙宁八年,始立教授试法,即舍人院召试大义五道。元丰七年,令诸州无教官,则长吏选在任官上其名,而监
学审其可者使兼之。元佑中罢试法,已而论荐益众,乃诏须命举乃得奏。绍圣初,三省立格,中制科及进士甲第、礼部奏名在上三人、府监广文馆第一人、从太学上舍得第,皆不待试,余召试两经大义各一道,合格则授教官。元符中,增试三经。政和二年,臣僚言:「元丰召试学官六十人,而所取四人,皆知名之士,故学者厌服。近试率三人取一,今欲十人始取一人,以重其选。」从之。自是或如旧法,中书选注。又尝员外添置八行应格人为大藩教官,不以莅职,随废。或用元丰试法,更革无常。高宗初年,复教官试。绍兴中,议者谓欲为人师而自献以求进,非礼也,乃罢试而自朝廷选差。已而又复之,凡有出身者许应,先具经义、诗、赋各三首赴礼部,乃下省闱,分两场试之。初任为诸州教官,由是为两学之选。十五年,从国子监丞文浩所言,于六经中取二经,各出两题,毋拘义式,以贯穿该赡为合格。其后,四川制置司遇类省试年,亦仿礼部附试,自嘉泰元年始。
【宋续会要】
淳熙二年二月十八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承
务郎监行(至)[在]左藏库中门李巘、修职郎荆门军录
事参
军赵彦中合格,所试六篇。题曰《检校少傅昭庆军节度使四
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军府事特授奉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判建康军府
事充江南东路安抚使兼行宫留守加食邑实封制》、《唐
帝范序》、《代宰臣修进四朝国史列传表》、《唐黄道游仪铭》、《淳化大射图赞》、《汉
漕渠记》。诏巘赐同进
士出身,彦中减二年磨勘,比类施行,与堂除差遣一次。
又诏彦中系宗室试中宏词,特循文林郎。
五年二月十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从政郎监建康府户部赡军东酒库周洎、从事郎筠州军事判官倪思合格,所试六篇。题曰《武康军节度使左金吾卫上将军特授少保宁武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兼知扬州军州事充淮南东路安抚使加食邑实封制》、《唐献获大安官(项)[颂]》、《代文武百僚谢宣赴光尧御书阁观石经表》、《周乘马法记》、《御制敬天图赞》、《汉十八家历谱序》。诏洎、思各减二年磨勘,比类施行,与堂除差遣一次。
八年二月十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从政郎滁州州学教授莫叔光合格,所试六篇。题曰《宁江军承宣使侍卫步军副都指挥使授安德军节度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加食邑实封制》、《汉元公候籍序》、《代宰臣进修仁宗皇帝英宗皇帝神宗皇帝玉牒表》、《禹待贤虞铭》、《天禧太清楼观书赞》、《汉洛阳十二门记》。诏叔光减二年磨勘,与堂除差遣。先取到二名,内一名第六篇漏写「限三百字以上」,杂犯不考,今止考校到一名。
十一年二月八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从政郎临安府临安县丞李拱合格,所试六篇。题曰《保宁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授武安军节度使右金吾卫上将
军制》、《汉大初官名记》、《代史官进资治通鉴长编并举要表》、《汉漏刻四十八箭铭》、《皇佑明堂乐舞颂》、《唐车舆衣服令序》。诏拱减二年磨勘,添差堂除差遣一次。二月三日,诏今次考校博学宏词,令取二名。既而礼部贡院言:本院今次考校博学宏词,令取二名,今考校止有一名合格,更合取自朝廷指挥。诏止取一名。
十四年二月二十日,礼部(言)[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从事郎陈岘合格,所试六篇。题曰《中大夫知枢密院事特授太中大夫枢密使加食邑实封制》、《汉步寿宫记》、《代宰臣以下贺奉安仁宗皇帝英宗皇帝玉牒四朝史列传今上皇帝会要礼成表》、《周司会箴》、《新制铁帘铭》、《唐武德贞观两史序》。诏岘赐同进士出身。二十二日,宰臣王淮等奏:「今春试宏词者二人,余人取到陈岘,昨已缴奏。」上曰:「何故只取一名 」淮等奏:「贡院申明合格者只此一卷。」上曰:「岘文字古,可谓合格。《铁帘铭》题目甚新,岘为名亦好。」以上《孝宗会要》。
绍熙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诏今次考校博学宏词,令取一名。
二十三日,礼部贡院言:试博学宏词科宣教郎新知池州贵池县陈宗召合格,所试六篇。题曰《观文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授保信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判绍兴军府充两浙东路安抚使加食邑实封制》、《汉建武封功臣记》、《代提举实录院进高宗皇帝御集表》、《汉绿车铭》、《景德龙图阁中庸图赞》、《唐 书治要序》。诏宗召减二年磨勘,比类施行,与堂除差遣一次。以上《光宗会要》。
庆元四年三月十一日,兵部尚书刘德秀、权工部尚书钱象祖、吏部侍郎谢源明、吏部侍郎黄由、中书舍人高文虎、权刑部侍郎张孝伯、宗正少卿兼权中书舍人范承直郎主管户部架阁文字陈晦学问该通,议论平正,性资温醇而不事表襮,文辞典雅而不为奇怪。绍熙庚戌试博学宏词科,记问文采,迥出流辈。主司考校入等,即以合格试卷缴申尚书省进呈。不谓时相狃于私意,摘晦所试 仲艺言:「伏
《周五射记》周襄尺字,以为犯濮王懿王讳,遂尼其事,未与推恩,元亦不曾报罢。臣等窃考令甲,濮王之讳与庙讳及御名不同,上辟正字,从言从襄,不讳嫌名。今既单用襄字,初不从言。虽曰同音,即是嫌名,自不应避。正如哲宗旧讳从人从庸,秀安僖王讳从人从,若止单用庸字、用字,盖亦未尝避也。况近来两举词科皆不曾取人,今既取中入等合格(式)[试]卷,又指其微(类)[颣]而终弃也,实为阙典。伏望赐之甄擢,或寘之文字之职,必有可观。」又言:「陈晦宏词试卷,昨来贡院已系考中合格。所有试卷内引用襄尺事,考官批凿甚明,亦已奏明。缘同试之人私意忌嫉,妄有陈诉,以濮邸讳为御讳,是致久未予决。今来照得濮邸讳不当作御讳,亦不避嫌名。指挥内只合书不成字,见得妄诉分晓。」于是诏陈晦与下等推恩,赐同进士出身。先是,晦于绍(兴)[熙]元年试博学宏词科绍熙:原作「绍兴」,据本条正文改。,试文六篇:《皇叔祖太尉定江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特授武昌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醴泉观使制》、《周五射记》、《代安南国王谢加恩并赐对衣金带鞍辔表》、《鲁 铭》、《绍熙孟春皇帝朝献景灵宫(礼)[醴]泉颂》、《晋挚虞文章流别集序》。礼部贡院已申合格,未曾推恩。至是德秀等言,故有是命。
开禧元年正月二十九日,诏:「从事郎南剑州军事判官真德秀(咸)[减]二年磨勘,与堂除差遣一次,承事郎兼福州海口镇税盐仓兼烟火公事留元刚特赐
同进士出身。」以试中博学宏词,故有是命。
嘉定七年三月十五日,刑部尚书曾从龙、礼部侍郎范之柔、左谏议大夫郑昭先、刑部侍郎刘爚言:「窃见宏博一科,所以为异日词臣之储,其选盖其遴也。累举以来,所取仅一二人而止,至或阙焉,人材之难如此。今岁以是科进者二十有四人,而其间词采精纯,记问该贯者一人焉,偶以援引差讹,不中程度。臣等深惜其才,及启卷而视之,则从事郎、新国子监书库官徐凤其人也。岁在辛未,有司尝以凤程文可采,拟为词科之次。今兹所撰六篇,视前作尤胜,可见其修学之功月异而岁不同也。臣等窃谓取人以格法者有司之事,至于朝廷擢用,则不以常格拘。伏乞特与凤升擢差遣,或令中书省籍记姓名,以备他日翰墨之选,是以激励人才之一端也。又闻凤登科之日,有祖母在,凤两任岳祠,以便侍养。及祖母服阕之后,方始出仕,乡评莫不称其孝。以凤之词学优长而行义又足以副之,傥蒙擢用,诚惬士论。」从之。
先是,礼部贡院言:「今来省试内有博宏附试二十四人,已行考校,内有一号制表,文词温纯,体制典雅,颂记赞序尤为工致,本末该贯,考究精详,可谓词学兼全,杰出众作。但序中引《周礼》簭人巫咸事,按本处注『巫』字当为『筮』,即非殷之所谓巫咸。然是旁证,即非本处有差,大体纯粹,一误可略,未敢擅行取放。」不报,故开院日知举有此请。以上《宁宗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二 明经科
明经科
太祖建隆四年八月十三日,诏曰:「一经皓首,十上于名,乃前史之明文,见昔贤之苦节。自今礼部贡院所试九经举人落第者,宜依诸科举人例,许令再应。」
《文献通考》马端临曰:案,自唐以来,所谓明经者,不过帖书墨义而已。愚尝见东阳丽泽吕氏家塾有刊本吕许公夷简应本州岛乡举试卷,因知墨义之式盖十余条。有云作者七人矣,请以七人之名对,则对云七人某某也,谨对;有云见有礼于其君者,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请以下文对,则对云下文曰见无礼于其君者,如鹰鹯之(遂)[逐]鸟雀也,谨对;有云请以注疏对者,则对云注疏曰云云,谨对。有不能记臆者,则只云对未审。盖既禁其挟书,则思索不获者,不容臆说故也。其上则具考官批凿,如所对善则批一通字,所对误及未审者则批一不字,大 如儿童挑诵之状。故自唐以来贱其科,所以不通者殿举之罚特重,而一举不第者不可再应。盖以其区区记问犹不能通悉,则无所取材故也。艺祖许令再应,待士之意亦厚矣。
开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诏礼部贡院:「先有《开元礼》科,自今宜改作乡贡《通(理)[礼]》逐平逐平:据《文献通考》卷三○、《玉海》卷二六、《宋史》卷一五五所载,无此二字,疑为衍文。,考试之时,用新出本墨义。
七年二月十四日,诏曰:「学古入官,历代垂训。将期进用,必藉该通。其《毛诗》、《尚书》、《周易》三经学究,自今宜并为一科。及第后,依三礼、三传选数资序入官。」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三月十七日,诏礼部贡院:「自去年十月已前诸科贡举人,除三礼学究等三科外。余并听于贡院投牒次,以八月朔俱至都下,俟引试。」
饮水而何益 宜申沿革,式着典彝。自今礼部应进士九经、五经、三史、《通礼》、三礼、三传,引试日宜于律及律疏中问义三五条,或执卷发其端,令面对一两事。」先是,学究通习三经之业,恐难精至。今分为三科,令各习一经。仍通习明法,所习律令等书,并准格以考试。 四年十一月十日,诏曰:「禁民为非者莫大于法,陈力就列者当习其书,苟金科玉律之不明,虽食
雍熙三年四月二日,诏曰:「夫经术者王化之本也,故设科取士,要在得宜。明经入用,期于专业,向者以《毛诗》、《周易》、《尚书》三经各为一科,顾其大小不相伦等,况复序选之致,岂容学艺之不侔。今后以《周易》、《尚书》各为一科,而附以《论语》、《尔雅》、《孝经》三小经;《毛诗》卷帙差大,可令专习。法家之书,最切于时,废之已久,甚无谓也。可复置明法一科,亦附三小经。进士九经已下更不习法书,庶使为学之精专,用功之均一。」
淳化四年十二
月十四日,诏曰:「国家设取士之科,广得人之路,各懋专门之业,用为筮仕之资。至若三史之书,尤为奥博,括九流而兼备,与六籍以并行。《通礼》诸科,近在删定,酌百王之损益,别五礼之等差,如其执卷之流,罕着绝编之 ,宜更条制,以劝精专。旧条三史、《通礼》各试三十场,今特减其半,余一十五场。每场令知贡举官抽取三卷,发其端,俾之习读,能晓大义及识奇字者,并为合格。」
真宗景德二年十二月五日,诏礼部贡院:「自今《周易》、《尚书》学究试本经日,各问经注四道、疏义六道,以为定式;明法比来六场,自今依学究例七场,第一、第二场试律,第三场试令,第四、第五场试小经,第六场试令,第七场试律,仍杂问疏义五道、律文五道;三礼、三传自今每遇十道义中问经注六道、疏义四道为合格。」先是贡院有请,下其奏,令翰林侍读学士邢昺等定议。诏昺更与学官等同议可否。初,昺请令《尚书》、《周易》学究并明法各杂问疏义五道,缘此二科经旧藉不多,宜问疏义二道、经注四道,通六为合格。余乞依昺奏。故有是诏。
大中祥符四年十二月初三日,诏曰:「眷彼设科,存乎旧制。惟《礼》经之义奥,暨《传》学之文繁,念其研习之勤,特蠲条对之数。冀申奖劝,式广搜罗。自今试三礼、三传,宜各特与减一场,仍以五道为〔合〕格。」
八年正月十七日,诏礼部贡院:「所试诸科举人有六道已上,而卷中点污粘缀若涉记验者,未
得(骏)[驳]放。次场令主司当厅考试,以辨真伪。」时贡院言有杂犯者并已驳放故也。
二月五日,诏曰:「经术之人,科举定试,每俟复其等第,方将校其艺能。俯念专勤,特从简便。贡院诸科旧人,宜至复场后引试,即行考较。其旧经御试者,送终场引试考较。」
仁宗天圣三年三月一日,诏贡院:「所试诸科,例只于经义内考较。如对策纰缪及对荅不得者,并特免退落。」先是,上封者言经学不究经旨,乞于本科问策一道。至是对者多无所取,帝以执经肄业,不善为文,特令取其所长,以广仕路。
九月十六日,诏贡院:「将来考试诸科举人,有明习经义、长于讲说及三经以上者,许经主司自陈,量加试问。委是可取,即具名闻,当议别遣官试验,特与甄擢。」
十一月,国子监言:「诸科举人唯明法一科律文及疏未有印本,是致难得真本习读。欲望差官校定,雕版施行。」从之。
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封者言:「礼部考试《尚书》、《周易》学究,缘此本是两科,先朝以其习(书)[者]少,遂并一科。然后举人至今犹多偏习一经,盖以每场各于两经内问经注五道,每对只记得一经以荅五道,颇为侥幸。欲望自今依《礼》、《传》例,每经分场各试,贵令后学之人并精二经书疏。又明法一科,文字亦少,易为习读,昨登第人数至多。欲望添习一经,或添至七经通为合格。」诏两制详定,既而请令《尚书》、《周易》二经分场各试,其明法所习文字,比两科
学卷数稍多,请更不别添经书,止添义七通为合格。奏可。
八月十二日,资政殿学士晏殊言:「唐有明经举人并试策问,盖欲验其所业本经大义以参度性识,然后入官政。今诸科举人既无策问,但能记诵,不经师授,非所以求人任官之意。乞自今经终场试后,量问策一道,以合旧规。」诏内外制官详定以闻。后不果上议。
景佑元年二月十一日,诏:「诸科举人实应七举者,不限几年,别作一项奏名,未得退落。」
庆历四年六月二十六日,详定贡举条贯所言:「旧制应诸科举人对义,如使字不合元出经义,及将同音三两字连写,对所问于字,如问裕字,连写誉、裕、豫三字之类,每一道内但犯二字已上,并通降为粗,粗降为否。今据考所考到诸科人第一场卷子,每道多有误写同音及声韵相近字,并依前条递降通、粗。似此退落至多,今乞将所问义每二字内,如用一字不合元出经义,并依前条降通、粗。参详旧条,若每对义一道内犯二字已上递降通、粗,于理太峻。续降条贯,每问二字内用一字不合元出经义,始依前条,即是百字之内误用五十字,方始递降粗、否,于理大宽,无以惩汰缪滥。欲应经学对义使〔字〕不合元出经义,将同音字对者,每义一道以百字为率,内犯十字者并通降为粗,粗降为否,仍随义多少,准此以定分数。」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