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649 页/共 1125 页
九年二月五日,河北西路提刑司言:「邢、怀州连年灾伤,若令应副十分春夫夫:原作「天」,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七、六八之三八改。,必难胜任,欲乞特赐免放一半赐:原作「免」,据同书食货五七之七、六八之三八改。。」从之。
十月十二日,中书门下言:「广东经略、转运使等言,潮州海阳两县人户被海潮涨推荡居舍、田苒,死失人口。乞令本路提刑司躬亲前去,依条存恤。」从之。
元丰元年正月二十三日,诏河北路权停折纳。为经水灾,粮草贵么。
七月二十七日,诏
河北转运判官高镈往滨、棣州地界风雨损城及害谷处照管棣:原脱,据《长编》卷二九○补。,仍令京东转运使司案齐州章丘县官吏仍、案:原脱,据《长编》卷二九○补。,如不救护预备,致人被灾伤,即劾罪以闻。
八月十六日,诏京东路转运司,齐州章丘县被水第四等以下户欠今夏残税权倚阁,常平苒役钱令提刑司展料次。
二十八日,诏滨、棣棣:原阙,据《长编》卷二九一补。、沧三州被水灾,令民贷请常平粮,零贩竹木、鱼果、炭箔等物,税百钱以下听权免一季。
十月十四日,诏:「昨岳州平江县民户为詹遇等焚庐舍,令娉颀牒所属,随区数第给钱。」
二年二月十一日,诏:「闻滨、棣棣:原阙,据《长编》卷二九六补。、沧州昨咤灾伤,至今民尚乏食,其令提举官李孝纯存恤,有合行事,行讫以闻行:原作「件」,据《长编》卷二九六改。。事体稍重者,奏听旨。察知县,令不职者权对移。」
三月一日,诏:「两浙路灾重,民负户绝田产价钱者,展半年输官。」
三年八月十七日,开封府言:「畿县夏旱,甚者十分,其次不减七分,已节次检放。今秋农有望,而民力未充,其残欠租税,乞赐倚阁。」从之。
九月二日,权知都水监丞公事苏液言:「河北、京东两路缘河决,被患人户蒙朝廷忧恤赈济放税。河平,计钱谷等共七十二万七千二百七贯硕有畸,而灵津庙碑失载其实,乞以其事付史餐。」从之。
四年二月二十九日,诏:「闻阶、成、凤、岷州人户阙食流移,令逐路第四等以下人户借支常平粮斛,每户不得过两硕,仍免出息。如有去年未纳诸税并诸般欠负等,并权倚阁。其有往诸处逐熟带兴贩物往:原作「住」,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三改。,税钱一百以下,并经过河渡合纳官私渡钱处,并令验认免放。」
八月二日,诏蠲河北东路灾伤州军今年夏料役钱。
五年九月十四日,诏:「闻开封府界漫水,所至县百姓有聚在高阜不通往来致绝粮食者,委刘仲熊乘驲遍诣有水县规画船 ,运致民户安集于无水处,赍载薪粮就给,三日一具所济人数上尚书省。」
七年六月二十六日,知蔡州黄好谦言:所部水灾特甚,乞放税。诏尚书户部速施行。
七月七日,知河南府韩绛言:「伊、洛暴涨,冲注城中军营,欲望应被水灾厩、禁军等第与特支钱,及先修军营。其水北军民被害,续奏请。」诏经水灾民户,令体量赈恤;被水厩军,以差赐般移钱;死者,依漂溺民户法给钱。
九日,诏尚书户部员外郎张询、干当御药院刘惟简赈济西京被水灾军民,并催督救护官物城壁等壁:原作「璧」,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三改。,其合行事如有违碍,从宜施行。
同日,河北路转运司言:河水围绕大名府城,乞多差兵夫船 救护。诏遣金部员外郎井亮采、干当御药院梁从政往赈济,如西京指挥。
九月十二日,诏西京被水漂溺之家,及秋苒灾五分户,并免来年夏税支移,折变。从户部员外郎张询请么。
十三日,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吕温卿言:「霖雨为灾,已行赈济。欲乞坊郭户没溺豹产比旧退落七分上,积欠及秋料、役钱,并展限至来年夏料。其漂荡家业者,不候造簿年月,先减免役钱,以宽剩钱补助。」
尚书户部言:「减放役钱,欲据家业物力之数于簿内改正。其减役钱,候造簿日均敷。余欲依温卿所乞。」从之。
十月二十二日,诏泾原路火死者,男丁给绢七匹,小儿五匹。以本路经略司言西贼犯境,烧柴草积,民多火死者,故有是命。
哲宗元佑三年正月二十八日,御史中丞胡宗愈、侍御史王觌进对王:原脱,据同书食货五九之四补。,太皇太后曰:「么阴不解,雪寒甚,民不易。」对曰:「陛下斥卖刍炭,所以惠都民甚好,唯河北、京东灾伤,犹须多方赈济。」曰曰:原作「日」,据《长编》卷四○八改。:「已一一有指挥。」宗愈、觌曰:「闻二圣焦劳,上元禁中不曾用乐。」曰:「既不御楼,亦未尝燕会。」
二月十二日,诏给广惠仓钱三万缗,及阙额役兵钱粮、衣赐,募民应役以恤之。
十月二十四日,诏灾伤放税及六分以下,其带纳欠负即随放税外分数催纳;七分以上,并行倚(合)[阁]。
四年六月十八日,资政殿学士、知陈州胡宗愈言:「本州岛霖雨相继,河流泛涨,今年夏税递展限一月。」从之。
五年四月二日,诏府界诸路监司应雨泽未足处,人户合催理系官欠负权住理纳,候丰熟日依旧丰:原作「豊」,据同书食货五九之四改。。以三省言「自春以来,时雨未足,民间诸欠负未能偿」故么。
六年九月七日,户部言:「河东路助军粮草支移不过三百里,若非时急阙,亦听相度展那,仍不得过二百里,本户灾伤五分以上,仍免折变。」从之。
同日,枢密院言:「麟州界人常为西贼杀虏、烧荡屋舍者,令经略司,人以老幼幼:原作「弱」,据同书食货五九之四、《长编》卷四六六改。、屋以多寡等第给赐钱、绢。或焚毁粮斛、蹂践田苒,亦随宜赈济。」
八年四月二十六日,诏:「近日在京军民疾患,难得医药,可措置于太医局选差医人,就班直军营坊巷分认地分诊治,开封府郡官提举合药,并日支食钱,于御前寄收封桩钱内等第支破,候疾患稀少即罢。」
绍圣元年十月二十六日,上谕辅臣曰:「河内流民寓寺蹑及官廨者尚多,虽已给券开谕,令还本土就赈济,然宜申敕有司听便,愿南去者,毋强使北强:原作「僵」,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五改。。」
十一月十一日,左司谏张商英言:「知定州顾临与走马承受贾温之谢晴北岳,摘路傍禾穗、豆角蹑验,多不实。知曲阳县郭长卿以灾告,请早求所以为备者,闻深州武强县民二千余户诉灾强:原作「疆」;诉:原作「许」,均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五改。,临辄却其牒。」诏河北东路提举常平燕若古究实以闻。
十二月十一日,监察御史常安民言:「河朔流民,多咤郡县承望转运使张景先风旨,遇诉灾伤,曲有阻抑,使民无告。」诏河北西路提举司体量诣寔以闻。知深州吴安行坐不受民诉灾伤,特冲替。
二年三月四日,诏河北东、西路并京东路淄、齐、郓、濮、济州灾伤人户,催去年秋料,残零税租并行倚阁阁:原作「合」,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五改。。
四月五日,泾原路经略安抚司言:「本路被灾人户,已令逐州军倚阁租税逋欠阁:原作「合」,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五改。。」从之,仍原擅行之罪。
三年四月十一日,诏权倚阁陕西路
今年诸逋负阁:原作「合」,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五改。,以转运司言本路灾荒故么。
四年五月九日,左司谏郭知章言:「闻诸路守臣常于秋夏之间以雨足岁丰为奏丰:原作「豊」,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五改。,后灾歉,遂不敢以闻。伏望特降睿旨,下诸路州军严行约束,虽巳奏丰稔而或继有非时水旱者丰:原作「豊」,据同书食货五九之六改。下同。,并具灾伤上闻。」从之。
元符元年十月二十三日,诏:「河北、京东路州县遭河涨,渰溺人户田庐,多致失所,令工部员外郎梁铸体量应合赈恤及河势利害以闻。」
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徽宗巳即位,未改元。诏以疾疫,令太医局差医生分诣阅巷医治。
四月二十五日,臣寮言:「伏闻去岁以来,广南灾疠,江西、湖南年谷不登,秦蜀苦饥,河北被水,陛下虽振发仓廪,蠲除租赋,所以颁恤甚厚。尚虑被灾州县役军民之力,兴土木之功,望降睿旨,灾伤路分除仓廪库狱及官廨寔有损坏以时缮修外,余不(及)[急]之役权罢。」从之。
八月四日,诏:「诸路应岁赐药钱处,遇民疾时,州县委官监视医人遍诣阅巷,随其脉给药。」
十二月三日,臣寮言:「河北滨、[棣]等数州昨经河决,连亘千里,为之一空,人民孳畜没溺死者,不可胜计。今年所在丰稔,而此数州之民失业,是以至今米不下三四百钱,饥冻而死者相枕藉,甚可哀么。乞朝廷选郎官乘传,同本路监司、守令体量拯救。」从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八月二十一日,臣寮言:「府界近京各有被旱、蝗去处,及江、淮、两浙、福建路亦有旱灾去处,其监司司:原作「守」,据同书食货五九之六改。、郡守或不以闻,或虽闻而不敢尽以实告,州县承望转运司意旨,不肯依法受接人户诉状。望指挥诸路转运使司,应今后实有被灾伤人户,并专责守、令依法受诉,提举司依条检察施行。」从之。
崇宁元年四月二十八日,两浙转运司言:「本路累岁灾伤,昨权住闲慢修造,至今将欲限满,欲乞更展一年权住。」从之。
七月二十一日,诏开封府赈恤压溺人,不得卤莽。先是,雨水坏民庐,有死者,故申命之。
二年七月九日,诏:「府界、诸路监司前去亲诣蝗虫生发去处,监督当职官多差人夫,部押并手打扑。本司及当职官并仰专在地分,候打扑尽静,方得归任。人户多方收打蝗虫赴官,实时依条支给米谷。如官司阻节,许人户经监司陈诉。」
十月十四日,诏:「两浙杭、越、温、婺等州秋苒不收,人户失于披诉,官司惮于阁放阁:原作「合」,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七改。下同。,又将积年欠负一例并行催约,致人户渐至逃移,贼盗滋多,物价增长,细民不易,其官司并不申奏,显是提举、转运司施许不职,令本路提刑司体量闻奏。其积年租欠,如是下户灾伤,不以分数并令倚阁,非灾伤户分作五料催科。人户失于披诉,委是秋苒不熟,并量与检放。其孤贫不济户,仰提举司广行赈济。如物价增长,即速以常平米平价出粜。」
十二月十四日,诏:「户部差官 刷合出卖及无用故纸,具
数关送开封府造纸袄,遇大寒,置历给散在京并府界无衣赤露之人,每年依此,既不得将中用文字一例 刷。」
五年四月十六日,诏蠲两浙水灾人户租税。
大蹑二年三月三十日,诏:「西京城内外日近庶民疾疫稍多,虑阙医药,有失治疗,宜下有司依近例疾速修合应病汤药,差使臣管押医人自三月末旬后,于京城内外遍到里巷看诊给散,要拯救疾苦「要」字前疑脱一「务」字。,仍速施行。」又诏令大蹑库支钱一万赴开封府,令就差散药使臣并逐厩地分使臣,每日量数支给,应死亡贫乏不能葬者,人给钱两贯,小儿一贯。
八月十九日,工部言:「邢州奏:鹿下埽大河水注鹿县,本县官、私房屋等尽被渰浸。」诏:「应今来被水漂溺身死人户,并官为埋葬,每人支钱五贯文,买衣衾、版木,择高阜去处安葬,不得致有遗骸。其见在人户,即依放税七分法赈济施行。如有孤遗及小儿,并送侧近居养院收养,候有人认识及长立十五岁,听从便。内有人户尽被漂失屋宇或豹物,仍许依七分法借贷,不管却致失所,仍具埋葬、赈济、居养、存恤次第事状闻奏。」
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诏:「冀州宗齐镇被水身死人户,并为官埋葬,人支钱五千,择高阜安葬,不得致有遗骸。其见在人户,却依放税七分法赈济。孤遗及小儿,并送侧近居养院收养,候有人识认及长立十五岁,听逐便。内人户尽被漂失屋宇或豹物,仍许依七分法借贷,仍具巳埋葬、赈济、居养、存恤次第以闻。仍仰本路提刑司各那官前去点检赈恤,务要均济。」
九月六日,诏:「东南路比闻例有灾伤,斛踊贵,可下诸路监司仰依实检放秋苒分数,仍依条推行赈济。」
十一月十二日,诏:「东南诸路应今岁旱灾地分,人户放税及五分以上者,本户税租苒役条限满日,特与展限一季;支移者,仰转运司相度那融就近;折变者,量与宽减施行。」
十二月十六日,诏:「秦、凤、阶、成州灾伤人户税赋已权行倚阁阁:原作「合」,据同书食货五九之八改。,候至丰岁催理丰:原作「豊」,据同书食货五九之八改。,疾速施行。」
四年正月十八日,诏:「闻福建去年夏秋少雨,禾稻薄熟,兼见行赈济,两浙并不通放米船过海,深虑向去民食妨阙。可指挥两路放令福建贩米海船从便贩粜,以补不足,不得仍前阻节。」
政和(五)[元]年正月二十三日,诏:「户部上诸县灾伤,应被诉受状而过时不收接若抑遏,徒二年,州及监司不觉察,各减三等法。」从之。
五月十二日,诏:「二麦将成,秋谷继作,深虑州县不恤民情,妄有科差。如见均占役使者,实时放散。如有谷违,帅臣、监司按祭。」
三年正月二十日,尚书省言:「检会近降赦恩,访闻开德府清丰县去年六月七日曾被旱伤人户丰:原作「豊」,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九改。,其间有不知条限,致被诉不及。可令所属勘会诣寔,特与依检放灾伤人户减免均籴指挥施行。」从之。
十一月二十日,诏:
「时雪苦寒,道路阻滞,常平仓米、麦以衮合价钱二等出粜,硬石炭每秤减价十钱。」
十二月六日,诏以诸路时雪稍多,道路艰阻,贫寒细民于法不合居养之人,如委实贫乏不能自存,亦合权行存恤救济,令诸路提举常平司更切多方存恤居养。仍许不限人数支给米豆,及仰逐司以常平米粟量行减价二分出粜。
四年四月六日,诏:「饶州、南康军知通并先次(充)[冲]替,令歙州疾速取勘,并本路提举官令江东提刑司取勘,并具案闻奏。」以江东么旱艰食,并不陈请措置,至是,提举司分析以闻,故有是命。
六年二月十七日,福建路提举常平黄静言:「建州浦城知县饶遇岁遇民饥浦:原作「蒲」,据《宋史》卷八九《地理志》改。饶遇岁:同书食货五九之九作「饶兴」,未详孰是。,能劝诱民户赈粜,乞功赏典。」诏迁一官。
七月十九日,淮南路转运司言:「淮河水泛涨,濠、寿、楚、泗河道与邻近民田为一渰浸,州城缘此斛斗不入,细民不易。淮东、西州军见桩管提举司斛斗三十六万余石,欲依元价出粜,救济被水细民。」从之。
九月二日,诏:「在都日近遗火,被烧人户见赁官地屋,与放赁直两季。」
十一月三日,诏:「两浙州军秋水害田,物价翔踊,以州邻路粒米丰贱丰:原作「豊」,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改。,辄禁米斛出界者,以违御笔论。」
七年七月六日,诏:「熙河、环庆、泾原地震旬日,坏城壁楼橹、官私庐舍,民覆溺死伤者众,宜速修治城壁,朝廷给其费,仍遣使抚恤军民。」
十二月十六日,诏:「河北西路提举常平官不奏本路灾伤,特降两官冲替,令本路提刑司具合降官姓名申尚书省。今后不实时闻奏,重寘于法。仍令刑部遍下诸路州军并监司。」时臣寮上言:「河北自祁、赵州以南至邢州邢:原作「刑」,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改。、磁、相,上下夏雨频并,各有灾伤。」诏令本路监司具析。至是,提举常平官以闻,故有是命。
八年正月二十四日,诏:「河朔去岁灾伤,方行赈恤,而修城买木木:原作「米」,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改。、运粮飞挽之役,颇劳民力,其令当职官审度缓急,可罢之。或不可罢者,条具以闻。」
五月二十一日,提举京东路常平等事王子献言:「济南府、密、沂、潍、徐、兖州,河北数州皆水,官司检放不及七分,外州流民稍稍入境,移文逐处依法赈恤。盖其贷者二十万四百余户,给者十万八千六百余户,粜者二十九万五百余石,实缘检视灾伤蹑望顾畏,不实不尽。伏愿诏州县今后验流民来历、寔有庄帐,每县及百户以上,即申省部下所属,依法书元检放官吏之罪。」从之。
六月八日,诏:「两浙路自今夏霖雨连绵,渰没田不少,平江尤甚,已差赵霖依旧两浙提举常平。如有合行奏稞事件,附入内内侍省递以闻。仍一面多方措置护救民田。渰浸过田苒人户及支借过围田钱、米等,并仰括责招谕,保明闻奏,不管稍有流移失所。」其后,赵霖奏:「本路有未起今年常平米一千余万石,伏乞许与截留,应副急切赈济。并转运司见有合发
末限上供米数,欲乞依知平江府应安道已得指挥,权于浙西州县先次权发二十万逐急相兼应副。候向去丰熟年分候:原作「侯」;丰:原作「豊」,均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一改。,接续收籴拨还。」诏依。如违,以大不恭论。八月四日,又诏:平江府第四等以下人户合纳二税并借过围田常平钱物,权行倚阁阁:原作「合」,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一改。。
七月二十九日,诏:「东南诸路山水暴涨,至坏州城,人被漂溺,不能奠居。可差廉访使者六员分行诸路,检举常平灾伤七分法推行。法所不载,随宜赈救讫奏。仍许借诸司斛斗赈给,或劝诱上户借贷。仍多作船 济度,及权以官物搭盖屋宇,广令安泊。其被溺之人,并官给棺殓。监司、郡守各协力赈恤,无令失所。有不尽心及一行官吏咤而搔动乞取,并以违御笔论。」
同日,镇江府言:「自六月以来,霖雨连绵,渰没民田,米价踊贵,唯籍商旅兴贩斛斗接济。欲乞降旨,应丰熟去处辄有禁止商贩米谷丰:原作「分」,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一改。,及违法收纳力胜诸般阻节胜:原作「升」,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一改。,并乞依政和六年十一月三日所降指挥。」从之。
八月二十五日,诏:「江、淮、荆、浙被水州军涨水已退,残潦余浸占田无艺,民不得耕,比屋摧圮,无以奠居。可令郡守、令佐悉心赈救。监司虽非本职,并许通行管干,分定州县前去巡按,具已救济事件、人数奏。监司、郡守自今应水旱、盗贼敢有隐敝不奏,或不尽言,并以违御笔论。应兴贩竹木、砖瓦、芦苇往被水处,沿路不得收税抽解及栏买阻滞,仍行赈济。」
九月七日,诏:「东南被水州县民田虽有赴诉之限,然阡陌漫没,州县定验失寔,则贫民下户临时无告。仰逐路监司行下所辖州县当职官,须管于收成之前躬亲按视,毋得失实。」又诏:「曾经渰浸人户纳官、私房钱,截自迁出日,并特与免纳,候复业日依旧。」
十月二十日,江南东、西路廉访使者徐衡言:「南康军并管下建昌县,及江州并管下德安、瑞昌县,兴国军,坊郭舍屋被水渰浸,漫没屋脊,人户各已般移。除系自己屋业外,其间赁官、私舍屋居住人户屋:原脱,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二补。,尚依旧管认元赁房廊地基等钱赁:原作「认」;廊:原作「廓」,均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二改。,欲下诸州军豁除被渰月日被:原作「彼」,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二改。,特与放免特:同书食货五九之一二作「将」,义亦通。。」从之。仍诏余依此计其寔日,即不得虚伪,通不得过一季。
宣和元年正月二十七日,永兴军路安抚使董正封言:「鄠县灾伤,放税不及分,秋雨损田苒,人户缺食。勘会见今修葺永兴军城壁,欲望支降度牒四百道,乘此和顾人夫。不惟城壁计日可了,兼可以存养缺食人民。」诏特支二百道。
二月十六日,诏丰城县主簿倪仲宽先次放罢丰:原作「豊」,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四改。,令宪司取勘以闻,俟案到,将上取旨。以江南西路转运副使林箎奏「仲宽管洪州南昌县惠门场,非理决挞缺食人魏剩」么。
四月二日,京西路转运判官李佑言:「尚书右丞范致虚奏:『京西灾伤,州县并不依灾伤检放,勒民户依旧纳税,致民力愈困,罪在州县。欲望并给义仓物斛赈济。』奉诏令臣
星坼前去体量诣实,常平官娉延寿先次勒停,余监司并守臣一一并具名奏臣一一:原作「二」,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七改补。。一路义仓,可并特通融支拨赈济,应灾伤流移地分,并令依法放免租税。体量得逐州人户咤去秋霖雨薄收,人民阙食,汝州诸县艰于赈济,致有流移饥殍。唐、邓州县已依法检校放税租外依:原脱,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七改。,赈济管下诸县饥殍流民共三万八千余人。均、房州诸县放税不尽,致自冬及春以来,往往聚为盗贼。」诏以房州知通、逐县知县并冲替,汝州知、通各降一官,唐、邓州知通各转一官。
六月二十七日,开封少尹虞燮言:「去岁诸路水灾,今夏二麦大稔,秋田倍收。一岁之熟,未足以尽补疮痍,尚虑监司、州县例行催科累年之欠,乞行约束。」从之。
十月十九日,诏:「两浙连年灾伤,今岁方始丰熟丰:原作「豊」,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七改。,应积欠不得一并催理,并限三年带纳。」
十二月十六日,监察御史周武仲言:「淮甸旱暵,蒙付以使事。赈济莫急于钱米,而州县往往无之,望依淮南许依邻近发义仓充拨支遣,并京西路汝、(颖)[颍]等州灾伤放免租税指挥,豪民大姓有愿出积粟者,乞藉其名,酬以官爵,其次与免差科一次。所在系官山林塘泺有可推以利民者,乞暂绝其禁,听饥民采食。其利商旅般运,应邻近路分及沿江州军载斛米舟车,并乞与免沿路力胜钱,堰闸、关津不得谷留。」从之,仍许通一路义仓兑拨支给。其流移地分如合放免租税,并合依条,内豪民出粟,不得抑勒。
二年八月二十日,知寿春府侯益言:「臣昨缘去岁秋田旱灾,曾具奏乞依政和七年正月二十六日指挥,许客人于丰熟去处兴贩
米斛丰:原作「豊」,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一八改。,前来灾伤去处出粜,与免沿路力(升)[胜]税钱。后来本府夏麦收成,其上件指挥已行住罢。今岁秋田复又旱损,欲乞依宣和元年十二月十六日指挥行下。」从之。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睦州及管下应避贼者,令所在官司多亏存恤,借与官屋、僧舍居住。内有不能自存之人,依条赈济,疾速施行。」
六年七月九日,诏:「两浙州县人户积欠常平及围田钱、米,元降指挥展限三年起催,今已限满。访闻本路春夏水潦害民田,民至流徙,已令将赈粜官米拯济艰食。所有积欠及围田钱米,特更展限一年,候丰熟日丰:原作「豊」,据同书食货五九之二○改。,依条催理。」
八月十九日,诏:「两浙路州县违法闭籴,邀阻客人,米价翔踊。仰提刑、廉访体究水灾去处,令常平司赈济。州县闭籴邀阻,速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