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449 页/共 1125 页

四年十二月,陕西转运使刘综言:「镇戎军本古原州,前代边防决守之地。其川原广衍,地土沃饶。请兴屯田,且取田五百顷,差下军人二千,置牛八百头,立屯耕种。于军城近北至木峡口及军城前后各置一堡寨,约地土分种田兵士,将牛具就寨居泊,使充镇戍,固不失且耕且战之理。兼彼处要害,若不置寨屯兵,久必难守。」从之。 五年正月,陕西转运使刘(琮)[综]等言:「窃闻迁贼、蕃部于赤沙并托路各置会货易,深虑属朝廷蕃部被虏(问)[间]此句《长编》卷五一作「深虑诱熟户叛涣」。,别致奔冲,乞下总管侦候掩煞。」帝曰:「边界货易往来,若未 条约,便行杀戮,不便。可令明谕缘边人户,今后不得入贼界置会,尚有违犯,即可严行。」二月,西路总管司言,准宣,相度陕府西转运司乞于泾原、环庆州路骑兵内那一半往河北,换步兵防捍。帝曰:「朕累询问西头沿边山川形胜,皆云山谷高下,非骑兵之地。惟泾原州及镇戎军川谷稍宽,此外并可添步军、减骑卒。此可施行。」 三月十二日,西面总管司言贼迁陷灵州,以侍卫马步军都虞候王超为永兴军驻泊都总管,冀州团练使石普副之;徙永兴军驻泊钤辖康继英为干州驻泊钤辖,与西面缘边迭为应援;入内副都知秦翰为环庆、泾原两路钤辖,与王汉忠、李允正同其事,备贼兵之侵轶也。 四月,帝谓宰相曰:「太宗朝,翰林天文官孙士龙尝请于北边置方田,及令民田疏沟塍,可以隔碍胡马。当时为众议所沮。近有殿直牛睿者亦言其事。」吕蒙正等对曰:「此议当时亦以为便,寻命方田使副。而中外咸以为动众劳费,恐无所利,而武臣辈亦耻于营葺,遂罢之。」帝曰:「今若行之,或有所济。宜令有司经度之。」 七月,石隰路总管言:「本路沿河至蕃界皆山险,请以步卒代厅子军六指挥」。帝以此军并绥、夏之民,石州近贼非便,命徙于磁、相州。 九月,诏:「比闻边廷每至夜出兵,伏截险要,翌日益兵,检校蕃贼出入道路,谓之搜恶,可以预备不虞。令陕西诸路通行之。」 十一月,北面沿边诸州上言戎骑悉以 散去。帝曰:「虏境无故聚众,盖以朝廷郊祀,动摇边境耳。」宰臣等曰;「严禋前,陛下不令催发押阵使臣,果如圣断。」 十二月十六日,泾原总管陈兴等请并东山、陇山等处兵入(阵)[镇]戎军,合力以拒贼。诏:「所议贼众奔突,则并东山等七堡寨入近塞,甚良策也。当远其斥候,如贼势稍大,即依所议。其七堡寨刍粟、军器、防城什物等,无得多蓄。」 六年二月,徙并、代钤辖一员,率兵屯岢岚军。初戍岚州,以备北戎、控河西。或言地非冲要,不若徙就岢岚,北拒草城川贼路,西援府州。故有是命。 四月,诏沿边转馈粮运皆密定日,仍多发卒援送。以虏伺知发日,数有邀掠也。 八月十三日,河东转运副使郑文宝言:「忻、代州一路沿边诸寨,粮草齐整,器甲坚利,城壁亦不住修补。乞下元澄、杜守元,暂令更互量带领手下兵士,与都同巡检等 往诸寨点检一次,所贵山后诸州军罔测事宜」。诏代州驻泊副总管元澄等量带衙队当直兵士、往诸寨点检讫,依旧勾当,无事更不得往诸寨。 十七日,对辅臣于便殿,帝曰:「今岁北面已屯大兵,而边将屡奏虏未有隙,且聚军虚费,则民力何以充给 朕切思之,宜因大兵在边,有所制置,以为控遏。且静戎、顺安军界先开营田、河道,可以扼黑卢口、三台、小李一带贼路,亦可通漕,运至极边。宜令乘此师众开浚,使及军城。虏或来挠吾役,即合兵掩杀。」李沆等咸曰:「设险兴功,以制胡骑,守边 之利也。」遂诏内侍阎文庆与知静戎、顺安军王能、马济共督其事,徙莫州路总管石普屯顺安之西,与威虏魏能、保州杨延朗、北平田敏掎角,以为防遏。 十月八日,静戎军王能言于军城东、新河之北开方田城:原作「贼」,据《武经总要前集》卷一六、《长编》卷五五改。,广袤相去皆五尺许,东西至顺安、威虏军地界,必能限隔戎马。纵或入寇,亦易为防捍。仍以地图来上。帝召宰臣李沆等,以图示之,皆对曰:「沿边所开方田开:原作「闻」,据《长编》卷五五改。,臣僚累曾上言,朝延继有商榷,皆以难于设防,恐有奔突,寻即罢议。今专委边臣,渐为之制,故可为边防之备。乞与施行。威虏、顺安军亦宜与制「与制」下原有「从之」二字,据《长编》卷五五删。。且虑兴功之际,虏寇或有侵轶,可选兵共五万人分据险要,渐次兴置之」。遂诏静戎、顺安、威虏军界置方田,凿河以遏胡骑。是月,徙北面都总管兵屯天雄军及邢、洺州,其威虏军兵屯顺安军、莫州,北平塞兵屯定州,宁边军兵屯平虏城,深州、镇定两路兵屯邢、洺、磁、相州,如蕃贼入寇,则会而前进。 景德元年五月,诏自今中国人不得辄随外国进奉人等出境。边吏专知伺察,违者论如律,仍縳送阙下。所在粉壁写诏书以示之。先是,知夔州巫山县吴权卿言:「咸平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有高、南等州进奉蛮人入津搜,襄州樊村人聂廷宪欲随蛮人入顺州,开封府长垣县人张顺随南州指挥使向万入南州,并会赦免罚。」帝令黥面配隶邓、饶、通等州牢城,因有是诏。 八月,诏陕西转运使等:「应西路缘边州所管熟户蕃部,朝廷素有条制,官吏不能遵承,蕃部或有争讼,多不依理平决。或自有规求,或遣人搔扰,以兹结衅,致边鄙不宁。宜令使副等常加案察,其有不能绥边勤职者,并以名闻。」 九月十三日,臣僚上言:「山北多作准备,修盖桥道,及数处谷路差夫修持。窃缘蕃贼多生狡计,盛为铺排,必却于山东动静。然不可不备。乞下代州,令钤辖一人量部领兵士三百人,于茄越、大石、义兴冶、麻谷、梅回、瓶形寨等处往来,体量蕃贼意,或有动静,即使勾抽代州及诸寨(保)[堡]三分兵士等截掩煞。如无动静,亦可牵泄。」诏代州驻泊副总管等常切差人深入探候,倍设堤备。 十五日,诏河北、河东诸路总管各严兵备,仍发广捷军五指挥赴忻州,令知火山军李余懿领援忻代诸寨及分守要害,以御戎人之奔冲。 闰九月十三日,诏河北诸军曰:「北面寇戎已 有动静,切虑无知之辈,接此搔动人户,劫掠资财。仰天雄军已北州军及滨、棣、德、博州等处并都同巡检及捉贼使臣等常切部领军马,往来巡检。如有接此动静之际,持杖劫掠并惊扰人民,情理切害难恕者,不问有无赃,更不分首从,并处斩讫奏。内情理不至切害者,即牢固收禁奏裁。」 十六日,命内侍左班副都知阎承翰同制置东西沿边事。 十月,诏自天雄军至界河已来公私舟船,并随处安泊,所在官司常切巡逻。 二年正月十一日,岢岚军言:「本军接北界,旧有方田,欲修治之。」火山军言:「欲筑月堤以固城垒。」帝曰:「此盖知朝廷与契丹通好,未敢即兴其役。可降诏,谕以违契丹誓约,并罢之」。 十九日,诏令河东、河北沿边州军,自今北界遣职员赍牒部送生口至者,并给与茶彩,及遣人部送出境,并荅其文牒,咸定式以颁之。亦令官吏等详其事之巨细,稍增损其数。 二月,诏:「沿边诸州军如擒获北界奸人,可诘其事状,部送阙下,当释其罪,縻至内地。」先是,帝曰:「朝廷虽与北界通欢,减去边备,而虏之动静不可不知。自来侦事者非可全去,已令沿边州军,且循旧制驱使。深虑为(虑)[虏]所获,以为曲在于我。朕熟思之,彼亦遣人南来侦察,如擒获其人,可不加罪,羁于近郡。彼若有词,引以为解。」故有是诏。 三月一日,文州请许沿边诸寨守把人丁置木弓箭以备戎寇木:原作「未」,据《长编》卷五九改。。从之。 九月,令河北沿边州军遣人入北 界侦事者,除要切须令总管司知者,即如旧制申报。非要切者,不以关报,但以闻奏可也。帝以通好之后,虑或漏泄,致有猜虑,故有是诏。 十八日,诏河东沿边州军:「应北界移牒,事理无疑者,即报之;关机要者,疾置以闻,待报而荅,亦勿令知之」。时安肃军言:「北界移牒,寻捕所失牛畜,本军报云已具奏闻。」帝以事之小者,不必淹缓俟报,又虑事有非顺,难于施行者,不欲出自朝议,故有是诏。 四月七日,顺安军言:「近遣衙前部送擒获奸盗赴北界易州,其知州(侍)[待]衙将以宾礼,饔饩甚厚,虑彼复遣将吏至军,未审接待之礼。」帝命遍谕沿边州军,应北界遣公吏至,并丰以馈饷,或职位高者,即以宾礼接之。 十四日,帝曰:「昨减边城戍兵甚众,然恐此后难以增益。其广信、安肃军见屯兵及二年已上,悉令更代,并以军旅人数完足者,易其部伍残缺者,虽实增之,无嫌也。」仍密谕河朔长吏,凡军士数缺,自当广务招置,勿以敌境通欢辄怠其事。 五月,诏陕西沿边州军,蕃部罚纳献送羊马,悉着籍以给公费。先是,蕃部有罪,纳赀为赎,及守臣出处更代,多以畜产为贺产:原作「扰」,据《长编》卷六○改。,并入于长吏,至有生事以徼其利者,使之不宁。帝廉知其弊廉:原作「兼」,据《长编》卷六○改。欲遽止之,复虑蕃戎犯禁,无以为戒,故有是诏。 三年八月四日,诏河北安抚司沿边州军,如契丹移牒捕罪人,即自擒逐,无得与外境同诣乡村。外境人同诣乡村:原作「水境同诣乡」,据《长编》卷六三改补。。先是,北平寨准北界移文,遣人捕为盗者,因同 往擒获,故条约之。 六日,原、渭(川)[州]、镇戎军上新开方田图,且言:「戎人内属者,皆依之得以安居。」帝以知镇戎军曹玮等能干其职,甚嘉之,仍出示辅臣。 八日,诏沿边州军:「自今强盗入北界,如赃属北界,并据见存者追还,已费用勿追。」 十三日,禁沿边河南州军民于界河捕鱼。时契丹民有(鱼)[渔]于界河,彼国即按其罪,牒报安抚司,因命条约。 九月十九日,诏选使臣二员为长城口巡检,一沿西山,一东抵顺安军,各给兵百人,分道巡逻。以边民多赍禁物及盗贩北界故也。 二十七日,诏北界盗贼亡命至沿边州军者,所在即捕送之。时边郡有盗入北境,彼皆实时擒付边将故也。 十月,河北转运使卢琰言,契丹诸族酋长欲缘界河放猎,及借西山草地打围及:原作「反」,据《长编》卷六四改。。帝曰:契丹誓约甚明,未尝踰越,此必传者误尔。」乃诏沿边州军,如果有此事,则移牒北境,请依誓约。既而边奏言诸族出猎,屡遣人诫部下无得越境,今已北去。 十一月,诏减河北、河东、陕西诸州指挥、使臣,以边防无故也。 十日,何承矩此奏《长编》卷四七、《宋史》卷二七三均系于咸平三年,此系于景德三年十一十日当误。,知雄州何承矩上言:「臣闻兵有三阵:日月风云,天阵也;山陵水泉,地阵也;兵车士卒,人阵也。今用地阵而设险,以水泉而作固,相兹高下,建其陂塘,白浪渺弥而连沧海,纵存胡骑,何惧奔冲。臣早建屯田之利,后戎人犯塞,高阳一路,东负海,西抵顺安,士庶安居,实免侵掠。虽人役暂劳,亦制匈奴之长策。况今顺安以去,地虽跨于数军,路 不遥于百里,纵有丘陵冈阜,亦多川渎泉源,傥因而广之,审地势而制塘埭,自然戢胡骑而息边患矣。又如榷场之设,盖先朝从权立制,以惠戎人。纵其渝信犯边,亦不加废,戎退商行,以全大体。更望慎择疆吏,出牧边民,则北陲安堵矣。」十二月,雄州言:「顷者用兵之际,本部每有密事,不欲漏露,因择驯谨吏专主行之,号机宜司。今契丹修和,请改为国信司。」从之。 景德四年三月,诏:「北面沿边趋境外径路,自非榷场所历,并令转运使因案部规度断绝之。」 四月,河北安抚司言:「伏见巡边使臣宋德交等,以部下兵士散于北鄙山口,控扼商旅道路。乞降诏日委自州县差人控扼,其宋德交等只令于官路警巡,免致边鄙怀疑,缘此生事。」从之。 五月,帝曰:「昨为霸州修葺城池不依旧,北虏之人有词,过成忧虑。兼据边州军言契丹界每见朝廷于沿边兴作,皆多差人伺察动静。可令安抚司密行晓谕沿边州军长吏,常以安静绥抚。除依誓约修葺城池外,应移易寨栅,开修河道,不以小大,并不得辄兴功役,致成事端。所有界河口内创置桩橛,意在隔北鄙舟船,已曾处分杨保用仰遵禀施行。其不得创盖亭台街道等事,即并依二月诏命施行。」 是月,帝宣示宰臣王旦等言:「雄州李允则于州城外决渠为水田,渠通界河,于理非便,请令罢之。」枢密陈尧叟曰:「今天下和平,忽决渠境上,戎人岂不疑 此诚不便。」帝曰:「可令凡寨栅渠不以大小,无得创造。」 六月,帝曰:「近日河北、河东、陕西沿边州军所言边防事,有全然不同者。枢密院可编次所奏,候岁终,较定虚实以闻,聊行惩劝。」 七月,诏翰林〔院〕遣画工分诣诸路,图上山川形势,地理远近,付枢密院。每发兵屯戍,移徙租赋,以备检阅。 大中祥符二年三月,诏曰:「向以边防不 可无备,遂令河北、河东修葺城隍,缮治器甲。枢密院可作条件付边臣,每季首同阅视讫,以状闻,遵为永制。」 八月,诏河东安抚司:「应管内州军与契丹界往来公牒,并知州军照管前后条约,只作本处意度施行。常程公事,即依例牒去。稍带机宜事意,且牒本路,送安抚司看详,并备录实封进呈。敢有违慢及回报卤莽,当议重行朝典。」先是,帝览代州奏回契丹公文云:「所勾取投来百姓张丑儿等,已放逐便讫。」帝曰:「明言受而纵之,何失之甚!」遂有是诏。 九月,诏审刑院大理寺定沿边逃走及越关防刑名。帝览边奏,诸处断罪各异,故令重详定颁下。 十月,帝曰:「昨差使臣送定难军赵德明官告回,言鄜、延州、保安军绝少林木,可降诏谕逐处,令以时栽植。」 十一月,河北安抚司言:「沿边巡检捕得北界民李守明,检括缘行衣物,押送保州讫。」帝曰:「此辈虽至境上,既非奸诈,又无禁物,不必拘留也。宜令保州给其物,以酒殽犒而遣之。」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河北、河东沿边安抚司,应近边不逞之辈,有妄言以惑境外者,严加捕诘。 二十六日,诏:「河北沿黄河先禁采鱼苇,小舟往来,如闻细民赖以资给,自今勿禁。」 三年二月,帝诏示枢密院:「访闻北面沿边州军有应系边机之事,但同寻常事与官吏四散商量,便有行遣,或致漏泄,岂为稳便。可密谕之,只令知州军与逐处通判、钤辖、都监商议施行。其余官员、使臣, 不得辄有干预。」 四月,内出西面曹玮、张崇贵所上泾源、环庆两路州军山川城寨图示宰臣,曰:「处置蕃部俱当。至于储备,亦极详细。宜令别画二图,用枢密院印,一付本路,一留枢密院。」 七月,遣使抚问西面沿边守将。时鄜延路张崇贵言:「蕃落民以秋成获田,遣兵戍境。」帝曰:「此盖虑德明之反复尔」。故遣〔使〕抚谕边城,仍访崇贵防遏之策。使回,言德明境内歉旱,尝为回鹘所侵。德明率所部将劫迥种落,故遣人守境上也。 转运司言称天雄军差澶州临江县主簿宋利涉依诏点检,却是带出朝廷指挥,全不经心。仰降指挥取勘转运司官吏,仍令诸路转运 十月,帝谓宰臣曰:「先降诏,令河北转运司只作在彼意度,与逐处同共点检防城动使物色。今(司)[使]副并提点刑狱朝臣、使臣等,今后因宣敕内涉机宜文字,只作在彼意度施行公事,并子细看详行遣。即不得更带出朝廷指挥,致成漏泄。如违,当行朝典。」 四年三月,帝曰:「降文字与河北安抚使李允则等,近日沿边诸处颇闻兴造劳役。其本处及逐州军应有创造及添修闲慢舍屋去处,并令且住,免扰役军民。」 六年十月,诏河北沿边军州,每年配置防城鹿角,既无用处,多致损烂,即再行科率,可令逐州严行条约。 七年三月,比部员外郎王允明言:「乞下沿边州军官吏并监临主守之人,今后常切辨认,不得容留北界人入仓场库务充脚夫。」帝曰: 「逐处容之已久,事甚不便,可降诏令严禁之。」 六月九日,河北沿边安抚司言:「民王习于北界买到马三疋,已牒送顺义军讫。」帝曰:「界首人户于北中买马,如闻北界买马人名,即皆寘极典,全家远配。兹于可恻「兹于」,疑当作「兹」。又「如闻」以下,《长编》卷八二作:「如闻彼国每擒获鬻马出界人皆戮之,远配其家,甚可悯也。」。自今令安抚司,如北界无文字根究,即差人入夜牵放界首。其捉到人不得令通析卖马人名所居处,但云不相识处,免令屠戮蕃民。」 十一日,河北沿边安抚司上制置沿边浚陂塘、筑堤道条式画图,请付边郡屯田司提振遵守。从之。又言于沿边军城种柳莳麻,以备边用。诏褒之。 七月,诏:「泸州淯井监驻泊并监井使臣监:原作「盐」,据《长编》卷八三改。,今后若在任能抚绥夷人,边界无事,至得替日,当与酬奖。如不切用心,别致生事,当行朝典。」 十月,吏部员外郎李及上言:「正当边防,所管弓箭手员寮指挥使自来无衣甲,乞许量行置办,以备缓急。又鄜延路界地名押班岭已来一带,并与北界山林接连,乞禁止采伐。」并从之。 八年正月,诏:「秦州今后蕃部公事,并总管、钤辖臣僚共议行遣。如知州巡边有便宜事,即一面从〔宜〕施行讫,关报总管钤辖司。」先是,秦州遣人深入戎境兴置寨栅,而州之亡卒有为乡导以侵略边户者,钤辖岑保正上言「岑保正」下原衍「安抚」二字,据《长编》卷八四删。,(讫)[乞]与知州同巡边。帝曰:「秦州巡边事望甚重,今若与钤辖同往,即虑蕃部禀令不一,久非其宜。」故有是诏。 五月,禁沿边人收买他州贡奉人所乘马收:原作「牧」,据《长编》卷八四改。,又令河北转运司裁减定例所科鹿 角,以其数多扰人也。 十月,诏河东安抚司:「今后如有私过北界偷盗及和同收买鞍马孳畜物色等,如是已过关寨,捉获,即于法决讫,刺面配淮南界本城。若别罪名未得断遣,具所犯事情,分析以闻。如未过关寨捉获及买者北界衷私过来人鞍马孳畜物色等买者:疑有误。,即依法决放,更不配军。余依前后条诏施行。」先是,河东军抚司言代州民有与北界私相交易者,止依从重科断。岢岚军民有与北界私相交易及以货鬻之物至界首捕获者,仍于结罪区断。以其刑名不一,乃命法官详定而申明之。 九年五月,诏奖知秦州兼泾源路沿边安抚使曹玮开浚濠堑,自弓门、冶坊、穰、静戎、三阳、定西、伏羌、永宁小洛门、威远凡十寨,共三百八里;又添筑拥城板桥,皆以寨左厢兵充役,无扰于民故也。 八月,诏河北沿边州郡所种桑榆,自今许人租课及以捣纸。 九月二十四日,知并州周起言:「岚、石州并在河东边上,自来不系安抚司所辖。望自今(今)[令]安抚司管勾。所贵凡有边事,悉得应援。」从之。 二十八日,河北安抚司言沿边官地所种榆柳,望令逐处官籍其数以检校。从之。 翌日,内出北面榆柳图示辅臣,数踰三百万。帝曰:「此可代鹿角也。」 天禧元年六月五日,曹玮上言:「南市归顺蕃部都省首领郭厮敦举家居冶坊寨,管句一带蕃部管:原缺,据《长编》卷九○改。,望就命为本族巡检,月给五千,米面五石。」从之。 十二日日:原作「月」,据《长编》卷九○改。,曹玮等言,近役兵 夫缮葺诸寨及创掘县城壕。凡百三十七万三千三百六十九功毕。 七月,令府州置纳质院。 二年四月,知镇戎军张纶言:「原州界屡有蕃夷入钞。今规度门壕至车道岘,约二十五里,以为限隔。」从之。 六月,禁止陕西州军将黑添朱红于北界货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