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448 页/共 1125 页
寸扎弩
真宗景德二年六月,诏步军司虎翼兵士,并给随身黑漆寸扎弩,常令调习。旧例:止殿前司虎翼除战阵给随身黑漆寸扎弩,至是,并步军虎翼亦给焉。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流星弩拒马刀弩
仁宗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献冲阵无敌流星弩及野战拒马刀弩,帝御祟政〔殿〕阅之。
『HS 』『HT H』筋『CX 』陋『HTH』『CX』子弩
干道二年五月十四日,诏:「应诸路州军日前岁额泛抛军器物料,并与除放。见造降样筋陋子弩及箭,疾速制造。」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木鹤弩
木鹤弩
干道九年闰正月二日,宰执进呈知衢州张子颜造到木鹤弩二千张、箭十万张。上言:「外郡于制作有所未工,不若取其材,使军中自为之。可更令别置弩材二千发来。」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筝柱弩
筝柱弩
熙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军器监进再造神臂弓蝎尾牙发及筝柱弩牙发等样,言并可缓急施放放:原作「政」,据本卷上文已见同条改。。以尝奉旨同定夺也。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风雨箭
风雨箭
真宗天禧三年五月,京西转运使臧奎言:「施州弓箭经雨筋胶坏,望(今)[令]改制木弩及风雨箭。」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凿子箭
凿子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言:「与殿前司、马、步军司同定造到一挣刀凿子箭,乞依样制造。」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木羽弩箭
木羽弩箭
真宗咸平元年六月,御前忠佐马军都军头石归宗进木羽弩箭,以木为簳,(木)[羽]为翎,长仅尺余,所激甚远。中人铠甲,簳去而镞留,牢不可拔,蕃人最畏之。愿多造边用,命卫士试之。益归宗廪给,补其子为殿侍。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大风翎弩箭
大风翎弩箭
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献兵器八种,有曰大风翎弩箭,帝时御崇政殿阅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出尖四楞箭
出尖四楞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言:「与殿前司、马、步军司同定造到出尖四楞箭,乞依样制造。」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狼牙箭
狼牙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言与殿前司、马、步、军司同定造到狼牙箭,乞依样制造。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鸭觜箭〕
〔鸭觜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言与殿前司、马、步军司同定造到鸭觜箭,乞依样制造。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火器 火箭 火球 火蒺藜
火器火箭火球火蒺藜
真宗咸平三年八月,神卫兵器军队长唐福献亲制火箭、火球、火蒺藜。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牌〕
〔牌〕
〔栾竹步人排、附排〕原标作「竹牌」,据本文改。。元丰六年九月,上批付刘昌祚:「所进器械具悉,(令)[今]于京师见作军仗、赐卿枪、刀、弓甲等,(备)并栾竹步人排、附排各一,以备出入,卿更省阅,具便否以闻。」
牙牌。宋孝宗干道元年十一月十四日,执政晚对,上出牙牌一面,镌吏、户、兵、刑、礼、工赃吏字,疏事目于下方。上曰:「朕已令制造数副。朝廷事,卿亦当依此,以备遗忘。」
绍兴五年十一月庚午朔,初置节度使已下象牙牌。其法:自节钺正任至横行遥郡,第其官资,书之于牌,御书押字,刻金填之。仍合同制造,一留禁中,一降付都督府。相臣主其事。缓急临敌,果有建立奇勋之人,量功劳先给赐,以为执守。自军兴以来,皆宣抚使便宜给札补转。至是,都省有此请。
传信牌。真宗咸平六年十月,给军中传信牌。先是,石普言:「北面抗敌,行阵间有所号令,则遣人驰告,多失计划,复虞奸诈。请令将帅破钱持之,遇传令则合而为信。」帝以为古有兵符,既已久废,因命用漆木为牌,长六寸、阔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置凿(柄)[枘]令可合,又穿二窍容笔墨,上施纸札。每临阵则分而持之,或传令则书其言而系军吏之颈,至彼合契,乃书复命焉。
傍牌铁蒺藜。皇佑元年六月十七日,殿前、马、步司言:「同共定夺到杨景宗创置御敌傍牌样铁蒺藜,久远并堪使用。」诏令三司指挥逐路转运司据辖下州军见阙及少处,依此量行制造。
竹牌。仁宗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献冲阵拒马皮竹牌,帝御祟政殿阅之。
〔皮行竹队牌〕。熙宁六年六月十七日,诏泾原路经略司选皮行竹队牌五百面,送河州景思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木棍棒〕
〔木棍棒〕
广置棍棒。建炎二年五月十三日,京东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程昌弼言:「今州县之间,军器乏少,乞令诸州县择本土坚韧之木,广置棍棒。其长等身,径可及握,不劳远求,指日可办。(北)[比]弓弩则无挽拽之能否。比刀剑则无鍜炼之工程,用之以御铁骑,则出其右。盖铁骑非箭凿锋刃可害。」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七 备边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七
备边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二月,诏沿边诸郡关防守吏谨视蕃商,无许阑出铜钱。敢故纵者,自五百至五千,令有司差定其罪,着于甲令。有能告者,第赏之。
四年九月五日,诏忻、岚、宪州缘边诸寨,不得纵军士入蕃界打劫,以致引惹贼众。如入界打劫,即于要路截掩杀「截」上疑脱一「栏」字。。若须酬杀者酬杀:原作「雠赛」,据《长编》卷二○改。,非有宣命,无得出境。
七年十月,诏:「应沿边州军县镇等:尔来金革甫宁,创痍渐复,百姓等各思安堵,勉务力田,不得阑出边关,侵挠帐族及掠夺畜产,搔动边陲。宜令所在州县严加侦逻,违者重论其罪。生口羊马等,并送于塞外。」
八年二月,诏「应有蕃部将带人口入蕃界者,宜令所经历及次边州县军镇,常切验认收捉,不得放去。如有将人口货卖与蕃人,及勾该居停住,并依格律处死。验认到人口,便仰根问来处,牒送所属州府,付本家。仍令逐处粉壁晓示。」
雍熙四年二月,诏曰:「深州管内乡村人户等:分野罹灾,寇戎为患,乡州(柔)[蹂]践,生聚流移。朕深切痛伤,遂令改贯,别于津要重建州城。其静安军令改移为深州,已选差知州、通判、职官等往彼,务令惠养生民,抚安黎庶。并限别 处分,自契丹入界,惊移人户等,限敕命到,并
令各归农业。其二税并缘纳物色,悉与蠲放,一准正月德音施行。逐处官吏侯人户归业,常加安抚,不得辄有搔扰。」五月,诏:「访闻河北、河东沿边州军城寨多放斛入北界,累降诏旨断绝。其两地供输人户,止许籴上二供家食用上:疑误。。」今知沿边及两地供输人户,托此为名,夹带将过来偷买斛斗将去,其沿边地分巡检守把人员并知州军、通判、监押、寨主等,亦不严切巡辖,觉察断绝,是致透纳及造粮食过去。今再下沿边州军管属地分坊郭乡村诸色入户,如敢辄将斛一升一合及造作粮食过入北界,及北界人户过来偷买,不计多少,并须用心收捉,赴所属州府勘罪结案,处斩讫奏。若巡检守把人员不切收捉,许四邻并诸色人陈告。应经历地分县镇城寨巡检人员等,并当极断。其巡检、使臣、知州军、都监、监押等,别降宣命施行。如或容纵,亦许人逐处陈告。其知情通容放过,即并与所犯人同罪。如四邻人不切觉察,致有违犯,亦当决配。告事人于逐处官库支钱百千充赏。其断绝香药、茶货入北界,亦准此。」
,衋然伤怀。近者巳许边疆互相贸易,自今沿边戍兵毋得辄恣侵掠,务令安静,称朕意焉」。先是,国家累行吊伐,千里馈粮,民力疲乏。至是,太宗颇有厌兵之意,故有是诏。 端拱元年四月,诏曰:「朕凝命上穹,居尊中土,唯思禁暴,岂欲进兵。至如幽蓟之民,皆吾赤子,每闻交
二年正月,
诏:「兴置方田,命八作使宝神兴等往北面兴功。东壁即令知定州张永得,西壁即令知(刑)[邢]州米信,各兼方田都总管,仍以七人兵官隶属干其事。」
二月,帝与近臣议方田为战守之备,内出手诏谕边将曰:「夫料敌之强弱,古以为难,前岁之举,盖救民涂炭。蠢兹凶羯,敢肆凭陵,蹂践我士民,攻略我城寨。朕今考必胜之策,画必当之计,将以保民安边,略举大意。且(戒)[戎]人胜则深入而不相避,败则逃窜而不相救,固不可力战也。又皆骑兵,利于平陆,驰逐往来,难于羁制,固不可追奔也。若(乘)[弃]小城就大镇,但屯于镇、定、瀛、莫之间,其雄、霸缘边城堡,必苦于寇略,固不可分兵也。惩艾之谋,在于设险。若乃决大河、筑长城,又徒自示弱,为后世笑。朕今立法,令沿边作方田,分颁条制,量地里之远近,列置寨栅,此可以限其戎马而大利我之步兵也。虽使彼众百万,亦无所施其勇。自春至秋,其功告毕,(特)[持]重养锐,挫彼奸黠。如此,则复幽蓟、灭林胡有日矣。」
淳化二年六月,诏:「西路诸州山川路口镇寨,不得放过贩卖人口入蕃,及指挥汉户不得停泊。如有故违,官中察探得知,或被人陈告,勘鞠不虚,所犯人当行严断。」
七月,原州言与使臣及转运使司共收赎到蕃人所买男女数目。先是,边境人户饥荒,多卖男女与蕃中部落。帝
闻其事,颇甚悯恻,特遣使臣与转运使同以物货收赎,各给还父毋。
至道三年三月,内侍杨守斌自府州画地图来上,帝阅视久之。先是,西北边径路必宿重兵以备之,至是,折御卿大破虏众。帝讶契丹从何而至,驰使问其故,乃虏由山峡间细径而入。意以御卿出巡,谋入剽略。御卿谍知,先遣内属戎人邀其归路,因疾击之。虏败走,尘起,迷失本路,人马坠崖谷,死者相枕籍,不知其数,戎帅韩德威仅以身免。因图其地形山川以按视焉。七月,以盐铁副使宋太初充陕府西路诸州水陆计度都转运使,代转运使郑文宝。李继迁阻命河西,崛强沙塞,唯灵武一郡控压西陲。继迁啸引叛亡,数谋侵犯。文宝上言于灵州南界积石岭建清远军。积石当瀚海中,乃不毛之地,无泉水薪蒸。自庆州抵灵州千余里,既不足为控扼应接之所,城垒既就,聚兵屯戍,供(领)[馈]飞挽,民力尤困。自同、华抵环庆军,粟一用钱七百。就本处买粟一围,计重银一两,仍大改青白盐法,不便于民,或起为敓攘,或转死沟壑者,不可胜计。御史中丞李昌龄切言其事,遂诏以太初代文宝。又命内殿崇班、阁门祇侯冯讷与太初乘传赴陕西,相度减省转般粮草,擘画青白盐法及诸不便于民,悉具利害以闻。帝宣谕讷等云:(云)「陕西转运卢之翰与文宝见同职任,文宝制置乖当,流毒一方;之翰缄默顺从,岂 谋王事之意。」因令讷就
鞠之。
三年七月四日三年:原作「二年」,据《长编》卷四二改。按至道三年三月太宗崩,真宗即位,此已是真宗事。,帝语宰臣等曰:「朕欲观边防郡县山川形胜之势,可择其使以往。」乃选左藏库使杨允恭、崇仪副使窦神宝、合门祗侯李允则将命西行。九月,允恭等复命,以山川郡县地形缋图来上。帝御滋福殿,召辅臣,以图示之。历指山川堡壁曰:「朕已令屯兵于内地州郡,而简其闲冗,冀以省费而息关辅之民也。」
真宗咸平三年六月,诏曰:「天宇所临,是惟王土,虽或沦于异俗,人隔皇化,顾念赤子,孰非吾民 如闻边隅,颇纵惊扰,殊爽绥怀之义,宁忘轸恻之心!自今沿边百姓不得辄入北界劫掠,违者仰在在捕系,具狱以闻。」
、竹竿形、阎翁栅凡六路通契丹。今虏方侵轶,宜多为之备。」即遣殿直曹显按从式所陈六路北出,皆虏至之灵丘。其一:独车形, 、北倍 十月,文思使名张从式言:「五台山西至瓶形寨有独车形、冉家庄、南倍(谷)[去]瓶形东(路)[南]至查路处五里,查路至灵丘九十里,凡 谷,去瓶形东南十八里。由倍 至查路处五里,查路至灵丘一百一十里,凡一百四十里。其四:北倍 谷,去瓶形东南二十五里。由倍 三十里。由独车形至查路处五里,查路至灵丘百二十里,凡一百五十五里。其二:冉家庄,去瓶形东南六十二里。由瓶形至石门铺十五里,石门至查路处七里,查路至冉家庄四十里。庄已在虏中,自庄至罗家平十里,罗家平至灵丘五十五里,凡一百三十七里。其三:南倍
路相通。 一百十三里。其五:竹竿形路,去瓶形东北五十里,与虏远探寨路相通。其六:阎翁栅路,去瓶形东南二百里,在虏界中,与北倍(比)[此]从式所言六路。显又别言三路:其一:自瓶形南入番家铺八里,由铺至查路处七里,查路至罗家平十五里,罗家平至灵丘五十里,凡八十五里。其二:自瓶形东南入法直(各)[谷]二十里,由法直至查路处七里,查路至灵丘一百里,凡一百二十七里。其三:自瓶形正南入麻窟谷四十里,由麻窟至查路处十里,查路至灵丘一百三十里,凡一百八十里,而麻窟沿小水复可通镇、定,凡一百八十里。总九路,以为可备。显使还,悉图上之。十二月,诏河北、河东沿边州军城寨,自今军民斩获虏首级,支钱五千,生擒一人,赐十千;其获马堪带甲者纳官,每匹支绢二十匹,不堪者给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