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第 1047 页/共 1125 页
开禧二年五月十二日,臣僚言:「乞行下诸路安抚司,遍牒诸路所管州军,见任总管、路钤、钤辖、路分、将副有昏耄癃疾及七十以上人,许自行陈乞解罢,特与宫观差遣。(今)[令]所居州军应副请给,无致失禄。或身居兵职,不能当繁难任使而顾位不去,帅臣、监司按劾以闻,仍疾速催以次官赴上。内有曾从军者,与存留在任,讲究军事。」诏令逐路安抚司逐一从公(钤)[铨]量,保明申枢密院。
嘉定十三年十二月十日,诏张威特差充利州路马步军副总管,利州驻札,三年满日罢,更不作阙。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巡检
巡检
【宋会要】
掌巡检州邑、捕诘盗贼之事,以合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将军或内侍充。自两州至十州。及沿边寨或路当险要者,亦因其地为名。亦有同都巡检使,供奉官以下为者不云使。沿边又有巡检都监之名。巡检使自一州至九州岛军,有或从道路便宜不限境土。亦有同巡检使,三班为者不云使。自二县至七县。开封府诸县有巡检一员,二县至三县有驻泊、巡检各一员。府界东、西路都巡检使各一员,京城四面各一员。缘海有刀鱼舡、战棹巡检,江、河、淮、海亦有捉贼巡检使,又有驻泊捉贼及巡马递铺、巡河、巡捉私茶盐之名。
太祖干德五年二月,诏诸处巡检、监押自今捕得盗贼及犯曲盐人,并送本属州府,不得擅行决断。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以前登州刺史翟美为濠州刺史,兼江南诸州巡检使,枢密副承旨潘仁谦副之。
二年正月,以广南诸州巡检、唐州刺史曹光实为本州岛团练使,依前巡检。
二年五月,以单州团练使刘延钦为两浙诸州巡检。
真宗咸平三年正月十一日,以西京左藏库使、康州刺史杨允恭为荆湖江浙都巡检使,内殿崇班杨守遵副之,侍禁、合门祗候焦守节为都监。
景德二年三月,以殿直、知雄州机宜司赵延祚为左侍禁、雄州北阙城巡检。延祚,本州岛之大姓,自
太宗朝常出家财交结虏中豪杰朝:原作「庙」,据《长编》卷五九改。,伺戎人动静以白州将,因授殿直,令掌其任。至是,以契丹和好,废机宜司,而有是命。
三年五月十日,置京东五路巡检司,以应天府、曹、濮州、广济军为一路,淄、齐、青州为一路,登、莱、潍、密州为一路,单、济、郓、兖州为一路,沂、徐州、淮阳军为一路。先是,京东诸郡常有 盗依阻山河,州县苦之,乃令合门祗候胡守节与京东转运使张知白等相度所部州军,分为五路,令便于警捕也。
九月,诏选使臣二员为长城口巡检,一缘西山,一东抵顺安军,各给兵百人,分道巡逻。以边民多赍禁物及盗贩北界马故也。
大中祥符元年八月,诏自京至应天府、曹、济、单、蔡、许、汝、(颖)[颍]、陈、澶、濮、淄、青州、广济军,并增置巡检兵、捕贼使臣,及令寄班忠佐提振之。
二年八月,令湖州发卒数十人屯洞庭山。初,帝出山图以示辅臣曰:「此山在水中,四面去岸各十余里,闻歉岁则寇盗多匿其中。」故命警巡之。
九月,徙文州都巡检使廨于州东南之海澳,从转运使所请也。
五年正月,京东都大巡检胡守节言:「部民王吉知 盗所匿,密以告官,请俟擒获,以其赃给之。」帝曰:「然则被盗之家不已重伤乎!宜赐官钱三万,赃物悉归其主。」
二月,诏三班院择使臣为诸州都、同巡检。先是多用补荫未历事者,故申明之。
三月,京城都巡检言:「京城宿铺兵士,自来官中不曾给与杵棒,只逐旋借代
及自收买。欲乞逐铺官给三须鈲子各三条,置簿管系,递相交割,坏即官为易换。」从之。
九月二十八日,淮南转运使王随请差使臣一员充(卢)[庐]、寿等州提辖桥道兼巡检,量给兵士、器械,仍与巡检添支。从之。
十二月,命吏部员外郎、知延州李及兼管界沿边都巡检使,仍给衙队马步兵士。如边境无事,即不得出巡。
六年十一月,分命合门祗候、寄班、三班使臣等为在京新城外驻泊畿县巡检,以奉祀故也。俟车驾回,悉如旧。
七年九月,诏选寄班四员充京城四面巡检寄:原作「可」,据原稿本卷第一三○页改。,仍优与添给,各差禁军马军五十人、步军八人,支给器甲。帝以京城四面巡检疆界阔远,兵士至少,其使臣复不谙练,故有是命。
十月,以侍禁、合门祗候龚德为庆州沿边都巡检使,管勾庆州、华池县、平戎、凤川、柔远、淮安、鄜延州、子午、狗道岭、义位、达磨、洛河川至保安军小胡族地分,置廨于华池县,岁给缗钱五十万,备牢酒以犒蕃族。帝以庆州管熟户尤众,其间有纳质夏州者,故特置是职。
十一月,置戎、泸、资、荣州、富顺监都巡检使一员。时内殿承制、合门祗候马守遵言:「戎、泸等州夷獠杂居,本路钤辖在遂州,缓急不能扞御。」故特置此职。
八年十一月,京东转运司言:「青、潍等州提举巡检捉贼、寄班侍禁刘元晸等到任已来,获贼殊少,手下军马甚多,所至宁无搔扰 况逐州(目)[自]有巡检使臣,乞废提举巡检捉贼一司,却移
登、莱等州都巡检于密州安邱县廨宇安泊。」从之。
九年五月五日,以东染院使染:原缺,据《长编》卷八七补。、平州刺史、知辰州曹克明为宜、融、桂、昭昭:原作「照」,据《长编》卷八七改。、柳、象、邕、钦、廉廉:原作「广」,据《宋史》卷二七二《曹克明传》改。、白等州都巡检使,兼安抚使兼:原无,据《宋史》卷二七二《曹克明传》补。,殿直、马玉为合门祗候,充同巡检,兼安抚都监,并管勾涯洞事。时蛮人屡入寇,故有是命。仍发潭州驻泊虎翼兵三百人以从,岁给公费钱三十万。
七月,以入内西头供奉官杨守珍为东头供奉官、宜融等州权同巡检,兼安扶都管勾溪洞公事,乘传之任。
九月诏:「如闻诸道巡检兵士老病不任事,宜令该路转运、提点弄狱司分行点检,悉以强壮兵卒易之。其衣甲、器械捐赠弊者亦然。」
天禧元年三月,诏徙戎泸资荣州富顺监都巡检使于江安县廨。先是,其廨在戎州,去淯并监押将百里,缓急夷寇惊扰,即应授不及故也。
二年正月,诏川峡巡检、捉贼随行兵卒无料钱者,月给酱菜钱二百,其见请不及者足其数。初,寿春郡王友张士逊言友:原作「支」,据《宋史》卷三一一《张士逊传》改。,捕贼食不及时,皆须自市食物,(故)[欲]望加给之,故有是命。
二月徙泗濠州路巡检廨宇于龟山。先是,僧智悟集乡里凶黠之人为行者集乡里凶黠:前四字原缺,又「黠」原作「辖」,据《长编》卷九一补、改。,计千余人,凌殴平民,恣为不逞恣:原作「恐」;不:原缺。并据《长编》卷九一改、补。。帝遣内侍任守忠取新隶籍者尽逐之者:原无,据《长编》卷九一补。,因命徙巡检以防察焉。
四月,诏自〔今〕巡检使臣宜令选脚色有武勇者充。如军职出身及化外归朝班行,当更详酌差遣。
八月,新城内权都巡检周仁美言:地分巡检军士捕亡卒贼盗不获皆有决罚,而
获之者无赏,今请获亡卒一人赏钱二百,贼一人钱五百。从之。
三年九月二日,供备库使侍其旭言侍:原作「傅」,据《长编》卷九四改。:「广州多蕃汉大商,无城郭。虽有海上巡检,又往复不常,或有剽劫,则全乏御备,请徙广、恩州海上都巡检一员「恩」上原有「祥」字,据《长编》卷九四删。,廨于广州市舶亭南,以便防御。」从之。
二十九日,令诸路巡检不得以犯罪配军卒景迹百姓,于地内缉贼。时京东提点刑狱言,巡检使臣差军卒于地分缉贼,所差之人皆犯罪配隶者,恣乡村扰民,故有条约。
仁宗天圣四年九月,诏:「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知州、知军等,今后常切提举觉察巡检、捉贼使臣,若有盗贼之处,不住催促擒捕。如显是怯懦,即具状以闻,仍于部内选有武勇使臣权差替换。候有劳绩,则具奏闻。如不切觉察,当行朝典。」
十月,上封者言:「在处水路巡检使臣每至警巡,船载骨肉随行,或遇贼惊劫,皆有顾恋,不画时寻趁捉杀,致令溃散。乞今后不得船载骨肉随行。」从之。
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同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张君平言:「汴河至泗州千里堤,多盗贼剽劫,虽有县镇监押、巡检,又缘地里遥远,各有烟火、仓场、库务所系。欲乞每两驿添置巡检使臣一名,却废自京至楚州夹河巡检。」枢密院请于沿汴每两驿置捉贼使臣一员,选差与人员、兵卒七十人,器甲六分,人船一只,于空迥处立廨舍,却省夹河巡检。从之。
七年八月,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
事张仲宣言:「府界诸县颇有贼徒,盖巡检使臣只于廨宇端坐,并不用心。望降诏旨(铃)[钤]辖府界东西路都同巡检、驻泊、捉贼使臣等,自今常切于地分内往来,所到县镇不得住过三五日,仍令诸县每遇巡检、驻泊到彼,却具到发日时文状报本府。如有诸县申报贼盗,令本府画时勾收巡检、驻泊印纸历子批上,候获销破。」从之。
八年十月,供奉官、合门祗候康文德(奉)[奏]:「旧制,都、同巡检及捉贼使臣在任至得替,捉到强劫窃盗及杀人贼分数,磨勘升降施行。其诸州军县镇兼巡检使臣捉获贼盗,不该磨勘赏罚之法,事体未均。欲望(目)[自]今依都、同巡检捉贼使臣例,许令磨勘。」从之。
庆历三年九月,置开封府诸县巡检各一员,分东、西二路,置提举捉贼各一员。是月,诏诸路转运、按察使、提点刑狱及诸州长吏,举所部兵马都监至监临场务使臣有材勇、堪任巡检者以名闻。若捕贼有功,即不次迁擢之。
五年四月五:原缺,据《长编》卷一五五补。,诏保州保:原缺,据《长编》卷一五五补。、广信、安肃军巡检、都监,仍旧每月轮一员出巡边。
六年正月,诏道州、桂阳监猺贼未息,权置都巡检使一员。
七年八月,诏以保州沿边巡检司隶定州路,雄、(霰)[霸]等州界河隶高阳关路。其两司守捍之计,委逐路主将处置。仍分屯兵马,控御贼盗,毋令侵轶。
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以礼宾副使乔铨充庐、寿、光州兼沿淮都巡检使。
皇佑元年二月六日,泾原路都总管、知谓州夏安期言:
「乞(今)[令]原州等处拣选弓手,分作三等,分属东、西两路都巡检下管系。乞差土人使臣四人充弓箭手巡检。」从之。
七月二十四日,京西转司言:「相度滑州韦城,开封府长垣、东明,曹州 句、南华五县之间,自来多有贼盗,合添置使臣一员充五县管界巡检。」从之。
至和二年二月,增置益州外城巡检一员益州外:原缺,据《长编》卷一七八补。,兼管勾城池事。
八月,置宁化军东阳、西阳川至天池东西巡检使臣一员川:原作「州」,据《长编》卷一八○改。,专管勾弓箭手公事。以富弼言宁化军所招耕禁地弓箭手已千余人军所:原缺,据《长编》卷一八○补。,其土人右班殿直高政材勇绝伦,可使为巡检,因以命之。
嘉佑元年五月,权置京城里外巡检,以昼夜大雨。是年七月,罢京师旧城里所增巡检师旧:原缺,据《长编》卷一八三补。。
三年十二月,诏:「诸路每一州军巡检有至三五员者,又三两州至八九州岛有都、同巡检或驻泊、捉贼,员教过多,非唯军马势分,兼遇惊劫,罕能获贼,惟逐县弓手习知贼所匿藏而捕获之。其一州军止留巡检一员,数州留都、同巡检一员。其沿边、沿海及河汴江湖险僻之地湖:原作「潮」,据原稿本卷第一三○页改。,旧有巡检处并留之,其增逐县弓手减散从承符脚力,代以剩员。
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减罢京东西路郓、齐等七州军管界巡检及驻泊兵士,以起居舍人、知制诰刘敞上言,而本路安(府)[抚]、转运司相度以为便也。
五年三月,诏京城外四面巡检,自今并选合门祗候以上常经外任亲民而无赃私罪者为之。是月,罢沧州路岚石及高
阳关路保州沧:原作「仓」,据《长编》卷一九一改。、广信等军都巡检司。
六年七月六日,广南东路转运司言:「广州东江水路至东莞县界,海水至阔,多盗贼,去东南道巡检至远,难为防遏。有地名亭头,千余家,日有市井,乞添置巡检一员于亭头,仍分东南道巡检水军二百人防截。」从之。
十月,诏:「京东西、淮南、江浙江浙:原倒,据《长编》卷一九五乙。、荆湖南北路,比年水灾,盗贼仍起,其令逐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钤辖司于控扼之地于:原无,据《长编》卷一九五补。,相度权增置都、同巡检。候向去丰熟,即复减罢。」
英宗治平元年二月,枢密院言:「请自今使臣充替及降监当者,历任曾经亲民、实有武勇、堪捕贼者,元犯情轻,许举充权巡检,理监(赏)[当]资序。其入亲民差遣、曾犯赃私罪、实有武勇者,亦听举差沿边任使。」从之。
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诏界河巡检三员,自今当以一员屯独流寨,一员屯信安军,一员居霸州治本司事。仍一月一出巡,每季番休相代。
三年十月,以泰州团练使郭绪为沧州总管,兼雄、霸州沿界河至海口及沧州界沿海都巡检使。
国朝以合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此段文字与本门之首全同,似可删去。、将军或内侍充。自两州至十州,及缘边寨或路当险要者,亦因其地为名。亦有同都巡检使,若供奉官以下为之者,即不云使。缘边又有巡检、都监之名。巡检使自一州至九州岛军,有或从道路便宜,不限境土。亦有同巡检使,三班为之者亦不云使。自二县至七县,开封府诸县有巡检一员,
二县至三县有驻泊、巡检各一员,府界东西路都巡检各一员,京城四面各一员。缘海有刀鱼船、战棹巡检,缘江、河、淮、海亦有捉贼巡检,又有驻泊捉贼及巡马递铺、巡河、巡捉私茶盐之名。
景德三年,置京东五路巡检司,以应天府曹、濮州、广济军为一路,单、济、郓、兖州为一路,淄、齐、青州为一路,登、莱、潍、密州为一路,沂、徐州、淮阳军为一路。
大中祥符五年,诏三班院择使臣为诸州都、同巡检。
七年,诏选寄班四员充京城四面巡检。
庆历三年,置开封府诸县巡检各一员,又分东西二路置提举捉贼各一员。
嘉佑元年,权置京城里外巡检,以昼夜大雨。寻罢旧城里所增巡检。
三年,诏:「诸路每一州军巡检有至三五员者,又两三州至八九州岛有都、同巡检或驻泊捉贼,员数过多,非唯军马势分,兼遇惊劫,罕能获贼,惟逐县弓手习知贼所匿藏而捕获之。其一州军止留巡捡一员州:原作「员」,据原稿本卷第一二九页改。,数州留都、同巡检一员,其缘边缘海及河汴江湖险僻之地,旧有巡检处并留之。」
景德三年德:原作「佑」,据《长编》卷六三改。,上封者言:「诸处巡检务任武勇、心力强明者,乞不以福建,荆湖、江浙、川峡及衙前、省职文资出身入领其事领:原作「岭」,据《长编》卷六三改。。真宗谓枢密使王钦若曰:「人之勇怯岂拘南北,若此区别,非任人之道。」
《归田录》:太祖时,郭进为西山巡检,有告其阴通河东刘继元,将有异志者,太祖大怒,以其诬害忠臣,命缚其人予进,使自处置。进得而不杀,谓曰:「尔能为我取
继元一城一寨,不止赎尔死,当请赏尔一官。」岁余,其人诱其一城来降,进具其事送之于朝,请赏以官。太祖曰:「尔诬害我忠良,此纔可赎死尔,赏不可得也。」命以其人还进。进复请曰:「使臣失信则不能用人矣。」太祖于是赏以一官。君臣之间盖如此。
太祖时,李汉超为关南巡检使。汉超武人,所为多不法。久之,关南百姓诣阙讼汉超贷民钱不还,及掠其女以为妾。太祖召百姓入见便殿,赐以酒食,徐问曰:「自汉超在关南,契丹入寇者几 」百姓曰:「无也。」太祖曰:「往时契丹入寇,边将不能御,河北之民岁遭劫虏,汝于此时能保其赀财、妇女乎 今汉超所取,孰与契丹之多 」又问讼女者曰:「汝家几女 所嫁何人 」百姓具以对,太祖曰:「然则所嫁皆村夫也。若汉超者,吾之贵臣也,以爱汝女则取之,得之必不使失所。与其嫁村夫,敦若处汉超家富贵。」于是百姓皆感悦而去。太祖使人语汉超曰:「汝须钱,何不告我而取于民乎 」乃赐以银数百两,曰:「汝自还之,使其感汝也。」汉超感泣,誓以死报。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提举兵甲巡检事
提举兵甲巡检事
淳熙十五年七月八日,诏夔州守臣兼提举归峡州兵甲司公事。以知夔州杨辅言:「夔之与归,(蜃)[唇]齿相资,今以归州改隶湖北,则夔之屏蔽单弱,一有缓急,事不相应。乞依江西赣州兼广东南雄州兵甲公事例,庶几利害相通,以备不虞。」故有是命。
淳熙元年正月四日,诏永州祁阳县排山增置巡检一员。五年,
诏改作衡永州接界巡检。并从前后守臣之请也。
二年闰九月七日,广南西路司言:「邕、宾、横、贵数州之间,有古棘、虚、通诸州境,寇盗往来会集之地,向来有巡检。今乞依旧置一员,乞以宾横州同巡检为名;招置土军,五十人为额。」从之。
三年三月十三日,成都府路都钤辖司言:「威州巡检即无立定满替赏格,乞依茂州、石泉军巡检例,减磨勘三年。」从之。
八年二月二日,知江陵府高夔言:「石首、监利、巘江三县巡检见在监利县置寨,缓急只可照管一县。其鲁家洑在三邑之间,欲移就鲁家洑置寨把截,庶可通照三县地分。」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