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府志 - 第 266 页/共 477 页
三里许,明崇祯间,知县乔明旃申请改建县东杨下溪东惠济桥右,建厅三间,后步三间。
墩
汛二处。三溪汛兵四名,板树汛兵四名。
把总一员,专管太平县地方战
守。兵丁一十九名,驻扎太平县城内。演武场旧在太平县治东,顺治八年知县陈
善政移建东溪桥头。墩汛五处。河口汛
兵二名,箬岭汛兵三名,油竹坑汛兵三名,黄花岭汛兵三名,桃坑汛兵二名。
按:
顺治四年设
立营房墩台牌坊,雍正三年添设烟墩,原以护卫行旅,稽查奸宄。定例如有坍塌之处,专汛
武弁详报该管上司,系总兵所辖者,即责令总兵官,系副将所辖者,即责令副将官,会同地
方官亲勘修理,以昭慎重。
军器库
在参将署箭道内库楼,
上下共六间,收贮军装器械,定年
限分别修制。
按:军装器械该管官查明应行修整者,详明动支盈余公费银两,册报
工部核销。
安徽各标协营盔面甲面定十五年,制造铁盔铁甲定二十五年,应修五十年。应造绵盔、绵甲
定十
年,应修二十年。应造旗帜定十年,应修二十年。应造号帽、号褂、号袍定五年,应修十年
。应
造藤牌定十年,应修二十年。应造牌刀、挑刀、双刀、带刀定十五年,应修三十年。应造鸟
枪、马枪、
长枪定二十年,应修四十年。应造帐房、凉篷定十年,应修二十年。应造锹锄、斧镢、锣锅
,如有
损坏随时贴换,毋庸定以年限。宁国营军器向极充裕,顺治初邱、胡二总镇因公悉取用之,
乙
未宣城知县王同春添置鸟枪七十管,其时制造军器,文官会同武弁修造,今专归营经理。
现
存军器:马步弓箭鸟枪兵铁盔三百六十四顶,弓箭兵铁甲一百七十八身,鸟枪兵
绵甲一百八
十六身,弓箭鸟枪藤牌兵号帽三百八十七顶,弓箭鸟枪兵红布镶边号褂三百五十七身,牌兵
夹布滚衣三十身,战腰三十条,夹套裤三十双,鸟枪一百八十六杆,钺斧一百八十六把,弓
箭兵腰刀一百七十八口,角弓一百七十八张,撒袋一百七十八副,各官弁余箭八百枝,各兵
余等箭九千九百四枝,藤牌三十面,牌刀三十口,马枪七杆,九龙袋七副,大旗八面,铜顶
八根,小旗四十面,铜顶四十根,红旗八面,铜顶八根,先锋旗十面,铜顶十根,绸方旗四
面,绸尖旗四面,火焰边尖角绸禀令旗一面,尖角布旗三十五面,大阵鼓一面,督阵鼓八面
,海螺一十六个,铜锣四面,金锣二面,更鼓一面,号鼓一面,号筒二枝,长号二枝,营门
一架,木箱一只,木架一张,布城三座,夹布帐房二十六顶,梁柱铁掘斧锹锄槌二十六副,
夹顶单围布凉篷一顶,梁柱铁掘绳一副,夹布帐房一顶,梁柱铁掘铁槌一副,锣锅四十九口
,竹架布灯笼一百三十五盏,齐眉棍一百三十五根,铁法炮三位,子母炮一位,内子炮四
个,劈山炮四位,过山鸟五位,马蹄炮三位,大铁子二十七个,重二十九斤,小铁子一百八
十七个,重二十七斤八两。
火药局在宣城县春归台,平屋六间,收贮硝
铅等项。储备火药四
千五百六斤,铅子一千三百七十斤十三两四钱,麻制火绳一千四百六十四丈。按
:操演枪炮,
岁需火药每年赴安徽藩库请领:硝六百五十二斤十两八钱八分,磺八十一斤九两三钱六分。
到营在存营公费项下,动给炭工银五两五钱四分六厘制配。岁需枪铅一百一十四斤七两六钱
八分,亦在存营公费项下,动给银四两六厘采买制子操用。
附六县险隘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