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 - 第 35 页/共 61 页

〔二〕 “剖符典千里”,此条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李善注亦引,文字与此全同。   韦豹   韦豹,〔一〕字季明。数年辟公府,〔二〕辄以事去。司徒刘恺辟之,谓曰:“卿轻人,好去就,故爵位不逾。〔三〕今岁垂尽,当辟御史,意在相荐,子其留乎?”豹曰:“犬马齿衰,〔四〕岂敢久待。荐之私,〔五〕非所敢当。”遂跣而起,恺追之,遥去不顾。〔六〕御览卷六三一   〔一〕 “韦豹”,韦彪族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六韦彪传附载其事。   〔二〕 “数年辟公府”,聚珍本无“年”字。按“年”字系衍文,范晔后汉书韦彪传无此字。下文云:“卿轻人,好去就。”正承“数辟公府”为言。   〔三〕 “逾”,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跻”。   〔四〕 “犬”,聚珍本作“夫”。按“犬”字是,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犬”。   〔五〕 “荐之私”,从上下句来看,此当四字为句。聚珍本“荐”上有“论”字,于义不通,必是误字。范晔后汉书韦彪传载韦豹言云:“犬马齿衰,……不堪久待,选荐之私,非所敢当。”是“荐”字上脱“选”字。   〔六〕 “遥”,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径”,于义较长。   桓虞   桓虞,〔一〕字伯春,〔二〕时迁尚书仆射,〔三〕据法断事,周密平正,以为能,擢为南阳太守。〔四〕书钞卷五九   〔一〕 “桓虞”,范晔后汉书无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一略载其事。   〔二〕 “字伯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章和元年李贤注:“桓虞,字仲春,冯翊万年人。”建初四年注亦云“字仲春”。又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云:“虞字仲春。”   〔三〕 “时迁尚书仆射”,陈禹谟刻本书钞无“时”字,姚本、聚珍本亦无“时”字。此句上聚珍本有“冯翊万年人”一句,疑是据上引范书李贤注增入。   〔四〕 “擢为南阳太守”,范晔后汉书章帝纪云:建初四年五月甲戌,“南阳太守桓虞为司徒”。据此,桓虞擢为南阳太守当在建初四年前。   赵勤   赵勤,〔一〕字益卿,〔二〕刘赐姊子。勤童幼有志操,往来赐家,国租适到,时勤在旁,赐指钱示勤曰:“拜,乞汝三十万。”〔三〕勤曰:“拜而得钱,非义所取。”终不肯拜。〔四〕御览卷八三五  赵勤,字孟卿,南阳棘人。〔五〕明达好学,介然特立。太守骆珍召署曹吏,至掾督邮。太守桓虞下车,叶令雍霸及新野令皆不遵法,乃署勤督邮,〔六〕到叶见霸,不问县事,但高谈清论以激厉之,霸即陈责解印绶去。〔七〕勤还入新野界,令闻霸已去,遣吏奏记陈罪,复还印绶去。虞乃叹曰:“善吏如良鹰矣,下□即中。”〔八〕御览卷二五三   赵勤,南阳人,太守桓虞召为功曹,〔九〕委以郡事。尝有重客过,欲讬一士,令为曹吏。虞曰:“我有贤功曹赵勤,当与议之。”□于内中听,〔一0〕虞乃问勤,勤对曰:“恐未合,众客曰止,〔一一〕止,勿复道。”〔一二〕御览卷二六四   〔一〕 “赵勤”,范晔后汉书未见。   〔二〕 “字益卿”,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二五三引作“字孟卿”。   〔三〕 “乞”,给与。“三十”,姚本同,事类赋卷一0引亦同。聚珍本作“二”。   〔四〕 “终不肯拜”,此句下聚珍本注云:“此段一本作‘勤少孤,尝从人贷钱。或以钱示勤曰:“汝起拜,即与汝。”勤曰:“拜汝得钱非义。”终不肯拜。’”所谓“一本”,即指姚本。姚本辑有这段文字。此条书钞卷八五引作“勤少孤,往来刘赐家,赐指钱示勤曰:‘汝起拜赐汝。’勤曰:‘拜而得钱,非义所取。’终不肯拜”。   〔五〕 “棘”,南阳郡无棘县,当作“棘阳”。   〔六〕 “署”,原误作“复”,姚本、聚珍本作“署”,书钞卷七七引同,今据改。   〔七〕 “陈责”,当作“自责”。姚本、聚珍本无,书钞卷七七引亦无此二字。   〔八〕 “下□即中”,此条御览卷九二六、事类赋卷一八、文选卷二八鲍照东武吟李善注亦引,文字疏略。“□”,臂套,以皮为之。   〔九〕 “功曹”,即郡守下的功曹史,主要掌管人事,也与闻一郡政务。汉代县也置功曹。   〔一0〕“听”,与“厅”字通。   〔一一〕“众客”,据上文,当作“重客”。   〔一二〕“勿复道”,此条书钞卷三四、卷七七亦引,仅有前四句,文字微异。   王阜   王阜,〔一〕字世公,蜀郡人。少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精庐。〔二〕以尚少,〔三〕不见听。后阜窃书诵尽,日辞,欲之犍为定生学经,取钱二千、〔四〕布二端去。母追求到武阳北男谒舍家得阜,将还。后岁余,白父升曰:“令我出学仕宦,〔五〕傥至到今,毋乘跛马车。”升怜其言,听之定所受韩诗,年七十为食侍谋,童子传授业,声闻乡里。〔六〕书钞卷一三九  王阜,字世公,为重泉令,政治肃清,举县畏惮,〔七〕吏民向化,鸾鸟集止学宫。〔八〕阜使校官掾长涉叠为张雅乐,〔九〕击磬,鸟举足垂翼,应声而舞,〔一0〕翾翔复上县庭屋,〔一一〕十余日乃去。〔一二〕御览卷二六七   王阜为益州太守,边郡吏多放纵。阜以法绳正吏民,不敢犯禁,政教清静,百姓安业,时有神马见滇河中,〔一三〕甘露降,芝草生,〔一四〕白乌见,连有瑞应。世谓其持法平,政宽慈,〔一五〕惠化所致。〔一六〕御览卷二六0   王阜为益州太守,大将军窦宪贵盛,以绛罽襜褕与阜,阜不受。〔一七〕尝移书益州,取六百万。阜疑有奸诈,以状上。宪遣奴驺帐下吏李文迎钱,〔一八〕阜以诏书未报,距不与文。积二十余日,诏书报,给文以钱市马。 御览卷八三五   〔一〕 “王阜”,范晔后汉书无传,西南夷传略载其事,但“阜”字作“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   〔二〕 “父”,孔广陶校注本书钞无此字,但明正德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藏旧抄本等皆有“父”字。聚珍本和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亦有“父”字,今据增补。“精庐”,亦称“精舍”,集生徒讲学之所。   〔三〕 “以尚少”,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原误倒为“尚以少”,明正德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抄本等尚不误,今从之。此句聚珍本作“以少”,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作“以尚幼”。   〔四〕 “取”,聚珍本作“携”。   〔五〕 “令”,聚珍本作“今”。按“令”字是。   〔六〕 “年七十为食侍谋,童子传授业,声闻乡里”,聚珍本注云:“此段文义难明。”按前二句有讹脱,文义大致是说王阜以少年传授生徒。“七十”当作“十七”。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九引谢承后汉书云:“王阜幼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就学,父母以阜少不允。阜窃书负箧,乘跛马车,从安定受韩诗。年十七经业大就,声闻乡里。”辞虽与东观汉记多所不同,但“七十”二字足可据此得到纠正。   〔七〕 “政治肃清,举县畏惮”,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七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鸾鸟集止学宫”,聚珍本有巴异传,辑有以下一段文字:“巴异为重泉令,吏民向化,鸾鸟止学宫。”“巴异”即“王阜”之讹。辑者不察,遂误以为东汉有巴异一人。   〔九〕 “阜使校官掾长涉叠为张雅乐”,此句字有舛误。县令属官没有以“校官掾”为称者。六帖卷九四、合璧事类别集卷六二引作“授官椽”,亦误。汉无“长涉”,“涉”或是“沙”字之讹。姚本作“阜使官掾沙叠为张雅乐”,聚珍本作“阜使五官掾长沙叠为张雅乐”,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九0、卷九九引作“阜使掾汝叠为张雅乐”,御览卷九一六引作“阜使掾沙叠为乐”,孰是孰非,不能确考。   〔一0〕“应声而舞”,此句合璧事类别集卷六三引作“应乐声而飞舞”。   〔一一〕“翾”,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九九皆引作“翱”。   〔一二〕“十余日乃去”,此条书钞卷三五、卷一0八,初学记卷一六,御览卷五七六,记纂渊海卷七八、合璧事类外集卷一四亦引,字句较此简略。   〔一三〕“时有神马见滇河中”,原无此句,书钞卷七五引有,今据增补。此句聚珍本作“神马四出滇河中”,类聚卷五0引作“神马四出镇河中”,是聚珍本据类聚,又校正了“镇”字之讹。   〔一四〕“芝草生”,原无此句,聚珍本亦无,书钞卷七五引有,今据增补。   〔一五〕“世谓其持法平,政宽慈”,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世谓其用法平正宽兹”,类聚卷五0引同。   〔一六〕“惠化所致”,“惠”字原误作“有”,聚珍本、类聚卷五0引尚不误,今据改。此条稽瑞引作“章帝元和二年,王阜为益州牧,白乌见”,字句极略。   〔一七〕“以绛罽襜褕与阜,阜不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御览卷六九三引有,今据增补。   〔一八〕“遣”,原误作“追”。聚珍本作“遣”,甚是,今据改。   宋杨〔一〕   宋义后有宋昌。〔二〕史记卷一0孝文本纪索隐  安帝永宁元年,〔三〕遣大鸿胪持节至墓赐印绶,追封当阳侯。〔四〕书钞卷四七   〔一〕 “宋杨”,“杨”字姚本同,聚珍本作“扬”,书钞卷四七引作“阳”。范晔后汉书卷五五清河孝王庆传略载宋杨事。   〔二〕 “宋义后有宋昌”,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云:“清河孝王庆,母宋贵人。贵人,宋昌八世孙,扶风平陵人也。父杨,以恭孝称于乡闾,不应州郡之命。”据此可知宋杨为宋昌七世孙。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永宁元年”,姚本同,聚珍本作“永宁二年”。   〔四〕 “追封当阳侯”,据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记载,殇帝死后,庆子祜嗣立,是为安帝。安帝追谥宋贵人曰敬隐后,追封宋杨为当阳侯,谥穆。 卷十四  传九   东观汉记卷十四   传九   宣秉   宣秉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一〕上特诏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二〕御览卷二二五   〔一〕 “宣秉”,字巨公,冯翊云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六亦略载其事。   〔二〕 “故京师号曰‘三独坐’”,此条书钞卷六一、卷一三三,类聚卷六九,御览卷七0九亦引,文字微异。   宣彪   宣彪官至玄菟太守。〔一〕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宣秉传李贤注   〔一〕 “宣彪”,事附见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宣秉传。   张湛   张湛,〔一〕字子孝,右扶风人。以笃行纯淑,乡里归德,虽居幽室闇处,自整顿,〔二〕三辅以为仪表。御览卷四0三  张湛为冯翊,〔三〕见府寺门即下。主簿进曰:“位尊德重,不宜自轻。”湛曰:“礼,下公门,〔四〕何谓轻哉?” 类聚卷二一   张湛为光禄勋,〔五〕帝临朝,或有惰容,湛辄谏其失。常乘白马,上每见湛,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六〕类聚卷九三   张湛,字子孝,为光禄大夫,〔七〕数正谏威仪不如法度者。湛常乘白马,上有异政,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八〕书钞卷五六   张湛,字子孝,为太子太傅,及郭后废,〔九〕因称疾不朝,〔一0〕拜太中大夫,病居中东门候舍,〔一一〕故时人号中东门君。帝数存问赏赐。后大司徒戴涉被诛,〔一二〕帝强起湛以代之。至朝堂,遗失溲,〔一三〕因自陈疾笃,不能复任朝事,遂罢之。〔一四〕御览卷二四四   〔一〕 “张湛”,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自整顿”,“自”字上聚珍本有“必”字。按当有“必”字,范晔后汉书张湛传云:“居处幽室,必自修整。”   〔三〕 “张湛”,原误作“张堪”。张堪,字君游,南阳宛人,未曾为冯翊。而张湛于建武初年为左冯翊,见范晔后汉书本传、袁宏后汉纪卷七。此条下文“湛”字原亦误作“堪”,今一并校正。   〔四〕 “礼,下公门”,礼记曲礼云:“大夫士下公门,式路马。”郑玄注:“皆广敬也。”   〔五〕 “张湛为光禄勋”,建武五年,张湛为光禄勋。见范晔后汉书本传。   〔六〕 “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此条御览卷八九四亦引,文字全同。   〔七〕 “为光禄大夫”,建武七年,张湛为光禄大夫。见范晔后汉书本传。   〔八〕 “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此条类聚卷二四、卷四九,御览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九〕 “郭后”,名圣通,建武二年,立为皇后。十七年,废为中山王太后。见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   〔一0〕“不朝”,此二字原无,书钞卷六五引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一一〕“中东门候舍”,范晔后汉书张湛传李贤注云:“汉官仪曰:‘洛阳十二门,东面三门,最北门名上东门,次南曰中东门。每门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千石。’‘候舍’,盖候之所居。”   〔一二〕“大司徒戴涉被诛”,建武十五年,戴涉为大司徒。二十年,下狱死。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三〕“遗失溲”,“溲”字下聚珍本有“便”字,范晔后汉书张湛传同。   〔一四〕“遂罢之”,此条书钞卷五六亦引,字句较略。   王丹   王丹,〔一〕字仲回,京兆人也。每岁农时,载酒肴,便于田头大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余酒肴而去。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李贤注  王丹闾里有丧忧,辄度其资用,教之俭约,因为其制日定葬,其亲丧不过留殡一月,其下以轻重为差。御览卷五五三   王丹资性清白,疾恶豪强。〔二〕时河南太守同郡陈遵,关西之大侠也。其友人丧亲,遵为护丧事,〔三〕赙助甚丰。〔四〕丹乃怀缣一疋,陈之于主人前,曰:“如丹此缣,出自机杼。”遵闻而有惭色。御览卷八一八   更始时,遵为大司马护军,出使匈奴,过辞于丹。〔五〕丹曰:“俱遭世反覆,〔六〕唯我二人为天地所遗。〔七〕今子当之绝域,无以相赠,赠子以不拜。”遂揖而别,遵甚悦之。〔八〕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李贤注   邓禹平三辅,粮乏,王丹上麦二千斛。禹高其节义,表丹领左冯翊。〔九〕御览卷八三八   王丹为太子少傅,蹇蹇正直。〔一0〕翰苑新书卷二八   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一一〕丹被征,霸遣子昱往。〔一二〕昱道遇丹,拜于车下,丹答之。昱曰:“家公欲与君投分,何为拜子孙耶?”丹曰:“君房有是言,〔一三〕王丹未之许。”〔一四〕御览卷五四二   王丹子有同门生丧亲,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结侣将行,丹怒挞之五十,〔一五〕令寄缣二匹以祠焉。〔一六〕或问其故,丹曰:“交道之难,未易言也。” 御览卷八一八   王丹,字仲回,初有荐士于丹者,丹选举之,而后所举者陷罪,丹免,〔一七〕客惭自绝。〔一八〕俄而征丹复为太子太傅,乃呼客见之,谓曰:“何量丹之薄?”不为设食以罚之,〔一九〕相待如旧。御览卷六三一   〔一〕 “王丹”,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此下四句原无,御览卷四三一引云:“王丹,字仲因,每岁农时,辄载酒肴于田间,候勤者与而劳之。”“仲因”乃“仲回”之讹。今据增补“王丹,字仲回”、“每岁农时”三句。“京兆人也”一句,系据御览卷四九一增补。聚珍本有此四句。   〔二〕 “资性清白,疾恶豪强”,此二句聚珍本连缀在首条“京兆人也”句下,叙事次序舛乱。此二句是概括语,下即叙述“资性清白,疾恶豪强”的具体事例,文理自当如此。御览卷四九一引与此相同,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叙事次序亦与此相同。   〔三〕 “遵为护丧事”,“遵”字下记纂渊海卷五八引有“亲”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