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 - 第 31 页/共 61 页

〔一四〕“绥定西羌”,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羹亭”,原作“美亭”,御览卷一九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羹亭”,类聚卷五一引同,今从改。水经注卷二一云:汝水又东南流径不羹城南,其地为亭,“东观汉记曰:‘车骑马防以前参药,勤劳省闼,增封侯国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即此亭也”。“千二百五十户”,姚本、聚珍本作“一千二百户”,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同。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作“千三百五十户”。   〔一六〕“身带三绶,宠贵至盛”,记纂渊海卷七一引此二句。   〔一七〕“字公平”,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防字江平,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东观汉记又云防字孝孙。   〔一八〕“行每日出”,此句有脱误。其下原有“上征讨四方,令防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数句。按书钞卷五三下条注文云:“续汉书:‘李通字次元,为光禄勋。时上征讨四方,令通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是书钞卷五三所引东观汉记“上征讨四方”云云,系由下条误入,今删去不录。   〔一九〕“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马防上言:‘圣人作乐,所以宣气致和,顺阴阳也。臣愚以为可因岁首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今据增补。“十月迎气乐”,范书马防传作“十二月迎气乐”。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据范书章帝纪李贤注所引辑录。玉海卷六、卷一二、卷一0四亦引此条文字,卷六据隋书音乐志引,卷一二所引与范书李贤注同,卷一0四亦同李贤注,然又略有增补。   〔二0〕“拜执金吾”,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防未曾拜执金吾,其弟光曾自越骑校尉迁执金吾。   〔二一〕“上言孝章”,此句有讹误。御览卷二三七引作“上事处”,亦有误。   〔二二〕“议多见用”,“议”原误作“义”,今据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改正。此条姚本作“马防,字孝孙,拜金吾,性矜严公正,数言政事,多见采用”,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聚珍本仅取姚本末三句,首句上补“防”字。万花谷续集卷三亦引此条,字句较略。   〔二三〕“黄门侍郎”,原无“侍”字,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0一、卷四七0引有,今据增补。   〔二四〕“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七0引有此句,仅无“防”字。此条书钞卷五八、初学记卷一四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五〕“赋敛羌胡”,书钞卷四一仅引此一句。   马光〔一〕   光遭母丧,哀恸感伤,形骸骨立。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防传李贤注  马光,字叔山,为卫尉,上以光谨敕畏慎,特亲异之。〔二〕书钞卷五三   马光,字叔山,监越骑校尉。视事,帅厉吏士,〔三〕教习有方。〔四〕时五校尉令在北军营中,光以为五校尉主禁兵武备,〔五〕所以宿卫两宫,不宜在一处,表请二校尉附北宫。诏书许越骑、射声等治北宫。〔六〕书钞卷六一   章帝与舅马光诏曰:“朝送鹿脍,宁用饭也。” 御览卷八六二   马光,字叔山,拜太仆,视事减省诸费,岁千万以上。书钞卷五四   光前坐党附窦宪,〔七〕归国,为宪客奴所诬告。奴名玉当。初,窦氏有事,玉当亡,私从光乞,不与。恨去,怀挟欲中光。官捕得玉当,因告言光与宪有恶谋,光以被诬不能自明,乃自杀。光死后,宪他奴郭扈自出证明光、宪无恶言,光子朗上书迎光丧葬旧茔,诏许之。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防传李贤注   〔一〕 “马光”,马援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马防传略载其事。   〔二〕 “特亲异之”,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视事,帅厉吏士”,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凡四引东观汉记马光传,其中两引亦有此二句,今据增补。   〔四〕 “教习有方”,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作“教习吾兵”。按姚本、聚珍本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   〔五〕 “主禁兵武备”,此五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东观汉记亦有此五字,今据增补。   〔六〕 “等”,姚本、聚珍本作“寺”。   〔七〕 “光前坐党附窦宪”,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三句下李贤注尚引有“乃自杀”一句,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据范书和帝纪,光自杀于永元六年二月。   马客卿〔一〕   马援子客卿,〔二〕幼而歧嶷,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来过,客卿逃匿不令人知。外若讷而内沉敏。〔三〕援甚奇之,〔四〕以为将相器,故以客卿字焉。御览卷三八四   〔一〕 “马客卿”,马援第四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附载其事。客卿为字,依史例当以名标目。因客卿名不可考,姑以字立目。袁宏后汉纪卷九云:“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谋议之士集于门下。客卿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之,以为壮大必任将相,故以秦时官号字焉。”   〔二〕 “子”,原误作“字”,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内”,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客卿“外若讷而内沉敏”。   〔四〕 “援”,原误作“兄”,聚珍本不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亦作“援”,今据改正。   马严〔一〕   余卒时,严七岁,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二〕明年,母复终,会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余外孙右扶风曹贡为梧安侯相,迎严归,养视之。至四年,叔父援从车驾东征,过梧安,乃将严兄弟西。严年十三至雒阳,留寄郎朱仲孙舍,大奴步护视之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严从其故门生肆都学击剑,习骑射。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帝诏马严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四〕御览卷一八四   显宗拜马严持兵长史,将北军五校士、羽林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卫护南单于,听置司马、从事。牧守谒敬,同之将军。敕严过武库,〔五〕祭蚩尤,帝亲御阿阁,〔六〕观其士众,时人荣之。御览卷五二六   马严拜御史中丞,〔七〕赐冠帻衣服车马。严为司马,职典兰台,外营州牧,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八〕书钞卷六二   马严,字威卿,为五官中郎将,边境每有事,辄下严处便宜。上初立,汲汲欲知下情,引纳严,敕有所闻见辄言。帝令自今以往,诸上便宜封表,遣子以往,都使诣省门,帝自劳以手书。书钞卷六三   马严为陈留太守。〔九〕建初中,严病,遣功曹史李龚奉章诣阙。上亲召见龚,〔一0〕问疾病形状,以黄金十斤、葛缚佩刀、书刀、革带付龚,〔一一〕赐严,遣太医送方药。〔一二〕类聚卷六0   〔一〕 “马严”,字威卿,马援兄马余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据汉书元后传载,成帝河平二年,王谭被封为平阿侯。谭卒,子仁嗣。仁卒,子术嗣,时为平帝元始三年。“王述”与“王术”为一人。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援兄子婿王磐子石,王莽从兄平阿侯仁之子也。”则王述当为马严姊婿之昆弟,此云姊婿父,不可据。   〔三〕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严“从平原杨太伯讲学,专心坟典,能通春秋左氏”。李贤注云:“东观记曰从司徒祭酒陈元受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四〕 “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原脱“郎”字,聚珍本未脱,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明德皇后既立,严乃闭门自守,犹复虑致讥嫌,遂更徙北地,断绝宾客。永平十五年,皇后敕使移居洛阳。显宗召见,……有诏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等杂定建武注记。”此条玉海卷一六九亦引,文字微异。   〔五〕 “武库”,为藏兵器之所,令一人,秩六百石。   〔六〕 “阿”,范晔后汉书马严传李贤注云:“曲也。”   〔七〕 “马严拜御史中丞”,此句合璧事类后集卷二五、翰苑新书卷一三引作“马严,字威卿,拜中丞”。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肃宗即位,征拜侍御史中丞。”   〔八〕 “百寮惮之”,此条姚本未辑录,聚珍本作“拜中丞,严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脱漏颇多。   〔九〕 “马严为陈留太守”,时在建初二年。   〔一0〕“亲”,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五、卷八一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书刀”,姚本、聚珍本作“书带”,误。御览卷三四五引云:“以黄金十斤、佩刀、书刀、革带付龚。”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书刀赐马严。”又引云:“建初中,以书刀赐马严。”皆可证“书刀”二字是。   〔一二〕“遣太医送方药”,原无此句,御览卷三四五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句末增一“也”字。书钞卷一九引云:“马严病,并送方药。”   马融〔一〕   马融与伯世书曰:〔二〕“愦愦愁思,犹不解怀。思在竹间,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苍出笼。〔三〕黄棘下菟,芼以干蔡。以送余日,兹乐而已。”御览卷九二六  马融才高博洽,为通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涿郡卢植、北海郑玄,皆其徒也。善鼓瑟,好吹笛,达生任性,不拘儒者之节。居宇器服,多存侈饰。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四〕御览卷四九三   〔一〕 “马融”,字季长,马严第五子,范晔后汉书卷六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略载其事。   〔二〕 “伯世”,谢伯世。类聚卷九一载马融与谢伯世书。   〔三〕 “大苍”,谓鹰。   〔四〕 “鲜有入其室者”,此条御览卷八一六,记纂渊海卷四0、卷五一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马棱〔一〕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谷价贵。棱有威德,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兴复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三〕书钞卷七五、类聚卷一00、御览卷九四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为会稽太守,诏诘会稽车牛不务坚强,车皆以桃枝细簟。〔四〕御览卷七0八   〔一〕 “马棱”,马援族孙,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   〔二〕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范晔后汉书马棱传云:棱“少孤,依从兄毅共居业,恩犹同产”。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毅,张掖属国都尉。”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从兄”二字辑录。   〔三〕 “增岁租十余万斛”,书钞卷七五引云:“马援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援有威德,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援”乃“棱”字之讹。类聚卷一00引云:“马棱为广棱太守,郡连有蝗虫,谷价贵。棱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御览卷九四三引云:“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奏罢盐官,赈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范晔后汉书马棱传李贤注引云:“棱在广陵,蝗虫入江海,化为鱼虾,兴彼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此条即综合各书所引辑录。事文类聚前集卷五,合璧事类卷二0、别集卷八七、别集卷九四,记纂渊海卷五、卷九九,玉海卷二三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四〕 “车皆以桃枝细簟”,“枝”字下书钞卷一三三引有“竹”字。   朱勃   朱勃,〔一〕字叔阳,〔二〕年十二能诵诗、书。常候马援兄况。勃衣方领,能矩步,〔三〕辞言娴雅。援裁知书,见之自失。况知其意,酌酒慰援曰:〔四〕“朱勃小器速成,智尽此耳,卒当从汝禀学,勿畏也。”勃未二十,右扶风请试守渭城宰。〔五〕及援为将军,封侯,而勃位不过县令。援后虽贵,常待以旧恩而卑侮之,勃愈自亲。及援遇谗,唯勃能终焉。御览卷五一五  朱勃上书理援曰:“八年,车驾讨隗嚣,豪强略城,酋羌煞吏,〔六〕唯独狄道为国坚守,士民饥馑,乃啖弩煮履。〔七〕寄命漏刻。〔八〕援谋如涌泉,势如转圆。〔九〕救倒悬之急,存几亡之城。〔一0〕飞鸟跱衡,〔一一〕马惊触虎,物类相生,亦无不有。” 书钞卷一五六   章帝下诏曰:“告平陵令、丞:县人故云阳令朱勃,建武中以伏波将军爵土不传,上书陈状,不顾罪戾,怀旌善之志,有烈士之风。诗云:‘无言不雠,无德不报。’其以县见谷二千斛赐勃子若孙,勿令远诣阙谢。” 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一〕 “朱勃”,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略载其事。   〔二〕 “字叔阳”,此句下聚珍本有“扶风平陵人”一句。   〔三〕 “矩步”,原作“行步”,聚珍本作“矩步”,御览卷四四二亦引作“矩步”。按当作“矩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即作“矩步”,李贤注:“矩步者,回旋皆中规矩。”   〔四〕 “酌酒慰援曰”,此句上聚珍本有“乃自”二字,御览卷四四二引同。   〔五〕 “试守”,暂时署理某官,以试其才能。汉制,一县之宰可试守,试守一岁,如果称职,则可即真,食其全俸。   〔六〕 “酋羌煞吏”,书钞卷一三六引同,聚珍本作“酋长杀吏”,御览卷三四八引作“羌反杀吏”。   〔七〕 “啖弩煮履”,御览卷三四八引同。聚珍本作“煮履啖弩”,书钞卷一三六引与聚珍本同。御览卷四八六引作“啖弩煮履”。   〔八〕 “寄命漏刻”,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   〔九〕 “援谋如涌泉,势如转圆”,此二句原无,御览卷四四八、文选卷五六曹植王仲宣诔李善注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二句,惟“圆”作“规”。   〔一0〕“救倒悬之急,存几亡之城”,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八引亦有此二句,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今据增补。   〔一一〕“飞鸟跱衡”,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四颜延之赭白马赋李善注亦有此四句,今据增补。“衡”,聚珍本误作“冲”。   樊重   樊重,〔一〕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二〕御览卷八二二  樊重治家产业,起庐舍,高楼连阁,陂池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杂果,〔三〕檀漆桑麻,闭门成市。〔四〕类聚卷六五   樊重,字君云,南阳人。家素富,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五〕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六〕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七〕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御览卷五九八   樊重,世祖即位,追尊樊氏,封为寿张敬侯。书钞卷四七   〔一〕 “樊重”,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樊宏传、袁宏后汉纪卷七略载其事。   〔二〕 “好货殖”,此条类聚卷六五亦引,字句稍略。   〔三〕 “六畜杂果”,此下二句原无,御览卷八二七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下二句。   〔四〕 “闭门成市”,初学记卷一八引云:“樊重素富,闭门成市。”   〔五〕 “讼”,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一引同,今据增补。   〔六〕 “终”,此字上御览卷四九一引有“临”字,以“临终”二字作一句读。   〔七〕 “素”,此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0四、御览卷四九一引同,今据增补。   樊宏   樊宏,〔一〕字靡卿,拜光禄大夫,位特进。〔二〕御览卷四三0  樊宏封长罗侯,〔三〕建武十有三年,徙都尉,〔四〕封谢侯。十五年,徙封寿张侯,薨。〔五〕书钞卷四八   樊宏为人谦慎,常诫其子曰:“富贵盈溢,未有能终者。天道恶满而好谦,〔六〕前世贵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己,岂不乐哉!”每当朝会,〔七〕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时至乃起。帝闻之,敕驺临朝乃告,勿令豫到。及病困,车驾临问其所欲言,宏顿首自陈:“无功享食大国,愿还寿张,食小乡亭。”上悲伤其言而不许。御览卷四二三   〔一〕 “樊宏”,樊重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拜光禄大夫,位特进”,此为光武帝即位时事。此下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宏为人谦慎,每当朝会,先到,俯伏待事,时至乃起。上闻之,敕驺临朝乃告,勿令豫到。”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   〔三〕 “樊宏封长罗侯”,时在建武五年。   〔四〕 “徙”,姚本、聚珍本作“从”。   〔五〕 “薨”,姚本、聚珍本无此字。据范晔后汉书樊宏传载,宏卒于建武二十七年。   〔六〕 “天道恶满而好谦”,此句至“岂不乐哉”数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二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五八引亦有此数句,惟“前世贵戚皆明戒也”句脱“皆”字。   〔七〕 “每当朝会”,此句至“勿令豫到”数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四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二四三引“每当朝会”句脱“当”字,“敕驺临朝乃告”句脱“驺”字,而御览卷四三0引皆未脱。   樊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