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 - 第 10 页/共 61 页
〔三七〕“韩棱楚龙泉”,书钞卷一九引“赐龙州”一句,即出此。“泉”字范晔后汉书韩棱传作“渊”,“州”乃“泉”或“渊”之讹。
〔三八〕“寿”,原误作“焘”,下同,姚本亦作“焘”。聚珍本作“寿”,书钞卷一二二、御览卷二一二、万花谷后集卷九、合璧事类后集卷二六、翰苑新书卷一四皆作“寿”,与范晔后汉书郅寿传合,今据改正。
〔三九〕“锻成”,书钞卷一二二引作“椎成”。范晔后汉书韩棱传云:棱“五迁为尚书令,与仆射郅寿、尚书陈宠,同时俱以才能称。肃宗尝赐诸尚书剑。唯此三人持以宝剑,自手书其名曰:‘韩棱楚龙渊,郅寿蜀汉文,陈宠济南椎成。’时论者为之说,以棱渊深有谋,故得龙渊。寿明达有文章,故得汉文。宠敦朴,善不见外,故得椎成”。李贤注云:“汉官仪‘椎成’作‘锻成’。”姚本、聚珍本皆作“锻成”,御览卷二一二、万花谷后集卷九、合璧事类后集卷二六、翰苑新书卷一四亦皆作“锻成”。
〔四0〕“文剑”,此二字聚珍本作“汉文剑”,书钞卷一二二引作“汉文”,御览卷二一二引作“蜀汉文剑”。
〔四一〕“此皆生于不学之门所致也”,范晔后汉书未载此事,章帝下诏的具体时间无从确考。今参考聚珍本,姑将此条编置于此。
〔四二〕“岁月不绝”,范晔后汉书章帝纪章和元年载壬戌诏曰:“朕闻明君之德,启鸿化,缉熙康乂,光照六幽,讫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风翔于海表,威霆行乎鬼区。然后敬恭明祀,膺五福之庆,获来仪之贶。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乃者凤皇仍集,麒麟并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芝草之类,岁月不绝。朕夙夜祗畏上天,无以彰于先功。今改元和四年为章和元年。”则此所引章和元年诏,删削颇多。
〔四三〕“序曰”,此句下聚珍本有“书曰”二字。
〔四四〕“孝乎惟孝,友于兄弟”,论语为政篇云:“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作伪古文尚书者把“惟孝,友于兄弟”二句采入君陈篇。
〔四五〕“干干夕惕”,书钞卷九引作“朝干夕惕”。易干卦九三爻辞云:“君子终日干干,夕惕若厉。”“干干”,自强之意。“惕”,惧也。
〔四六〕“寅畏皇天”,尚书无逸篇云:“周公曰:‘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云云。“寅畏”,敬畏。此序所言即本尚书无逸篇。
〔四七〕“明德慎罚,汤、文所务也”,书钞卷五仅引“明德慎罚”一语。尚书康诰篇云:“王若曰:‘孟侯,朕之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云云。左传成公三年载申公巫臣言云:“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此序所言即本尚书康诰篇。
〔四八〕“密静天下”,书钞卷一五仅引此一句。
穆宗孝和皇帝
孝和皇帝讳肇,〔一〕章帝之中子也。〔二〕母曰梁贵人,早薨。上自岐嶷,〔三〕至于总角,孝顺聪明,宽和笃仁。〔四〕孝章由是深珍之,〔五〕以为宜承天位。年四岁,以皇子立为太子,初治尚书,遂兼览书传,〔六〕好古乐道,〔七〕无所不照。章和二年春二月,章帝崩,太子即位。永元元年,〔八〕诏有司京师离宫园池,悉以假贫人也。二年二月壬午,〔九〕日有食之,史官不觉,涿郡言之。三年春正月,〔一0〕帝加元服。〔一一〕时太后诏袁安为宾,〔一二〕赐束帛、乘马。诏曰:〔一三〕“高祖功臣,萧、曹为首,有传世不绝之谊。〔一四〕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一五〕朕甚愍焉。望长陵东门,见二臣之墓,〔一六〕生既有节,终不远身,谊臣受宠,古今所同。遣使者以中牢祠,〔一七〕大鸿胪悉求近亲宜为嗣者,须景风绍封,〔一八〕以彰厥功。”〔一九〕四年春正月,〔二0〕单于乞降,赐玉具剑,羽盖车一驷,中郎将持节卫护焉。六月,〔二一〕大将军窦宪潜图弑逆,〔二二〕幸北宫,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憙,〔二三〕使谒者收宪大将军印绶,遣宪及弟笃、景就国,到皆自杀。五年正月,宗祀五帝于明堂,遂登灵台,望云物,大赦天下。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人,〔二四〕恣得收捕,〔二五〕不收其税。六月,〔二六〕郡国大雨雹,大如雁子。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闭昼日。〔二七〕七月,〔二八〕京师旱。幸洛阳寺,〔二九〕录囚徒,举冤狱。未还宫而澍雨。〔三0〕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擅国重译奉贡。〔三一〕改殡梁皇后于承光宫,〔三二〕仪比敬园。〔三三〕初,后葬有阙,窦后崩后,乃议改葬。十年五月丁巳,〔三四〕京师大雨,南山水流出至东郊,坏民庐舍。十一年,〔三五〕复置右校尉官,置在西河鹄泽县。十二年,象林蛮夷攻燔官寺。〔三六〕秭归山高四百余丈,〔三七〕崩填溪水,厌杀百余人。〔三八〕十一月癸酉夜,〔三九〕白气长三丈,起国东北,指军市十日。是月,西域蒙奇、疏勒二国归义。十三年春正月上日,〔四0〕上以五经义异,〔四一〕书传意殊,亲幸东观,览书林,阅篇籍。〔四二〕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坯山。〔四三〕元兴元年五月,右扶风雍地裂。〔四四〕朝无宠族,〔四五〕政如砥矢,惠泽沾濡,鸿恩茂笃。〔四六〕外忧庶绩,内勤经艺,〔四七〕自左右近臣,皆诵诗、书。〔四八〕德教在宽,仁恕并洽。是以黎元宁康,方国协和,〔四九〕贞符瑞应,〔五0〕八十余品,帝让而不宣,故靡得而记。元兴元年十二月,〔五一〕帝崩于章德前殿,在位十七年,时年二十七,葬顺陵,庙曰穆宗。御览卷九一 序曰:穆宗之嗣世,正身履道,以奉大业。〔五二〕宾礼耆艾,动式旧典。宫无嫔嫱郑、卫之宴,〔五三〕囿无槃乐游畋之豫。躬履玄德,虚静自损。是以屡获丰年,远近承风云尔。〔五四〕御览卷九一
〔一〕 “孝和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三、卷一四。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章帝之中子也”,据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和帝为章帝第四子。
〔三〕 “自”,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一二引亦同。王先谦后汉书和帝纪集解载惠栋说引作“幼”。“岐嶷”,谓幼年聪慧。诗大雅生民云:“诞实匍匐,克岐克嶷。”毛亨传云:“岐,知意也。嶷,识也。”郑玄笺:“能匍匐则岐岐然意有所知也。其貌嶷嶷然有所识别也。”
〔四〕 “笃仁”,此二字书钞卷六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仁孝”,类聚卷一二亦引作“仁孝”。
〔五〕 “孝章”,此二字王先谦后汉书和帝纪集解载惠栋说引同,姚本作“帝”,类聚卷一二引亦作“帝”,聚珍本作“章帝”。
〔六〕 “兼览书传”,书钞卷一二屡引本书,其中一条仅引此四字。
〔七〕 “乐”,书钞卷一二引作“学”。
〔八〕 “永元元年”,此下三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四亦引,今据增补。“永元”二字姚本、初学记卷二四引皆作“孝和”,聚珍本作“永元”,今从之。按此事不见范晔后汉书和袁宏后汉纪。范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载:“二月戊戌,诏有司省减内外厩及凉州诸苑马。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事又见袁宏后汉纪和本篇下文。疑此所载即永元五年事。
〔九〕 “二年二月壬午”,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二年载:“二月壬午,日有食之。”李贤引东观汉纪注云:“史官不觉,涿郡言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此段文字姚本作“和帝二年二月壬午日食时,史官不觉,涿郡言之”。聚珍本改“和帝二年二月”为“二年春二月”,余与姚本同。二本所辑,亦系据李贤注所引,又参酌范书。
〔一0〕“三年春正月”,此句上原有“永元”二字。按上文已出“永元”年号,依修史体例,此不当重出,今删去。此下二句聚珍本漏辑。
〔一一〕“元服”,仪礼士冠礼云:“令月吉日,加尔元服。”汉书昭帝纪颜师古注云:“元,首也。冠者首之所着,故曰元服。”
〔一二〕“时太后诏袁安为宾”,此下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二句又辑入袁安传。
〔一三〕“诏曰”,此句至“以彰厥功”诸句原无,类聚卷五一引,今据增补。类聚所引,原无“诏曰”二字,聚珍本辑作“三年诏曰”云云,御览卷四七四引云:“和帝永元三年,诏曰”云云,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云:“和帝诏曰”云云,今据以上各书增补。姚本把此段文字未辑入和帝纪,而编入末卷散条中。
〔一四〕“谊”,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四引作“义”。按二字古通。
〔一五〕“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王先谦后汉书和帝纪集解引钱大昕云:“顾淞云:‘此诏萧、曹并举,而独云曹相国无后嗣,则酂侯有后矣。今据前书功臣表,酂侯九世孙禹,王莽建国元年,更为萧乡侯。莽败绝,而平阳侯十世孙宏,光武建武二年,以举兵佐军绍封,传子旷,表云今见,则孟坚修史时尚存也。此与诏文正相反,未知其审。’予按韦彪传亦云,建初七年,诏求萧何后,封何末孙熊为酂侯。建初二年,已封曹参后曹湛为平阳侯,故不及焉,则曹之有后审矣。而一云建武所封,一云建初所封,其名又互异。且班表、韦传皆云平阳侯,而此诏称容城侯,皆事之可疑者也。”
〔一六〕“见二臣之墓”,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又引庙记云:“曹参冢在长陵旁道北,近萧何冢。”“墓”,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四引亦同,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作“陇”。
〔一七〕“遣使者以中牢祠”,此句上御览卷四七四引有“可”字。“祠”,原作“祷”,姚本同。聚珍本作“祠”,御览卷四七四引同,今从改。
〔一八〕“须”,原误作“顷”,姚本、聚珍本尚不误,今据改正。“景风绍封”,“景风”,或云南风,史记律书云:“景风居南方。景者,言阳气道竟,故曰景风。”或云东南风,淮南子坠形训云:“东南曰景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春秋考异邮云:“夏至四十五日,景风至,则封有功也。”白虎通义封公侯篇云:“封诸侯以夏何?阳气盛养,故封诸侯,盛养贤也。”
〔一九〕“以彰厥功”,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三年载:“十一月癸卯,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诏曰:‘高祖功臣,萧、曹为首,有传世不绝之义。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朕望长陵东门,见二臣之垄,循其远节,每有感焉。忠义获宠,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鸿胪求近亲宜为嗣者,须景风绍封,以章厥功。’”与此字句大同小异。
〔二0〕“四年春正月”,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于除鞬自立为单于,款塞乞降。遣大将军左校尉耿夔授玺绶”。李贤引东观汉记注云:“赐玉具剑,羽盖车一驷,中郎将持节卫护焉。”此下五句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姚本、聚珍本辑有“单于乞降,赐玉具剑”云云四句,但聚珍本把此段文字误系于永元二年下。据范书匈奴南单于传。持节卫护者为任尚。
〔二一〕“六月”,此句上原有“四年”二字,因与上文复出,今删去。
〔二二〕“大将军窦宪潜图弑逆”,此句下聚珍本有“庚申”二字,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同。
〔二三〕“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憙”,原无“射声校尉郭憙”六字。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四年六月载:“庚申,幸北宫,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璜。”李贤注云:“东观记‘璜’作‘憙’,音同”是东观汉记载及郭璜,且名作“憙”字,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四〕“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人”,六帖卷三八引云:“诏有司京师果园悉以假贫人。”字句较略。此为永元五年二月事,见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三。
〔二五〕“收”,聚珍本脱,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作“采”。
〔二六〕“六月”,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一四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载:“六月丁酉,郡国三雨雹。”李贤引东观汉记注云:“大如雁子。”此段文字姚本作“六月,雨雹,大如雁子”,系辑自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字作了增补。聚珍本则与御览所引同。
〔二七〕“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闭昼日”,此二句原无,史记封禅书索隐引下句,今据增补。上句则参考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补入。范书和帝纪永元六年载:“六月己酉,初令伏闭尽日。”李贤注引汉官旧仪云:“伏日万鬼行,故尽日闭,不干它事。”此段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二八〕“七月”,此句至“未还宫而澍雨”诸句原无,御览卷六四二引,今据增补。
〔二九〕“寺”,初学记卷二0引无此字。按当有此字。“寺”谓官舍。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风俗通义云:“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续其中也。”通鉴卷四三胡三省注引风俗通义云:“寺,司也,诸官府所止皆曰寺。”华严经音义卷四引风俗通义云:“寺,司也,延之有法度者也。今诸侯所止皆曰寺也。”
〔三0〕“未还宫而澍雨”,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六年载:“秋七月,京师旱。诏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谪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阳寺,录囚徒,举冤狱。收洛阳令下狱抵罪,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还宫而澍雨。”
〔三一〕“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擅国重译奉贡”,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掸国重译奉贡”。李贤注云:“东观记作‘擅’,俗本以‘禅’字相类或作‘禅’者,误也。”此二句即据李贤注,又摘取范书字句增补。
〔三二〕“改殡梁皇后于承光宫”,此句至“乃议改葬”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九年九月载:“甲子,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怀梁皇后于西陵。”此下李贤引东观汉记“改殡承光宫”至“乃议改葬”一段文字作注,今据李贤注所引增补。李贤注所引原无“梁皇后于”四字,聚珍本参酌范书增入,今从之。和帝母梁贵人,为窦皇后所谮,忧死,窦皇后养和帝以为己子。和帝即位,窦皇后为皇太后,控制了朝政。永元九年闰八月皇太后卒,于是和帝始有改葬其生母之举。
〔三三〕“仪比敬园”,范晔后汉书梁贵人纪云:和帝“以贵人酷殁,敛葬礼阙,乃改殡于承光宫,上尊谥曰恭怀皇后,追服丧制,百官缟素,与姊大贵人俱葬西陵,仪比敬园。”李贤注云:“敬园,安帝祖母宋贵人之园也。”
〔三四〕“十年五月丁巳”,此句至“坏民庐舍”诸句原无,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三刘昭注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亦引,字句稍异。此段文字下,聚珍本辑有以下一段文字:“十一年,帝召诸儒,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丕善对事,罢朝,特赐履袜。”此当出鲁丕传,今移入丕传。姚本亦把此段文字辑入和帝纪。
〔三五〕“十一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一年四月载:“己巳,复置右校尉官。”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置在西河鹄泽县。”玉海卷一三三、卷一三七亦引此句。此下三句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
〔三六〕“十二年,象林蛮夷攻燔官寺”,此二句原无,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憙督诔李善注引下句,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二年载:“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反,郡兵讨破之。”又南蛮传载:“和帝永元十二年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二千余人寇掠百姓,燔烧官寺,郡县发兵讨击,斩其渠帅,余众乃降。”“十二年”一句则据范书增补。聚珍本有此二句。
〔三七〕“秭归山高四百余丈”,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据范书和帝纪,永元十二年闰四月戊辰,秭归山崩。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四亦云:永元“十二年夏闰四月戊辰,南郡秭归山高四百丈,崩填溪,杀百余人”。
〔三八〕“厌”,读作“压”。
〔三九〕“十一月癸酉夜”,此句至“西域蒙奇、疏勒二国归义”诸句原无,御览卷一五引,今据增补。首句御览卷一五原引作“和帝永和十二年癸酉夜”,“永和”乃“永元”之误。今删“和帝永和十二年”七字,又据御览卷八七二所引增补“十一月”三字。
〔四0〕“十三年”,原误作“十二年”,聚珍本作“十三年”,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相合,今据改正。“上日”,朔日也。尚书尧典云:“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
〔四一〕“上”,此字原无,姚本有,类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帝”。
〔四二〕“览书林,阅篇籍”,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二句,文字全同。
〔四三〕“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坯山”,此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六年载:“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岯山。”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坯’,并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杯’者,误也。”可见东观汉记载和帝至缑氏县,登境内百坯山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此三句。
〔四四〕“元兴元年五月,右扶风雍地裂”,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元兴元年载:“五月癸酉,雍地裂。”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右扶风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误也。”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四五〕“朝无宠族”,书钞卷一五仅引此一句,“族”作“幸”。御览卷九一所引此句与上文“阅篇籍”句相衔接,文义不相连属,此句上有阙佚。
〔四六〕“笃”,聚珍本作“悦”。按“笃”字是。
〔四七〕“内勤经艺”,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
〔四八〕“自左右近臣,皆诵诗、书”,书钞卷一二仅引“左右诵书”一句,系括引大意。
〔四九〕“方”,姚本、聚珍本作“万”,类聚卷一二引同。
〔五0〕“贞符瑞应”,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符瑞”,类聚卷一二引同。按如作“符瑞”,则当与下句连读。
〔五一〕“元兴元年十二月”,此下一段文字聚珍本移置于上文“朝无宠族”句前。
〔五二〕“以奉大业”,书钞卷一七仅引此一句。
〔五三〕“宫无嫔嫱郑、卫之宴”,此下二句书钞卷八引作“宫无嫔嫱之燕,囿无盘乐之豫”,文有节删。“郑、卫”谓春秋战国时的郑国和卫国的民间俗乐。因与雅乐不同,故被排斥,视为淫靡之乐。礼记乐记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
〔五四〕“远近承风云尔”,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孝殇皇帝 孝殇皇帝讳隆,〔一〕和帝之少子也。和帝皇子数十,生者辄夭,故殇帝养于民。元兴元年十二月,和帝崩。是日仓卒,殇帝时生百余日,乃立以为皇太子。其夜即位,尊皇后邓氏为皇太后。帝在襁褓,太后临朝。殇帝诏省荏弱平簟。〔二〕延平元年八月,帝崩于崇德前殿,年二岁,葬康陵。御览卷九一 孝殇襁褓承统,〔三〕寝疾不豫,天命早崩,国祚中绝,社稷无主,天下敖然,〔四〕赖皇太后临朝,〔五〕孔子称“有妇人焉”,〔六〕信哉!御览卷九一
〔一〕 “孝殇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四孝殇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五。
〔二〕 “殇帝诏省荏弱平簟”,此句原无,御览卷七0八引,聚珍本连缀于“延平元年八月”句前,今从之。此诏范晔后汉书殇帝纪失载。“平簟”二字疑有讹误。
〔三〕 “孝殇襁褓承统”,从文字内容来看,此下诸句是殇帝纪序中语。
〔四〕 “敖”,聚珍本作“嗷”。按“敖”乃“嗷”的同音假借字。又作“謷”、“熬”、“嗷”。说文云:“嗷,众口愁也。”
〔五〕 “临朝”,此二字聚珍本脱。
〔六〕 “孔子称‘有妇人焉’”,论语泰伯篇云:“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所谓“妇人”,是指文王妃太姒。列女传母仪传云:“太姒者,武王之母,……旦夕勤劳,以进妇道。太姒号曰文母。文王理阳道而治外,文母理阴道而治内。”
卷三 纪三
东观汉记卷三
纪三
恭宗孝安皇帝
孝安皇帝讳祜,〔一〕清河孝王第二子也。〔二〕少聪明敏达,〔三〕慈仁惠和,宽容博爱,好乐施予。自在邸第,数有神光赤蛇嘉应,照耀于室内。又有赤蛇盘纡殿屋床笫之间,〔四〕孝王常异之。年十岁,善史书,〔五〕喜经籍,〔六〕和帝甚喜重焉,号曰“诸生”。数燕见在禁中,〔七〕特加赏赐,下及玩弄之物,诸王子莫得与比。殇帝即位,邓后临朝,以帝幼小,诏留于清河邸,欲为储副。殇帝崩,以王青盖车迎,〔八〕齐于殿中,〔九〕拜为长安侯,〔一0〕乃即帝位。谦让恪懃,孜孜经学,志在供养,〔一一〕委政长乐宫。永初元年,徼外羌龙桥等六种慕义降附。〔一二〕永昌献象牙、熊子。〔一三〕号皇太后母邓夫人为新野君。〔一四〕新城山泉水大出,突坏人田,水深三丈。〔一五〕十一月,上始讲尚书,□于典艺。〔一六〕二年春正月,帝加元服。〔一七〕六月,雹大如芋魁、鸡子,风拔树发屋。〔一八〕闰七月,徼外羌薄申等八种举众降。〔一九〕三年,雁门乌桓及鲜卑叛,战九原高梁谷。〔二0〕四年,司隶、豫、衮、徐、青、冀六州蝗。〔二一〕新野君薨,〔二二〕赠以玄玉赤绂,赙钱三千万,布三万匹。五年,〔二三〕汉阳人杜琦叛,琦自称安汉将军。汉阳故吏杜习手刺杀之。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二四〕七年,郡国蝗飞过。〔二五〕滨水县彭城、广阳、庐江、九江谷九十万斛,送敖仓。〔二六〕元初元年,〔二七〕日南地坼长百八十二里,广五十六里。二年,青衣蛮夷堂律等归义。〔二八〕安定太守杜恢与司马钧等并威击羌,〔二九〕恢乘胜深入,至北地灵州丁奚城,为虏所害,钧拥兵不救,收钧下狱。蛮田山、高少等攻城,〔三0〕杀长吏。州郡募五里蛮夷、六亭兵追击,山等皆降。赐五里、六亭渠率金帛各有差。四年,〔三一〕武库火,烧兵物百二十五种,直千万以上。诏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时。”〔三二〕虔人种羌大豪恬狼等诣度辽将军降。〔三三〕延光二年,〔三四〕九真言嘉禾生,禾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三年,〔三五〕凤皇集济南台丞霍穆舍树上,赐帛各有差。〔三六〕卫县木连理,定陵县木连理。〔三七〕颍川上言白鹿见。〔三八〕颍川上言麟见。〔三九〕黄龙见历城,又见诸县。〔四0〕四年三月,帝崩于叶县,在位十九年,时年三十二。御车所止,饮食、百官、鼓漏、起居、车骑、卤簿如故。及还宫,皇后与兄显,〔四一〕中常侍江京、樊丰等共与伪诈,〔四二〕不欲令群臣知上道崩,〔四三〕欲伪道得病,遣司徒等分诣郊庙社稷,告天请命,诬罔灵衹,以亡为存。其夕发丧,〔四四〕群寮百姓,如丧考妣,塞外蛮夷,致祭涕泣。葬恭陵。御览卷九一 立章帝孙济北惠王寿子北乡侯犊。〔四五〕范晔后汉书卷五安帝纪李贤注
圣德炳着。〔四六〕。书钞卷七
〔一〕 “孝安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五孝安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六、卷一七。汪文台辑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卷一、谢沈后汉书、袁山松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二〕 “清河孝王”,名庆,章帝子,建初三年生,四年立为皇太子,七年废,封为清河王。事详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章帝纪。
〔三〕 “聪明敏达”,书钞卷七仅引此一句。
〔四〕 “又有赤蛇盘纡殿屋床笫之间”,“又有赤蛇”四字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笫”,床上以竹编制的垫子。范晔后汉书安帝纪云:“帝自在邸第,数有神光照室,又有赤蛇盘于床笫之间。”
〔五〕 “善史书”,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李贤注云:“史书者,周宣王太史籀所作之书也。凡五十五篇,可以教童幼。”
〔六〕 “喜”,原误作“嘉”,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七〕 “在禁中”,此三字聚珍本作“省中”。
〔八〕 “王青盖车”,“王”字聚珍本误作“玉”。“车”字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云:“皇太子、皇子皆安车,朱班轮,青盖,金华蚤,黑□文,画轓文辀,金涂五末。皇子为王,锡以乘之,故曰王青盖车。”
〔九〕 “齐于殿中”,“齐”,聚珍本作“斋”,二字古通。“于”,原误作“中”,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安帝纪云:“殇帝崩,太后与兄车骑将军邓骘定策禁中。其夜,使骘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帝,斋于殿中。”
〔一0〕“拜为长安侯”,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李贤注云:“不即立为天子而封侯者,不欲从微即登皇位。”通鉴卷四九胡三省注云:“余谓先封侯者,用立孝宣帝故事也。”
〔一一〕“志在”,聚珍本作“笃志”。
〔一二〕“徼外羌龙桥等六种慕义降附”,此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云:“永初元年春正月,……蜀郡徼外羌内属。”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徼外羌龙桥等六种慕义降附。”玉海卷一五二亦引。此句即据李贤注和玉海卷一五二所引增补。聚珍本亦辑有此句。范晔西羌传云:“安帝永初元年,蜀郡徼外羌龙桥等六种万七千二百八十口内属。”
〔一三〕“永昌献象牙、熊子”,此句原无,类聚卷九五引东观汉记云:“安帝永初九年,永昌献象牙、熊子。”“九年”乃“元年”之讹。以永初为年号仅有七年。范晔后汉书安帝纪载:永初元年三月“己卯,永昌徼外僬侥种夷贡献内属。”又西南夷传云:“永初元年,徼外僬侥种夷陆类等三千余口举种内附,献象牙、水牛、封牛。”可证永昌献象牙、熊子为永初元年事,确切时间为元年三月己卯。今据类聚卷九五所引增补此句。
〔一四〕“号皇太后母邓夫人为新野君”,此句原无,书钞卷四八引,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此句。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载:“六月戊申,爵皇太后母阴氏为新野君。”和熹邓皇后纪载:“永初元年,爵号太夫人为新野君,万户供汤沐邑。”
〔一五〕“新城山泉水大出,突坏人田,水深三丈”,此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十月载:“辛酉,新城山泉水大出。”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突坏人田,水深三丈。”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增补。
〔一六〕“□于典艺”,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
〔一七〕“二年春正月,帝加元服”,范晔后汉书安帝纪云:“三年春正月庚子,皇帝加元服。”袁宏后汉纪卷一六、通鉴卷四九所载皆同。此“二年”当作“三年”。
〔一八〕“六月,雹大如芋魁、鸡子,风拔树发屋”,此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二年载:“六月,京师及郡国四十大水,大风,雨雹。”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雹大如芋魁、鸡子,风拔树发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增补。通鉴卷四九胡三省注亦引“雹大如芋魁”云云二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