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 - 第 13 页/共 61 页

〔二二〕“其绍封削绌者”,谓皇子封王绍封削绌者。   〔二三〕“中尉、内史官属亦以率减”,汉制,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傅一人,相一人,秩皆二千石。又有中尉一人,秩比二千石,其职类似郡都尉。又有内史一人,主治民政,详见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   〔二四〕“綟绶”,四库全书考证云:“按前汉书诸侯王盭绶。晋灼曰:‘盭,草名,出琅玡平昌县,似艾,可染绿,因以为绶名。’又按急就篇注:‘綟。苍艾色,东海有草,其名曰●,以染此色,因名綟云。’知‘盭’与‘綟’通也。”   〔二五〕“校尉”,此云校尉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云:“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二六〕“中郎将”,此云中郎将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五官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又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秩皆比二千石。又百官志五载使匈奴中郎将一人,秩亦比二千石。   〔二七〕“诸郡都尉”,此云诸郡都尉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云:“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诸郡都尉秩与之同。郡守秩二千石,郡尉位略次于郡守,秩亦当稍在其下。   〔二八〕“诸国行相”,此云诸国行相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所载,封国之相一人,秩二千石,“行相”即暂时摄代之相,秩当略低于相,应为比二千石。   〔二九〕“中尉”,此云封国中尉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云:“中尉一人,比二千石。”   〔三0〕“内史”,此云内史秩二千石。按在封国中,内史主治民政,中尉主治武事,职如郡都尉,内史之秩当与中尉相同。内史本为西汉封国职官,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成帝绥和元年,省罢内史,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亦云:“成帝省内史治民,军令相治民。”东观汉记记内史一官,可能东汉初年一度恢复,亦未可知。   〔三一〕“司直”,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本注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献帝建安八年复置司直,所属与职掌皆不同于故司直。“秩皆二千石”,上述诸官秩有明确记载者,皆云为秩比二千石,“皆”字下当增补“比”字。聚珍本有“比”字,甚是。姚本亦脱“比”字。   〔三二〕“治书侍御史”,此云治书侍御史秩千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   〔三三〕“中二千石丞”,此云中二千石丞秩千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四云:“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如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执金吾等皆中二千石,皆有丞一人,秩比千石。   〔三四〕“中谒者、谒者”,此云中谒者、谒者秩六百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四,大长秋属官有“中宫谒者令一人,六百石”。又有“中宫谒者三人,四百石”。与此异。姚本、聚珍本皆有“中谒者”三字,而脱“谒者”二字。   〔三五〕“黄门□从四仆射”,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少府下云:“中黄门□从仆射一人,六百石。主中黄门□从。居则宿卫,直守门户。出则骑从,夹乘舆车”。又云:“尚书仆射一人,六百石。”百官志四大长秋下云:“中宫黄门□从仆射一人,六百石。主中黄门□从。”此有三仆射,另一仆射不知何所指。百官志二光禄勋属官虎贲中郎将下有左右仆射一人,但秩比六百石,亦不当在此“四仆射”之列。   〔三六〕“中外诸都官令、都候”,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刘昭注引应劭汉官名秩云:“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伐者,迁补府长史、都官令、候、司马。”司马彪书百官志二卫尉属官有“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剑戟士,徼循宫,及天子有所收考。”   〔三七〕“司农部丞”,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大司农下云:“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云:“部丞主帑藏。”   〔三八〕“郡国长史、丞”,郡有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见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   〔三九〕“候”,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四城门校尉属官有门候。雒阳十二门,每门有候一人,六百石。   〔四0〕“家令、侍、仆秩皆六百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宗正下云:“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刘昭注引汉官云:“主簿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长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从官二人。”   〔四一〕“雒阳市长秩四百石”,雒阳市长本为大司农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本注云:“雒阳市长、荥阳敖仓官,中兴皆属河南尹。”刘昭注引汉官云:“市长一人,秩四百石。”“市长”即谓雒阳市长。   〔四二〕“诸置长”,此云诸置长秩三百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所载诸署长有四百石者,如百官志三少府属官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丙署长皆秩四百石。   〔四三〕“楫棹丞”,西汉于上林苑中置此官,属水衡都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东汉初年尚沿置,主御用船只。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未载。   〔四四〕“明堂、灵台丞”,太常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云:“二丞,掌守明堂、灵台。”   〔四五〕“诸陵校长”,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太常下云:“先帝陵,每陵园令各一人,六百石。丞及校长各一人。”本注曰:“校长,主兵戎盗贼事。”   〔四六〕“侍中”,此云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侍中秩比二千石,与此异。   〔四七〕“中常侍”,此云秩二千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中常侍,千石。后增秩比二千石。”与此异。   〔四八〕“光禄大夫”,此云秩二千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光禄大夫,比二千石。”与此异。   〔四九〕“太中大夫秩皆比二千石”,太中大夫为光禄勋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太中大夫,千石。”本注曰:“无员。”刘昭注引汉官云:“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五0〕“尚书”,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尚书令下有“尚书六人,六百石”。   〔五一〕“谏议大夫”,为光禄勋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谏议大夫,六百石。”   〔五二〕“侍御史”,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御史中丞属官有“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   〔五三〕“博士”,此云秩六百石,但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兴转为祭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与此异。   〔五四〕“议郎”,此云秩比六百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大夫属官有“议郎,六百石”,与此异。   〔五五〕“中谒者”,此云秩比六百石,上文又云秩六百石,前后相乖。   〔五六〕“小黄门”,此云秩比四百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小黄门,六百石。”与此异。   〔五七〕“黄门侍郎”,此云秩比四百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黄门侍郎,六百石。”与此异。   〔五八〕“中黄门”,此云秩比四百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中黄门,比百石。后增比三百石。掌给事禁中。”与此异。   〔五九〕“郎中秩皆比三百石”,郎中为光禄勋属官。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记载,五官中郎将下有“五官郎中,比三百石”。左中郎将下有“郎中,比三百石”。右中郎将下有“郎中,比三百石”。虎贲中郎将下有“虎贲郎中,比三百石”。与此所云相符。   〔六0〕“太子舍人秩二百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四云:“太子舍人,二百石。”本注曰:“无员,更直宿卫,如三署郎中。”文选卷四五杨雄解嘲李善注引东观汉记云:“印绶,汉制,公侯紫绶,九卿青绶。”玉海卷八四引东观汉记云:“建武元年,复设诸侯王金玺綟绶,公、侯金印紫绶,九卿至二千石银印青绶,中外官尚书令至四百石铜印黑绶,诸舍长至丞、尉、校长铜印黄绶。”二书所引,皆节自此条。聚珍本将文选所引另列一条,置于此条之上,内容重复,今删去,仅辑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刘昭注所引一条。聚珍本注云:“刘知几史通谓此表为崔寔、曹寿、延笃所作,今与司马彪百官志参考文多不同。如志云诸侯王赤绶,而此云綟绶,又如王国内史、上林楫棹丞系西汉官名,东汉都从裁省,丞相司直亦于建武十八年省去,而篇中具列之。盖司马彪之志本之胡广所注正隆汉官篇,多顺帝以后所更改。而此表则述建武、永平间旧制也。” 卷五   志   东观汉记卷五   志   律历志〔一〕   凡律所革,以变律吕,相生至六十。〔二〕聚珍本   〔一〕 “律历志”,司马彪续汉书律历志中刘昭注引袁山松书云:“刘洪,字元卓,泰山蒙阴人……及在东观,与蔡邕共述律历记,考验天官。”则东观汉记律历志出自蔡邕和刘洪之手。   〔二〕 “相生至六十”,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礼志   立春之日,立青幡,施土牛于门外,以示兆民。〔一〕书钞卷一五四  章帝行幸,敕立春之日,京都百官皆衣青衣,令史皆服青帻。〔二〕书钞卷一五四   汉承秦灭学,〔三〕庶事草创,明堂、辟雍阙而未举。武帝封禅,始立明堂于泰山,〔四〕犹不于京师。元始中,王莽辅政,庶绩复古,〔五〕乃起明堂、辟雍。御览卷五三三   〔一〕 “以示兆民”,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上云:“立春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帻,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至立夏。唯武官不。”论衡乱龙篇云:“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秉耒把锄,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耕也,顺气应时,示率下也。”盐铁论授时篇载贤良语云:“发春而后,悬青幡而策土牛。”隋书礼仪志亦载立春出土牛事,是隋时仍沿汉制。   〔二〕 “令史皆服青帻”,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汉承秦灭学”,此句上冠有“蔡邕礼乐志曰”一句。蔡邕礼乐志即东观汉记中礼乐志。蔡邕所撰东观汉记诸志,是礼、乐分志。从本条内容看,应为礼志中文字。   〔四〕 “武帝封禅,始立明堂于泰山”,初学记卷一三引蔡邕礼乐志云:“孝武帝封禅岱宗,立明堂于泰山汶上。”又类聚卷三八引蔡邕礼乐志云:“孝武封岱宗,立明堂于泰山汶上。”文字与此稍有不同。   〔五〕 “庶绩复古”,聚珍本脱此句。   乐志   汉乐四品:〔一〕一曰大予乐,〔二〕典郊庙、上陵殿诸食举之乐。郊乐,易所谓“先王以作乐崇德,〔三〕殷荐上帝”,周官“若乐六变,〔四〕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也”。宗庙乐,虞书所谓“琴瑟以咏,祖考来假”,〔五〕诗云“肃雍和鸣,〔六〕先祖是听”。食举乐,王制谓“天子食举以乐”,周官“王大食则令奏钟鼓”。〔七〕二曰周颂雅乐,典辟雍、飨射、六宗、社稷之乐。辟雍、飨射,孝经所谓“移风易俗,〔八〕莫善于乐”,礼记曰“揖让而治天下者,〔九〕礼乐之谓也”。社稷,诗所谓“琴瑟击鼓,〔一0〕以御田祖”者也。礼记曰“夫乐施于金石,〔一一〕越于声音,用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此之谓也。三曰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一二〕诗所谓“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者也。〔一三〕其短箫铙歌,军乐也。〔一四〕其传曰黄帝岐伯所作,以建威扬德,风劝士也。〔一五〕盖周官所谓“王师大献则令凯乐,〔一六〕军大献则令凯歌”也。〔一七〕孝章皇帝亲着歌诗四章,列在食举,又制云台十二门诗,各以其月祀而奏之。熹平四年正月中,出云台十二门新诗,下大予乐官习诵,〔一八〕被声,与旧诗并行者,皆当撰录,以成乐志。〔一九〕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中刘昭注   〔一〕 “汉乐四品”,此句上冠有“蔡邕礼乐志曰”一句,从所引内容看,当是东观汉记乐志中文字。   〔二〕 “大予乐”,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三年载:“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李贤注云:“尚书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故据琁机钤改之。”   〔三〕 “先王以作乐崇德”,此下二句见易豫卦象传。   〔四〕 “若乐六变”,此下三句见周礼春官大司乐。   〔五〕 “琴瑟以咏,祖考来假”,此二句见尚书益稷篇。“假”,益稷篇作“格”。按“假”亦音“格”,二字音同义通。易萃卦云:“王假有庙。”王弼注云:“假,至。”   〔六〕 “肃雍和鸣”,此下二句见诗周颂有瞽篇。   〔七〕 “王大食则令奏钟鼓”,周礼春官大司乐云:“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钟鼓。”“大食”,郑玄注云:“大食,朔月、月半以乐宥食时也。”   〔八〕 “移风易俗”,此下二句见孝经广要道章。   〔九〕 “揖让而治天下者”,此下二句见礼记乐记。   〔一0〕“琴瑟击鼓”,此下二句见诗小雅甫田篇。   〔一一〕“夫乐施于金石”,礼记乐记云:“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与此所引文字微异。   〔一二〕“天子所以宴乐群臣”。御览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汉乐有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但汉帝也用来宴乐贵宾。如范晔后汉书东夷传云:“顺帝永和元年,其王来朝京师,帝作黄门鼓吹、角抵戏以遣之。”   〔一三〕“坎坎鼓我,蹲蹲舞我”,此二句见诗小雅伐木篇。“坎坎”,状鼓之声。“蹲蹲”,舞貌。郑玄笺云:“为我击鼓坎坎然,为我兴舞蹲蹲然。”   〔一四〕“其短箫铙歌,军乐也”,庄述祖汉铙歌句解云:“短箫铙歌之为军乐,特其声耳,其辞不必皆序战阵之事。”宋书乐志四载汉鼓吹铙歌十八曲,叙战阵者仅战城南一篇,其余皆与战阵无涉。庄述祖说可能是正确的。御览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短箫铙歌,鼓吹之常,亦以赐有功诸侯也。”   〔一五〕“风劝士也”,宋书乐志一云:“……短箫铙歌,蔡邕曰:‘军乐也,黄帝岐伯所作,以扬德建武,劝士讽敌也。’”宋书所引蔡邕语,即出蔡邕所撰礼乐志。   〔一六〕“王师大献则令凯乐”,周礼春官大司乐云:“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大献”,谓战胜献捷于祖庙。   〔一七〕“军大献则令凯歌”,周礼春官镈师云:“军大献则鼓其恺乐。”   〔一八〕“大予乐官”,谓大予令、丞,属太常。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大予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丞一人。”大予乐令下有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见司马彪书百官志二刘昭注所引汉官。   〔一九〕“以成乐志”,此条通鉴卷四四胡三省注亦引,字句极简。此下聚珍本尚有“国家离乱,大□未安,黄门旧有鼓吹,今宜罢去”一段文字。此段文字系辑自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0。据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一三0所引,知此段文字已经陈禹谟窜改,且此段文字出和熹邓皇后传,不当入乐志。参阅本书和熹邓皇后传注〔二六〕。   郊祀志   太尉赵□上言曰:〔一〕“自古帝王,每世之隆,未尝不封禅。陛下圣德洋溢,〔二〕顺天行诛,拨乱中兴,作民父母,修复宗庙,救万姓命,黎庶赖福,海内清平。功成治定,群司礼官咸以为宜登封告成,为民报德。百王所同,当仁不让。宜登封岱宗,正三雍之礼,〔三〕以明灵契,望秩群神,以承天心也。”〔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中元元年正月,群臣复奏言:〔五〕“登封告成,为民报德,百王所同。陛下辄拒绝不许,臣下不敢颂功述德业。〔六〕谨按河雒谶书,〔七〕赤汉九世,当巡封泰山,凡三十六事,傅奏左帷。陛下遂以仲月令辰,遵岱岳之正礼,奉图雒之明文,以和灵瑞,〔八〕以为兆民。”上曰:〔九〕“至泰山乃复议。国家德薄,灾异仍至,〔一0〕图谶盖如此。” 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上东巡狩,〔一一〕至泰山,有司复奏河雒图记表章赤汉九世尤着明者,前后凡三十六事。与博士充等议,以为“殷统未绝,黎庶继命,高宗久劳,犹为中兴。武王因父,受命之列,据三代郊天,〔一二〕因孔子甚美其功,后世谓之圣王。汉统中绝,王莽盗位,一民莫非其臣,尺土靡不其有,宗庙不祀,十有八年。陛下无十室之资,奋振于匹夫,除残去贼,兴复祖宗,〔一三〕集就天下,海内治平,夷狄慕义,功德盛于高宗、武王。宜封禅为百姓祈福。请亲定刻石纪号文,太常奏仪制”。诏曰:“许。昔小白欲封,夷吾难之;季氏欲旅,仲尼非焉。盖齐诸侯,季氏大夫,皆无事于泰山。今予末小子,巡祭封禅,德薄而任重,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于得承鸿业,帝尧善及子孙之余赏,盖应图箓,当得是当。惧于过差,执德不弘,言道不笃,为议者所诱进,后世知吾罪深矣。”〔一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北夷作寇,千里无烟火,〔一五〕无鸡鸣狗吠之声。〔一六〕文选卷二0曹植五言诗送应氏李善注   封禅,其玉牒文秘,天子事也。〔一七〕文选卷五左思吴都赋李善注   明帝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之。〔一八〕聚珍本   诏曰:〔一九〕“经称‘秩元祀,咸秩无文’。〔二0〕祭法‘功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传曰:‘圣王先成民而致力于神。’又曰:〔二一〕‘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禜之。〔二二〕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孝文十二年令曰:‘比年五谷不登,欲有以增诸神之祀。’王制曰:‘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今恐山川百神应典祀者尚未尽秩,其议增修群祀宜享祀者,以祈丰年,以致嘉福,以蕃兆民。诗不云乎:‘怀柔百神,及河乔岳。’〔二三〕有年报功,不私幸望,岂嫌同辞,其义一焉。’〔二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   祠礼毕,命儒者论难。〔二五〕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   孝成时,匡衡奏立北郊,复祠六宗。至建武都雒阳,制郊祀,六宗废不血食,大臣上疏谓宜复旧。上从公议,由是遂祭六宗。〔二六〕姚本   永平三年八月丁卯,公卿奏议世祖庙登歌八佾舞名。东平王苍议,以为汉制旧典,宗庙各奏其乐,不皆相袭,以明功德。秦为无道,残贼百姓,高皇帝受命诛暴,元元各得其所,万国咸熙,作武德之舞。〔二七〕孝文皇帝躬行节俭,除诽谤,〔二八〕去肉刑,〔二九〕泽施四海,孝景皇帝制昭德之舞。〔三0〕孝武皇帝功德茂盛,威震海外,开地置郡,传之无穷,孝宣皇帝制盛德之舞。〔三一〕光武皇帝受命中兴,拨乱反正,武畅方外,震服百蛮,戎狄奉贡,宇内治平,登封告成,修建三雍,肃穆典祀,功德巍巍,比隆前代。以兵平乱,武功盛大。歌所以咏德,舞所以象功,世祖庙乐名宜曰大武之舞。元命包曰:“缘天地之所杂乐为之文典。”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而诗人称其武功。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各与虞韶、禹夏、汤护、周武无异,〔三二〕不宜以名舞。协图征曰:“大乐必易。”诗传曰:“颂言成也,一章成篇,宜列德,故登歌清庙一章也。”汉书曰:“百官颂所登御者,一章十四句。”依书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三三〕节损益前后之宜,六十四节为舞,曲副八佾之数。十月烝祭始御,用其文始、五行之舞如故。进武德舞歌诗曰:“于穆世庙,肃雍显清,俊乂翼翼,秉文之成。越序上帝,骏奔来宁,建立三雍,封禅泰山,章明图谶,放唐之文。〔三四〕休矣惟德,〔三五〕罔射协同,〔三六〕本支百世,永保厥功。”〔三七〕诏书曰:“骠骑将军议可。”〔三八〕进武德之舞如故。〔三九〕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   章帝初即位,赐东平宪王苍书曰:“朕夙夜伏思,念先帝躬履九德,〔四0〕对于八政劳谦克己终始之度,〔四一〕比放三宗诚有其美。〔四二〕今迫遗诏,诫不起寝庙,臣子悲结,佥以为虽于更衣,〔四三〕犹宜有所宗之号,以克配功德。宗庙至重,朕幼无知,寤寐忧惧。先帝每有着述典议之事,未尝不延问王,以定厥中。愿王悉明处,乃敢安之。公卿议驳,今皆并送。及有可以持危扶颠,宜勿隐。思有所承,公无困哉!”太尉□等奏:〔四四〕“礼,祖有功,宗有德。孝明皇帝功德茂盛,宜上尊号曰显宗,四时祫食于世祖庙,如孝文皇帝在高庙之礼,奏武德、六始、五行之舞。”苍上言:“昔者孝文庙乐曰昭德之舞,孝武庙乐曰盛德之舞,今皆祫食于高庙,昭德、盛德之舞不进,与高庙同乐。今孝明皇帝主在世祖庙,当同乐,盛德之乐无所施;如自立庙当作舞乐者,不当与世宗庙盛德之舞同名,〔四五〕即不改作舞乐,当进武德之舞。臣愚□鄙陋,庙堂之论,诚非所当闻所宜言。陛下体纯德之妙,奋至谦之意,猥归美于载列之臣,故不敢隐蔽愚情,披露腹心。诚知愚鄙之言,不可以仰四门宾于之议。伏惟陛下以至德当成、康之隆,天下乂安刑措之时也。百姓盛歌元首之德,股肱贞良,庶事宁康。臣钦仰圣化,嘉羡盛德,危颠之备,非所宜称。”上复报曰:“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四六〕藏主更衣,不敢违诏。祫食世祖,庙乐皆如王议。以正月十八日始祠。仰见榱桷,俯视几筵,眇眇小子,哀惧战栗,无所奉承。爱而劳之,所望于王也。”〔四七〕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   建初四年八月,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东平宪王苍,〔四八〕苍上言:“文、武、宣、元祫食高庙,皆以后配。先帝所制,典法设张。大雅曰:“昭哉来御,从其祖武。’〔四九〕又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五0〕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五一〕御览卷五三一   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庙,〔五二〕于世祖庙与皇帝交献焉,如光烈皇后故事。御览卷五三一   〔一〕 “太尉赵□上言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建武三十年二月,群臣上言,即位三十年,宜封泰山。”赵□上书即当在此时。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建武三十年”一句,系据司马彪书增补。   〔二〕 “陛下圣德洋溢”,书钞卷六仅引“德泽洋溢”四字。   〔三〕 “正三雍之礼”,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儒林传,光武帝中元元年,初建三雍。“三雍”,谓明堂辟雍、灵台。   〔四〕 “以承天心也”,赵□虽然上书劝光武帝行封禅礼,但未被采纳。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群臣言宜封禅,“诏书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气满腹,吾谁欺,欺天乎?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何事污七十二代之编录!桓公欲封,管仲非之。若郡县远遣吏上寿,盛称虚美,必髡,兼令屯田。’从此群臣不敢复言。”   〔五〕 “中元元年正月,群臣复奏言”,原无“中元元年正月”一句和“复”字,御览卷五三六引有,今据增补。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建武“三十二年正月,上斋,夜读河图会昌符,曰‘赤刘之九,会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于承。诚善用之,奸伪不萌’。感此文,乃诏松等复案索河雒谶文言九世封禅事者。松等列奏,乃许焉。”“松”即梁松。“群臣复奏言”当即在建武三十二年正月。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是年二月即封泰山,禅梁父。四月改年为中元元年。此句上姚本有“建武三十二年”一句,聚珍本有“三十二年”一句,皆依司马彪书增补。   〔六〕 “业”,御览卷五三六引无此字。   〔七〕 “谨按”,此二字原无,姚本同,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三六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八〕 “和”,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五三六引作“祈”。   〔九〕 “上曰”,此下诸句御览卷五三六引作“于是许焉。至泰山乃复议曰:‘国家德薄,灾异仍至,图谶盖如此邪。’其下又引以下数句:“上东巡狩,至太山,有司复奏河图谶记表章赤汉九世尤着明者,后凡三十六事。”因与下条文字重出,今删去。   〔一0〕“仍”,频繁。   〔一一〕“上东巡狩”,原无“东巡狩”三字,姚本同,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三六引亦有,今据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