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 - 第 6 页/共 61 页

〔二六〕“王莽时”,此句至“四方溃畔”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二七〕“荆州下江平林兵起”,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八〕“时南阳旱饿”,此下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地皇三年,南阳荒饿,诸家宾客多为小盗。光武避吏新野,因卖谷于宛。”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时南阳旱饥,而上田独收。”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二句,“上”字作“帝”。   〔二九〕“李伯玉”,聚珍本注云:“以下文事迹推之,李伯玉盖即李通,而范书李通传止云字次元,不言其一名伯玉,是可补其阙略。”   〔三0〕“先是时伯玉同母兄公孙臣为医”,范晔后汉书李通传李贤注引续汉书云“先是李通同母弟申徒臣能为医,难使,伯升杀之。”后汉纪卷一云:“初,通同母弟申屠臣善为医术,以其难使也,縯杀之。”书钞卷一二三引东观汉记亦云李通同母弟为申徒臣,与此不同。   〔三一〕“固始侯”,原误作“因始侯”,聚珍本作“固始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李通传云:“建武二年,封固始侯。”   〔三二〕“刘氏当复起,李氏为辅”,此二句谶语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七二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载此谶语,但无“当”字。   〔三三〕“父为宗卿师”,范晔后汉书李通传云:通父守,“初事刘歆,好星历谶记,为王莽宗卿师”。李贤注云:“平帝五年,郡国置宗师以主宗室,盖特尊之,故曰宗卿师也。”   〔三四〕“市兵弩”,书钞卷三引“市弓弩”三字,即出于此。   〔三五〕“绛衣赤帻”,此四字上书钞卷一二七引有“皆着”二字,御览卷六八七、卷八一四、卷八七二引无。   〔三六〕“若火光”,此三字上御览卷八七二引有“有”字。   〔三七〕“赫然属天”,此句御览卷八七二引作“曈曈上属天”。   〔三八〕“异之”,此句姚本作“上异之”,御览卷八七二引同。   〔三九〕“大冠”,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董巴舆服志云:“大冠者,谓武冠,武官冠之。”   〔四0〕“将军服”,此三字上聚珍本有“服”字。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通鉴卷三八胡三省注引云:“上时绛衣大冠,将军服也。”“将军服”上亦无“服”字。   〔四一〕“中”,聚珍本作“仲”。按“中”字读作“仲”。此指光武帝刘秀。御览卷六九0引云:“光武起义,衣绛单衣,赤帻。初,伯升之起,诸家子弟皆曰:‘伯升杀我。’及见上绛衣大冠,乃惊曰:‘谨厚者亦复为之。’”御览卷六八七、玉海卷八一亦引,字句简略。   〔四二〕“杀新野尉”,“杀”字下原衍“进”字,姚本、聚珍本无,类聚卷九三、御览卷二六九引亦无,今据删。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初骑牛,杀新野尉乃得马。”   〔四三〕“光武起义兵”,此句至“后有人着大冠绛单衣”三句原无,书钞卷一二八引此三句,今据增补。姚本作“光武起义兵,攻南阳,暮闻冢上有哭声,后有人着大冠绛单衣”。聚珍本同,惟“光武”二字改作“帝”。二本所辑皆有“攻南阳”一句,系出陈禹谟刻本书钞。聚珍本于“着大冠绛单衣”下注云:“此有阙文。考范书杀新野尉即在是时。”   〔四四〕“使刘终诈称江夏吏”,此下二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初骑牛,杀新野尉乃得马。进屠唐子乡,又杀湖阳尉。”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刘终诈称江夏吏,诱杀之。”姚本、聚珍本即据此增改。   〔四五〕“五威将军严尤击下江兵”,此下三句原无。书钞卷一四七引作“上擢谷相,五威将严尤当击江贼,上奉糗一斛,脯三十朐诣幕府营”。御览卷八六0引作“严尤击江贼,世祖奉糗一斛,脯三十朐”。聚珍本亦有此三句,作“严尤击下江兵,帝奉糗一斛,脯三十朐”。今综合三处文字增补。汉书王莽传地皇三年载:“是时下江兵盛,……莽遣司命大将军孔仁部豫州,纳言大将军严尤、秩宗大将军陈茂击荆州。……世祖与兄齐武王伯升、宛人李通等帅舂陵子弟数千人,招致新市平林朱鲔、陈牧等合攻拔棘阳。是时严尤、陈茂破下江兵。”   〔四六〕“进围宛城”,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更始元年进围宛城。更始元年即王莽地皇四年。   〔四七〕“更始立,以上为太常偏将军”,四库全书考证云:“按前汉书莽传云:‘莽地皇四年三月,汉立圣公为帝。四月,莽遣寻、邑发兵。’范书光武纪与前汉书同,惟谓更始即位在是年二月,今寻绎本文,则似更始之立,又在王莽发兵之后,与班、范二书异。”   〔四八〕“入朝”,此二字原无,御览卷六八三引亦无此二字。姚本、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九〕“二公”,聚珍本作“寻、邑”。   〔五0〕“严尤”,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桓谭新论云:“庄尤,字伯石,此言‘严’,避明帝讳也。”   〔五一〕“美眉目”,聚珍本作“美须眉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作“美须眉”。   〔五二〕“二公”,聚珍本作“寻、邑”,以下皆同。御览卷三三六、卷三三九引作“王寻、王邑”。   〔五三〕“甲冲輣”,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三六引亦有,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三九引作“甲冲棚,战攻之具甚盛”。御览卷三三九引作“甲冲輣,干戈旌旗甚盛”。“冲”,橦车,是一种陷阵战车。“輣”,楼车。   〔五四〕“虎”,此字原脱,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一八、类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五〕“巨无霸”,汉书王莽传云:“夙夜连率韩博上言:‘有奇士,长丈,大十围,来至臣府,曰欲奋击胡虏。自谓巨毋霸,出于蓬莱东南,五城西北昭如海濒,轺车不能载,三马不能胜。’”“垒尉”,即垒校尉,主军垒之事。姚本、聚珍本作“中垒校尉”,书钞卷一一八引同。类聚卷一二引作“垒校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作“垒尉”。   〔五六〕“为画成败”,书钞卷一四引作“图画成败”。   〔五七〕“时汉兵八九千人”,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八〕“留王凤令守城”,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九〕“五六万”,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一七引亦同。姚本作“五六十万”,书钞卷一二一、类聚卷一二引与姚本同。   〔六0〕“作”,原无此字,聚珍本有,类聚卷一二、御览卷三三六引亦有,今据增补。寻、邑围昆阳事,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李善注亦引,字句较简。   〔六一〕“数重”,御览卷三三六引同,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云寻、邑“围营数重”,后汉纪卷一亦云“围之数重”。姚本作“数百重”,类聚卷一二引亦作“数百重”。聚珍本作“数十重”,与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同。聚珍本注云:“姚之骃本作‘数百重’,参范书帝纪,则‘百’字误。”   〔六二〕“尘熛连云”,此句文选卷七潘岳藉田赋李善注引作“埃尘连天”。   〔六三〕“地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作“地道”,后汉纪卷一作“地窟”。   〔六四〕“寻”,此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五〕“正昼有云气如坏山”,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云:“昼有云气如坏山,堕军上,军人皆厌,所谓营头之星也。占曰:‘营头之所堕,其下覆军,流血三千里。’”刘昭注引袁山松书云:“怪星昼行,名曰营头,行振大诛也。”   〔六六〕“压”,聚珍本同,御览卷八七七引亦作“压”。姚本作“厌”,类聚卷一二引亦作“厌”。按二字通。   〔六七〕“前去大军四五里”,此句聚珍本作“前去寻、邑军四五里而阵”,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作“前去大军四五里而陈”。   〔六八〕“数十”,原脱“十”字,姚本、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相合,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一八引云“斩首千级”。   〔六九〕“刘将军平生见小敌怯”,书钞卷一四引此下二句,文字稍异。   〔七0〕“甚奇怪也”,此句姚本作“甚可怪也”,书钞卷一一八引同。   〔七一〕“二公兵于是大奔北”,此下二句聚珍本作“寻、邑兵大奔北,于是杀寻”。   〔七二〕“滍水为之不流”,书钞卷一三引“滍水不流”四字。   〔七三〕“齐武王”,即刘伯升,光武帝建武十五年,追谥伯升为齐武王。   〔七四〕“六月”,此句至“收伯升部将刘稷”四句聚珍本作“后数日,更始收齐武王部将刘稷”。   〔七五〕“上降颍阳”,此句至“乃马也”诸句原无,御览卷三九四引有此段文字。聚珍本把此段文字连缀于上文“即日皆物故”句下。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因复徇下颍阳。会伯升为更始所害,光武自父城驰诣宛谢。”据此,聚珍本所做连缀基本可信,今从之。   〔七六〕“击”,聚珍本作“系”。   〔七七〕“更始害齐武王”,此句至“枕席有涕泣处”诸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三五,御览卷三八七、卷四八八引亦有,今据增补。文选卷四0任昉百辟劝进今上笺李善注引亦有此段文字,字句稍异。   〔七八〕“文书移与属县”,此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通鉴卷三九胡三省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九〕“诸于”,汉书元后传云:“是时政君坐近太子,又独衣绛缘诸于。”颜师古注:“诸于,大掖衣,即褂衣之类也。”“于”即“衧”之省。“绣拥□”,原“拥”字为空格,聚珍本有此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诸于绣镼。”李贤注云:“或‘绣’下有‘拥’字。”李贤又注云“字书无‘镼’字,续汉书作‘□’,音其物反。杨雄方言曰:‘襜褕,其短者,自关西谓之□□。’郭璞注云:‘俗名□掖。’据此,即是诸于上加绣□,如今之半臂也。”“拥□”即□□。   〔八0〕“粲然”,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三0谢朓五言诗始出尚书省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复见汉官威仪”,书钞卷一七引作“复见汉官仪”,文选卷三0谢朓诗李善注引作“复见官府仪体”。   〔八一〕“更始欲以近亲巡行河北”,此下二句原无,御览卷二0九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二句,惟下句“上”字作“帝”。   〔八二〕“赐”,刘赐,光武帝族兄,事见范晔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传。   〔八三〕“安集百姓”,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圣公为天子,以上为大司马,遣之河北,安集百姓。”   〔八四〕“上至邯郸”,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四六引有此二句,今据增补。又书钞卷一四五亦引,惟“上”字作“光武”。   〔八五〕“故赵缪王子临说上灌赤眉”,原无此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进至邯郸,故赵缪王子林说光武曰:‘赤眉今在河东,但决水灌之,百万之众可使为鱼。’光武不答,去之真定。”李贤注云:“东观记‘林’作‘临’字。”是知东观汉记有临说光武帝事,今撮取范书大意增补此句。“赵缪王”,即刘元,以刃杀奴婢,谥曰缪。事见汉书景十三王传。   〔八六〕“赵王庶兄胡子立邯战卜者王郎为天子”,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帝“去之真定,林于是乃诈以卜者王郎为成帝子子舆,十二月,立郎为天子,都邯郸,遂遣使者降下郡国”。胡子与临是否为一人,无从确考。“天子”,原误作“太子”,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八七〕“光武为王郎所追”,此句至“是雒阳吏耳”诸句原无,书钞卷一三九引,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三九所引无“光武为王郎所追”一句,此句系据书钞卷一四四引增补。又“至饶阳”句上书钞卷一三九引有“上发”二字,为使文义通顺,删此二字。此段文字聚珍本作“王郎追帝,帝自蓟东南驰至饶阳。官属皆乏食,帝乃自称邯郸使者,入传舍。传吏方进食,从者饥,争夺之。传吏疑其伪,乃椎数十通,绐言邯郸将军至,官属皆失色。帝升车欲驰,而惧不免,还坐,曰:‘请邯郸将军入。’久乃驾去”。姚本作“光武至饶阳,官属皆乏食”,其下各句与聚珍本同,惟聚珍本“帝”字姚本作“光武”。此段文字书钞卷一四三引作“光武至饶阳,称邯郸使者,如传合。厨吏方进食,官属从者饥,遮夺之”。   〔八八〕“上出,蒙犯霜雪”,此二句原无。文选卷二0应玚五言诗侍五官中郎将建章台李善注引“蒙犯霜雪”一句,今连缀于此。为使文理通顺,又增“上出”二字。聚珍本把“蒙犯霜雪”一句系于光武帝纪篇末,当作年代不可考者。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所载,光武帝离饶阳传舍后,“南出,晨夜兼行,蒙犯霜雪,天时寒,面皆破裂”。是文选李善注所引“蒙犯霜雪”一句当编次于此,聚珍本失考。   〔八九〕“光武大会真定,自击筑”,此二句原无,书钞卷一一0引云:“光武大会真定,王制杨自击筑。”今据增补,删“王制杨”三字。“制杨”二字义不可解,必有舛误。此二句聚珍本作“大会真定,帝自击筑”,其上又有以下一段文字:“夜止芜蒌亭,大风雨,冯异进一笥麦饭兔肩。闻王郎兵至,复惊去。至南宫,天大雨,帝引车入道旁空舍,灶中有火,冯异抱薪,邓禹吹火,帝对灶炙衣。”考之范晔后汉书,此段文字当入冯异传。御览卷九0未引此段文字,聚珍本辑者是据书钞卷一二九、卷一三五、卷一四四所引连缀。   〔九0〕“上率邓禹等击王郎横野将军刘奉”,此句至“刘公真天人也”诸句原无。御览卷九0屡引东观汉记,有一处引云:“上破王郎,还,过邓禹营,禹进食炙鱼,上大餐啖。时百姓以上新破大敌,欣喜聚观,见上餐,劳勉吏士,威严甚厉,于是皆窃言曰:‘刘公真天人也。’”又卷九三五引云:“世祖率邓禹等击王郎横野将军刘奉,大破之。上过禹营,禹进炙鱼,上餐啖,劳勉士吏,威严甚厉,众皆窃言:‘刘公真天人也。’”今综合两处所引增补。聚珍本有此段文字,字句微异。又书钞卷一四五、御览卷八四七、范晔后汉书邓禹传李贤注亦引,字句较简略。   〔九一〕“餐啖”,书钞卷一四五引作“食啖”。   〔九二〕“刘公真天人也”,杜工部草堂诗笺补遗卷二四赠太子太师汝阳郡王琎引云:“光武过邓禹营,劳勉吏士,众皆窃言:‘刘公真天人也。’”节删颇多。   〔九三〕“杜长威”,范晔后汉书王郎传、袁宏后汉纪卷二亦载杜长威诣光武帝营请降事,“杜长威”作“杜威”。“持节诣军门”,此五字及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九四〕“棨戟”,范晔后汉书杜诗传云:“世祖召见,赐以棨戟。”李贤注:“汉杂事曰:‘汉制假棨戟以代斧钺。’崔豹古今注曰:‘棨戟,前驱之器也,以木为之。后代刻伪,无复典刑,以赤油韬之,亦谓之油戟,亦曰棨戟,王公已下通用之以前驱也。’”   〔九五〕“得吏民”,此三字上类聚卷一二引有“寻”字。   〔九六〕“公会诸将烧之”,书钞卷九引“烧吏民谤帝”一句,即系括引此文。   〔九七〕“令反侧者自安也”,上文“汉兵破邯郸”至此句,四库全书考证云:“按范书光武纪文与此同,王郎传则云:‘郎夜亡走,道死,追斩之。’说复小异。又此数句,姚本有之,而文有异同,今从永乐大典本。”“反侧”,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不安也。诗国风曰:‘展转反侧。’”“者”,姚本作“子”,类聚卷一二、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亦作“子”,与范书光武帝纪、后汉纪卷二同。   〔九八〕“上围邯郸未下”,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四七引,今据增补。   〔九九〕“更始遣使者即立公为萧王”,文选卷四0吴质答魏太子笺李善注引此一句,无“即”字,又“公”作“光武”。初学记卷九亦引更始立光武帝为萧王事,字句极疏略。   〔一00〕“又击破铜马”,此句至“由是皆自安”诸句原无,类聚卷一二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字句微异。   〔一0一〕“封降贼渠率”,此下二句类聚卷一二引无,今据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增补。   〔一0二〕“营”,此字类聚卷一二引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0三〕“按行贼营”,书钞卷一四引此一句。   〔一0四〕“将”,此字类聚卷一二引无,今据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增补。   〔一0五〕“投”,聚珍本同,御览卷三七一引亦同,又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后汉纪卷二也作“投”,惟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作“效”。   〔一0六〕“诏冯异军雁门”,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姚本亦有此下二句,作“诏曰,冯异军雁门,囗卒万余人降之”。聚珍本注云:“‘诏’字下原本衍‘曰’字,今删。考范书帝纪及冯异传俱不载此诏,惟异拒朱鲔、李轶时曾北攻天井关,拔上党两城,则军雁门当即在是时。”   〔一0七〕“光武北击尤来、大抢、五幡于元氏,追至北平”,此二句至“营门不觉”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北击尤来、大抢、五幡于元氏,追至右北平,连破之。又战于顺水北,乘胜轻进,反为所败。贼追急,短兵接,光武自投高岸,遇突骑王丰,下马授光武,光武抚其肩而上,顾笑谓耿弇曰:‘几为虏嗤。’弇频射却贼,得免。士卒死者数千人,散兵归保范阳。军中不见光武,或云已殁,诸将不知所为。”李贤于“追至右北平”句下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无‘右’字,此加‘右’,误也。营州西南别有右北平郡故城,非此地。”由此可知,东观汉记原有光武击尤来、大抢、五幡事。今据范书酌补“光武北击尤来”至“或云已殁”诸句,以使上下文理通顺。李贤又于“或云已殁”句下引东观汉记云:“上已乘王丰小马先到矣,营门不觉。”今亦补入。   〔一0八〕“上破贼”,此句至“上大笑”诸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九引,今据增补。   〔一0九〕“光武发蓟还”,此句至“命诸将收葬吏士”诸句原无,今据御览卷五五三引增补。聚珍本有此诸句,文字微异。   〔一一0〕“师行鼓舞”,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六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一〕“鼓声歌咏”,此句聚珍本作“歌咏雷声”,御览卷四六八引同。   〔一一二〕“至中山”,原有“上发蓟”三字,为避免与上文重复,今删去。   〔一一三〕“曰:帝王不可以久旷”,此二句至“万姓为心”诸句原无。文选卷三七刘琨劝进表李善注云:“东观汉记:‘诸将上奏世祖曰:“帝王不可以久旷。”’”又注云:“东观汉记:‘群臣上奏世祖曰:“大王社稷为计,万姓为心。”’”今综合两处所引增补。聚珍本未辑“帝王不可以久旷”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从蓟还,过范阳,命收葬吏士。至中山,诸将复上奏曰:‘……大王初征昆阳,王莽自溃。后拔邯郸,北州弭定。参分天下而有其二,跨州据土,带甲百万。言武力则莫之敢抗,论文德则无所与辞。臣闻帝王不可以久旷,天命不可以谦拒,惟大王以社稷为计,万姓为心。’光武又不听。”   〔一一四〕“耿纯说上曰”,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四九干宝晋纪总论李善注引亦有此三句,今据增补。   〔一一五〕“伯升”,姚本、聚珍本作“伯叔”,类聚卷一二引同。按“伯升”二字是,范晔后汉书邓晨传云:“光武尝与兄伯升及晨俱之宛,与穣人蔡少公等宴语。”   〔一一六〕“刘子骏”,即刘歆。歆字子骏,哀帝建平元年改名秀,字颖叔。   〔一一七〕“何知非仆耶”,此句类聚卷一二引作“何用知仆非也。”   〔一一八〕“时传闻不见赤伏符文军中所”,此句姚本作“时传闻赤伏符不见文章军中所”,类聚卷一二引同。   〔一一九〕“上奏世祖曰”,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亦未辑录。文选卷三七刘琨劝进表李善注引,今据增补。   〔一二0〕“乃命有司设坛于鄗南千秋亭五成陌”,原无“五成陌”三字,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乃命有司设坛场于鄗之阳千秋亭五成陌。”今据增“五成陌”三字。   〔一二一〕“燔燎告天,禋于六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二八亦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云;“精意以享谓之禋。续汉志:‘平帝元始中,谓六宗为易卦六子之气,水、火、雷、风、山、泽也。光武中兴,遵而不改。至安帝即位,初改六宗为天地四方之宗,祠于洛阳之北,戌亥之地。’”   〔一二二〕“改鄗为高邑”,此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亦引,今据增补。此句下聚珍本尚有以下一段文字:“诏曰:‘故密令卓茂,束身自修,执节惇固,断断无他,其心休休焉。夫士诚能为人所不能为,则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故武王诛纣,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今以茂为太傅,封宣德侯,食邑二千户,赐安车一乘,衣一袭,金五斤。’”御览卷九0未引此段文字。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此诏在卓茂传,今依范书编次。   〔一二三〕“遂定都焉”,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又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建武元年十月,车驾入洛阳,遂定都焉。”今据补“遂定都焉”句。   〔一二四〕“光武破圣公,与朱伯然书曰”,此二句至“太白清明”诸句原无,御览卷五引,姚本、聚珍本亦有此数句,今据增补。“朱伯然”,御览卷五引误作“伯叔”。书钞卷一五0引云:“光武破二公,与朱伯然书曰:‘交锋之月,神星昼见,太白清明。’”今据改作“朱伯然”。姚本、聚珍本作“朱然”。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未即位前使冯异、寇恂破更始大司马朱鲔军,即位后使邓禹破更始定国公王匡军,此云交锋未知何时。又‘朱然’太平御览作‘伯叔’。本文似有讹脱。”按朱伯然,不见范晔后汉书、后汉纪,此段文字的前后内容无从考知。   〔一二五〕“二年”,原误作“三年”,聚珍本作“二年”,与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后汉纪相合,今据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