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学案 - 第 266 页/共 437 页

《易》中之言仁,或为阴,或为阳。仁者见之谓之仁,仁阴也。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仁阳也。盖自智仁而言,则智先而仁后,智动而仁静;自仁义而言,则仁先而义后,仁行而义止。此阴阳之所以异也。   「易有太极」之易,未生两仪之易也。「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生两仪后之易也。故易在两仪之先,其易体;在两仪之后,其易有体。   藏诸用有两义:在显仁之前,则所以显仁者为用,以其不可见,故为藏诸用;在显仁之后,则既显而为物矣,一物又各具生生之用,故亦为藏诸用。   寒暑也,昼夜也,生物之阴阳也。气形也,魂魄也,物生之阴阳也。生物之阴阳,则屈伸相推,无不变也。物生之阴阳,则阳能变而阴不能变,故《易大传》曰「游魂为变」,而不及魄者,物生之阴阳也。   《易》中言变化者,刚柔之穷皆变,变则化也。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成。变在化之先,故为阳,化在变之后,故为阴,盖以先后为阴阳,非谓阳动为变,阴动为化也。   《大传》言易有三,「易有太极」,易体,「易思为」,言易之本也。「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言易之用也。「易与天地准」,「易有圣人之道四」之类,言易之书也。   继善阳也,成性阴也,此以天命之序而言阴阳也。仁者阴也,智者阳也,此以物受之性而言阴阳也。   《坎》之阴为阳所得,则升而为云;阳浅则为雾。《坎》之阳为阴所累,则降而为雨;阴浅则为露。   阴在外,阳不得出,则为雷;阴固,则为地动。(《震》。)阴在内,阳不得入,则为风;阴固,则为大风。(《巽》。)阳包阴,则为霰。(《离》。)阳和阴,则为雪。《离》交《坎》。)阴包阳,则为雹。(《坎》。)阴入阳,则为霜。(《坎》交《离》)。阴阳之精,互藏其宅,则为日为月。(《离》、《坎》)。阴阳相戛,则为电。阴阳失位,则为霓。凡卦柔近刚,则柔为得刚;刚近柔应柔,则刚为柔累。   吉凶悔吝,具四象之义,悔者,吉之未成也;吝者,凶之未成也,犹少阴少阳未成乎阴阳也。   贞吉贞凶,贞厉贞吝,其所系虽若不同,然皆一理也。其得本卦本爻之正者,则曰贞吉。其失本卦本爻之正者,则曰贞凶。其失之浅者,则曰贞厉,曰贞吝。   咎有五义:《师》之《彖》,吉而咎者也;《节》之《三》,过由己作而所归咎者也;《大过》之《上》,凶而不可咎者也;《晋》之《初》,善补过而咎者也;《萃》之《四》,获吉乃能咎者。   悔有四义:《咸》之《五》,安于事而悔者也;《复》之《五》,自修而免悔者也;《大壮》之《五》,理之必至而所可悔者也;《涣》之《三》,急于成功不以悔为悔者也。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神也;「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易也。此章之神,指发而妙万物者为言也;易,指欲发者为言也。「思为,寂然不动」,易也;「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神也。此章之《易》,指未发者为言也;神,指初发者为言也。盖易者,神之本,神者,易之用,以寂感言之明矣。然寂之中又有感,而感之中又有寂,故夫子之言,不一而足也。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一章,言圣人尽神而本于易也。「易思」也一章,言君子学《易》而至于神也。   感而动者发于中而无次序,《坎》、《离》是也。动而运行者始于下而有次序、《震》、《巽》、《艮》、《兑》是也。   夫子以仁义礼智为元亨利贞,然仁义礼智之在人心,其发于情也,不以序而见。(与《坎》、《离》同义。)元亨利贞在天时,则运于气也,必以序而行。(与《震》、《巽》、《艮》、《兑》同义。)不以序者,感而初发也;必以序者,发而后运也。理虽同,而时有先后,此又不可不察也。   气化者,有生之始而初生也,故上经始《干》、《坤》。形化者,运行之终而复生也,故下经始《咸》、《恒》。(《震》、《巽》、《艮》、《兑》动而运行者也。)然皆终于《坎》、《离》者,运行当止于对待,乃能复生也。《既济》、《未济》虽非《坎》、《离》,《坎》、《离》之交也。   程子《易序》:「《易》,变易也,随时变易以从道也。」既曰从道,别所谓易者,非易之理,乃指易书也。   「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夫子岂欺我哉!世儒乃欲忘象忘言,果圣人作《易》之意乎﹖圣人之意,正在乎言象之闲也,惟「变而通之」,则象可以尽其利,「鼓之舞之」,则辞可以尽其神,本末一贯,皆实事也。欲忘末而求本,是乃老之学,岂圣人作《易》之意哉!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观夫子立此数语,则知所以生者,不皆在未生两仪之太极,故先师谓一每生二,一者太极也。太极生两仪,则太极便在两仪中,故曰「两仪生四象」。及生四象,则太极便在四象中,故曰「四象生八卦」。及生八卦,则太极便在八卦中。以是推之,则太极随生而立,若无与于未生两仪之太极也。但人之为学,苟惟守夫物中之太极,则或囿于形而不得其正。必须识得未生两仪太极之本,则虽在两仪,在四象,在八卦,以至在人心,皆不失其本然之妙矣。此夫子明卦象之所由,所以必原易有太极之本,而子思之所谓大本者,亦正在乎此,学者不可不识也。   《渐》,进也,《坤》上爻进居《干》下位,故曰《渐》。《归妹》,退也,《坤》下爻退居《干》上位,故曰《归妹》。皆主柔爻进退为义也。   《咸》以神交,《恒》以神运,一滞乎形,则《咸》、《恒》之道不全矣。   《谦》,阳止乎内。《豫》,阳动乎外。然皆以顺为用也。   《蛊》之《彖》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巽》之《五》曰:「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先甲后甲,先庚后庚,皆所以号令也。《巽》为号令也,《蛊》之《巽》,初卦也,为号令之始。甲,始也,《蛊》又为事,故系之于《蛊彖》焉。《巽》之《巽》,重《巽》也。申,号令也,庚,更也,故系之于上《巽》焉。命令者,君之所出,故又以五言之。   《干》、《渐》以一物之次序明爻象,《咸》、《艮》以一身之次序明爻象,《井》、《革》以一卦之次序明爻象。   《小畜》者,《巽》畜干也;《大畜》者,《艮 》畜《干》也。《巽》之主,柔爻也;《艮》之主,刚爻也。故《小畜》主四,柔畜刚也;《大畜》主上,刚畜刚也。   凡阳包阴,则是阴丽乎阳,事之常也。《震》下《艮》上为《颐》。《颐》,养正也,言阴求养乎阳,正也,故曰养正。兑下《巽》上为《中孚》。《中孚》,信也,言阴必丽乎阳,故曰信。(与《离》同义。)凡阴包阳,则为阳陷于阴,过常之事也。大者为阳,《巽》下《兑》上,则两阴包四阳,阳数过焉,故曰《大过》。小者谓阴,《艮》下《震》上,则四阴包两阳,阴数过焉,故曰《小过》。(与《坎》同义。)《临》与《震》同,《观》与《艮》同,《大壮》与《兑》同,《遯》与《巽》同。   天数一,一中有三,以象言之,则圆者径一围三;地数二,二中有两,以象言之,则方者径一围四,此天地之所以分也。纵而数之,一中有三;横而数之,一中有四。三之中各有四,四之中各有三,此天地之数所以同十二也,故四十八蓍以十二约之为四。存一以为体,分三以为用,故天数体一而用三。存二以为体,分二以为用,故地数体二而用两也。   天道之常,先阳而后有阴,先始而后有终,先生而后有死。今《易》所言,而曰阴阳,曰终始,曰死生者,皆降一等而取其变也。盖自其常者而言之,但见其先后两事而穷焉。自其变者而言之,则穷而复通,未 尝已也。生生之道,万古不息者,实于两言之闲尽之矣,岂特如世之所谓文从字顺而已!  或问《文言》曰:「『君子行此四德』,而先后不同,何也﹖」曰:「仁者生物而未见,贞者干事而形,故夫子先言德。因物之文,而礼可见;因物之分,而义可明,故夫子先言物。」   天地之闲,对待流行而已,《易》体天地之撰者也,故伏羲八卦圆图,(天地定位,至水火不相射。)以对待而作也;文王八卦圆图,(帝出乎《震》,至成言乎《艮》。)以流行而作也。伏羲六十四卦横图,始《干》、《夬》、《大有》,《终观》、《比》、《剥》、《坤》。以流行而作也;文王六十四卦横图,(始《干》、《坤》、《屯》、《蒙》、终《既济》、《未济》。)以对待而作也。是知主对待者,必以流行为用,主流行者,必以对待为用,学者不可以察也。   或问:「『参伍以变,错综其数』,与变数象之所系先后,义未明,何也﹖」曰「夫子之言,曲而无不中,今且举其一二例以明之。如《涣》之『刚来而不穷,柔得位而上同』,所谓参以变也。《贲》之『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所谓伍以变也。如揲蓍之法,分二之后,置右揲左,复置左揲右。左右者,所谓错其数也。置揲而复置揲者,所谓综其数也。故通其上下往来之变,则于《贲》遂成天之文,于《涣》遂成水之文。极其归奇之数,则得十二者,遂定老阳之象;得二十四者,遂定老阴之象;得二十者,遂定少阳之象;得十六者,遂定少阴之象也。   贞,固也,以「贞固足以干事」取之也。贞,正也,以「君子正也」取之也。盖贞者,随在各有也,立乎事物之中,各得其正之谓贞,固在刚则曰大贞,在柔则曰小贞,在君子则曰君子贞,在女子则曰女子贞,以至在武人,在童仆,在牝马,莫不皆曰贞焉。又以其永久者言之则曰永贞,以其不息者言之则曰不息之贞。又自夫用贞者言之,当安则曰安贞,当居则曰居贞,当其可则曰可贞,当其不可则曰不可贞,当艰则曰艰贞,其利则曰利贞,其不利则曰不利贞,不可疾也则曰不可疾贞。又至于贞之为用,则有吉焉,有厉焉,有吝焉,有凶焉,有疾焉,有亨焉,有胜焉,有观焉,有明焉。其端不可得而穷也,惟善《易》者随在玩之,则其义莫不皆其当,学者不可以正、固两义而拘之也。   《易》者,神之本也。神者,《易》之用也。贞者,《易》之位也。   易者,以变易体而言也。神者,以妙万物者而言也。贞者,以万物各正性命者而言也。易则神,神则贞。《干》之《彖》曰「元亨利贞」,贞则当复为元矣。贞、元之闲,其易之复乎﹖故《大传》曰:「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是兼贞之理也。又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是兼元之理也。易、神、贞同一理而殊于时,学《易》者当识之。   或问:「仁柔,义刚。柔为阴,刚为阳。以此而观,则仁当属阴,义当属阳矣﹖」曰:「仁主生发,生发者,阳之所为也。义主收敛,收敛者,阴之所为也。凡物有性有质,故以性而言,则仁阳而义阴,以质而言,则仁柔而义刚。所以然者,阳动生柔,阴静生刚也。」   或问:「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其先后之序不可易也,而《大传》曰『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干』,乃《坤》先乎《干》,静先乎动,何也﹖」曰:「此章之义,主变通而言也。静而复动之时,变通之义始着。」   或问:「朱子罕言所以生阴阳之太极,至于阴阳中之太极,则屡言之,何也﹖」曰:「自太极而阴阳,自阴阳而万物,皆是一贯,但时有不同,则理气有异耳。未生阴阳之时,所谓太极者,无声臭仪象之可求。专以此时为言,则沦于虚无,无所底止。及其生阴阳之后,始有仪象之可观,则其本然之妙,动静之机,生生之道,真实妄,有可得而言者。以此为言,则学者有定见,而免沦于虚无之失矣。故孟子言性,亦只就恻隐羞恶之端而求之也。程子曰:『人生而静以上更不容说』,而朱子尝谓『舍爱不可以言仁』者,皆此义也。盖仁之理不可见,苟不自其发动处求之,则仁之情状岂可得而言邪﹖须于此等处熟思,当得朱子之意;然而善学者又当以此通神明之德也。」   《豫》、《遯》、《姤》、《旅》言时义者,言当其时处其义也。   《坎》、《睽》、《蹇》言时用者,言当其时而妙其用也。   《颐》、《大过》、《解》、《革》言时者,言当谨其时也。   《随》言随时之义者,言当随时为义也。   理即气之微,气即理之着;性即情之微,情即性之着,皆一贯也。但其时有不同,故因其发用而立名有异。   或问「干之《文言》『可与存义』,与《坤》之《文言》『义以方外』,两义字有别否﹖」曰:「义只是一义,但『存义』之义,是《干》之圣人,已发在事物之上,存之可为法于世者。『方外』之义,乃是《坤》之君子,从心发出,以裁制于外者。细而审之,亦不能无始终次第之异耳。以学者言之,须是先集圣人所存之义,积之于中,所积既多,自然生得心中所发之义,以方于外也。以此而分,则集圣人所存之义属乎知,而从中所发之义以方外者属乎行。其义之为义,虽不可为二,恐必须如此次第分看,然后可识用力之地也。」   或问:「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其说如何﹖」曰:「天命之性,正性也。心具正性,心之正也。谓之敬者,戒慎恐惧,保其正也。谓之直者,言心发于内,亭亭当当,无一毫私曲于其闲也。如此则静时固正,动时亦正也,是『敬以直内』之说也。谓之义者,裁制于中,事物各得其宜,而不失其正也。谓之方者,止之于外,左右前后,各有定则,亦不失其正也。如此则中之制者固正,外之止者亦正也,是『义以方外』之说也。」   附录   王厚斋曰:「伯静解《离九三》云:『鼓缶而歌,当衰而乐也。大耋之嗟,当衰而哀也。盛衰之道,天之常也,君子之心,顺其常而已。不乐则哀,皆为其动心而失其常者,故凶。』此说长于古注。」(补。)   运干蔡复斋先生沆   蔡沆,字复之,号复斋居士,西山先生之次子也。西山怜外表兄虞英无子,与之为嗣,更名知方。从母命归宗。入则受教家庭,出则从文公学。承父《春秋》之属,先生爰着《春秋五论》、《春秋大义》、《春秋衍义》等书。苏天爵称其有功于《春秋》,有补于后学者也。又作《敬义大旨》、《复卦大要》二篇。以敬为入德之门户,义为一身之主宰,发明敬义以示人。以《复》为学者迁善改过之几。与人讲明《复卦》,尝言人当以「不远复」为法,以「频复而厉」为戒,尤有功于世教云。    (梓材谨案:徐梦发志先生墓,未言其爵秩。惟节斋撰母江氏墓志云:「复之领乡举,复归其宗。」《崇安县志》且言其官至文林郎、两浙运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