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 第 47 页/共 159 页

则,犹即也。结上文三阴受病,非必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故内之三阴,外之三阳,内之五脏,外之六腑,一日皆受其病,致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即死矣。较之两感于寒不免于死者更甚也。   其不两感于寒者,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   闻;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舌干已,而嚏;十二日   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已矣。   其不两感于寒,属经脉之热病,皆以七日环复,病衰而愈,由此观之,则上文所云,一日受二日受者,乃循次言之,非一定不移之期日也。会悟圣经,当勿以辞害意。   帝曰:治之奈何?   治得其宜,不必七日始愈,故以为问。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脏脉,病日衰已矣。   脏脉者,如上文太阴脾脏之脉、少阴肾脏之脉、厥阴肝脏之脉也。治之而各通其脏脉,则病日渐衰而可已,如是则免于死矣。   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若病在三阳,其未满三日而在外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而在内者,可泄而已,如是,不必七日环复而始愈矣。   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   承汗已泄已之意,而问时有所遗,未全愈者何也?   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   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   强,上声。食,音饲。藏,如字。诸遗者,乃热甚之时,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又言若此者,皆外热之病已衰,而内热有所藏,因其谷气与所藏之热相薄,相薄则阳明胃热,与所藏之热,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   帝曰:善。治遗奈何?   病遗未愈,何以治之。   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   视其经脉之虚实,调其阴阳之逆从,如是以治,可使病之必已,而无遗矣   帝曰:病热当何禁之?   病有所遗,而复治之,不若当其病时而禁忌之,故问病热何禁。   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病热少愈,未全愈时,毋食肉,毋多食。食肉则重浊难消,热病当复;多食则谷气相薄,病有所遗。   食肉、多食,此其禁也。   帝曰:其病两感于寒者,其脉应与其病形何如?   应,平声。形,犹状也。诸脉受病之状,上文详言之,此复问两感于寒之脉状。   岐伯曰: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   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   人,六日死。   所谓两感于寒者,巨阳与少阴、阳明与太阴、少阳与厥阴,皆表里雌雄相应。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病巨阳之脉状,则头痛,病少阴之脉状,则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病太阴之脉状,则腹满身热,病阳明之脉状,则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病少阳之脉状,则耳聋,病厥阴之脉状,则囊缩而厥。夫三阳以胃气为本,三阴以神气为先,水浆不入,胃气绝矣:不知人,神气亡矣。至六日,则不能环复而死,言巨阳少阴、阳明太阴、少阳厥阴皆以六日为期而死,则一日二日三日,有次序而非一定,亦当意会者也。   帝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   承上文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之意,而问三日乃死,非即死矣。   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   长,上声。五脏六腑,神气营运,皆禀气于胃,故阳明者,乃十二经脉之长也。阳明多气多血,故其血气盛,不知人,则神气已绝。而阳明之气未绝,故不知人三日,其阳明之气乃尽,故死矣。虽不即死,犹之死也。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   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故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而发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而发者为病暑。温,犹热也。暑,热之极也。暑热之病,汗出而散,温热之病,亦当汗出,故暑当与汗而皆出勿止,汗虽多不可止之也。上文热病随感随发,与寒气留连伏匿而发者不同,故举温暑以别上文热病之意。   卷之三   刺热篇第三十二篇   岐伯承上编《热论》,而立刺热之篇,以明热病之在经脉也。经脉内连五脏,故上编言经脉之热,此言五脏之热。而五脏之热,有在于脉者,有见于色者。在脉、在色,证有先兆,知其先兆而刺治之,则得矣。   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   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死,刺足厥阴少阳。其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也。   腹,小腹也。员员,周转也。肝主疏泄,故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肝脉过阴器,抵小腹,故腹痛。木气不达,故多卧,火气有余,故身热。邪正相持,则为热争,热争则狂言,热伤血分也。及惊,东方肝木,其病发惊骇也。胁满痛,肝脉布胁肋,邪客之而满痛也。手足躁,风淫末疾,肝病风生,躁扰也。不得安卧,卧则血归于肝。肝病而血不归也。庚辛甚,金克木也。甲乙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气逆,肝气自逆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不但庚辛甚,而庚辛且死。治之之法,当取阴阳脏腑之相为表里者,而均刺之,故刺足厥阴少阳。申明气逆者,其经脉之气自逆也。肝与督脉会于巅,故其逆,则头痛员员而周转。所以致头痛员员者,以肝脉与督脉,相引而上冲于头也。   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闷、善呕,   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刺手少阴太阳。   卒,音促。乐,喜乐也。心气舒缓则乐,故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然后乃热。邪正相持,而热争,则卒心痛,而烦闷也。善呕,火热上炎也。头痛,阳气上逆也。面赤,心热也。无汗,不得阴液以相滋也。壬癸甚,水克火也。丙丁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气逆,心气自逆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故气逆则壬癸死,当急刺手少阴太阳,以救其逆。   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   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   头重,土虚疲倦之象,故脾热病者,先头重。头重下视,则颊痛,脾络注心中,故烦心。土虚木刑,故颜青。脾病善噫,故欲呕。脾热病故身热,邪正相持,而热争,致身半以下。身半以上,气机不和,则腰痛而不可用俯仰也。腹满泄,脾热下行也。两颔痛,脾热上行也。甲乙甚,水克土也。戊己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逆则甲乙死。当刺足太阴阳明以救其逆。   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