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 第 38 页/共 159 页
言肝心脾肺肾,五脏之脉,应弦钩代毛石,四时五行之脉象也。天地之道,不外五行,人身形藏,不离乎气,承脏气法时而宣明五气者如此。
卷之三
血气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人之有身,不离血气;人之应物,不离形志。形者,血气之立乎外者也。志者,血气之存乎内者也。
血气有多少,形志有苦乐,天人有常数,灸刺有所宜。此岐伯继上编宣明五气,而更为血气形志之说也。
夫人之常数,太阳常多血少气,少阳常少血多气,阳明常多气多血。
人之常数,后天之数也。后天之数,从太而少,由三而一。太阳,三阳也,少阳,一阳也,阳明,太少两阳相合而成也。太阳常多血少气者,阳至于太,阳气已极,阳极则阴生。血,阴也,阴生故常多血;气,阳也,阳极故常少气。少阳常少血多气者,阳始于少,阳气方生,阴气未盛,故常少血;阳气方生,莫可限量,故常多气。阳明常多气多血者,有少阳之多气,有太阳之多血,以征太少相合成阳明也。此言人之常数也。
少阴常少血多气,厥阴常多血少气,太阴常多气少血,此天之常数。
先天之数,自少而太,由一而三也,言少阴自少而太也,次言厥阴,终言太阴。由一而三,先少阴,阴未盛,故常少血,少阴为生气之源,故常多气;厥阴肝脉下合冲任,故常多血,厥阴为一阴,而生微阳,故常少气;太阴为三阴,阴极则阳生,故常多气,阴极当衰,故常少血。夫由一而三,自少而太,此天之常数也;人之常数,而论三阳,阳予之正也,天之常数,而论三阴,阴为之主也。知天人阴阳之常数,则知人之血气矣。
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厥阴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足阴阳也;手太阳与少阴为
表里,少阳与心主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手之阴阳也。
三阳三阴,阴阳之六气也,以阴阳之六气,合人身十二经脉,则有足之三阳三阴,手之三阳三阴。
阳主表,阴主里,知表阳之所在,即知里阴之所在。故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厥阴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足阴阳之六气也;手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心主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手阴阳之六气也。此手足三阴三阳,合人身十二经脉之血气,则知血气之阴阳矣。
今知手足阴阳所苦,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后泻有余,补不足。
苦,犹病也。承上文手足阴阳表里之义,而言今知手足阴阳之所病。血有形属阴,气无形属阳;有形阴血,必先去,无形阳气勿先伤,故凡治病必先去其血。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之病也。伺之所欲,窥伺其欲散、欲软、欲缓、欲收、欲坚之意也。如是则知某经有余,某经不足,然后泻有余补不足。泻有余补不足,即九候已备,后乃存针之意。
欲知背俞,先度其两乳间,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半巳,即以两隅相拄也。乃举以度其
背,令其一隅居上,齐脊大椎,两隅在下,当其下隅者,肺之俞也。复下一度,心之俞也,复下
一度,左角,肝之俞也,右角,脾之俞也,复下一度,肾之俞也。是谓五脏之俞,灸刺之度也。
前三度,音铎,后四度,如字。五脏之俞,皆在于背,欲知背俞,先以草度其两乳间,而对中折之,更以他草,亦度两乳间,而去半已,即以其草左右两隅相拄也。两隅犹言两边,拄之乃举以度其背。背,背俞也。其法令其一隅横居于上,齐脊大椎,两隅相拄,则两隅在下,当其下隅,乃左右肺之俞也。复下一度,左右心之俞也。复下一度左角,则肝之俞也,右角则脾之俞也。复下一度,左右肾之俞也,此肺心肝脾肾,是谓五脏之俞,而为灸刺之度也。
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
上文论阴阳血气,而有灸刺之度,此下言形志苦乐,而有灸刺之度也。形见乎外,志存乎内,形乐则身体安和,志苦则内扰经脉,故病生于脉。脉者,心之所主也。治之以灸刺者,或灸以补之,或刺以通之。
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
形乐志乐,则过于安逸,无有动作。故病生于肉,肉者,脾之所主也。治之以针石者,或针以刺之,或石以砭之。
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
形苦志乐,则情逸身劳,故病生于筋。筋者,肝之所主也。治之以熨引,使血脉荣养于筋也。
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嗌,治之以甘药。
咽主地气属阴,嗌主天气属阳,形志皆苦,则阴阳并竭,故病生于咽嗌。咽纳水谷,胃所主也;嗌司呼吸,肺所主也,咽嗌皆病,肺胃咸虚,故当治以甘药。《灵枢·终始》节云: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如是者勿灸,即此义也。
形数惊恐,经络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
数,音朔,惊恐,因惊致恐,志之苦也。经络不通,劳其经络,形之苦也,形数惊恐,经络不通,即上文形苦志苦也。病生于不仁者,恐伤骨,肾主骨,骨属屈伸不利,故不仁也。治之按摩以通其经络,醪药以资其肾精。
是谓五形志也。
总结上文,而言形志苦乐。病生于脉,病生于肉,病生于筋,病生于咽嗌,病生于不仁,是谓五脏苦乐之形志也。
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恶气,刺少阳,出气恶血;刺太阳,出气恶血:刺少阴,出气
恶血;刺厥阴,出血恶气也。
恶,去声。此因三阴三阳,血气多少而为刺法也。阳明常多血多气,故刺阳明,出血气;太阳常多血少气,故刺太阳,出血恶气;少阳常少血多气,故刺少阳,出气恶血;太阴常多气少血,故刺太阴,出气恶血;少阴常少血多气,故刺少阴,出气恶血;厥阴常多血少气,故刺厥阴,出血恶气也。此血气有多少,形志有苦乐,天人有常数,灸刺有常度,而申明上编未尽之义者如此。
卷之三
宝命全角论第二十五篇
宝命全角者,宝天命以全人形也。形之疾病,则命失其宝,形不能全。若欲全角,必先治神。治神,所以宝命,宝命,则能全角矣。
黄帝问曰:天复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君王众蔗,尽
欲全角,形之疾病,莫知其情,留淫日深,着于骨髓,心思虑之。余欲针除其疾病,为之奈何?
为,去声。万物皆在天地覆在之中,惟人超乎万物之上,参天两地,故莫贵焉。然推人之所以生,本于天地之气生,人之所以成,同于四时之法成,今君王之贵,众庶之贱,尽欲全角,卒不能者,以形之疾病,莫知其情,不知其情,则病留淫于肌肉经脉之内,日益深重,而且着于骨髓,病益深,则处治益难,故心思虑之。欲以针刺之法,除其疾病,疾病除则形可全,命可宝。为之奈何,探其治也。
岐伯对曰:夫盐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泄;弦绝者,其音嘶败;木敷者,其叶发,病深者,其声哕。
嘶,音西。形之疾病,则形不能全,凡物皆然,不但于人,故夫盐之味咸者,盐质多润,如以盐着物,则其气令物器之津而外泄矣。弦音安和,若弦将绝者,则音声不和,而嘶败矣;木体坚贞,若木敷散者,则枝叶不固,而发落矣。此物病而形不全,何况于人,若人病深者,则三焦不和,土气不达,故其声哕。哕,呃也,呃者,气机内逆,土将败也。
人有此三者,是谓坏府,毒药无治,短针无取,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黑。
承上文而言,若人有此津泄音嘶叶发三者之病,是谓破腑,腑坏则毒药无治,短针无取,虽欲针除其疾病,为不可得,故曰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黑。盖木之滋灌,只在于皮,木敷叶发,是绝皮矣,弦之铿鸣,纯本乎肉,弦绝音嘶,是伤肉矣,盐之味咸,其色主黑,器津外泄,是血气争黑矣。
人之坏腑,犹之绝皮伤肉,血气争黑,故曰皆也。
此一节,言物坏而形不全,不能宝命全角,虽欲治之,不能治也。
帝曰:余念其痛心,为之乱惑反甚,其病不可更代,百姓闻之,以为残贼,为之奈何?
三为,俱去声,更,平声,下同。帝闻岐伯之言,有痛于心,故曰余念其痛心,为之乱惑反甚。病而能治,可以更代,今毒药无治,短针无取,是其病不可更代。百姓闻之,以为残忍贼害,然余必欲治之,为之奈何?
岐伯曰: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
天施地生,故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人禀天地阴阳交合之气而生成,故天地合气,命之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