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 第 37 页/共 159 页
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心主夏,其色赤。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故宜食酸。稽其谷畜果菜,而合于酸之味,则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苦。
肺主秋,其色白。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泻之,故宜食苦。稽其谷畜果菜,而合于苦之味,则麦羊肉杏薤皆苦。
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
脾主长夏,其色黄。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夫脾苦湿,亦苦燥,若脾苦燥,则宜食咸。稽其谷畜果菜,而合于咸之味,则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诸脏皆合上文,脾脏不合者,以上文两言苦味,一言苦以燥之,一言苦以泄之,盖苦味主泄,未必能燥,故此则曰宜食咸,咸以泄之也,宜食咸必脾脏之苦燥矣。脾脏属土,贵得其平,既苦湿,亦苦燥,故彼此更易其辞,圣人立教之旨,贵学人之能悟也。
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
肾主冬,其色黑。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故宜食辛。稽其谷畜果菜,而合于辛之味,则黄黍鸡肉桃葱,皆辛。
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 ,毒药攻邪。
此举药之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 ,以明上文五欲之意。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故辛散;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故酸收;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故甘缓;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故苦坚;心欲 ,急食咸以 之,故咸 。夫谷畜果菜,皆有辛酸甘苦咸之味,而散收缓坚 ,莫若毒药,其力乃倍,以明上文诸急食者,急以毒药攻邪,得其平也。
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
以补精益气。
五谷,所以养五脏者也,故五谷为养;五果,所以助五脏者也,故五果为助;五畜,所以益五脏者也,故五畜为益;五菜,所以充五脏者也,故五菜为充。谷果畜菜有气有味,味入口,气归鼻,气味合而服之,可以补有形之精,益无形之气,而不同于毒药也。
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急,或
坚或 ,四时五脏,病随五味所宜也。
此谷果畜菜药五者,皆有辛酸甘苦咸之味,五味合五脏,故各有所利。利,犹宜也。或肝欲散,或肺欲收,或脾欲缓,或肝苦急,或肾欲坚,或心欲 ,此散收缓坚 ,五脏之所欲也。五脏各有所欲,各有所苦,或急者,肝苦急也。兼言或急,则心或苦缓,脾或苦湿,肾或苦燥,肺或苦气上逆,皆在其中。天行四时,人具五脏,地生五味,四时五脏之病,随五味所宜,以为脏气法时也。
此一节,言谷畜果菜药,各有五味之五行,以明藏气法天之四时,更法地之五味也。
卷之三
宣明五气篇第二十三篇
上编论五脏之气,上法天时;此岐伯承上编之义,宣明五气。盖天地之数,不外于五,人身形藏,总属于气。故举五味所入,五气所病,五精所并,五脏所恶,五脏化液,五味所禁,五病所发,五邪所乱,五邪所见,五脏所藏,五脏所主,五劳所伤,五脉应象,而宣明五气也。
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咸入肾,甘入脾,是谓五入。
地之五味,养人五脏,五味入五脏,是谓五入。
五气所病:心为噫,肺为咳,肝为语,脾为吞,肾为欠,为嚏,胃为气逆,为哕为恐,大肠小
肠为泄,下焦溢为水,膀胱不利,为癃,不约为遗溺,胆为怒,是谓五病。
溺,鸟去声。五气所病者,五脏本气为病也。病气在心,则为噫,噫,微嗳也;病气在肺,则为咳,咳,气上逆也;病气在肺,则为语,语,多言也;病气在脾,则为吞,吞,舌本不和也;病气在肾,则为欠为嚏,欠者阴阳相引,嚏者,阴出于阳也。此五脏本气不和而为病也。五脏不和则六腑不利,故胃病,则为气逆;不能上出于肺,则为哕,哕,呃也,不能下交于肾,则为恐,恐,戊癸不合也;大肠小肠病,则为泄,泄,水谷下注也;下焦病,不能决渎,则汛溢而为水,膀胱病,气滞不利,则为癃,气虚不约,则为遗溺;胆病郁而不舒,则为怒。此五气为病,及于六腑,凡此是谓五病。
五精所并:精气并于心,则喜;并于肺,则悲;并于肝,则
忧;并于脾,则畏;并于肾,则恐,是谓五并。虚而相并者也。
五精所并者,脏虚而精气并之也。精者阴精,气者阳气。精气并于心,则心受所并而为喜,喜,心之情也;并于肺,则肺受所并而为悲,悲,肺之情也;并于肝,则肝受所并而为忧,肝主怒,今曰忧者,上文胆为怒,故此肝为忧,怒为有余,忧为不足也;并于脾,则脾受所并而为畏,思虑者,脾之情,今曰畏者,虑之至也;并于肾,则肾受所并而为恐,恐,肾之情也。凡此是谓五并,申明此之五并,乃虚而相并者也。是知精气并,乃精气之不足矣。
五脏所恶:心恶热,肺恶寒,肝恶风,脾恶湿,肾恶燥,是谓五恶。
恶,去声。热气伤心,故心恶热;寒气伤肺,故肺恶寒,风气伤肝,故肝恶风;湿气伤脾,故脾恶湿;燥气伤肾,故肾恶燥。凡此是谓五恶。
五脏化液:心为汗,肺为涕,肝为泪,脾为涎,肾为唾,是谓五液。
化液者,水谷入口,津液各走其道。五脏受水谷之精,淖注于窍,化而为液也。汗乃血液,心所主也,故心为汗;涕出于鼻,肺所主也,故肺为涕;泪出于目,肝所主也,故肝为泪;涎出于口,脾所主也,故脾为涎;唾属水精,肾所主也,故肾为唾,凡此是谓五液。灵枢根结论云:少阴根于涌泉,结于廉泉,廉泉,舌下窍也,是肾为水脏,从下而上,液虽有五,肾实主之,是以五液皆咸,咸,水味也。
五味所禁: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
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是谓五禁,无令多食。
五味各有偏胜,故禁多食。味之辛者,则走气,气病肺虚,无多食也;味之咸者则走血,血病心虚,无多食也;味之苦者则走骨,骨病肾虚,无多食也;味之甘者则走肉,肉病脾虚,无多食也;味之酸者则走筋,筋病肝虚,无多食也。凡此是谓五禁。申明禁者,非禁绝之谓,乃无令多食也。
五病所发:阴病发于骨,阳病发于血,阴病发于肉,阳病发于冬,阴病发于夏,是谓五发。
五脏阴阳之病,各有所发。金匮真言论云:阴中之阴,肾也;阳中之阳,心也:阴中之至阴,脾也;阴中之阳,肝也;阳中之阴,肺也。肾为阴,其主在骨,故肾阴之病发于骨;心为阳,其主在血,故心阳之病发于血;脾为阴,其主在肉,故脾阴之病发于肉;肝为阳,于时为春,冬失其藏,春无以生,故肝阳之病发于冬;肺为阴,于时为秋,夏失其长,秋无以收,故肺阴之病发于夏,凡此阴病、阳病,各有所发,是谓五发。
五邪所乱:邪入于阳,则狂;邪入于阴,则痹;搏阳则为癫
疾;搏阴则为喑;阳入之阴则静;阴出之阳则怒。是谓五乱。
喑,音因,余篇同。此举五邪所乱,以足上文之义。上文阳病发于血,心也;阳病发于冬,肝也,故正为邪乱,而入于心肝之阳分,则狂。上文阴病发于骨,肾也;阴病发于肉,脾也;阴病发于夏,肺也,故以邪乱正,而入于肾脾肺之阴分,则痹。痹者,邪留皮肉与骨,而为痹痛也。搏阳则为癫疾,所以足阳狂之意,言邪入于阳则狂。亦有邪搏于阳,而为癫疾者矣。搏阴则为喑,所以足阴痹之意,言邪入于阴则痹,亦有邪搏于阴,而为喑哑者矣。夫搏者,阴阳相搏也。搏阴为喑,乃阳入之阴,则静而为喑也;搏阳为癫疾,乃出之阳,则怒而为癫疾也。凡此,皆五脏阴阳为邪所乱,是谓五乱,以明五病所发,乃乱而始发,或发而更乱也。
五邪所见:春得秋脉,夏得冬脉,长夏得春脉,秋得夏脉,冬得长夏脉,名曰阴出之阳,病
善怒,不治。是谓五邪皆同,命死不治。
见,音现。五邪所见者,五脏受邪,见于脉也。春得秋脉,金克木也,夏得冬脉,水克火也,长夏得春脉,木克土也;秋得夏脉,火克金也;冬得长夏脉,土克水也,名曰阴出之阳,言邪病五脏之阴,出于经脉之阳也。病善怒,言春得秋脉,肝木受刑,故善怒也。当亟治之,若不治,则邪干五脏。是谓五邪皆同,言五脏受邪,同于木受金刑之义。命死不治,言五脏受刑,其人虽存,其命已死,是不治也。
五脏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是谓五脏所藏。
除五脏,余藏,如字。言心肺肝脾肾,藏神魄魂意志,是谓五脏,而各有所藏也。
五脏所主: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肾主骨,是谓五主。
言心肺肝脾肾,主脉皮筋骨肉,是五脏外合,而谓之五主也。
五劳所伤: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坐伤肉,久立伤骨,久行伤筋,是谓五劳所伤。
言久视久卧久坐久立久行为五劳,劳则五脏因之以伤,心主血,久视则伤之;肺主气,久卧则伤之;脾主肉,久坐则伤之;肾主骨,久立则伤之:肝主筋,久行则伤之。凡此是谓五劳所伤。
五脉应象:肝脉弦,心脉钩,脾脉代,肺脉毛,肾脉石,是谓五脏之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