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要略辑义 - 第 10 页/共 90 页
百合(一两炙) 滑石(三两)
上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者止服。热则除。
千金。一本云。治百合病。小便赤涩。脐下坚急。外台同。
郭白云云。仲景以药之百合。治百合病。与神农经主治不相当。千古难晓其义。是以孙真人言。伤寒杂病。自古有之。前古名贤。多所防御。至于仲景。时有神功。寻思旨趣。莫测其致。所以医人不能钻仰万一也。然百合之为物。岂因治百合之病。而后得名哉。或者病须百合可治。因名曰百合乎。少时见先生言。以百合汤。治一仆病得愈。余是时未甚留意。不解仔细详看。虽见其似寒似热。似饥似饱。欲行欲卧。如百合之证。又自呼其姓名。有终夕不绝声。至醒问之。皆云不知。岂所谓如有神灵者耶。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脉经。阳法作阴法。阴法作阳法。)
〔沈〕此治百合病之要法也。微邪伏于营卫。流行而病表里。当分阴阳。以施救治可也。
〔鉴〕百合一病。难分阴阳表里。故以百合等汤主之。若病见于阴者。以温养阳之法救之。
见于阳者。以凉养阴之法救之。即下文见阳攻阴。或攻阴之后。表仍不解。复发其汗者。此为逆。见阴攻阳。或攻阳之后。里仍不解。乃复下之者。此亦为逆也。
〔徐〕内经。所谓用阴和阳。用阳和阴。即是此义。故诸治法皆以百合为主。
至病见于阳。加一二味。以和其阴。病见于阴。加一二味。以和其阳。
案千金云。百合病。见在于阴。而攻其阳。则阴不得解也。复发其汗。为逆也。见在于阳。而攻其阴。则阳不能解也。复下之。其病不愈。文异意同。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喝。(〔原注〕一作嗄。)甘草泻心汤主之。(巢源。作目挛不得闭。外台。作目瞑不得眠。为狐之下。巢源外台。有狐惑之病并五字。其面目。外台无目字。脉经。千金外台。并无甘草二字。然方则载甘草泻心汤。
巢源外台。喝作嗄。○案字书。喝。于遏切。音 。嘶声。嗄。先齐切。音西。声破曰嗄。)
〔程〕此证因伤寒而变斯疾。故初得犹状伤寒。病后犹肠胃空虚。而有热则虫上下作。虫上作。则蚀咽喉为惑。虫下作。则蚀二阴为狐。灵枢经曰。虫动则令人 心。是以起卧不安。虽默默欲眠。而目不得闭。
虫闻食臭。则求食。故恶闻食臭。而不欲饮食也。虫动胃虚。则面目之色无定。是以乍赤乍黑乍白也。
〔徐〕毒盛在上。蚀于喉为惑。谓热淫如惑乱之气。感而生惑也。毒偏在下。侵蚀于阴为狐。谓柔害而幽隐。如狐性之阴也。蚀者。若有食之。而不见其形。如日月之蚀也。
〔尤〕狐惑虫病。即巢氏所谓 病也。
盖虽虫病。而能使人惑乱而狐疑。故曰狐惑。至生虫之由。则赵氏所谓湿热停久。蒸腐气血。而成瘀浊。于是风化所腐。而成虫者当矣。甘草泻心。不特使中气运。而湿热自化。抑亦苦辛杂用。足胜杀虫之任。
〔鉴〕狐惑。牙疳下疳等疮之古名也。近时惟以疳呼之。下疳。即狐也。蚀烂肛阴。牙疳。即惑也。蚀咽。腐龈脱牙。穿腮破唇。每因伤寒病后余毒。
与湿 之为害也。或生斑疹之后。或生癖疾下利之后。其为患亦同。甘草泻心汤。必传写之误也。姑存之。
医说云。古之论疾。多取像取类。使人易晓。以时气声嗄咽干。欲睡复不安眠。为狐惑。以狐多疑惑也。
郭白云云。狐惑。 病。多因医者汗吐下太过。又利小便。重亡津液。热毒内攻。脏腑焦枯。虫不得安。
故上下求食。亦有不发汗。内热焦枯而成者。凡人之喉及阴肛。比他肌肉津润。故虫缘津润而食之。 病又不止因伤寒而成。多自下感。或居湿地。或下利久而得。当于 中求之。案此说极是。但至言虫不得安。上下求食。岂有此理。蚀是蚀烂之义。湿热郁蒸所致。非虫实食喉及肛之谓也。
甘草泻心汤方
甘草(四两○案据伤寒论当有炙字) 黄芩 人参 干姜(各三两) 半夏(半升○案赵本作半斤非) 黄连(一两) 大枣(十二枚○案据伤寒论当有擘字)
上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案据伤寒论。味下脱以字。三服下。外台。有兼疗下利不止。心中 。坚而呕。肠中鸣者方。十八字。)
案窦氏疮疡全书。李氏医学入门。并用三黄泻心汤。盖因脉经单作泻心汤耶。三黄泻心汤。吐衄篇。称泻心汤。
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巢源。干下。有此皆由湿毒瓦斯所为也九字。)
蚀于肛者。雄黄熏之。(千金外台。肛下有外字。程本黄下有散字。)
雄黄上一味。为末。筒瓦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
〔原注〕脉经云。病患或从呼吸。上蚀其咽。或从下焦。蚀其肛阴。蚀上为惑。蚀下为狐。狐惑病者。猪苓散主之。○徐程删此注。
〔徐〕下部毒盛。所伤在血。而咽干。喉属阳。咽属阴也。药用苦参熏洗。以去风清热而杀虫也。蚀于肛。则不独随经而上侵咽。湿热甚。而糜烂于下矣。故以雄黄熏之。雄黄之杀虫。去风解毒。更力也。
苦参汤方
(原本缺。徐沈尤本及金鉴。所载如下。)
苦参(一升) 以水一斗。煎取七升。去滓熏洗。日三服。(案尤本金鉴。并无服字。是。)
苦参汤方
(徐熔附遗云。以庞安时伤寒总病论补之。程同。)
苦参(半斤) 槐白皮 野狼牙根(各四两)
上锉。以水五升。煎三升半洗之。
案二方未知何是。然以理推之。用苦参一味为佳。用苦参一味。治龋齿。见于史记仓公传。亦取乎清热杀虫。脉经所载。猪苓散。楼氏纲目云。未考。案证类猪苓条。图经云。
黄胆病。及狐惑病。并猪苓散主之。猪苓、茯苓等分。杵末。每服方寸匕。水调下。盖此方也。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 (〔原注〕一本此有黄字。)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小豆当归散主之。(玉函脉经。作目四 皆黄。总病论。 作周。)
〔鉴〕数主疮。主热。今外无身热。而内有疮热。疮之热在于阴。故默默但欲卧也。热在于阳。故微烦汗出也。然其病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者。是热蕴于血。故 络赤也。七八日。四 皆黑者。是热瘀血腐。故 络黑也。若不能食。其毒尚伏诸里。若已能食。其毒已化成脓也。
〔程〕能食者。邪气散漫。不在脏腑。而在阴肛。烂肉腐肌。而成脓矣。
〔尤〕按此一条。注家有目为狐惑病者。有目为阴阳毒者。要之亦是湿热蕴毒之病。其不腐而为虫者。积而为痈。不发于身面者。则发于肠脏。亦病机自然之势也。仲景意谓与狐惑阴阳毒。同源而异流者。故特论列于此欤。
赤小豆当归散方
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干) 当归(十两○案原本缺两数今根据宋本及俞本补之千金作三两徐熔附遗引庞安时当归一两)
上二味。杵为散。浆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程〕当归。主恶疮疡。赤小豆。主排痈肿。浆水。能调理脏腑。三味为治痈脓已成之剂。此方蚀于肛门者。当用之。按后先血后便。此近血也。亦用此汤。以大肠肛门。本是一源。病虽不同。其解脏毒则一也。(浆。酢也。炊粟米热。投冷水中。浸五六日。生白花。色类浆者。案浆水法。出本草蒙筌。)
张氏医通云。此方治肠痈便毒。及下部恶血诸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