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 - 第 46 页/共 85 页

宜刺十指之井穴也。疟在气分。故不见于脉。脉不见者谓不见满大急之脉也。高云。不见满大急小实急缓大虚之脉也。简按吴张注为是。   赤如小豆 志云。邪在肤表。气分有伤。澹渗皮肤之血。故赤如小豆。高云。身之皮肤。赤点如小豆者。尽取而刺之。夫所出为井。皮肤主表。病不在脉。故如是以刺之。   十二疟 张云。如前之六经六脏也。   其发各不同时 志云。言厥阴与肝疟。阳明与胃疟。太阴与脾疟。少阴与肾疟。各有脏腑经气之不同也。简按千金翼。设黄岐问答。见十二疟鬼之说。固属荒诞焉。   二刺则知 张云。一刺之。病气虽衰。犹未觉也。故必再刺。始知其效。   侠脊者 志云。 俞。背俞也。吴云。谓背俞之挟脊者。马张仍王。   廉泉也 甲乙。泉下。有穴字。简按诸家为任脉之廉泉。非也。任脉廉泉只一穴。不宜言两脉。此言足少阴廉泉也。气府论云。足少阴舌下各一。王注。足少阴舌下二穴。在人迎前陷中动脉前。是曰舌本左右二也。根结篇云。少阴根于涌泉。结于廉泉。可以互证。   先必问 倪朱龙云。用三先字者。谓邪或舍于头项。而又兼中于腰背。或舍于腰背。而又兼中于手足。卫气先至之处。其病先发。是一日之中。或又有两发之疟也。简按此说近凿。   先头背痛者 头。诸本作项。当改。   手少阴阳明十指间 张云。手少阴阳明。皆以井穴为言。又刺十指间者。各随其所病之经也。亦取井穴。志云。谓十指间之少冲商阳也。高同。简按据新校正。作手阴阳。似是。然下文云足阳明十指间。则志说为是。   足阳明十指间 志云。十指间之厉兑也。   风疟 志云。 疟皆生于风。故论刺风疟于后。    髓病 张云。其邪深伏。故名曰 髓病。吴本。 。作附。高同。注云。按之不可。痛在骨也。   髓藏于骨。故名曰附髓病。志云。 。足面也。倪仲宣云。足 乃阳明之部分。此风木之邪。贼伤胃土。故名曰髓病。简按训 为跗。   太误。痛在于 。安得谓之跗。    针 灵九针十二原篇云。 针。第一针。头大末锐。以泻阳气。   绝骨 简案王以为阳辅。张以为悬钟。考甲乙。阳辅。在足外踝上四寸。辅骨前。绝骨端。如前二分。悬钟。在足踝上三寸。而按经中。无悬钟穴。如阳辅。则见本输篇。当从王注。(本输篇云。阳辅。外踝之上。辅骨之前。及绝骨之端也。)又考四十五难。髓会绝骨。今邪伏而附于髓。故针髓会之绝骨。以祛其邪也。   身体小痛 志云。此言风疟之病。身体痛者。高云。不若 酸痛甚也。痛不在骨。在太阳之通体。   刺至阴 三字衍。当根据甲乙删之。   诸阴之井 志云。盖井穴乃经气之交。故邪在阳之气分者。宜泻出其血。病在阴之经。而宜取阴之井者。可间日一刺。则邪气自泄。不必至于出血。以泄真阴之气。   疟不渴 张云。不渴者。内无邪。邪在表耳。故当刺足太阳。   渴而间日作 张云。渴则邪在表里之间。故当刺足少阳。杂病篇曰。疟不渴。间日而作。取足阳明。   渴而日作。取手阳明。与此不同。   卷四   气厥论篇第三十七   马云。末有故得之气厥也。则凡寒热相移。皆气逆使然。故名篇。吴同。   肾移寒于肝 肝字。诸家据新校正。改作脾。今从之。   痈肿少气 吴云。寒毒移于骨肉之间。壅塞营卫。或先肿后痛。或先痛后肿。皆曰痈肿。少气者。   肾以阴气吸纳。   今肾之阴气移。而并于脾。则肾之阴气微矣。无以吸纳。故少气。张云。肾中寒气。移于脾者。乃为痈肿。凡痈毒之病。寒热皆能为之。热者为阳毒。寒者为阴毒。盖脾主肌肉。得寒则气聚而坚。坚而不散。则为肿为痈也。一曰。痈者。壅也。肾以寒水之气。反传所胜。侵侮脾土。故壅为浮肿。其义尤通。少气者。寒盛则阳虚于下。阳虚则无以化气也。简按张注后说。义为明晰。悬壅。作悬痈。(甲乙)及孟子痈疽(韩非作雍 。)   之类。古假借通用颇多。马志及高。并仍王注。为痈疽之义。不可从。   隔中 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隔中。食饮入而还出。后沃沫。   肺消 张云。心火不足。则不能温养肺金。肺气不温。则不能行化津液。故饮虽一。而溲则倍之。夫肺者。水之母也。水去多。则肺气从而索矣。故曰肺消。门户失守。本元日竭。故死不能治。王氏注云云。愚谓火烁于内者。又安得饮一而溲二。此注似为未妥。简按方出于圣济总录五十八卷。   涌水 张云。涌。 同。涌水者。水自下而上。如泉之涌也。水者。阴气也。其本在肾。其末在肺。   肺移寒于肾。则阳气不化于下。阳气不化。则水泛为邪。而客于大肠。以大肠为肺之合也。汪昂云。痈肿狂膈肺消之症。多属火热。而经文俱云移寒。若作热解。则下文又有移热一段。诸注随证训释。或言热。或言寒。   语虽不一。义实难移。窃谓移寒。寒字。当作受病之始。言如隔塞。多属热结。若云膈症。间有寒膈痈肿。间有寒疡。而属热者。多与狂颠肺消。均当作寒久变热解。于义始通。若下文移肾涌水。则始终均属阴寒也。简按汪昂盖不见张注。故有此等说。恐未免附会。涌水方。具圣济总录七十九卷。   濯濯 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大肠病者。肠中切痛。而鸣濯濯。   膈消 马云。一说。膈证肺消。当为二病。张云。膈上焦烦。饮水多而善消也。上文言肺消者因于寒。此言膈消者因于热。可见消有阴阳二证。不可不辨。李氏兰室秘藏云。上消者。舌上赤裂。大渴引饮。经云。心移热于肺。传为膈消。是也。简按李以为上消渴。是。膈消方。具于圣济总录四十九卷。   柔 简按柔者。阴之义。伤寒论。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 。太阳病。发热汗出。   不恶寒者。名曰柔 。成无己注。 字。乃痉之误。盖肺属太阴。肾属少阴。肺移热于肾而发痉。故曰柔痉。   活人书云。柔痉。又云阴痉。是也。马张根据王注云。柔谓筋纵而无力也。说文。痉。劲急也。筋纵无力。何得云痉。于理太乖。吴云。柔。多汗也。亦误。   肠 死 张云。肾移热于脾者。阴火上炎也。邪热在下。真阴必亏。故传为虚损。肾本水脏。而挟热侮脾。故名肠 。下利脓血。阴虚反克。则水土俱败。故死。   胞移热于膀胱 楼云。胞。谓女子之胞也。吴云。胞。阴胞也。在男则为精室。在女则为血室。张同。简按精室无所考。当从楼说。王履溯洄集云。膀胱固为津液之腑。又有胞居膀胱之中。程序医彀云。胞。   本胞胎之胞。履错认为尿脬之脬。却乃牵合而傅会。以膀胱联而为一。若有热何待于移。移者。由他脏移至之谓。是语相矛盾矣。张五味篇注。亦辨履之误。当考。(胞义。详于五脏别论。)   口麇 麇。诸本作麋。简按古通用。(盐铁论。麇鬲。论衡。麇烂。并麋同。)然宋本以下。并作麋。当改。志云。小肠之下。名曰阑门。济泌别汁。渗入膀胱。膀胱反移热于小肠。是以鬲肠不能下渗。湿热之气。反随经上逆。而口为之麋烂矣。圣济总录云。热气厥逆。膀胱移热于小肠。胃之水谷。不得传输于下。故鬲塞不便。上则令口生疮而糜烂也。大抵心胃壅热。则必熏蒸于上。不可概用傅药。当求其本而治之。方具于一百十七卷。    瘕 张云。小肠之热下行。则移于大肠。热结不散。则或气或血。留聚于曲折之处。是为 瘕。   简按颜氏家训曰。宓。伏。 。古来通字。方具于圣济总录第五十卷。(瘕。详于大奇论注。)   为沉 马云。伏瘕。则沉其中也。吴云。为隐伏秘匿之瘕。极其痛苦奔注。如火之灼。痛止则如不病之平人。为患深沉。不易求也。张同。志云。沉痔也。邪气脏腑篇曰。肾脉微涩为沉痔。曰沉者。抑上古之省文。或简脱耶。诸家注释。皆以沉为伏瘕沉滞。按经文用二为字。是系二证。不可并作一证论。高本。沉下有痔字。注云。痔字简脱。今补。火热下行。而为沉痔。简按据二为字。志高似是。汪昂云。沉。疝字之误。   非也。儒门事亲云。夫妇人月事沉滞。数月不行。肌肉不减。内经曰。是名为瘕为沉也。沉者。月事沉滞不行也。急宜服桃仁承气汤加当归。大作剂料服。不过三服立愈。   善食而瘦 甲乙。瘦。作溲。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