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 - 第 51 页/共 85 页

上 数寸衡居 马张仍王注。吴云。 阳。浮 委阳二穴也。上 数寸。上于委中数寸也。衡居。令病患平坐也。志云。 阳。谓足太阳之浮 。高云。刺之在浮 会阳大筋之间。申明会阳之穴。上浮 数寸。   横居臀下也。简按数说未允。楼氏引王注云。今详委阳。正在 外廉横纹尽处是穴。非上 也。殷门。上 一尺是穴。非数寸也。盖 阳筋者。按 内外廉。各有一大筋。上结于臀。今谓外廉之大筋。故曰阳筋也。上数寸。于外廉大筋之两间。视其血络盛者横居。为二 出血。此说极是。甲乙别条。有殷门主之病候。与此同当参考。   会阴之脉 马云。会阴者。本任脉经之穴名。督脉由会阴。而行于背。则会阴之脉。自腰下会于后阴。其脉受邪。亦能使人腰痛也。高云。会阴。在大便之前。小便之后。任督二脉。相会于前后二阴间。故曰会阴。   漯漯然 甲乙。作 然。熊音。漯。徒合反。音踏。张。音磊。简按 漯。水攒聚貌。见木玄虚海赋注。   饮已欲走 高云。漯漯然汗出。阴气虚。而阴液外注也。汗干令人欲饮。饮已欲走。阳气虚。而阳热外驰也。   直阳之脉 马吴张并据王注。高云。直阳。太阳与督脉相合之脉也。简按任脉与督脉相合之脉。盖直值通用。(见于史记宁成传。)遇也。即两脉会遇之义。新校正。直阳之脉。即会阴之脉。是也。王注骨空论云。任脉波脉督脉者。一源而三歧也。以任脉循背者。谓之督脉。自少腹直上者。谓之任脉。是以背腹阴阳。别为名目尔。知是二脉分歧之处。即其会遇之地。故名之会阴。亦名直阳耳。志云。会阳节后。当有刺条。刺直阳之前。宜有腰痛。或简脱与。抑督与任交病。在阴而取之阳耶。此说近是。然未察直阳即会阴也。   跷上 下五寸 甲乙。五寸。作三所。高云。三 者。刺阳跷之申脉。太阳之 中。又跷上 下。各相去五寸之承山。皆有血络横居。视其盛者刺其血。由此言之。则跷与 。及跷上 下。但刺横居之血络。不必拘于穴也。   飞阳之脉 马云。本足太阳经穴名也。此穴为足太阳之络。别走少阴。吴张同。高云。飞阳。阴维之脉也。阴维之脉。起于足少阴之筑宾。今曰飞阳者。经脉篇云。足太阳之别。名曰飞阳。去踝七寸。别走少阴。   是飞阳乃别出于太阳。而仍走少阴也。简按高志仍王注。考经脉篇。飞阳。在去踝七寸。且在少阴之后。而下文云。在内踝上五寸。又云。少阴之前。乃知飞阳非太阳经之飞阳也。下文云。阴维之会。亦知飞阳是非阴维之脉也。盖此指足厥阴蠡沟穴。经脉篇云。足厥阴之别。名曰蠡沟。去内踝五寸。别走少阳。从阴经而走阳经。   故名飞阳。义或取于此欤。前注恐误。   怫怫然 张云。言痛状如嗔愤也。   内踝上五寸 甲乙。作二寸。简按王注为复溜。故新校正。据甲乙改二寸。马张高并云。筑宾穴。简按考甲乙诸书。筑宾穴云。在内踝上 分中。而不云在五寸。则其说难凭。   少阴之前 简按复溜筑宾。俱是少阴经穴。若根据前注。之前二字。属衍文。   阴维之会 简按甲乙云。筑宾。阴维之 。在足内踝上 分中。此谓刺内踝上五寸。与阴维之会二穴。王意亦尔。   昌阳之脉 马云。昌阳。系足少阴肾经穴名。又名复溜。足少阴之脉。其直行者。从肾上贯肝膈。   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故昌阳之脉。令人腰痛。其痛引膺。以膺即胸之旁也。张吴同。简按甲乙。复溜。一名昌阳。下文云。舌卷不能言。亦少阴所注故尔。今从马注。   反折 吴云。少阴合于太阳。故反折。   内筋 马云。以复溜在内筋中。为二 。其穴在踝上大筋之前。太阴经之后。踝上二寸所。张云。   内筋。筋之内也。即复溜穴。简按志高俱据王为交信。盖复溜交信。并在内踝上二寸。止隔一条筋。前是复溜。   后是交信。而此云昌阳之脉。当从马张。   大筋前太阴后 甲乙。无前太阴三字。当是脱文。   散脉 马云。愚于此节散脉有疑。何王注便以为足太阴之地机。遍考他处。又无散脉之说。但按地机穴。亦治腰痛不可俯仰。故且从王注耳。吴云。散脉。阳明别络之散行者也。高云。冲脉也。冲脉起于胞中。   秉阴血而澹渗皮肤。一如太阳通体之解脉。故曰散脉。急不充于皮肤。故腰痛而身热。志同。简按高及志。以同阴以下六条。为奇经八脉之义。故有此说。然冲脉不宜谓散脉。恐是强解。今从吴注。义具于下文。   膝前骨肉分间 吴云。阳明之脉。至气街而合。故令遗溲。阳明之脉。下膝膑中。循胫外廉。故刺其处。张云。按此节似指阳明经为散脉。而王氏释为太阴。若乎有疑。但本篇独缺太阴刺法。而下文有云上热刺足太阴者。若与此相照应。及考之地机穴。主治腰痛。故今从王氏之注。高云。膝前之骨。犊鼻穴也。及肉分间。三里穴也。络外廉。   上廉穴也。简按张据马说从王注。虽似有理。然考甲乙。地机穴。在膝下五寸。焉得言膝前。故楼氏纲目云。   王注谓地机者。非也。既云膝前骨肉分间。络外廉束脉。当在三里阳陵泉三穴上之骨上。与膝分间是穴。横刺三也。(三穴。当是二穴。或恐脱一穴名与。)此说颇有理。今从吴。以散脉为阳明之别络。从楼以膝前骨肉分间。不拘于穴。为膝骨上肉分间横刺三 之义。高注三穴。于束脉之义未切贴。   束脉 吴云。以绳坚束之。视其波陇为 。简按此注不可从。   肉里之脉 吴云。未详。马张根据王注。志云。肉者分肉。里者肌肉之文理也。高云。里。理同。肉理。   肌肉之文理也。肉理之脉。外通于皮。内通于筋。腰痛不可以咳。不能外通于皮也。咳则筋缩急。不能内通于筋也。简按诸说不一。今且从王注。   太阳之外少阳绝骨之后 甲乙。后。作端。简按本输篇云。阳辅。外踝之上。辅骨之前。及绝骨之端也。气穴论云。分肉二穴。王注云。在足外踝上绝骨之端三分。筋肉分间。阳维脉气所发。新校正云。详处所。   疑是阳辅。今此节。甲乙作绝骨之端。明是阳辅。况筋缩急。胆病所主。宜无疑焉。高云。乃太阳附阳穴也。   此根据甲乙。云附阳。太阳前少阳后。而于筋缩急无所关。宜从王注。   KT KT 熊。音殊。如羽鸟飞。马云。成无己释伤寒论。以为伸颈之貌也。张云。凭伏貌。志云。   短羽之鸟。背强欲舒之象。简按通雅云。说文。KT 。鸟之短羽。飞KT KT 也。孙 收作KT 。韵会云。有钩挑者。为几案之几。音寄。不钩挑者为KT 。音朱。鸟短羽也。郑明选 言云。黄帝内经云。腰痛挟脊痛。至头KT KT 然。KT 。音 。鸟之短羽者。人病头项强臂缩则似之。与几字不同。几字尾上引。KT 字则否。此宜以音朱为正。张似为KT 字而释。盖本于本事方。(本事方。为几案之几。非也。当考。)   腰痛上寒 以下三十八字。又见于灵杂病篇。痛下更有痛字。吴云。皮肤上寒。是为寒包热。宜泻其表。张云。上寒上热。皆以上体言也。高云。此言腰痛寒热。亦刺三阳三阴。不但三阳三阴之脉。令人腰痛而始刺也。上文言六气。而不及太阴。故此亦不言太阴也。简按据灵枢。当从吴注。言三阳三阴。而不言太阴者。   必是脱文。   上热 灵枢。甲乙。上上。有痛字。吴云。皮肤上热。是为热实而达于表。宜泻其里。故刺足厥阴。   不可以俯仰 吴云。少阳之脉。行于身之两侧。故俯仰皆不利。张同。高云。阴阳枢转不和。故刺足少阳。所以和其枢。而使阴阳旋转也。   中热而喘 张云。少阴主水。水病无以制火。故中热。   刺足少阴刺 中 张云。刺足之少阴。涌泉大钟悉主之。 中。委中也。简按吴云。少阴之 。水泉也。志云。 。隙也。谓经穴之空隙为 。阴 者。足少阴之筑宾穴也。并误。   腰痛上寒不可顾 志云。此以下。至引脊内廉。刺足少阴。系衍文。(凡六十二字。)愚按王氏所取之穴。不过承袭前人。或彼时俗在取。非出于经旨也。高云。衍文。旧本注云。古本并无。王氏所添也。简按今从志高而不释。   控 不可以仰 马云。控。按也。简按缪刺论。腰痛上。有邪客于太阴之络七字。仰下。有息字。今甲乙。仰上。无俯字。与新校正所引异。控。吴张仍王注。今从之。   卷五   风论篇第四十二   马云。内论五脏六腑之风。故名。后世论风。当祖此篇。奈以中风及疠风偏枯。各立为一门。致使后人视中风为重。伤风为轻。不知此篇曰中曰伤。无以异也。汪昂云。按风论痹论痿论。分为三篇。病源不同。治法亦异。今世多混同论治。故丹溪着论辨之。   或为寒中 吴此下。补或为疡。或为不仁二句。非也。(详具于下文。)   疠风 熊音。疠。音例。吴云。利赖二音。张云。癞同。   或为偏枯 滑云。偏枯。当作偏风。下文以春甲乙云。则为偏风。是也。   或为风也 千金。作或为贼风。滑云。或当作均。高云。或为风病之无常。简按下文有脑风目风漏风内风首风肠风泄风。恐为风之间。有脱字。    栗 楼云。 。陀骨切。忽忘也。(见集韵)栗。惧也。 。熊音。他对切。考字书。并无振寒之义。甲乙作解 。于文理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