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台秘要 - 第 111 页/共 398 页
必效疗 癖气。壮热兼咳。久为骨蒸。验方。
柴胡(四两) 茯苓 白术 枳实(炙各三两)
上四味切。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分为三服。积热不歇。即加芒硝六分取利。热除之后。每三日服一剂。瘥后。每月一剂。肥白终身永除。忌桃李雀肉大醋。(出第二卷中)
卷第十三
虚损惨悴作骨蒸方四首
张文仲疗虚损惨悴不食。四体劳强。时翕翕热。无气力。作骨蒸候方。
童子小便(一大升淡者去前后) 豉(一合) 葱白(一合切) 杏仁(四十枚去尖皮碎)
上四味合煎。取三分中分之二服使尽。日别一剂。服之至十剂愈。若服经三四剂。觉四体益热。即服后方。
又方小便(一大升淡者去前后) 葱白(一合切) 豉(一抄) 生姜(一大两切) 生地黄(一握碎)
上五味合煎六七沸。绞取汁半升许。分为两服或三服。每服空腹。服至二七日必瘥。瘥后停三四日将息。更服二七日神验。每服五六剂。觉内少冷。即服前方。二方以意斟酌间服。
常夜合浸。顷久便即煎服。至五更。半令服了。至欲明。更服后丸。服讫。至日出时不妨至晚间未食更一服。忌芜荑。
又方人头骨(三大两炙) 麝香(一十两)
上二味捣筛和蜜。捣一千杵。丸如梧子。一服七丸。日再服。以粥饮送药。若胸前有青脉出无毒。于事不妨。
苏游疗骨蒸肺痿烦躁不能食。芦根饮子方。
芦根(切讫秤) 麦门冬(去心) 地骨白皮(各十两) 生姜(十两合皮切) 橘皮 茯苓(各五两)
上六味切。以水二斗。煮取八升。绞去滓。分温五服。服别相去八九里。昼三服。夜二服。覆取汗。忌酢物。未好瘥更作。若兼服。其人或胸中寒。或直恶寒。及虚胀并痛者。加吴茱萸八两。
卷第十三
瘦病方五首
病源夫血气者。所以荣养其身也。虚劳之人。精髓萎竭。血气虚弱。不能充盛肌肤。故羸瘦颜色。去虫而牢齿也。玉泉。口中唾也。朝未起早漱口吞之。辄琢齿二七过。如此者三乃止。
名广济疗瘦病。每日西即赤色。脚手酸疼。口干壮热。獭肝丸方。
獭肝(六分炙) 天灵盖(烧四分) 生犀角(四分屑) 前胡(四分) 升麻(四分)
松脂(五上八味捣筛。蜜和丸如梧子。空腹以小便浸豉汁。下二十丸。日再。不利。忌海藻菘菜生葱热面炙肉鱼蒜粘食陈臭等物。
又疗瘦病方。
天灵盖(一大两炙) 麝香(半脐) 桃仁(一大抄去皮) 朱砂(一两半光明者) 好豉(一大升干之)
上五味各别捣筛讫。然后总和令调。每晨空腹。以小便半升和散方寸匕。一服瘥止。不利。忌生血物。
又疗腹胀瘦病不下食方。
柴胡 茯苓(各十二分) 枳实(炙) 白术 人参 麦门冬(去心) 生姜(合皮切各六分)
上七味切。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八合。绞去滓。分温三服。服别相去七八里。吃一服。
不利。忌生冷油腻小豆粘食桃李醋物雀肉等。
又知母丸。主瘦病。及久 黄等方。
知母 常山(各三两) 甘草(炙) 大黄 麻黄(去节) 黄芩 杏仁(各二两去尖皮熬)
蜀漆(洗) 牡蛎(各一两熬)
上九味捣筛。蜜和丸如梧子。空心服。饮下七丸。忌猪肉及葱酒面。服后心闷即吐。是此病张文仲去英公处传)
救急疗瘦疾方。
甘草(三两炙)
上每旦以小便煮甘草三数沸。顿服甚良。忌海藻菘菜。(并第二卷中)
卷第十三
传尸方四首
苏游论曰:大都男女传尸之候。心胸满闷。背膊烦疼。两目精明。四肢无力。虽知欲卧。睡常不着。脊膂急痛。膝胫酸疼。多卧少起。状如佯病。每至旦起。即精神尚好。欲似无病。从日午以后。即四体微热。面好颜色。喜见人过。常怀忿怒。才不称意。即欲嗔恚。行立脚弱。夜卧盗汗。梦与鬼交通。或见先亡。或多惊悸。有时气急。有时咳嗽。虽思想饮食而不能多餐。死在须臾。而精神尚好。或两肋虚胀。或时微利。鼻干口燥。常多粘唾。有时唇赤。有时欲睡。渐就沉羸。犹如水涸。不觉其死矣。
又论曰:传尸之疾。本起于无端。莫问老少男女。皆有斯疾。大都此病相克而生。先内传毒初得。半卧半起。号为 。气急咳者名曰肺痿。骨髓中热。称为骨蒸。内传五脏。名之伏连。不解疗者。乃至灭门。假如男子因虚损得之。名为劳极。吴楚云淋沥。巴蜀云极劳。其源先从肾起。初受之气。两胫酸疼。腰脊拘急。行立脚弱。食饮减少。两耳飕飕。欲似风声。夜卧梦泄。阴汗痿弱。肾既受已。次传于心。心初受气。夜卧心惊。或多忪悸。心悬乏气。吸吸欲尽。梦见先亡。有时盗汗。食无滋味。口内生疮。心常烦热。唯欲眠卧。朝轻夕重。两颊口唇悉红赤如敷胭脂。又时手足五心皆热。心既受已。次传于肺。肺初受气。时时咳嗽。气力微弱。有时喘气。卧即更甚。鼻口干燥。不闻香臭。假令得闻。唯觉朽腐物气。
有时恶心。愦愦欲吐。肌肤枯燥。或时刺痛。或似虫行。干皮细起。状若麸片。肺既受已。
次传于肝。肝初受气。两目膜膜。面无血色。常欲颦眉。视不及远。目常干涩。又时赤痛。
或复睛黄。朝暮HT (莫红切音蒙)KT 。(音凳)常欲合眼。及至于卧。睡还不着。肝即受已。
次传于脾。脾初受气。两肋虚胀。食不消化。又时渴利。熟食生出。有时肚痛。腹胀雷鸣。
唇口焦干。或生疮肿。毛发干耸。无有光润。或复上气。抬肩喘息。利赤黑汁。至此候者。
将死之证也。
又论曰:毒瓦斯传五脏。候终不越此例。但好候之。百不失一。
又论曰:凡患症癖之人。多成骨蒸。不者即作水病。仍须依癖。法炙之。兼服下水药瘥又论曰:此病若脊膂肉消。及两臂饱肉消尽。胸前骨出入即难疗也。若痢赤黑汁。兼上气抬肩喘息。皆为欲死之证也。此是脏坏故尔。
又论曰:童女年未至十三以上。月经未通。与之交接其女日就消瘦。面色痿黄。不者。将为骨蒸。因错疗之。屡有死者。有此辈者。慎勿疗之。待月事通。自当瘥矣。
又论曰:或有人偶得一方。云疗骨蒸。不解寻究根本。遂即轻用之。主疗既不相当。病愈未知何日。了不求诸鉴者唯知独任已功。若此之人。寓目皆是。至如以主肺痿骨蒸方。将疗癖传尸者。斯乃更增其病。岂有得痊之理。何者。主肺痿方中多是冷药。冷药非 癖之所宜。若用以疗 癖。此乃欲益反损。非直病仍未瘥。兼复更损其脾。脾唯宜温。不合取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