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正蒙注 - 第 7 页/共 28 页

有形则有量,盈其量,则气至而不能受,以渐而散矣。方来之神,无顿受于初生之理;非畏、厌、溺,非疫厉,非猎杀、斩艾,则亦无顿灭之理,日生者神,而性亦日生;反归者鬼,而未死之前为鬼者亦多矣。所行之清浊善恶,与气俱而游散于两间,为祥为善,为眚为孽,皆人物之气所结,不待死而为鬼以灭尽无余也。敔按:此论显然有征,人特未之体贴耳   至之谓神,以其伸也;反之为鬼,以其归也。   用则伸,不用则不伸,鬼而归之,仍乎神矣。死生同条,而善吾生者即善吾死。伸者天之化,归者人之能,君子尽人以合天,所以为功于神也。敔按:全而归之者,必全而后可谓之归也,故曰归者人之能   气于人,生而不离,死而游散者谓魂;聚成形质,虽死而不散者谓魄。   可以受聪明觉了之灵者,魄也;其不可受者,形也。嗜欲之性,皆魄之所攻取也。但魄离之则不能发其用尔。魄虽不遽散,而久亦归于土,其余气上蒸,亦返于虚,莫非气之聚。则亦无不归于气也。敔按:本文所谓不散者,非终不散也   海水凝则冰,浮则沤;然冰之才,沤之性,其存其亡,海不得而与焉。推是足以究死生之说。   冰有质,故言才;沤含虚,敌言性。不得而与,谓因乎气之凝浮,海不能有心为之也。凝聚而生,才性成焉;散而亡,则才性仍反于水之神。此以喻死生同于太虚之中,君子俟命而不以死为忧,尽其才,养其性,以不失其常尔。伊川程子改“与”为“有’,义未详。   有息者根于天,   息,呼吸也,动物受天气之动几。   不息者根于地。   植物受地气之静化。   根于天者不滞于用,   视听持行可以多所为。天气载神,故灵。   根于地者滞于方,   离土则槁矣。地气化形,故顽。   此动植之分也。   人者动物,得天之最秀者也,其体愈灵,其用愈广。   生有先后,所以为天序;小大高下相并而相形焉,是谓天秩。   少长有等,老稚殊用,别于生之先后也。高下,以位言;小大,以才量言;相形而自著者也。秩序,物皆有之而不能喻;人之良知良能,自知长长、尊尊、贤贤,因天而无所逆。   天之生物也有序,   其序之也亦无先设之定理,而序之在天者即为理。   物之既形也有秩。   小大高下分矣,欲逾越而不能。   知序然后经正,   经即义也。敬长为义之实,推而行之,义不可胜用矣。   知秩然后礼行。   尊尊、贤贤之等杀,皆天理自然,达之而礼无不中矣。秩序人所必由,而推之使通,辨之使精,则存乎学问,故博文约礼为希天之始教。   凡物能相感者,鬼神施受之性也;   魄丽于形,鬼之属;魂营于气,神之属,此鬼神之在物者也。魄主受,魂主施,鬼神之性情也。物各为一物,而神气之往来于虚者,原通一于絪缊之气,故施者不吝施,受者乐得其受,所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琥珀抬芥,磁石引铁,不知其所以然而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亦惟其固有可感之性也。   不能感者,鬼神亦体之而化矣。   成形成质有殊异而不相逾者,亦形气偶然之偏戾尔。及其诚之已尽,亦无不同归之理。盖其始也皆一气之伸,其终也屈而归于虚,不相悖害,此鬼神合万汇之往来于一致也。存神者与鬼神合其德,则舞干而苗格,因垒而崇降,不已于诚,物无不体矣。如其骄吝未化,以善恶、圣顽相治而相亢,诚息而神不存,则可感者且相疑贰,而况不能相感者乎!   物无孤立之理,非同异、屈伸、终始以发明之,则虽物非物也。   凡物,非相类则相反。《易》之为象,《乾》《坤》《坎》《离》《颐》《大过》《中孚》《小过》之相错,余卦二十八象之相综,物象备矣。错者,同异也;综者,屈伸也。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或同者,如金铄而肖水,术灰而肖土之类;或异者,如水之寒、火之热、鸟之飞、鱼之潜之类。或屈而鬼,或伸而神,或屈而小,或伸而大,或始同而终异,或始异而终同,比类相观,乃知此物所以成彼物之利。金得火而成器,木受钻而生火,惟于天下之物知之明,而合之、离之,消之、长之,乃成吾用。不然,物各自物,而非我所得用,非物矣。   事有始卒乃成,非同异有无相感,则不见其成;不见其成,则虽物非物。   事之所由成,非直行速获而可以永终。始于劳者终于逸,始于难者终于易,始于博者终于约,历险阻而后易简之德业兴焉。故非异则不能同,而百虑归于一致;非同则不能异,而一理散为万事。能有者乃能无,积之厚而后散之广;能无者乃能有,不讳屈而后可允伸。故曰“尺蠖之屈以求伸,龙蛇之蛰以全身”。若不互相资以相济,事虽幸成,且不知其何以成,而居之不安,未能自得,物非其物矣。   故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   凡天下之物,一皆阴阳往来之神所变化。物物有阴阳,事亦如之。其小大、吉凶、善恶之形,知其所屈,而屈此者可以伸彼,知其所伸,而伸者必有其屈;以同相辅,以异相治,以制器而利天下之用,以应事而利攸往之用,以俟命而利修身之用,存乎神之感而已。神者,不滞于物而善用物者也。   独见独闻,虽小异,怪也。出于疾与妄也;共见共闻,虽大异,诚也,出阴阳之正也。   目眚则空中生华,风眩则蝉鸣于耳,虽事所可有,而以无为有,非其实也。妄人之说,不仰观俯察,鉴古知今,而唯挟偶然意见所弋获,而据为道教与之同也。疾风迅雷,非常之甚矣。而共见共闻,阴阳之正,运于太虚,人不能察尔,放君伐暴,成非常之事;制礼作乐,极非常之观,皆体阴阳必然之撰,晓然与天下后世正告之而无思不服。   贤才出,国将昌;子孙才,族将大。   神气先应之也。于此可征鬼神之不掩。   人之有息,盖刚柔相摩、乾坤阖辟之象也。   一屈一伸,交相为感,人以之生,天地以之生人物而不息,此阴阳之动几也。动而成乎一动一静,然必先有乾坤刚柔之体,而后阖辟相摩,犹有气而后有呼吸。   寤,形开而志交诸外也;梦,形闭而气专乎内也。   开者,伸也,闭者,屈也。志交诸外而气舒,气专于内而志隐,则神亦藏而不灵。神随志而动止者也。   寤,所以知新于耳目;梦,所以缘旧于习心。   开则与神化相接,耳自为心效日新之用;闭则守耳目之知而困于形中,习为主而性不能持权。故习心之累,烈矣哉!   医谓饥梦取,饱梦与,凡寤梦所感,专语气于五藏之变,容有取蔫尔。   形闭而神退听于形,故五脏之形有欣厌,心亦随之而结为妄,形滞而私故也。形为神用则灵,神为形用则妄。   声者,形气相轧而成。   触而相迫曰轧。   两气者,谷响雷声之类;   锐往之气与空中固有之气相触而成也。   两形者,桴鼓叩击之类。   两形相触也。然运桴而气亦随之,迫于鼓而发声,则亦无非气也。声之洪纤者,形之厚薄疏密,其气亦殊感。   形轧气,羽、扇、敲矢之类;   敲,音雹,鸣镝也。三者形破气,气为之鸣。   气轧形,人声笙簧之类。   气出而唇舌、匏竹敛之纵之以激成响,气发有洪纤,体有通塞之异,而气之舒疾宣郁亦异。   是皆物感之良能,人皆习之而不察者尔。   不感则寂,感则鸣,本有可鸣之理,待动而应之必速。良能,自然之动几也。   形也,声也,臭也,味也,温凉也,动静也,六者莫不有五行之别,同异之变,皆帝则之必察者与!   温凉,体之觉;动静,体之用。五行之神未成乎形者,散寄于声色臭味气体之中,人资以生而为人用;精而察之,条理具,秩序分焉,帝载之所以信而通也。知天之化,则于六者皆得其所以然之理而精吾义,然亦得其意而利用,而天理之当然得矣。若一一分析以配合于法象,则多泥而不通。张子约言之而邵子博辨之,察帝则以用物,以本御末也,观物象以推道,循末以测本也,此格物穷理之异于术数也。 诚明篇   前篇统人物而言,原天所降之命也。此篇专就人而发,性之蕴于人所受而切言之也。《中庸》曰“天命之谓性”,为人言而物在其中,则谓统人物而言之可也。又曰“率性之谓道”,则专乎人而不兼乎物矣。物不可谓无性,而不可谓有道,道者人物之辨,所谓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也。故孟子曰“人无有不善”,专乎人而言之,善而后谓之道;泛言性,则犬之性,牛之性,其不相类久矣。尽物之性者,尽物之理而已。虎狼噬人以饲其子,而谓尽父子之道,亦率虎狼之性为得其道而可哉?禽兽,无道者也;草水,无性者也;唯命,则天无心无择之良能,因材而笃,物得与人而共者也。张子推本神化,统动植于人而谓万物之一源,切指人性,而谓尽性者不以天能为能,同归殊途,两尽其义,乃此篇之要旨。其视程子以率性之道为人物之偕焉者,得失自晓然易见;而抉性之藏,该之以诚明,为良知之实,则近世窃释氏之沈,以无善无恶为良知者,其妄亦不待辨而自辟。学者欲知性以存养,所宜服膺也。   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   仁义,天德也。性中固有之而自知之,无不善之谓良。   非闻见小知而已。   行所不逮,身所不体,心所不喻,偶然闻一师之言,见一物之机,遂自以为妙悟,小知之所以贼道。   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   理,天也;意欲,人也。理不行于意欲之中,意欲有时而逾乎理,天人异用也。   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   因理而体其所以然,知以天也;事物至而以所闻所见者证之,知以人也。通学识之知于德性之所喻而体用一源,则其明自诚而明也。   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   通事物之理、闻见之知与所性合符,达所性之德与天合德,则物无小大,一性中皆备之理。性虽在人而小,道虽在天而大,以人知天,休天于人,则天在我而无小大之别矣。   义命合一存乎理,   义之所在即安之为命,唯贞其常理而已。   仁智合一存乎圣,   天德本合,徇其迹者或相妨也。圣人与时偕行,至仁非柔,大智非察,兼体仁智而无仁智之名。如舜好问好察,智也;隐恶扬善,仁也,合于一矣。   动静合一存乎神,   静动异而神之不息者无间。圣能存神,则动而不离乎静之存,静而皆备其动之理,敦诚不息,则化不可测。   阴阳合一存乎道,   太和所谓道,阴阳具而无倚也。   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   诚者,神之实体,气之实用,在天为道,命于人为性,知其合之谓明,体其合之谓诚。   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   气化有序而亘古不息,惟其实有此理也。   仁人孝子所以事夭成身,不过不已于仁孝而已。   实知之,实行之,必欲得其心所不忍不安,终身之慕,终食之无违,信之笃也。   故君子诚之为贵。   有不诚,则乍勇于为而必息矣;至诚则自不容已,而欲致其诚者,惟在于操存勿使间断,己百己千,勉强之熟而自无不诚矣。   此章直指立诚之功,特为深切著明,尤学者之所宜加勉。   诚有是物,则有终有始;   天道然也,生之必成之,四时序而百物成。   伪实不有,何终始之有,故曰“不诚无物”。   人为之伪,意起而为之,意尽而止,其始无本,其终必忒。物,谓事也;事不成之谓无物。   “自明诚”,由穷理而尽性也;“自诚明”,由尽性而穷理也。   存养以尽性,学思以穷理。   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   性以健顺为体,本太虚和同而化之理也,由是而仁义立焉,随形质而发其灵明之知,则彼此不相知而各为一体,如源之分流矣;恃灵明之知发于耳目者为己私智,以求胜于物,逐流而忘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