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 第 22 页/共 200 页
○“夫子”至“善也”。
○夫子抑子路,呼其名云:“由,若人治丧不备三年,各有可责。今此人既满三年,尔尚责之,女罪於人,终无休已之时。“夫”是助语也。三年之丧,计其日月已过,亦已久矣。人皆废,此独能行,其人既美,何须笑之。时孔子抑子路,善彼人。既不当实礼,恐学者致惑,待子路出,后更以正礼言之。夫子曰:“鲁人可歌之时节,岂有多经日月哉!但逾越后月,即其善。”言歌合於礼。案《丧服四制》:“祥之日,鼓素琴。”不讥弹琴而讥歌者,下注云:“琴以手,笙歌以气。”手在外而远,气在内而近也。
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十年夏。
○乘,绳证反。夏,户嫁反。县贲父御,卜国为右。县、卜,皆氏也。凡车右,勇力者为之。
○县音玄,卷内皆同。贲父,上音奔,下音甫,人名,字皆同。马惊,败绩,惊奔失列。
○“马惊,败”,一本无“惊”字。公队,佐车授绥。戎车之贰曰佐。授绥乘公。
○队,宜类反。绥,息佳反。公曰:“末之,卜也。”末之犹微哉,言卜国无勇。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公他日战,其御马未尝惊奔。遂死之。二人赴敌而死。圉人浴马,有流矢在白肉。圉人,掌养马者。白肉,股里肉。
○圉,鱼吕反。股里,上音古,下音里。公曰:“非其罪也。”流矢中马,非御与右之罪。
○中,丁仲反。遂诔之。诔其赴敌之功,以为谥。
○诔,力轨反,谥也。士之有诔,自此始也。记礼失所由来也。周虽以士为爵,犹无谥也。殷大夫以上为爵。
○上,时掌反。
[疏]“鲁庄”至“始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鲁庄公与士为谥失礼之事,各依文解之。
○“战於乘丘”者,乘丘,鲁地,庄公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师不整,可败也。宋败,齐必还,请击之。’大败宋师于乘丘,齐师乃还”。
○注“县、卜皆氏也”。
○正义曰:知“县、卜皆氏”者,此有县贲父,下有县子琐,《七十二弟子传》有卜商,故知皆氏也。
○注“戎车之贰曰佐”。
○正义曰:案《周礼》“戎仆掌倅车之政”,“道仆掌贰车之政”,“田仆掌佐车之政”,则戎车之贰曰倅。此云佐者,《周礼》相对为文有异,若散而言之,则田猎兵戎俱是武事,故同称佐车。《少仪》注“戎猎之副曰佐”是也。熊氏以为此皆诸侯法。“公曰,末之,卜也”者,末,微也。之,哉也。言微弱哉!此卜国也,以其微弱无勇,致使我马败绩。
○注“二人赴敌而死”。
○正义曰:知“二人”者,以卜国被责,县贲父职掌马事,自称无勇,既序两人於上,即陈“遂死”於下,明两人俱死也。
○注“圉人”至“里肉”。
○正义曰:“圉人,掌养马者”,案昭七年《左传》云:“牛有牧,马有圉。”是圉人掌马也。云“白肉,股里肉”者,以股里白,故谓之白肉,非谓肉色白也。
○注“周虽”至“为爵”。
○正义曰:知周以士为爵者,案《掌客》云:“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饩,以其爵等为之牢礼之数陈。”凡介行人皆为士,而云“爵等”,是士有爵也。故郑注《大行人》云:“命者五,公、侯、伯、子、男。爵者四,孤、卿、大夫、士。”云“犹无谥也”者,以此云“士之有诔,自此始”,故知周士无谥也。云“殷大夫以上为爵”者,案《士冠礼》云:“古者生无爵,死无谥。”於士冠之下而为此记,又不云诸侯大夫,明“生无爵,死无谥”,据士也。《士冠礼》是周礼,而云“古者”,故知是殷以上。
曾子寝疾,病。病谓疾困。乐正子春坐於床下,子春,曾参弟子。曾元、曾申坐於足,元、申、曾参之子。童子隅坐而执烛。隅坐,不与成人并。成人并,音并,绝句。童子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华,画也。箦,谓床笫也。说者以睆为刮节目,字或为刮。
○睆,华板反,明貌,孙炎云:“睆,漆也。”徐又音刮。箦音责。与音馀,下同。画,衡卖反。床笫,上音床,下侧吏反。刮,古滑反。子春曰:“止!”以病困不可动。曾子闻之,瞿然曰:“呼。”呼,虚惫之声。
○瞿,纪具反,下同。曰吁音虚,注同,吹气声也。一音况于反。惫,皮拜反,羸困也。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曾子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未之能易,己病故也。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幸而至於旦,请敬易之。”言夫子者,曾子亲没之后,齐尝聘以为卿而不为也。革,急也。变,动也。幸,觊也。
○革,纪力反,并又音极,注同。请,七领反。觊音冀。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彼,童子也。君子之爱人也以德,成已之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息,犹安也。言苟容取安也。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毙,仆也。
○毙音弊。仆,蒲北反,又音赴。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言病虽困,犹勤於礼。
○没音殁。
[疏]“曾子”至“而没”。
○正义曰:此一节论曾子临死守礼不变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华画”至“为刮”。
○正义曰:凡绘画,五色必有光华故云:“华画也。云:“箦谓床笫”者,《尔雅 释器》云:“箦谓之笫。”云“说者以睆为刮节目”者,说者谓在郑之前解说《礼》者,说此睆为刮削木之节目,使其睆睆然好。故《诗》云:“睍睆黄鸟。”传云“睍睆,好貌”是也。云“字或为刮”者,谓《礼记》之本有以“睆”字为“刮”,云“华而刮”者,故云字或为“刮”。
○注“未之能易,己病故也”。
○正义曰:言此未病之时,犹得寝卧。既病之后,当须改正。以已今病,气力虚弱,故时复一时,未能改易。闻童子之言,乃便惊骇。
○注“曾子”至“觊也”。
○正义曰:知“齐尝聘以为卿”者,《韩诗外传》云:“曾子仕於莒,得粟三秉。方是之时,曾子重其身而轻其禄”,亲没之后,齐迎以相,楚迎以令尹,晋迎以上卿。”“方是之时,曾子重其身而轻其禄”,既言“轻其禄”,是不为也。但齐以相,楚以令尹,晋以上卿,而郑言“齐尝聘为卿”者,以三国文连,含带为注耳。且相即是上卿。“革,急也”,《释言》文。
○“曾子”至“己矣”。
○曾参谓曾元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童子。何者?君子之爱人也,必以善事成已之德,则童子是也。细小之人爱人也,不顾道理,且相宁息,即汝是也。吾今更何求焉?唯求正道,易换其箦,而即仆焉。“斯已矣”者,斯,此也,已犹了也,此则正一世事了,不陷於恶,故君子慎终如始。《礼》云:“男子不死於妇人之手,妇人不死於男子之手。”故《春秋》鲁僖公薨于小寝,讥“即安也”。成公薨于路寝,传曰:“言道也。”他人名己,得呼为大夫之称,而言夫子,若怀不为大夫,则己所为当须依礼,不得寝大夫之床也。
始死,充充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练而慨然,祥而廓然。皆忧悼在心之貌也。求犹索物。
○慨,苦爱反。廓,苦郭反,何云:“开也。”索,所白反。
[疏]“始死”至“廓然”。
○正义曰:此记人因前有死事,遂广说孝子形节也。事尽理屈为穷。言亲始死,孝子匍匐而哭之,心形充屈,如急行道极无所复去,穷急之容也。
○“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者,殡敛后,心形稍缓也。瞿瞿,眼目速瞻之貌。求犹觅也。貌恒瞿瞿,如有所失而求觅之不得然也。“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者,又渐缓也。皇皇犹栖栖也。至葬后,亲归草土,孝子心形栖栖皇皇,无所依托,如有望彼人来而彼人不至也。
○“练而慨然”者,转缓也。至小祥,但叹慨日月若驰之速也。
○“祥而廓然”者,至大祥,而寥廓情意,不乐而已。
邾娄复之以矢,盖自战於升陉始也。战於升陉,鲁僖二十二年秋也。时师虽胜,死伤亦甚,无衣可以招魂。
○邾音诛。娄,力俱反,或如字。邾人呼邾声曰娄,故曰邾娄。《公羊传》与此记同,《左氏》、《穀梁》但作邾。陉音形。僖,许宜反。鲁妇人之髽而吊也,自败於台鲐始也。败於台鲐,鲁襄四年秋也。台当为壶字之误也。《春秋传》作狐鲐。时家家有丧,髽而相吊。去纚而紒曰髽。《礼》:妇人吊服,大夫之妻锡衰,士之妻则疑衰与?皆吉笄无首素总。
○髽,测瓜反。台鲐,上音胡,下音台。去,羌吕反。纚,所买反,又所绮反,黑缯韬。紒音计。锡衰,上悉历反,下七雷反。与音馀。笄音鸡。总音总。
[疏]“邾娄”至“始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二国失礼之事。
○注“战於”至“招魂”。
○正义曰:鲁僖公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须句。秋八月及邾人战于升陉”。《左传》云:“邾人以须句故出师。公卑邾,不设备而御之。臧文仲曰:‘国无小,不可易也。无备,虽众不可恃也。先王之明德,无不惧也,况我小国乎?君其无谓邾小,蜂虿有毒,而况国乎?’不听,公及邾师战于升陉”是也。
○注“时师虽胜,死伤亦甚”者,则传云“我师败绩,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是也。郑云此者,解“复之以矢”之意,以其死伤者多,无衣可以招魂,故用矢招之也。必用矢者,时邾人志在胜敌,矢是心之所好,故用所好招魂,冀其复反。然招魂唯据死者,而郑兼云“伤”者,以其虽胜,故连言“死伤”以狭句耳。若因兵而死,身首断绝不生者,应无复法。若身首不殊,因伤致死,复有可生之理者,则用矢招魂。《左氏》直言“邾”,《公羊》云“邾娄”者,何休云:“夷言娄声相近也。”
○注“败於”至“素总”。
○正义曰:案《左传》鲁襄公四年冬十月,“邾人伐鄫,臧纥救鄫,侵邾,败於狐鲐”。鲁人怨而歌之。鲁襄四年冬也,此云“秋”,郑举其初也。云“台当为壶字之误也”,《春秋传》作狐鲐,《左传》云:“臧之狐裘,败我於狐鲐。我君小子,朱儒是使。侏儒,侏儒,使我败於邾。”臧纥,武仲也,言狐裘武仲所服也。是时襄公年七岁微弱,故云“我君小子”也。侏儒,短人也。臧武仲短小,故云“侏儒”。云“去纚而紒曰髽”者。案《士冠礼》“纚广终幅,长六尺”,所以縚发。今以凶事,故去之,但露紒而已。云“《礼》:妇人吊服,大夫之妻锡衰”者,《丧服传》云:“大夫吊於命妇,锡衰。命妇吊於大夫,亦锡衰。”是大夫之妻吊服锡衰也。云“士之妻则疑衰与”者,以士妻吊服之文,故云“疑衰与”。必以疑衰者,案《周礼 司服》有锡衰、緦衰、疑衰。锡衰为上,緦衰次之,疑衰为下。案《丧服》大夫吊服锡衰,《丧服小记》云:“诸侯吊必皮弁锡衰。”则君吊大夫,大夫相吊皆锡衰,其服同也。锡衰之下,但有緦衰、疑衰。天子吊诸侯皆以緦衰,吊大夫、士以疑衰。若诸侯吊大夫以锡衰,吊同姓之士緦衰,吊异姓之士疑衰,故郑注《文王世子》云:“同姓士緦衰,异姓士疑衰,以其士自相吊如一皆疑衰。”故郑注《司服》云:“旧说士吊服素委貌冠朝服。”此近庶人吊服而衣犹非也,士当事弁绖,疑衰变其裳以素耳。士不以緦衰为吊服者,以緦衰是士之丧服,不以吊也。故注《丧服》云:“士以緦衰为丧服,其吊服则疑衰也。改其裳以素,辟诸侯。”以此言之,是士吊服疑衰素裳也。故以为士妻吊服疑衰。必知吊服夫妻同者,以《丧服》大夫、命妇俱以锡衰吊故也。云“皆吉笄无首素总”者,《大戴礼》文也。
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南宫縚,孟僖子之子南宫阅也,字子容,其妻孔子兄女。
○縚,吐刀反。阅音悦。夫子诲之髽,曰:“尔毋从从尔,尔毋扈扈尔。诲,教。尔,女也。从从,谓大高。扈扈,谓大广。尔,语助。
○毋音无,后同。从音总,高也,一音崇,又仕江反。扈音户,广也,大也。女音汝。大音泰,一音敕佐反,下“大广已”、“犹大夫重”同。盖榛以为笄,长尺,而总八寸。总,束发垂为饰,齐衰之总八寸。
○榛,侧巾反,木名,又士邻反。长,直亮反,凡度长短曰长,皆同此音。
[疏]“南宫”至“八寸”。
○正义曰:此一节论妇人为舅姑服髽与笄总之法。
○“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者,之,并是语辞也。南宫縚妻姑丧,谓夫之母也。以是夫子兄之女,故夫子诲之作髽法。
○“曰,尔毋从从尔,尔毋扈扈尔”者,上“尔”为女,下“尔”语辞,言期之髽稍轻,自有常法。女造髽时,无得从从而大高,又无得扈扈而大广。既教以作髽,又教以笄总之法,其笄用木无定,故教之云,盖用榛木为笄,其长尺,而束发垂馀之总垂八寸。
○注“南宫”至“兄女”。
○正义曰:知“孟僖子之子南宫阅”者,案《左氏》昭七年传云,孟僖子将卒,召其大夫云:“属说与何忌於夫子,以事仲尼。”以南宫为氏,故《世本》云“仲孙玃生南宫縚”是也。云“字子容,其妻孔子兄女”者,《论语》云“以其兄之子妻之”是也。
○注“从从”至“大广”。
○正义曰:“从从”是高之貌状,故《楚辞 招隐》云:“山气巃鹢兮石嵯峨。”则“巃嵸”是高也。扈扈犹广也,《尔雅 释山》云:“卑而大扈。”郭云:“扈是广貌也。”此云无得高广者,谓无得如斩衰高广也。
○注“总束”至“八寸”。
○正义曰:案《丧服传》云“总六升,长六寸”,谓斩衰也。故此齐衰长八寸也,以二寸为差也。以下亦当然,无文以言之。《丧服》箭笄长一尺,吉笄长尺二寸,榛笄长尺斩衰齐衰笄同二尺,降於吉笄二寸也。但恶笄或用栉,或用榛,故《丧服》有栉笄,故夫子称“盖”以疑之。
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可以御妇人矣,尚不复寝。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
○禫,大感反。比,必利反,下“比及”同。蔑,迷结反。夫子曰:“献子加於人一等矣。”加犹逾也。
[疏]“孟献”至“等矣”。
○正义曰:此一节论献子除丧作乐,得礼之宜也。依礼,禫祭暂县省乐而不恒作也。至二十八月,乃始作乐。又依礼,禫后吉祭,乃始复寝。当时人禫祭之后,则恒作乐,未至吉祭而复寝。今孟献子既禫,暂县省乐而不恒作,比可以御妇人而不入寝,虽於礼是常,而特异馀人,故夫子善之云:“献子加於人一等矣。”不谓加於礼一等。其祥禫之月,先儒不同,王肃以二十五月大祥,其月为禫,二十六月作乐。所以然者,以下云“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又与上文鲁人朝祥而莫歌,孔子云:“逾月则其善。”是皆祥之后月作乐也。又《间传》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又《士虞礼》“中月而禫”,是祥月之中也,与《尚书》“文王中身享国”谓身之中间同。又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是僖公之丧,至此二十六月。左氏云:“纳币,礼也。”故王肃以二十五月禫除丧毕,而郑康成则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二十八月而作乐复平常郑必以为二十七月禫者,以杂记云:“父在为母为妻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为母为妻尚祥、禫异月,岂容三年之丧乃祥、禫同月。若以父在为母,屈而不伸,故延禫月,其为妻当亦不申祥、禫异月乎?若以中月而禫,为月之中间,应云月中而禫,何以言中月乎?案《丧服小记》云“妾祔於妾祖姑,亡则中一以上而祔”,又《学记》云“中年考校”,皆以中为间,谓间隔一年,故以中月为间隔一月也。下云“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是也。谓大祥者缟冠,是月禫,谓是此禫。月而禫二者,各自为义,事不相干。故《论语》云:“子於是日哭,则不歌。”文无所继,亦云“是日”。文公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者,郑《箴膏肓》:“僖公母成风主婚,得权时之礼,若《公羊》犹谈其丧娶。其“鲁人朝祥而莫歌”,及《丧服四制》云“祥之日,鼓素琴”,及“夫子五日弹琴不成声,十日成笙歌”,并此“献子禫县”之属,皆据省乐忘哀,非正乐也。其八音之乐,工人所奏,必待二十八月也,即此下文“是月禫,徙月乐”是也。其朝祥莫歌非正乐歌,是乐之细别,亦得称乐,故郑云:“笑其为乐速也。”其《三年问》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据丧事终,除衰去杖,其馀哀未尽,故更延两月,非丧之正也。王肃难郑云:“若以二十七月禫,其岁未遭丧,则出入四年,《丧服小记》何以云‘再期之丧三年’?”如王肃此难,则为母十五月而禫,出入三年,《小记》何以云“期之丧二年”?明《小记》所云,据丧之大断也。又肃以月中而禫。案《曲礼》“丧事先远日”,则大祥当在下旬,禫祭又在祥后,何得云“中月而禫”?又禫后何以容吉祭?故郑云二十七月也。戴德《丧服变除礼》“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故郑依而用焉。郑以二十八月乐作,《丧大记》何以云“禫而内无哭者,乐作矣”?以禫后许作乐者,《大记》所谓禫后方将作乐,释其“内无哭者”之意,非谓即作乐。《大记》又云“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间传》何以云“大祥居复寝”?《间传》所云者,去垩室,复殡宫之寝,《大记》云“禫而从御”,谓禫后得御妇人,必待吉祭,然后复寝。其吉祭者,是禫月值四时而吉祭,外而为之,其祝辞犹不称以某妃配,故《士虞礼》云:“吉祭犹未配。”
○注“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
○正义曰:知者,案襄五年经书“仲孙蔑会吴于善道”,传云:“孟献子会吴于善道”,是孟献子为仲孙蔑也。仲称孟者,是庆父之后。郑注《论语》云:“庆父辀称死,时人为之讳,故云孟氏。”杜预以为庆父是庄公长庶兄,庶长故称孟。
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哀未忘。
○弹,徒丹反。十日而成笙歌。逾月且异旬也。祥亦凶事,用远日。五日弹琴,十日笙歌,除由外也。琴以手,笙歌以气。
○笙音生。
[疏]“孔子”至“笙歌”。
○正义曰:此一节论孔子除丧作乐之限。
○“十日而成笙歌”者,上云“弹琴而不成声”,此云十日而成笙歌之声音,曲谐和也。
○注“五日”至“以气”。
○正义曰:此者解先弹琴,后笙歌之意。由弹以手,手是形之外,故曰“除由外也”。祥是凶事,用远日,故十日得逾月。若其卜远不吉,则用近日,虽祥后十日,亦不成笙歌,以其未逾月也。
有子盖既祥而丝屦、组缨。讥其早也。礼:既祥,白屦无絇,缟冠素纰。有子,孔子弟子有若。
○屦音句。组音祖。絇,其俱反。缟,古老反,又古报反。
[疏]“有子”至“组缨”。
○正义曰:此一节明除丧失礼之事。有子,孔子弟子有若也。“盖”是疑辞,录记之人传闻有子既祥而丝屦,未知审否,意以为实,故云盖既祥而丝屦,以组为缨也。
○注“讥其”至“有若”。
○正义曰:此丝屦组缨,禫后之服。今既祥而著,故云“讥其早也”。云“礼,既祥,白屦无絇”,戴德《丧服变除礼》文。云“缟冠素纰”者,《玉藻》文。素纰当用素为缨,未用组,今用素组为缨,故讥之。案《玉藻》文云“玄冠綦组缨”,知此非綦组缨者,若其綦组为缨,则当以玄色为冠,若既祥玄冠,则失礼之甚,不应直讥组缨也。案《士冠礼》“冬皮屦”,“夏用葛”,无云“丝屦”者,此丝屦,以丝为饰。絇,繶纯之属,故《士冠礼》云:白屦,缁絇、繶纯;纁屦,黑絇、繶纯。郑注《屦人》云:“絇,屦头饰。繶是缝中紃。纯,缘也。”此有子盖亦白屦,以素丝为繶纯也。
死而不吊者三:谓轻身忘孝也。畏,人或时以非罪攻己,不能有以说之死之者。孔子畏於匡。厌,行止危险之下。
○厌,于甲反。溺。不乘桥舡。
○溺,奴狄反。
[疏]“死而”至“厌溺”。
○正义曰:此一节论非理横死不合吊哭之事。
○“畏”谓有人以非罪攻己,己若不有以解说之而死者,则不吊。郑玄注引《论语》以证之,明须解说也。案《世家》云,阳虎尝侵暴於匡,时又孔子弟子颜刻为阳虎御车。后孔子亦使刻御车,从匡过。孔子与阳虎相似,故匡人谓孔子为阳虎,因围,欲杀之。孔子自说,故匡又解围也。自说者,谓卑辞逊礼。《论语注》云:“微服而去。”谓身著微服,潜行而去,不敢与匡人斗,以媚悦之也。
○“厌”谓行止危险之下,为崩坠所厌杀也。
○“溺”谓不乘桥舡而入水死者,何胤云:“冯河、潜泳,不为吊也。”除此三事之外,其有死不得礼亦不吊。故昭二十年,卫齐豹欲攻孟絷,宗鲁事孟絷。是时齐豹欲攻孟絷,宗鲁许齐豹攻之,不告孟絷。及孟絷被杀而死,宗鲁亦死之。孔子弟子琴张欲往吊之,孔子止之曰:“齐豹之盗,而孟絷之贼。女何吊焉?”杜预云:“言齐豹所以为盗,孟絷所以见贼,皆由宗鲁。”是失礼者,亦不吊也。”
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行道,犹行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