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 第 56 页/共 117 页

宾皮弁迎大夫于外门外,再拜,大夫不答拜。(大夫,使者,卿也。)   [疏]“宾皮”至“答拜”。   ○注“大夫使者卿也”。   ○释曰:云“外门外”者,谓於主人大门外,入大门东行,即至庙门也。云“不答拜”者,亦以为君使,不敢当故也。云“大夫,使者,卿也”者,即上卿韦弁者也。   揖入。及庙门,宾揖入。(宾与使者揖而入。使者止执币,宾俟之于门内,谦也。古者天子诸侯,必舍於大祖庙。诸侯行,舍于诸公庙。大夫行,舍于大夫庙。)   [疏]“揖入”至“揖入”。   ○注“宾与”至“夫庙”。   ○释曰:云“使者止执币”者,下经始云“大夫奉束帛入”,明此宾揖入时,使者止执币可知。云“宾俟之于门内,谦也”者,聘时主君揖入,立于庭,尊卑法。此宾与使者敌,故宾在门内,谦也。云门内即宁下,故下宾问卿,云:“及庙门,大夫揖入。”郑注“入者,省内事也,既而俟于宁下”是也。云“古者天子诸侯,必舍于大祖庙”者,案《礼运》云:“天子诸侯,必舍其祖庙。”下记云:“卿馆於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郑注云:不馆於敌者之庙,为大尊也。以此差之,诸侯无正文,郑注舍于诸公庙者,诸公,大国之孤。云“大夫行,舍于大夫庙”者,谓卿舍于大夫也。若无孤之国,诸侯舍於卿庙也。   大夫奉束帛,(执其所以将命。)入,三揖,皆行,(皆犹并也。使者尊,不後主人。)   [疏]“入三揖皆行”。   ○注“皆犹”至“主人”。   ○释曰:云“使者尊,不後主人”者,主人则宾所在,若主人也。然君与使者行,当後君也。   至于阶,让,大夫先升一等。(让不言三,不成三也。凡升者,主人让于客三。敌者则客三辞,主人乃许升,亦道宾之义也。使者尊,主人三让,则许升矣。今使者三让,则是主人四让也。公虽尊,亦三让乃许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古文曰三让。)   [疏]“至于”至“一等”。   ○注“让不”至“三让”。   ○释曰:云“让不言三,不成三也。凡升者,主人让于客三。敌者则客三辞,主人乃许升”者,是三让三辞成也。今宾三让,大夫即升,无三辞,则不成三也。云“使者尊,主人三让,则许升矣”者,即此经主人让大夫先升是也。云“今使者三让,则是主人四让也”者,经虽言让,大夫先升,大夫之让不明,故郑君两言之,但使尊终先升。若主人三让,使人亦三让,主人又一让,则主人四让,使者乃升,故郑复言此也。案《周礼司仪》云“诸公之臣相为国客”,大夫郊劳,“三让,登听命”,又云“致饔饩如劳之礼”,即得行三让之礼。此中“古文云三让”,与彼合。郑不从者,《周礼》统心,举其大率而云三让,此《仪礼》据屈曲行事。观此经直云让,大夫先升,是主人或三让,大夫无三让,故不从古文也。云“公虽尊,亦三让乃许升,不可以不下主人也”者,此据公为主人,亦有三让,故上行聘时,云“至於阶,三让,公升二等宾升”,亦是公先让先升,故成三让。是以《聘义》云“三让而後升”,公尊,必三让者,不下宾客,主人之义故也。   宾从,升堂,北面听命。(北面于阶上也。)   大夫东面致命。宾降,阶西再拜稽首,拜饩亦如之。(大夫以束帛同致饔饩也,宾殊拜之,敬也,重君之礼也。)   [疏]注“大夫”至“礼也”。   ○释曰:“大夫以束帛同致饔饩五牢”,及陈豆壶车米之等,今宾拜饔三牢,及庭实又别拜饩二牢,及门外米禾殊拜之者,敬主君以重礼故也。   大夫辞,升成拜。(尊宾。)受币堂中西,北面。(趋主君命也。堂中西,中央之西。)大夫降,出。宾降,授老币,出迎大夫。(老,家臣也。宾出迎,欲摈之。)   大夫礼辞,许。入,揖让如初。宾升一等,大夫从,升堂。(宾先升,敌也,皆北面。)   [疏]“大夫”至“升堂”。   ○注“宾先”至“北面”。   ○释曰:前大夫奉君命归饔饩,故先升一等,今宾私傧使者,无君命,体敌,故宾先升在馆,如主人之仪故也。知皆北面者,以其体敌,又下始云“宾奉币西面,大夫东面”,明此北面可知。   庭实设,马乘。(乘,四马也。)宾降堂,受老束锦,大夫止。(止不降,使之馀尊。)   [疏]注“止不”至“馀尊”。   ○释曰:凡宾主体敌之法,主人降,宾亦降。今宾降,使者不降者,使之馀尊,虽合降而不降。   宾奉币西面,大夫东面。宾致币。(不言致命,非君命也。)   大夫对,北面当楣,再拜稽首。(稽首,尊君客也。致对,有辞也。)   [疏]注“稽首”至“辞也”。   ○释曰:宾主既行敌体之礼,当行顿首,今大夫稽首,於宾为拜君之拜,尊君客故也。致者,宾致币当有辞,对者,大夫对亦当有辞,所以无辞者,文不具故也。   受币于楹,南面,退,东面俟。(宾北面授,尊君之使。)   [疏]“受币”至“面俟”。   ○注“宾北”至“之使”。   ○释曰:北宾傧使者,是体敌之义。经云“受币于楹南面”,知宾不南面并授,而云宾北面授者,凡敌体授之义,授由其右,受由其左。今尊君之使,是以大夫南面,宾北面,故知宾北面授币。   宾再拜稽首送币。大夫降,执左马以出。(出庙门,从者亦讶受之。)   [疏]注“出庙”至“受之”。   ○释曰:言“亦”者,上宾受礼时,受币马,云宾降,“执左马以出,上介受宾币,从者讶受马”,此亦从者讶受马,故云亦也。   宾送于外门外,再拜。明日,宾拜于朝,拜饔与饩,皆再拜稽首。(拜谢主君之恩惠於大门外。《周礼》曰:凡宾客之治令,讶听之。此拜亦皮弁服。)   [疏]“宾送”至“稽首”。   ○注“拜谢”至“弁服”。   ○释曰:知拜谢在大门外者,以其直言宾拜於朝,无入门之文,故知在大门外。若然,诸侯外朝在大门外明矣。引《周礼》者,《秋官掌讶职》云:宾客“至于国,宾入馆,次于舍门外,待事于客。及将币,为前驱,至于朝,诏其位”。凡宾客之治令讶讶治之。引之者,欲见宾客发馆至朝来往,皆掌讶前驱为之导。知“此拜亦皮弁”者,以其受时皮弁,故知此拜亦皮弁也。故《公食大夫》云:“若不亲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以侑币致之。宾朝服以受,明日宾朝服以拜赐于朝。”彼朝服受,还朝服拜,则知此皮弁受,亦皮弁拜可知。   上介,饔饩三牢,饪一牢,在西,鼎七,羞鼎三;(饪鼎七,无鲜鱼、鲜腊也。宾、介皆异馆。)   [疏]“上介”至“鼎三”。   ○释曰:自此尽“两马束锦”,论主君使下大夫归饔饩於上介之事。   ○注“饪鼎”至“异馆”。   ○释曰:云“饪鼎七,无鲜鱼、鲜腊也”者,对上宾九鼎,有鲜鱼、鲜腊也。云“宾、介皆异馆”者,案下记云:“卿馆於大夫,大夫馆於士,士馆於工商。”彼云卿,即此宾,一也。彼云大夫,即此上介也。彼云士,即此众介也。故知宾、介各异馆。必异馆者,所陈饔饩厚,无所容故也。   腥一牢,在东,鼎七;堂上之馔六。(六者,宾西夹之数。)   西夹亦如之。及瓮,如上宾。(凡所不贬者,尊介也。言如上宾者,明此宾客介也。)   [疏]“西夹”至“上宾”。   ○注“凡所”至“介也”。   ○释曰:云“如上宾者,明此宾客介也”者,案下云“宾之公币、私币皆陈,上介公币陈”,是上介有与宾同者。前经不言如上宾,独此经言如上宾,以其此饔饩大礼,西夹及瓮如上宾,以其客此上介,如上宾之礼也。   饩一牢。门外米、禾视死牢,牢十车,薪刍倍禾。凡其实与陈,如上宾。(凡,凡饪以下。)下大夫韦弁,用束帛致之。上介韦弁以受,如宾礼。(介不皮弁者,以其受大礼似宾,不敢纯如宾也。)   傧之两马束锦。   [疏]“傧之两马束锦”。   ○释曰:此下大夫使者受上介之傧礼,如卿使者受宾傧礼,当庭同,不言如上大夫者,省文也。   士介四人,皆饩大牢,米百,设于门外。(牢米不入门,略之也。米设当门,亦十为列,北上。牢在其南,西上。)   [疏]“士介”至“门外”。   ○注“牢米”至“西上”。   ○释曰:自此至“无傧”,论使宰夫归饩於众介之事。上文宾与上介米陈碑南,饩陈门内,此不入门,陈於门外者,郑云“略之也”。云“米设当门,亦十为列,北上”,彼亦当门。此直云“设於门外”,不云东西,明当门北上,与宾同。云“牢在其南,西上”者,以此饩本设於庭,在门内,由士介贱,不得入门,且宾与上介门东有米三十车,薪六十车,门西禾三十车,刍六十车,皆统门为上。此饩本非门外东西之物,制不在门外东西,宜当门陈之。云“牢在其南,西上”,知如此设之者,以其宾、上介饩在米南,门西,东上,明知此牢亦在米南而,西上为异耳。   宰夫朝服,牵牛以致之。(执纟引牵之,东面致命,朝服无束帛,亦略之。士介西面拜迎。)   [疏]“宰夫”至“致之”。   ○注“执纟引”至“拜迎”。   ○释曰:案下记云“士馆于工商”,则此致者在工商之馆,宰夫从外来,即为宾客,宜在门西东面,此就太牢之中,取以致饩。云“朝服无束帛,亦略之”者,决上宾与上介皮弁有束帛,故以为略之也。云“士介西面拜迎”者,以其士介为主人,故西面。每上宾与上介米禾皆视死牢,具有刍薪米禾,此士直有生饩,无死牢,则无刍薪米禾矣。   士介朝服,北面再拜稽首受。(受,於牢东拜,自牢後宰夫右受,由前东面授从者。)   [疏]“士介”至“首受”。   ○注“受於”至“从者”。   ○释曰:知“自牢後宰夫右受”者,以其牢东北面拜,明在宰夫东南,从牢後来宰夫,至宰夫之後受取牛,便故也。必知在宰夫右受者,见前君使士受私觌之马,其右受,知此亦在右受也。若然,君使士受私觌由前,此由牢後,与受马不同者,牛畜扰驯,与马有异,故得从其後宰夫右,取便也。云“由前东面授从”者,於宰夫之後受牛,遂由宰夫之前东授从者,亦是取便也。   无摈。(既受,拜送之矣。明日,众介亦各如其受之服,从宾拜於朝。)   [疏]“无摈”。   ○注“既受”至“於朝”。   ○释曰:言“无摈”者,决上宾与上介皆有傧。士介贱,故略之。知“明日,众介亦各如其受之服,从宾拜於朝”者,案下夫人使下大夫韦弁归礼,宾受,如受饔之礼,傧之乘马束锦,又归礼於上介,上介受之如宾礼,傧之两马束锦,明日宾拜礼於朝。郑注云“於是乃言宾拜,明介从拜”。夫人归礼,介尚从拜,则君饔饩介皆从拜可知。   宾朝服问卿。(不皮弁,别於主君。卿,每国三人。)   [疏]“宾朝服问卿”。   ○注“不皮”至“三人”。   ○释曰:自此尽“无傧”,论宾赍聘君之币,问主国卿之事。云“不皮弁,别於主君”者,对上文行聘享、私觌皆皮弁,此朝服降一等,故郑注云“别於主君”。云“卿,每国三人”者,每国三卿是其常,郑言此者,欲见三卿皆以币问之。其主国下大夫曾使向己国者,乃得币问之,与卿异。   卿受于祖庙。(重宾礼也。祖,王父也。)   [疏]“卿受于祖庙”。   ○注“重宾”至“父也”。   ○释曰:卿受邻国君所问之礼,不辞让者,以其初,君送客之时,宾请有事於大夫,君礼辞许,是以卿不敢更辞,故下记云“大夫不敢辞”。云“祖,王父也”者,大夫三庙,有别子者,立大祖庙;非别子者,并立曾祖庙;王父即祖庙也。今不受於大祖庙及曾祖庙而受於祖庙者,以其天子受於文王庙,诸侯受於祖庙,大夫下君,故受於王父庙。   下大夫摈。(无士摈者,既接於君所,急见之。)   [疏]“下大夫摈”。   ○注“无士”至“见之”。   ○释曰:行聘享於主国君时,主君摈者三人,以上并有士摈宾,又设介。今直云“大夫摈”,无士摈者,以其设摈介多者不敢质,示行事有渐。但宾行聘享於主君之时,卿以与宾相接,故急见之,不须士摈。   摈者出请事,大夫朝服迎于外门外,再拜。宾不答拜,揖。大夫先入,每门、每曲揖。及庙门,大夫揖入。(入者,省内事也。既而俟于宁也。)   [疏]“摈者”至“揖入”。   ○注“入者”至“宁也”。   ○释曰:大夫二门,入大门东行即至庙门。未及庙门而有每门者,大夫三庙,每庙两旁皆南北竖墙,墙皆阁门,假令王父庙在东,则有每门每曲之事。云“入者,省内事也”者,《曲礼》云“请入为席”是也。云“既而俟于宁”者,宁,门屋宁也,知俟于宁者,下云宾入,“三揖皆行”,郑注云:“皆犹并也。”宾与卿并行,以卿俟于宁,故得并行。与卿三揖,不俟于庭者,下君也。案《曲礼》云:“客至於寝门,则主人请入为席,然後出迎客,主人肃客而入。”此卿既入,不重出迎客者,彼《曲礼》平常宾客,故重出迎客。此聘问之宾,与平常宾客异,上君揖宾不重出,此卿亦不重出,与彼同,但在庭与在宁不同矣。   摈者请命。(亦从入而出请,不几筵,辟君也。)   [疏]注“亦从”至“君也”。   ○释曰:“亦”者,亦君受聘时,摈者从君而入,几筵既设,摈者出请。此摈者亦从卿而入,省内然後出请。   庭实设四皮。(麋鹿皮也。)   宾奉束帛入。三揖,皆行,至于阶,让。(皆犹并也。古文曰三让。)   [疏]注“古文曰三让”。   ○释曰:不从古文者,亦是不成三,故宾先升一等,大夫从,升堂,故不从三让也。   宾升一等,大夫从,升堂,北面听命。(宾先升,使者尊。)宾东面致命。(致其君命。)大夫降,阶西再拜稽首。宾辞,升成拜。受币堂中西,北面。(於堂中央之西受币,趋聘君之命。)   宾降,出。大夫降,授老币,无摈。(不摈宾,辟君也。)   [疏]注“不摈宾辟君也”。   ○释曰:上文宾行聘享讫,而君礼宾有束帛乘马,敌者曰摈。今卿不摈宾者,辟国君也。